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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国际投资仲裁实践中已有较多股东独立请求之案,但国际投资法体系对此缺少明确规范。股东独立投资仲裁请求是指股东独立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仲裁并且直接获得损害赔偿的方式。本书主张,根据股东权利侵害或利益受损的差异,其可分为股东直接仲裁与间接仲裁,前者主要依据条约赋予的股东权利;后者是股东以其持股公司遭受东道国侵害进而导致其股份价值间接受损为依据独立请求仲裁。股东独立请求尤其是间接仲裁与一般国际法和国内法“非间接损失”原则相矛盾,请求权理论基础存疑,在管辖权、可受理性与法律适用等方面争议与风险显著。国际投资法体系需要理论性、原则性与规范性框架对此加以治理,统筹国际投资自由、发展和安全,动态调节国际投资秩序与国家主权的平衡,在更广泛与更深刻的层面实现公平正义,促进全球经济增长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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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李建坤,男,1994年生,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拔尖人才、国际法学院讲师、硕士研究生导师。武汉大学国际经济法硕士、国际私法博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联合培养法学博士;曾赴巴黎政治学院(SciencesPo)、台湾政治大学、国际商会(ICC)等访问学习。曾于中共中央宣传部政策研究室(法规局)(借调)、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国际统一私法协会(UNIDROIT)锻炼工作。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牛津大学出版社InternationalLawinDomesticCourts签约作者,协助世界法学家协会(WJA)中国区相关工作。主要从事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投资/商事仲裁与调解、经济制裁与出口管制、社会企业的教学科研与实务工作。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与政府机关委托课题5项,发表期(报)刊论文20余篇,参编著作8部。曾获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立法咨询成果证明、UNIDROIT采纳报告证明等多项智库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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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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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一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二 国内外研究综述
三 研究方法
第一章 国际投资仲裁中股东独立请求的界定
第一节 国际投资仲裁中的投资与股份
一 国际投资仲裁制度的发展与特点
二 国际投资仲裁制度保护的投资与股份
三 受条约保护的股份投资类型与识别
第二节 国际投资仲裁中的投资者与股东
一 投资者与股东的界定
二 投资法中股东权利与公司权利的区分
三 间接股东的持股方式与权利保护
第三节 股东独立仲裁请求的类型与判断
一 直接侵害与间接损失
二 直接仲裁与间接仲裁
三 股东间接仲裁与股份的可转让性
四 股东损失的量化方法
本章小结
第二章 比较法视野下的股东独立索赔
第一节 国内法中的“非间接损失”原则
一 普通法系国家国内法的原则与例外
二 大陆法系国家国内法的原则与例外
第二节 一般国际法中的股东独立索赔
一 国际法基本原则与习惯国际法规则
二 国际法院案例实践中的股东独立索赔
第三节 股东具有独立诉因的情形
一 公司无法索赔
二 公司已完成索赔
三 公司无意起诉
四 股东已低价出售其股份
本章小结
第三章 股东独立仲裁请求的管辖权
第一节 争议“直接因投资而产生”的界定
第二节 属人管辖权与属事管辖权主要争议
一 股东的投资者地位与仲裁申请人资格之辨
二 股东与公司仲裁请求权的区别
三 基于股份价值损失的间接仲裁请求
第三节 股东请求仲裁管辖主要援引的实体待遇条款
一 征收
二 公平公正待遇
第四节 管辖权规则与习惯国际法规则的关系
一 缺乏持续统一的国家实践
二 缺乏“法律确信”
本章小结
第四章 股东独立仲裁请求的可受理性
第一节 可受理性的界定
一 可受理性的定义
二 可受理异议与管辖权异议、实体抗辩理由的辨析
第二节 可受理性问题与投资仲裁庭的权力
一 仲裁庭的固有权力
二 仲裁庭的权力与当事人意思自治
三 可受理性决定的可复审性
第三节 可受理性分析的必要性与判断标准
一 可受理性分析的必要性
二 可受理性的判断标准
三 股东间接仲裁请求的可受理性问题
第四节 不具有可受理性的股东间接仲裁请求
一 当地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及其影响
二 投资条约制度对股份的保护程度
第五节 具有可受理性的股东间接仲裁请求的特殊情形
一 当地公司遭受“拒绝司法”
二 当地公司解散或者丧失了提出索赔的法律资格
三 违反国内法中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本章小结
第五章 股东独立仲裁请求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 股东独立仲裁请求的法律适用条款
一 界定
二 国际投资条约中的法律适用条款
第二节 管辖权问题与实体问题的法律适用
一 《ICSID公约》第42条的适用
二 国内法在管辖权问题中的适用
三 国内法在实体问题中的适用
第三节 可受理性问题的法律适用
本章小结
第六章 股东独立仲裁请求的法律风险与应对
第一节 无休止的索赔链问题
一 东道国难以预测股东独立仲裁请求
二 加剧“条约挑选”
三 难以结案与效率低下
第二节 重复赔偿与裁决不一致
一 重复赔偿的产生与对司法经济的影响
二 裁决不一致的风险
第三节 对公司债权人的影响
一 债权人面临的风险
二 债权人基于间接损失请求仲裁
第四节 公平性与效率问题
一 国内外股东的差别待遇
二 对公司法与公司治理的扭曲
三 影响国际投资效率
第五节 股东独立仲裁请求的风险应对
一 自治性的规制
二 程序性法律原则的再调整
三 投资保护条约与仲裁规则的制度改革
四 一般国际法的规制
结论与展望
一 股东独立请求仲裁对中国的启示
二 股东独立请求仲裁的机制构建
参考文献
索引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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