新書推薦:
《
台北人(2024版)
》
售價:HK$
87.4
《
让孩子更有力量:赋权型家庭教育指南
》
售價:HK$
67.0
《
白夜追凶(上下)
》
售價:HK$
109.8
《
财富、战争与智慧——二战股市风云录
》
售價:HK$
132.2
《
低空经济:中国经济发展新引擎
》
售價:HK$
88.5
《
汉字学理与小学汉字教学
》
售價:HK$
89.6
《
即将到来的能源战争
》
售價:HK$
89.4
《
时刻人文·臆造南洋:马来半岛的神鬼人兽
》
售價:HK$
65.0
|
編輯推薦: |
经学研究是中国传统文化复兴的根基,万斯大的《经学五书》取诸家之说,绝意进取,穷其旨要,是我们今人认知经学所必读之物。《经学五书》包括《学礼质疑》二卷、《礼记偶笺》三卷、《仪礼商》二卷、《周官辨非》一卷、《学春秋随笔》十卷,是万斯大礼学成就之结晶。全书或解驳前贤成说,或考辨古礼根源,或条列礼经节目,或诘难诸经抵牾,推求原始,自陈己见,为礼学研究史上不可轻视之作。
|
內容簡介: |
《经学五书》乃万斯大论《礼》释《春秋》的著述,其又称《万氏经学五书》、《万充宗先生经学五书》,共十八卷、附录一卷,包括《学礼质疑》、《礼记偶笺》、《仪礼商》、《周官辨非》、《学春秋随笔》。其说礼诸书,融汇贯通,不拘汉宋诸儒旧说,多正前人之误。其言《春秋》,或主于专传、或专在论世、或属辞比事、或原情定罪。由于其学根柢于《三礼》,故其释《春秋》,也多以《礼经》为根据。全书或解驳前贤成说,或考辨古礼根源,或条列礼经节目,或诘难诸经抵牾,推求原始,自陈己见,为礼学研究史上不可轻视之作。
书成之后,黄宗羲曾为之点定,万氏子、侄、孙等参与校定后梓行,但流传未广,家中遭遇火灾,书、版尽毁。其孙万福后从友人处得到原刻,又在卢见曾资助下于乾隆二十四年重刻,流传始广。
|
關於作者: |
万斯大(1633-1683),字充宗,号跛翁,学者称褐夫先生,浙江鄞县(今宁波)人。万泰第六子,与其弟万斯同等俱师事黄宗羲,为黄氏之高足弟子。其为人刚毅质直,义形于色。又性和易,好结纳贤豪,奖引后进。绝意进取,独精经学,广搜诸家之说,昼夜钻研,穷其旨要,尤邃于《春秋》、《三礼》。其治经学,以礼学为根柢,会通诸经,折衷群言,是浙东学派的代表人物。
|
目錄:
|
校注說明
學禮質疑
黃宗羲序
自序
卷之一
古曆分至不繫時
古曆無二十四氣
秦時夏正由不韋始
商正改月改時
商周改正
周詩周正一
周詩周正二
郊唯日至一禮祈穀不名郊
祈穀禮不同郊(郊社樂章)
太社祭地在北郊王社祈報在國中
北郊主月
禘祫一事上
禘祫一事下
禘嵗舉以午月
魯禘不追所自出
卷之二
東周祖文宗武
兄弟同昭穆
宗法一
宗法二
宗法三
公子宗道三圖(並説)
大宗百世不遷之圖(並説)
小宗五世則遷之圖(並説)
宗法四
宗法五(大夫士祭髙曾祖禰)
宗法六(氏族)
宗法七(爲人後)
宗法八(族譜歐譜式蘇譜式附山陰劉子譜式萬氏族譜譜說萬氏世紀)
適孫承重一
適孫承重二
承重妻從服
庶子爲其母黨服
鄉飲酒禮席次
禮記偶箋
陸嘉淑序
卷一
曲禮(二十條)
檀弓(三十六條)
卷二
王制(十一條)
月令(十四條)
曾子問(七條)
文王世子(六條)
禮器(四條)
卷三
郊特牲(七條)
內則(二條)
玉藻(九條)
明堂位(五條)
喪服小記(二條)
大傳(二條)
少儀(四條)
學記(二條)
樂記(一條)
雜記(五條)
祭法(三條)
祭義(一條)
祭統(一條)
深衣(三條)
冠儀(一條)
鄉飲酒義(三條)
射義(二條)
聘義(一條)
儀禮商
應撝謙序
卷之一
士冠禮(七條)
士昏禮(四條)
士相見禮(一條)
鄉飲酒禮(五條)
鄉射禮(三條)
燕禮(三條)
大射儀(二條)
聘禮(五條)
公食大夫禮(二條)
卷之二
覲禮(二條)
喪服(八條)
士喪禮既夕禮(合九條)
士虞禮(八條)
特牲饋食禮(六條)
少牢饋食禮有司徹(合三條)
