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节选) 三
如书名所示,本书探讨丝绸之路概念溯源。从这一主题出发,本书正文总体分四章。第一章以默滕斯有关丝绸之路概念提出者的讨论为引言,回答默滕斯提出的丝绸之路概念究竟是否可以归于李特尔的问题,并考证李特尔所述“赛里斯之路”即丝绸之路路线的古典文献原型。第二章从丝绸之路概念萌芽流变开始,介绍18世纪法国东方学和地理学,包括同时代瑞典学者斯特拉伦贝里在内的研究,探讨了将西方古典中世纪文献材料和地理大发现以来有关中国和东方的新知识相结合,形成有关丝绸之路的一般性学术问题的由来。第三章阐明了以哥廷根学派为代表的德国启蒙史学对丝绸之路概念缘起的不可替代性,与此同时,随着法国东方学的学科化,有关丝绸之路的古典和中世纪文献研究的重点从东方学转移到地理学,从法国转移到德国。第四章围绕李特尔《地学通论》第一版第二部及第二版《亚洲》中有关丝绸之路论述的细节材料进行分析,介绍了李特尔丝绸之路概念体系诞生的来龙去脉。最后的结论部分从地理学思想史的角度和历史学研究整体的角度,分别对本书揭示丝绸之路概念近代定型过程的意义做了总结。
本书的研究方法可分为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在史料处理和批判上的具体研究方法是历史比较法,包括对史料的共时性分析和历时性分析。共时性分析首先从对西方史料的研究入手,结合当时的历史实际情况,对史料中关于讨论主题的记载进行准确定位,与不同材料进行比较研究;历时性分析则是对各个主要材料中关于东西方交往及丝绸之路概念定型的讨论加以比较,并结合已有的关于中西交通历史的研究进一步分析,从而对西方史料中丝绸之路概念定型的过程脉络加以把握。
其次,在对具体语词的分析中,本书应用了源自美国学者希拉里·普特南的语言学理论,以及以美国学者阿西夫·阿伽(Asif Agha)《语言与社会关系》(Language and Social Relations)和保罗·柯克尔曼(Paul Kockelman)《计算时代的阐释艺术》(The Art of Interpretation in the Age of Computation)为代表的语言人类学方法。这一方法有助于理解数字化信息检索条件下对文献材料中文本线索的处理。例如,以传统文献学方法来看,默滕斯对李特尔著作中丝绸之路概念的发现并非学术研究,实属投机取巧。如何容纳一种在数字人文条件下概念萌芽、定型与传播的定位模式,语言人类学提供了基础的理论和方法。此外,该方法有助于理解“丝绸之路”从概念萌芽到定型的过程,特别是从赫伦提出“丝绸之路”指涉对象的规范原型到李特尔树立丝绸之路概念权威定型之间的关系(详见本书第三、第四章)。
最后,本书在追溯历来学者文献研究并最终呈现丝绸之路概念定型的过程中,尝试性地采用了“群体传记学”(prosopography)的描述方法。这一方法尤其体现在本书的第二、第三章的论述中。此方法在有关概念传播的研究中区别于传统的文献考证方法,将概念的提出和概念在文本当中的定义和再语境化,视为研究者本人在社会关系中主观能动性作用的结果,从而把对材料和材料之间的比较变为学术史层面的人与人之间观点乃至个人在社会中提出观点之背景的比较。在对德经、唐维尔、刘应、斯特拉伦贝里、伽特勒尤其是对哈盖尔及其与德·萨西(Silvestre de Sacy)、戈塞兰的论战,以及赫伦遭遇的叙述当中,笔者尝试将各个材料作者的生平际遇联系起来,而非仅仅联系其所讨论的学术主题。在本书的结论中,笔者也对近现代地理学史上的“大师群像”做了尝试性叙述。
四
本书在学术思想上的特色,是对传统的丝绸之路及中西交通历史研究方法的创新。以往国内对中西交通历史的研究,偏向于从中国史料,尤其是汉文史料入手;在选取汉文史料时,又以官修史书即所谓“正史”的《西域传》作为研究的出发点。本书则从西方史料入手,考察西方文献传统中的丝绸之路经济文化交流,以及西方对中国的早期印象和认识,这对于国内丝绸之路研究和中西交通历史研究方法可做补充。
