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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担保物权竞存所引发的争议,愈发频繁地出现在商业交易与司法实践中。同一财产上担保物权与相关权利的竞存及其顺位,关涉交易安全、物权法定、契约自由等多元价值之间的冲突与选择。由此,现代担保交易制度应具备明确的规则,使潜在的交易相对人能够以可靠、及时且符合成本效益法则的方式判定其权利顺位,并能够在发生纠纷后得到高效解决。《担保物权竞存论》即聚焦这一主题,是国内研究担保物权竞存的首 部法学专著。
來源:香港大書城megBookStore,http://www.megbook.com.hk 本书在民商事诉讼、执行异议、破产清算与重整等实务场景下,贯穿民法与商法、打破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壁垒,将分散于民商事法律法规和交易实践中的担保物权竞存进行系统全面的梳理,分为“不动产抵押权竞存论”“动产担保物权竞存论”“动产担保物权与不动产抵押权竞存论”“担保物权与利用权竞存论”“担保物权与法定优先权竞存论”等章节。
本书的论证兼具本土意识与国际视野,立足法解释学,融合司法案例作实证分析,同时考察国际示范法和世界主要国家的相关法律进行比较法研究。
本书不仅可以为担保法理论研究者提供宝贵的学术研究资源,也可为民商事司法实务工作者提供极具价值的办案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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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曹明哲
民商法学博士,现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2015年以来,先后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从事商事审判与金融审判工作。独著《债券纠纷司法实务精解》、合著《中国担保法裁判综述与规范解释》。在《东方法学》、《法律适用》、《证券法苑》、《判解研究》、《人民司法》等刊物发表学术文章40余篇。参与执笔中国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北京市法学会市级法学研究重点课题等多项课题。获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二等奖、全国法院系统优秀案例分析二等奖等4项奖项。曾荣立个人三等功,获北京市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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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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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担保物权竞存概论
第一节研究概念、现状与意义
一、担保物权竞存的概念界定
二、实定法规则现状与研究现状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意义
第二节担保物权竞存与物权优先效力
一、物权优先效力的内涵
二、物权对内优先效力及其限制
三、物权对外优先效力及其限制
四、担保物权优先效力与担保物权竞存的关系
第三节担保物权竞存典型类型与篇章安排
第二章 不动产抵押权竞存论
第一节“先登记者优先”顺位规则释论与应用
一、不动产多重抵押竞存顺位一般规则释论
二、“房地分离”抵押的顺位之辨
三、借新还旧中的多重抵押顺位
第二节预告登记在不动产多重抵押中的作用
一、预告登记的顺位保证效力
二、预告登记效力的限制处分模式与相对无效模式
三、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下的担保物权竞存类型
四、预告登记顺位保证效力发挥作用的场景
五、《不动产登记法》(征求意见稿)相关规则评析
第三节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对抵押权的限制
一、实体法视角:承包人抵押权不同模式的比较及分析
二、程序法视角:第三人撤销之诉中的利益平衡
第四节本章小结
第三章 动产担保物权竞存论
