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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名家之作】宋史研究领域权威学者邓小南教授精品之作,凝聚数十年学术深耕的智慧结晶,全书六篇重磅论文贯穿两宋文官制度的演变脉络,层层剖开宋代官僚体系的核心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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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宋代文官制度六题》是一本宋代文官制度领域的学术著作,收录了邓小南教授写于不同时期的六篇文章。从任官制度到循资原则,再到磨勘制度、差遣除授制度等,本书是史学大家邓小南教授对于宋代文官制度研究的精华之集。《宋代文官制度六题》收集的六篇经典文章,汇聚邓小南教授学术智慧,扫清历史尘埃,呈现文官制度演变和运行“逻辑”。扎实的文献收集与研读,细致的史料辨析和批判,为历史研究提供了无尽的启示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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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邓小南,北京大学博雅荣休教授,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曾任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院长、中国历史学会副会长、中国宋史研究会会长。曾在美国哈佛大学、耶鲁大学,法国社会科学高等研究学院,德国图宾根大学等海外学府讲学。著有《祖宗之法:北宋前期政治述略》《宋代文官选任制度诸层面》《宋代历史探求》《长路》《追寻希望》等,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百余篇。获得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思勉学术原创奖等多种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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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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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序 I
北宋前期任官制度的形成 1
北宋的循资原则及其普遍作用 45
宋代资序体制的形成及其运作 83
北宋文官磨勘制度初探 121
宋代文官差遣除授制度研究 155
宋代地方官员政绩考察机制的形成 205
著述年表 230
后记 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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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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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序 永远的挑战:略谈历史研究中的材料与议题
历史学是一门启人心智的学问。它对于我们的吸引力,是与它所面临的挑战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诱导我们走上这条学术道路的,应该说,正是历史学所仰赖、所辨析的丰富材料,也正是历史学所关注、所回应的特有议题。
“材料(史料)”与“议题(问题)”,是历史学者终日涵泳于其间、终身面对且需尽心竭力处理的对象。从某种程度上说,研究水准的高下,正是取决于论著者对于“材料”与“议题”的把握方式。在各学科体系重组、知识结构更新的时代背景之下,希望求得实质性的学术突破,而不是满足于用语、词汇的改变,必须从议题的了解与选择、从材料的搜讨与解读开始。