本书观点上的创新之处,是从基础文献材料出发对“丝绸之路”这一概念的萌芽、发展与最终定型进行梳理,确定了德国地理学家李特尔作为丝绸之路概念提出者的事实,并肯定了此前研究者对丝绸之路概念发展的作用,特别是德国历史学家赫伦对丝绸之路概念原型的奠基性贡献,从而改写了对丝绸之路概念形成问题的基本看法。“丝绸之路”这一概念根源于西方古典时代以来对东方认识的文献学传统,但却是通过近代以来逐渐发展为科学的地理学而提出的。过去对丝绸之路所反映的中外经济文化交流之研究,无论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往往强调近代欧洲东方学材料的积累。本书认为,丝绸之路概念不是东方学研究的产物,相反,它恰恰是李特尔这一东方学的外行以地理学理论方法扬弃东方学,通过科学地理学的缜密逻辑论证而创设的重要概念。之所以得出这一认识是因为本书试图回到这一概念提出的语境,来解读其形成、发展以及与近代地理学发展的深刻联系。这样的角度是以往从具体史实、汉文史料、考古发现等基础出发的研究所不具备的。
而从研究方法看,本书所采用的对西方文献进行梳理的方法,也是具有突出特色的。过去的西方研究者并不缺乏从古典及中世纪史料中寻找内容的视角,但其研究大都是从对具体历史问题的假设出发,通过征引文献史料获得结论。在对中国与西方关系史的回溯当中,从史料出发的著作并不多,也大都不是从考察西方整体研究传统的角度做的,更谈不上形成这一系列研究者的“群像”。
历史的创造者是人。而从作为行星科学的地学角度看,历史的创造本身,是与自然力相比微不足道的人类营力,在有限的历史时代中与地营力相搏的产物。短暂的全新世里,地壳表面最薄一层的空间作为时间的函数,为行星风、水和生物堆积所填满。在这些堆积中,人类造成的文化遗迹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加速度的印记,并以改变地表景观的方式向上生长,一直发展到21世纪的超级摩天大楼。打开作为行星科学的地学的长卷,最大的收获是认识到东半球欧亚非三洲组成的巨大的世界岛,自人类主动改变地表景观的时代起,便伴随着长距离交往而连成一体。丝绸之路加速着旧大陆地表景观的改变,并以1492年哥伦布西航美洲为分界点,将这一充满多样性的交往扩展到西半球的美洲大陆。
丝绸之路概念的提出者李特尔,首先认识到上述东西方交往网络的地学意义。究其根源,此概念来自李特尔对行星自转与公转关系的认识:蓝星绕日公转与自转轴的夹角,塑造了回归线与极圈之间的适宜区域。在这里,太阳的周年变化被充分认知,行星自转的方向又表现为东西向的交流联系远大于南北向的迁移。由于数亿年来地营力自身的造陆作用,这里横亘着行星上未被液态水覆盖的最大的大陆。大陆内部的交往受到行星上最复杂地形的制约,但同时也塑造了无与伦比的地貌多样性、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而后者正来自于人类克服最复杂地形,相互交往的努力。在人类迎来文明曙光,生生不息之后,这里便构成了一座走时精准的瑞士钟表,环环相扣,将西端海岸线最长的巨大半岛,与东端巍峨壮丽的山川长久啮合在一起,向着最先进的未来而去。
从自称为地学的行星科学理论萌芽出发,李特尔揭示了包括环地中海区域在内的欧亚世界在古代历史上一路遥遥领先的秘密,并看似随意地将其命名为丝绸之路。欧亚大陆是人类加速完成自身历史这一宇宙壮举的应许之地;丝绸之路则是壮举中暗含全人类互助精神的范例。早在李特尔初版《地学通论》的1817年,他便认识到:欧洲领先于世界的一切成就,首先来自于欧洲与东半球另外两大洲的关系之中,而又集中体现在欧洲与亚洲的关系之中。不是欧洲自己成就了自己的现代化,而是欧亚之间的多样互动,促成了人类文明一起走入现代。
现在,如果有人说,历史上并没有丝绸之路,笔者会回应:丝绸之路的意义并不在于其历史。丝绸之路远超历史学的学科框架,而是地理学科学化历程中最经典的案例,是人文地理与自然地理共同铸成的皇冠上最璀璨的明珠。在整个对丝绸之路概念溯源的追索中,令笔者最为感动的,是李特尔对丝绸之路的发现背后,饱含着对这颗蓝星命运的终极关怀。