第一节“先公示者优先”竞存顺位一般规则
一、《民法典》“形散而神聚”的担保功能主义
二、司法解释对顺位规则的扩展与补充
三、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的变革与展望
第二节动产抵押权与动产质权的竞存顺位
一、“先抵押后质押”时的竞存顺位
二、“先质押后抵押”时的竞存顺位
第三节动产浮动抵押与动产固定抵押的竞存顺位
一、竞存顺位的观点歧见
二、不同浮动抵押模式之对比
三、依公示先后确定优先顺位
第四节权利担保的竞存顺位
一、债权多重质押(转让)的竞存顺位
二、与仓单质押相关的担保物权竞存顺位
第五节动产担保物权收益延伸下的竞存顺位
一、收益延伸引发的动产担保物权竞存
二、原始资产上的担保物权与收益关系的两种模式
三、不同模式下的竞存顺位规则
第六节“先公示者优先”竞存顺位规则的例外
一、购买价金担保权的“超级优先性”及其限制
二、留置权的绝对优先性及其限制
三、采“控制”为公示方式的担保物权及其优先性
第七节本章小结
第四章 动产担保物权与不动产抵押权竞存论
第一节不动产抵押权效力扩张所产生的担保物权竞存
一、不动产抵押权效力及于法定孳息所产生的竞存
二、不动产抵押权效力及于添附物所产生的竞存
三、不动产抵押权与动产担保物权竞存顺位判断困境
第二节不动产抵押权与租金质权竞存顺位
一、竞存的法律与事实条件
二、竞存形态
三、借助物上代位理论转化为同种类担保物权
第三节不动产抵押权与融资租赁出租人所有权的竞存顺位
一、竞存类型
二、竞存顺位规则的比较法观察
三、竞存顺位规则的解释论
第四节本章小结
第五章 担保物权与利用权竞存论
第一节不动产抵押权与租赁权的竞存顺位
一、“先抵押后出租”的竞存顺位
二、“先出租后抵押”的竞存顺位
第二节不动产抵押权与居住权的竞存顺位
一、意定居住权与抵押权的竞存顺位
二、遗嘱居住权与抵押权的竞存顺位
三、抵押房屋之上设立居住权是否需要抵押权人同意
第三节不动产抵押权与土地经营权的竞存顺位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融资担保的担保物
二、土地经营权的权利性质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与土地经营权的竞存顺位
第四节比例原则下不动产抵押权与利用权冲突协调
一、利用权不危及抵押权行使时权利并存
二、必要时除去利用权
三、除去利用权的标准与正当程序
第五节本章小结
第六章 担保物权与所有权竞存论
第一节担保物转让中担保物权人与受让人关系概论
一、不动产抵押物转让新规释论
二、动产担保物转让中的利益平衡
三、权利质押中担保财产转让规则的解释适用
第二节商品房消费者物权期待权对不动产抵押权的限制
一、“商品房消费者优先于抵押权人”规则的司法适用困境
二、“商品房消费者优先于抵押权人”规则适用前提的廓清
三、“商品房消费者优先于抵押权人”规则构成要件的廓清
四、“商品房消费者优先于抵押权人”规则法律效果的廓清
五、“商品房消费者优先于抵押权人”规则在破产程序中的廓清
第三节正常经营活动买受人规则对动产担保物权的限制
一、正常经营活动买受人规则要件释论
二、与商品房消费者物权期待权规则之比较
第四节本章小结
第七章 担保物权与法定优先权竞存论
第一节税收优先权与担保物权的先后之争
一、司法程序中不动产抵押权与税收优先权竞存的典型场景
二、司法拍卖中税收优先权对抵押权优先效力的限制解释论
三、破产程序中税收优先权对抵押权优先效力的限制解释论
四、司法程序中税收优先权对抵押权优先效力的限制立法论
第二节被拆迁人特种债权对担保物权的限制
一、被拆迁人特种债权优先于不动产抵押权的规则变迁
二、被拆迁人特种债权对不动产抵押权的限制解释论与立法论
第三节破产重整融资“超级优先权”对担保物权的影响
一、关于破产重整融资债权优先顺位的既有规则
二、破产重整融资中担保物权竞存顺位规则的比较法观察
三、破产重整融资担保物权竞存顺位规则的解释与构建
第四节担保物权与劳动债权、环境债权的竞存顺位
一、担保物权与劳动债权的竞存顺位
二、担保物权与环境债权的竞存顺位
第五节本章小结
第八章 竞存顺位变动论
第一节抵押权竞存顺位的升进与固定主义
一、比较法观察
二、我国法之理论争议
三、《民法典》顺位升进主义解释论
第二节抵押权竞存顺位的意定变动
一、顺位的让与
二、顺位的放弃
三、顺位的变更
第三节本章小结
第九章 竞存关联论
第一节担保合同中担保人违约责任条款的效力
一、担保人违约责任条款效力的实定法分析
二、担保人违约责任条款效力的再检验
三、担保人违约责任条款与违约金酌减规则
第二节不动产抵押权优先受偿范围的认定
一、利息等附属债权是否属于优先受偿范围的争议
二、不动产登记簿与司法态度的变化
第三节特殊抵押与特殊场景中的担保范围
一、最高额担保中最高债权额的认定