附錄
廟寢圖
廟寢圖說
與陳令升書
與應嗣寅書
再與應嗣寅書
三與應嗣寅書
四與應嗣寅書(治朝圖二)
周官辨非
李鄴嗣序
天官
大宰
?人
大府
內小臣
地官
大司徒
凡建邦國
鄉老
鄉大夫
牧人
載師
均人
調人
媒氏
司男女
凡男女
司市
質人
廛人
凡屠者
肆長
泉府
司門
司關
遂人
凡治野
山虞林衡川衡澤虞跡人卝人角人羽人掌葛掌染草掌炭掌荼掌蜃
春官
大宗伯
以賓禮親邦國
以玉作六瑞
司服
世婦
內宗
外宗
冢人
巾車
司常
夏官
大司馬
服不氏
校人
職方氏
秋官
大司寇
朝士
司刑
閩隸夷隸貉隸
條狼氏
冥氏庶氏穴氏翨氏柞氏薙氏硩蔟氏翦氏赤犮氏蟈氏壺涿氏庭氏
大行人
學春秋隨筆
萬經序
卷一
隱公
卷二
桓公
卷三
莊公
卷四
閔公
卷五
僖公
卷六
文公
卷七
宣公
卷八
成公
卷九
襄公
卷十
昭公
萬子充宗墓志銘(黃宗羲)
跛翁傳(鄭梁)
《浙江通志?儒林傳》
《寧波府志?文學傳》
《杭州府志?寓賢傳》
先考充宗府君行狀(萬經)
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
|
內容試閱:
|
校注說明
一、本次校注所據底本爲台灣廣文書局1977年影印《國學珍籍彙編》之《經學五書》爲底本。內封題“黃黎洲先生點定”,“萬充宗先生經學五書”,並列有子目。
正文起始卷數下或署“四明萬斯大充宗學”,或署“四明萬斯大充宗著”,或署“四明萬斯大充宗”,或不署,格式不一。《學禮質疑》卷末鐫“姪言子經同較”,《禮記偶箋》、《周官辨非》、《學春秋隨筆》卷末均鐫有“子經孫承天、承式較刻”,《儀禮商》未鐫較刻人姓名。
按:是書佚去乾隆二十三年(1758)盧見曾“重刻經學五書序”及嘉慶元年(1796)阮元序。
盧序云:“四明萬生福,攜其大父充宗先生所著《經學五書》見示。中間言《禮》者四:《學禮質疑》二卷、《禮記偶箋》三卷、《儀禮商》二卷、《周官辨非》一卷;言《春秋》者一:《學春秋隨筆》十卷。按其作書之日,則《春秋》爲康熙辛酉1681年後所成,而禮學四書尤生平所注意。其嗣授一先生爲次第版行之也。萬生云,乾隆庚申三月,其家復不戒於火,遺書盡爲煨燼,此冊從友人插架攜歸者……亟謀諸同志重梓,以廣其傳……余嘉萬生之志,爲助其刻資之半,而重爲之序如此。”
阮序曰:“歲乙卯余視學兩浙,寧波教授丁進士杰以《萬氏經學五書》請余序,以廣其傳。”
二、《經學五書》,全稱爲《萬氏經學五書》,共十八卷附錄一卷。清萬斯大撰。
萬斯大,字充宗,號跛翁,學者稱褐夫先生。生於明崇禎六年1633,卒於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浙江鄞縣(今寧波)人。萬泰第六子,與其弟萬斯同等俱師事黃宗羲,爲黃氏高弟子。其爲人剛毅質直,義形於色。又性和易,好結納賢豪,獎引後進。充宗生逢喪亂,絕意進取,一生不事科舉之學,獨沉酣於六經之中,“學本淹通,用思尤鋭。”尤精於《三禮》、《春秋》。著作另有《丁災草》、《甲陽草》各一卷,《萬氏家譜》十卷。
《經學五書》包括《學禮質疑》、《禮記偶箋》、《儀禮商》、《周官辨非》、《學春秋隨筆》。立說“以爲非通諸經,不能通一經,非悟傳注之失則不能通經。非以經釋經,則亦無由悟傳注之失”。其所解駁,悉發前人所未發,出馬、鄭後千餘年數百家辯論之外。
《學禮質疑》二卷,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同,但書前提要誤作“四卷”,無黃宗羲《序》及萬斯大《自序》。另有《皇清經解》本。
是書考辨古禮,頗多新說,如謂魯郊“惟日至一禮祈穀不名郊”、“大社祭地在北郊、王社祈谷在國中”、“大社祭地在北郊,王社祈榖在國中”、“士止爲小宗,不得爲大宗,以士無祖廟也”等,其他若辨商、周改月改時、周詩周正及兄弟同昭穆等,大都自陳己見,有些堪稱精確。《宗法》十餘篇,亦頗見推闡。