绪论之简短,不足以回应篇首所引福柯的批判。作为一部意在“溯源”的历史学作品,本书同样落入了“理念连续性”或“目的论预设”之中。本书假定的是这颗蓝星表面的智慧生物—人类的共同命运。李特尔提出丝绸之路概念,意义便在于其对人类共同命运的前瞻性思考。而李特尔思考的根本要旨又来自本书聚焦的另一巨匠赫伦。至于赫伦的思想,则超越了本书主旨的范围,而进入更深层次的政治经济学思考—世界古代诸民族间政体多样性与贸易模式之关系。这一深邃的史学问题,可追溯至1781年康德《纯粹理性批判》所带来的划时代新知:经验杂多之统一于先验对象。在赫伦那里,各民族政治历史洪流的经验杂多,汇聚为陆海两类贸易模式的先验综合;相应地,在李特尔笔下,丝绸之路成为各条具体路线上的经验杂多、汇聚为陆海两路的先验综合。换句话说,只有1781年德国学术界接受了康德的新思想之后,丝绸之路这一概念,才有了在哲学层面生成的土壤。此间种种细节,且容另文分晓。
国内外学术界曾长期认定,“丝绸之路”概念为德国地理学家斐迪南·冯·李希霍芬(Ferdinand von Richthofen,1833—1905年)在其1877年出版著作《中国》(China)第一卷第十章中首次提出。德国文献学家阿尔伯特·赫尔曼(Albert Herrmann,1886—1945年,又译黑尔曼)1910年学位论文《中国与叙利亚之间的古代丝绸之路》是文献学领域中将“丝绸之路”命名贡献追溯到李希霍芬作品中影响较大者。赫尔曼在论文《引言》中如此评价李希霍芬:
他的一大功绩是第一次尝试将对地名的确定建立在传世文献中距离数据的基础上,并由此构建了最重要的塔里木盆地古代路线;也正是他将贴切的“丝绸之路”一名引入了文献中。
无独有偶,李希霍芬的学生,瑞典探险家斯文·赫定(Sven Anders Hedin, 1865—1952年)在其考察行记《丝绸之路》中提及:
“丝绸之路”之名并非汉语,也从来没有在中国用过。男爵李希霍芬教授也许是这一描述性名称的发明人。在有关中国的名著中,他提到了“丝绸之路”,其中一幅地图上标出“马里诺斯的丝绸之路”。1910年,阿尔伯特·赫尔曼教授出版了一部极具价值的著作《中国与叙利亚之间的古代丝绸之路》。
这两部20世纪上半叶出版物内的段落,几乎奠定了李希霍芬在“丝绸之路”概念起源中的特殊地位。而查考这两段提及李希霍芬段落的关系甚为耐人寻味——斯文·赫定显然读过赫尔曼的作品,事实上在畅销书《丝绸之路》中斯文·赫定将丝绸之路东西端点定为西安和黎巴嫩的推罗(Tyre),便是复述赫尔曼《中国与叙利亚之间的古代丝绸之路》所考证内容。
李希霍芬—赫尔曼—斯文·赫定的单线式叙事,成为20世纪下半叶以来学者“重新发现”丝绸之路概念的重要凭据。学界已长期接受将“丝绸之路”概念传播早期历史等同于李希霍芬—赫尔曼—斯文·赫定的单线式叙事谱系的结论而未加批判。
2020年3月,美国华盛顿大学出版的《丝绸之路》(The Silk Road)期刊网站中可检索到其2019年纸质刊物所登载的比利时学者马蒂亚斯·默滕斯(Mattias Mertens)的一篇文章《李希霍芬真的发明了“丝绸之路”吗》(”Did Richthofen really coin the Silk Road?”)。作者以看似有悖传统文献研究方法的数据收集手段,通过谷歌(Google)网站所提供Ngram语料库及其算法,查找德语出版物中“丝绸之路”这一复合词四个变体形式(单数:Seidenstra?e, Seidenstrasse;复数:Seidenstra?en,Seidenstrassen)出现的词频。默滕斯指出,在剔除了以“丝绸”(Seiden)命名城市道路的情况外,1877年之前,德语出版物中存在对“丝绸之路”一词与李希霍芬提法吻合的指称性使用(denotational use),足证李希霍芬并非这一概念最早提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