二、破产程序中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
第四节本章小结
第十章 结语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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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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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法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出版说明
法律出版社作为全国规模最大的法律专业出版机构,一直秉承“为人民传播法律”的理念,与学术界共同推动法学研究的繁荣与发展。2018年5月,法律出版社设立青年法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用于资助法学学术著作出版和奖励优秀法学图书,旨在支持优秀法学学术著作出版,扶持具有较大潜力的青年学者。
经过法律出版社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专家匿名评审和法律出版社编辑委员会评审,共有5部作品获得法律出版社第五届(2022-2023年)青年法学学术出版基金资助。
期待更多年轻法律人的优秀学术作品!
法律出版社
2024年6月
序
随着我国金融担保实践的蓬勃发展,同一财产之上担保物权竞存的情形日益常见,由此引发的争议在司法实践中也愈发频繁。在担保权实现之时,担保权人就标的物变价款优先受偿,往往会与其他权利人产生争夺。确定这些权利人之间的顺位,既是解决标的物变价款合理分配的实践需求,也是权利人预估交易风险并作出理性商事判断的前提。确定性和可预测性是担保交易的两大基本原则,而同一财产上竞存权利人的优先顺位规则正是担保交易法的核心内容。现代担保交易制度必须制定明确的规则,使潜在债权人在交易之初就能够以可靠、及时且符合成本效益的方式判定其担保权的优先顺位。
同一标的物上担保物权与相关权利的竞存及其顺位,不仅涉及复杂的法律适用问题,更涉及交易安全、物权法定、权利保护等价值的碰撞。正因如此,担保物权竞存的优先顺位规则自然成为《民法典》担保制度的重要内容。在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目标之下,《民法典》完善了担保交易的相关规则,例如,最具革命性的变化之一是形成了由一般规则和特别规则共同构成的担保物权优先顺位规则体系,确立了根据取得对抗第三人效力的时间先后判断竞存权利之间优先顺位的一般规则,这一规则的适用不以相关权利人的善意为前提;采取登记对抗主义的非典型担保权,如所有权保留交易中出卖人对标的物的所有权、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等,均准用该一般规则;动产抵押权和动产质权之间根据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其顺位,同样不考虑权利人的善意或恶意;购买价金担保权超优先顺位规则是优先顺位体系中的特别规则,体现了法律上的特定政策考量,可一体适用于所有动产担保交易,且应优先于一般规则适用。
不过,从《民法典》的现有规则来看,担保物权竞存优先顺位规则尚未达到现代担保交易法所要求的明晰化程度,规则模糊之处仍有不少,因而更需要裁判实践的进一步检验;我国担保法制混合继受的特点也客观上增加了担保物权竞存优先顺位规则解释适用上的难度。因此,担保物权竞存这一主题犹如一颗隐匿于繁星之中的明珠,虽光芒内敛,却蕴含着无尽的学术价值与实践意义。明哲博士的著作《担保物权竞存论》即聚焦于这一前沿且关键的担保法问题,直击担保物权领域最为核心的命题,以深邃的学术洞察、严谨的逻辑架构及对司法实务的精准把握,恰逢其时地回应了《民法典》时代担保法制的研究需求。