一
就历史学而言,材料(史料)是我们的源头活水。梁启超在其《中国历史研究法》中说:“史料为史之组织细胞,史料不具或不确,则无复史之可言。”他也回应了何谓“史料”的问题,指出:“史料者何?过去人类思想行事所留之痕迹,有证据传留至今日者也。”对于“材料”的敏感程度和调度能力,无疑是对研究者基本素养的考验。
新议题与新研究的出现,有赖于史料范围的不断开拓。当年傅斯年先生“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东西”的说法,正体现着这方面的殷切提示。今天的青年学人,颇由于议题难寻、材料匮乏而感觉困扰。走出困境的努力方向,一是寻求新的材料,二是重读再解原有的历史材料。
所谓不断开拓,首先是对于新材料的开掘与运用。“新材料”中的一类,是诸如甲骨文、简帛、出土文书、内阁档案等陆续发现的材料,前辈学者对此给予高度的重视与期待。陈寅恪先生在《陈垣〈敦煌劫余录〉序》中说:“一时代之学术,必有其新材料与新问题。取用此材料,以研求问题,则为此时代学术之新潮流。治学之士,得预于此潮流者,谓之预流(借用佛教初果之名)。其未得预者,谓之未入流。”这些新材料,不仅弥补了史料的缺失与不足,更促使着新问题的产生,决定着新的问题回应方式,影响着其后史学发展的路径。
这类新材料的发现,未必能够随即还原出历史的本来面目,或许带给我们更多的是由此产生出来的新问题。而学者的任务正在于从这些新出现的问题出发,寻求更多材料的支持,找出解决各类新问题的途径与方法。
新材料中的另外一类,则是尽管长期存在却一直被忽视的“边缘材料”。这类材料从人们视而不见的背景下“涌现”出来,靠的是“问题意识”带动下的新视角和新眼光。社会史领域的学者们首先感到,要突破根深蒂固的“经典话语系统”,需要把研究的取材范围从精英著述扩大到边缘材料。这里既包括文字资料的拓展(例如正史等传统文献之外的档案、墓志碑铭、方志舆图、宗教典籍、医书、笔记小说、诗词乃至书信、契约、族谱等等),又包括对于各类实物、图像、出土材料、考古遗迹乃至情境场景(发生环境、社会氛围等)的综合认识及其与文字资料的互补互证。
材料出“新”,有赖于眼光的“新”。敦煌文书的学术价值,绝非莫高窟的王道士者流所能够揭示;内阁大库档案究竟作用何在,反映着不同学术眼光之间的差距与更迭;如果没有傅斯年、陈寅恪和李济等人所代表的新史料观,没有他们心目中新的史学追求与问题关怀,殷墟发掘也不可能具备“近代”之意义。
新材料可以带动新议题,但有些领域不够幸运,没有足以刺激新议题、冲击原有研究体系的新史料发现,这就更加依靠于传统史料的再研读。严耕望先生曾经说:“新的稀有难得的史料当然极可贵,但基本功夫仍在精研普通史料。”“真正高明的研究者,是要能从人人看得到、人人已阅读过的旧的普通史料中研究出新的成果。”黄永年先生在谈及治学经验时也说,他从不坐等稀有材料的出现,而是继承了陈寅恪、顾颉刚等老一辈学人的做法,“撰写文章不依靠孤本秘笈而用人所习见之书,要从习见书中看出人家看不出的问题”。“习见书如纪传体正史中未被发掘未见利用的实在太多了,再利用上几辈子也用不完。”对于“旧”史料的再思考、新联结,能够使其凸显出以往不曾发现的新意。梁庚尧先生在其《宋代太湖平原农业生产问题的再检讨》一文中说:“本文所引据的数据,虽然多半出于前辈学者所已使用的范围,但会有一些个人不同的组织与运用,以及进一步的比较与阐释。”同样的材料,切入角度不同、组织方式不同,呈现出的研究面貌便大不相同。
……
北宋前期任官制度的形成
讨论宋代的任官制度,必定会牵涉到两个重要问题:一是官、职、差遣(特别是官与差遣)的分离及其制度化,二是人事任用权力问题。围绕相关问题,近年来已有不少文章面世,从不同角度予以阐发、说明,唯追溯源流、论述制度变更过程似嫌不足。本文拟就此谈些个人看法,以求正于方家。
就官与差遣的分离而言,仅做静止状态下的勾画绝对不够,还需要在历史发展的长期曲折过程中寻其形成脉络,从而真正准确、深刻地认识它。宋代富有特色的设官分职制度,很难仅仅归结为宋太祖、太宗等一二代帝王及其谋臣的精明措置。在他们之前,晚唐五代的精英人物们已在艰难地摸索解脱困境的出路,无数经验教训的累积使得调整变革的思路渐趋明晰。宋初政治领袖们对于任官制度的贡献,与其说是创建了一套全新的制度,不如说是在强化中央集权的大背景下,对于二百年间不断变更的任官制度加以整理、改造;而且,当时的设官分职,决非先规划出蓝图再广泛推行,恰好相反,是在“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中,陆续完成了这样一套体制。要真正理解其形成,必须将我们的研究视野拓得更宽,以王朝之废立划为断限的方法,至少在这类问题的研究中是不合宜的。这正如王赓武教授所说,中国历史上很多重大的课题,往往被传统的以王朝为单位的研究方式遮蔽模糊了。