《禮記偶箋》三卷,另有《得月簃叢書次刻》(《叢書集成初編》本所據)、《皇清經解續編》(南菁書院本、蜚英館石刻本)。《續修四庫全書》所收《禮記偶箋》三卷,影印上海辭書出版社圖書館藏清乾隆二十四年萬福刻《萬充宗先生經學五書》本(各卷末除有“子經孫承天、承式較刻”字樣外,另有“乾隆己卯歲孫福重校刻”字樣)。萬福,字近蓬,號玉倉。萬斯大之孫,諸生。餘不詳。
此編與《學禮質疑》相爲表裏,不僅兩書所包涵思想前後相貫,解經方法也基本相同。區別在於前者“條禮經諸大節目”,着重對禮經之大者如郊社、禘祫、喪服、宗法、官制等推其原始,疏壅釋滯。而後者則依《戴記》順序,條辨縷析。
《儀禮商》二卷,後附錄一卷(文淵閣《四庫全書》本、文淵閣《四庫全書》珍本)七集均同》)。“是書取《儀禮》十七篇,篇爲之説,頗有新義,而亦勇於信心。前有應撝謙序,稱喜其覃思而嫌其自用,亦篤論也。”“其合處往往發前人所未發,卷未附《答應嗣寅書》辨治朝無堂尤爲精核,棄所短而取所長,亦深有助於考證耳。”
《周官辨非》一卷,另有《昭代叢書》道光本戊集續編本(署“鄞縣萬斯大充宗著”)、《萬充宗先生經學五書》本。《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影印清乾隆二十四年萬福刻本,亦作一卷。是編力攻《周禮》之僞,懷疑非周公所作,系後人僞託。歷引諸經之相抵牾者以相詰難,大旨病其官冗而賦重。
以上涉禮諸書,融會貫通,立說不受漢宋諸儒舊說拘限,多正前人之誤。
《學春秋隨筆》十卷。另有《皇清經解》本。《續修四庫全書》所收(經部139冊)影印上海辭書出版社圖書館藏清乾隆二十四年萬福刻《萬充宗先生經學五書》本(該版本書後無:《萬子充宗墓志銘》、《跛翁傳》、《浙江通志?儒林傳》、《杭州府志?寓賢傳》及萬經撰《先考充宗府君行狀》。各卷終後亦無:子經孫承式、承天較刻字樣。而在卷三、卷四末尾有“乾隆辛巳歲孫福重校刻”字樣)。
萬斯大先曾纂《春秋》二百四十二卷,癸丑秋毀於火,不留隻字。現存《學春秋隨筆》乃其晚年館于海昌陳氏時所作,絕筆於昭公。其言《春秋》,一曰專傳。經無事實,待傳而明,公、榖、左氏互相同異,生今論古,事難懸斷,左氏詳核,宜奉爲主。一曰論世。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世皆無道,孔子但就無道之世據事直書,是非自見。一曰屬辭比事。《春秋》所書一事必有本末,異事亦有同形。如上書衛人殺州籲,下書衛人立晉,此屬辭而見其爲一人也。立晉則書衛人,立王子朝則書尹氏,此比事而見其有公私也。一曰原情定罪。《春秋》所書,罪多而功少,而罪之所在,必即其所處之地,察其所處之情。
萬氏之學以《三禮》爲根柢,故其釋《春秋》,也多以《禮》經爲根據。此書以新義見長,但也偶有穿鑿之弊。
三、正文用小四號宋體字,注文用夾注和頁腳注兩種形式:其中文字繁多者用腳注,文字簡省者用夾注,字體均爲小五號宋體。原書的雙行夾注文字,現一律採用單行括注的形式,以示區別,字體亦用小五號宋體。
四、所涉校勘文字,主要說明文字差異及所用版本,亦用小五號宋體字置於頁腳。
五、有些段落文字較長,則根據文義酌情分段。
六、對一些不常用的繁難字,除加注釋外,還用普通話注出音讀。
七、本書句讀以黄宗羲(梨洲)原有點定爲標準,結合現代標點方式和閱讀習慣,適當做些調整。
八、凡出注條目,一般以首次出現爲作注對象,後出者或不作注,或交待“見前有注”字樣,以免重復。個別繁難字詞,注釋音義,偶有重復,以便讀者。
九、《經學五書》原或有單獨目錄,或無單獨目錄,今特依據各書實際情況編一總目錄置於書前,以便讀者。其中,《周官辨非》原以成段文字作子目,此次編目或徑以官名爲目,或以段首文字爲目,以示簡省而不遺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