《担保物权竞存论》是明哲“十年磨一剑”的成果。明哲于2013年攻读民商法硕士学位时,即以动产担保物权竞存作为硕士论文选题进行了初步研究。2015年至今,他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从事商事审判与金融审判工作,他对民商事诉讼、执行、破产程序中的担保物权竞存问题进行了持续研究。2019年开始攻读民商法博士学位后,他将不动产之上抵押权与相关权利的冲突作为博士论文选题展开了深入研究。这期间,明哲还通过撰写《中国担保法裁判综述与规范解释》,以及参与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担保法实施状况调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公司担保法律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研究品牌计划基础研究项目“中国民法典担保法立法研究”、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规划项目“民法典担保制度体系研究”等,进一步对担保物权竞存的有关问题进行整合研究。他的40余篇相关研究成果分别在《东方法学》《法律适用》《中国政法大学学报》《证券法苑》《判解研究》《人民司法》等期刊发表,获得了学术界和实务界的认可与好评。
《担保物权竞存论》展现了明哲较高的学术水准、严谨的学术态度与创新精神。本书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鲜明的问题意识。明哲不仅理论功底扎实,而且具备十余年商事审判一线工作经验,他的研究注重将民商法学理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注重研究“真问题”,本书充分展现出他深厚的理论驾驭能力与司法洞察力。二是系统全面的梳理。担保物权竞存出现在各类型的交易中,有关担保物权竞存顺位的规则亦分散于民商事法律法规中。本书贯穿民法与商法、打破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壁垒,将担保物权竞存形态及其规则进行了全面梳理,是目前国内少有的对该主题作整合研究的专著,对不少疑难和前沿问题进行了深入论证,提出了令人眼前一亮的观点。尽管本书内容丰富且涉及面广,明哲对担保物权竞存的研究仍体现出极强的逻辑性与体系性,本书在主线上坚持《民法典》确立的一般规则与特别规则共同构成的优先顺位体系,立足动产与不动产作为担保物的异同,对担保物权竞存有关问题进行了独具特色的分类,令人耳目一新,且内容多而不乱,论证前后呼应,各章节之间紧密相关。三是严谨细致的论证。明哲的研究兼具本土意识与国际视野:他一方面立足解释论,深入分析民商事法律规范,融合大量司法案例;另一方面广泛查阅整理国内外相关文献,研究比较法规范。此外,他还大胆采用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将经济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的理论资源与研究方法引入研究,为解决复杂法律问题提供了全新视角与思路。
本书不仅是明哲个人学术生涯的重要里程碑,更是《民法典》时代担保法研究领域的一份珍贵礼物。作为一名投身于司法实务工作的年轻学者,明哲以其扎实的学术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结合提供了极具示范意义的范例。本书不仅为担保法理论研究者提供了宝贵的学术资源,也为司法实务工作者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参考指引。在这里,我隆重将这本兼具理论锐度与实践厚度的专著推荐给大家。在推荐之余,也想借此谈谈这部著作的出版意义!本书的出版是明哲学术旅程中的一个“小总结”。无论是在校学习、还是毕业后从事商事审判工作,明哲始终秉持学术初心,尤其是在繁忙工作之余勤于思考、笔耕不辍。作为他的导师,我倍感欣慰,在凝结他十余年研究结晶的专著即将付梓之际,向他表示热烈祝贺;同时也感谢所有为这部专著的出版付出辛勤努力的编辑与工作人员,是你们的共同努力让这部优秀的学术成果得以呈现在广大读者面前。
本书的出版更是明哲学术旅程中的一个“新起点”。担保物权竞存会随着交易实践而演变出各类新形态,引发各种新问题,本书仅是对其中部分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和分析,内容仍有进一步丰富的空间,作者对争议问题的论证可更细致,观点亦可进一步推敲。希望本书能够在担保法研究领域绽放光彩,期望明哲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步履不停、思考不止,更期待明哲在未来的司法实务工作与法学研究中不断探索、勇攀高峰,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
是为序。
2025年4月16日于北京傲城尊邸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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