一、“官”与“差遣”分离制度溯源
中国古代曾经存在着两种类型的“官”:一种是职事官,一般来说,亲职事者谓之职事官,其名衔与所掌事任直接相连;另一类是标志品位、阶秩的阶官。阶官在历史上有过不同的形式和内容,仅就从隋到宋而言,隋唐时期为文武散官,北宋元丰以后为寄禄官;而宋代前期的情况似乎比较特殊,一方面文昌会府废为闲所,另一方面阶官却偏偏采取了三省六部职事官的名称。
《宋史·职官志一》总序部分,在讲到宋代设官分职之制时,说:
台、省、寺、监官,无定员,无专职,悉皆出入分莅庶务。故三省六曹二十四司类以他官主判,虽有正官,非别敕不治本司事,事之所寄,十亡二三……其官人受授之别,则有官、有职、有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
是为北宋前期官、职、差遣分离制度之大概。
这种设官分职的方式,突出地将“正官”与其职事区分开来,虽然名称紊乱混淆,治事系统却明确集中。从实践中看,务实应变的色彩很强。
官员品位与事任的分离、并立,决非始于北宋,这点自无疑问。而说到官与差遣的分离,通常是指身居“职事官”,却又与“本任”分离而另领他事。那么,这一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呢?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名义上皇帝握有一切权力,臣僚领受其旨意,作为其代理人去实施统治及管理的职能;而事实上,在施行过程中,臣僚势必部分地拥有自行决定的权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君主“绝对集权”是不可能的。因此,帝王对于臣僚既有任用的一面,又有防范的一面。在官僚群中,在承认帝王人事大权的同时,亦要求自身的基本权益、地位有所保障。双方利益冲突、折中的结果,使君主往往不直接触动在任官员的原有地位,转而临时任用一些身份相对低微者及左右亲从,或委以伺察群僚之事,或委以掌管机要之任,或委以参议政事之权。早在西汉时,即产生出“秩卑而命之尊,官小而权之重”的刺史制度。“秩”与“命”分离、“官”与“权”不侔,使最高统治者便于驾驭,亦促成了上下内外百官庶僚相互维系的机制。可以说,这种“分离”状况的不断出现与陆续调整,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历史上官僚任用制度的逐渐成熟。
具体地说,隋唐以来,职事官系统与散官系统的并行,从制度上明确了治事系统与品阶系统的分立。而在此基础之上,职事官体系内部,又发生着进一步的复杂变化,并从而产生了以“职事官”与“差遣”相分离为特征的设官分职方式。如孙国栋先生在《宋代官制紊乱在唐制的根源》中所说,促成这种变化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由于政治局面转变,旧的官制不能应付新环境,以致不少旧职事官职权堕落;二是旧官制既不能切合新事机,重要公务只得另派“使”“职”负责,而带本官衔(或加以职事官衔),职事官逐渐变为不任事之空衔;三是原用以叙品阶的散官,由于授受太滥(特别肃、代、德宗三朝),不为人所重,不得不以中央职事官(尤其不负实际责任而又“地高望崇”者)作为赏功勋、叙位望的空资格。
唐代职事官之滥授,有两大“高潮”阶段。一是武后为扩大政权基础,大设试官以甄别能否,广置员外而宠以禄位,“殊不知名实混淆、品秩贸乱之弊,亦起于是矣”。二是中晚唐时期“兵革不息,财力屈竭,勋官不足以劝武功,府〔库〕不足以募战士,遂并职事官通用为赏”。职官之赏,使职事官队伍的成分及性质发生了严重变化,冗滥猥杂而无法正常运作。这无疑大大加深了职事官队伍的分化程度——其中既有治本司事者,又有带本官充他职者,更有坐领俸禄者,同时,也加速了所谓“职事官阶官化”的过程。这成为宋代以职事官为阶官、以差遣任实职的直接原因。
前两条原因相互关联,是与制度本身直接相涉的、更为深刻的原因。职事官与其职事的分离,是在以用人权力为关键的冲突中,在旧制度与新事机的矛盾运动中,随着“带本官充他职”现象的普遍化而发展起来的。对此,有必要作稍为详细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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