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帳戶  | 訂單查詢  | 購物車/收銀台(0) | 在線留言板  | 付款方式  | 運費計算  | 聯絡我們  | 幫助中心 |  加入書簽
會員登入   新用戶登記
HOME新書上架暢銷書架好書推介特價區會員書架精選月讀2024年度TOP分類瀏覽雜誌 臺灣用戶
品種:超過100萬種各類書籍/音像和精品,正品正價,放心網購,悭钱省心 服務:香港台灣澳門海外 送貨:速遞郵局服務站

新書上架簡體書 繁體書
暢銷書架簡體書 繁體書
好書推介簡體書 繁體書

八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七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六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五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四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三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二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一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12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11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十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九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八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七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六月出版:大陸書 台灣書

『簡體書』“枫桥经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史料与研究

書城自編碼: 4144699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社會科學社會學
作者: 余钊飞编
國際書號(ISBN): 9787100230612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出版日期: 2025-08-01

頁數/字數: /
書度/開本: 16开 釘裝: 精装

售價:HK$ 129.8

我要買

share:

** 我創建的書架 **
未登入.



新書推薦:
走出情绪风暴,做从容引领的父母
《 走出情绪风暴,做从容引领的父母 》

售價:HK$ 65.8
仰望星空:观测火星
《 仰望星空:观测火星 》

售價:HK$ 68.2
费曼学习法:高效学习的实用策略和技巧
《 费曼学习法:高效学习的实用策略和技巧 》

售價:HK$ 64.9
风俗论(上册)(汉译名著本)
《 风俗论(上册)(汉译名著本) 》

售價:HK$ 105.6
ACT一学就会:接纳承诺疗法入门指南
《 ACT一学就会:接纳承诺疗法入门指南 》

售價:HK$ 152.9
壹卷YeBook 地域文化与国家认同:晚清以来“广东文化”观的形成 广东历史文化研究
《 壹卷YeBook 地域文化与国家认同:晚清以来“广东文化”观的形成 广东历史文化研究 》

售價:HK$ 86.9
漫步上海老房子(修订版)
《 漫步上海老房子(修订版) 》

售價:HK$ 63.8
江淮方言精汇
《 江淮方言精汇 》

售價:HK$ 107.8

編輯推薦:
本书对浙江诸暨市在农业经济领域的基层治理中“枫桥经验”的探索与实践进行了全面的资料搜集与整理,集中展现了政府、社会各主体对诸暨市农业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与主要实践。资料丰富详实,客观地反映出“枫桥经验”围绕社会治理进行的成功探索。
內容簡介:
本书本着尊重史实的原则,进行了对诸暨市人民法院、诸暨市人民检察院等地的实际调研走访与资料收集,根据参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类别进行主题选材,形成以党委政府、法检两院、自治组织、商业主体为四大主体的引领、服务、参与、带动诸暨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篇章内容,成为《“枫桥经验”史料整理与研究》丛书中富有农村经济社会特色的主题书稿。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角度,本书发掘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中国方案”,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關於作者:
余钊飞,中国法律史学会中国法律史学会民族法律文化分会会长;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副院长,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教授;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兼任浙江省法学会社会治理研究会副会长、杭州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中共阿勒泰市委法律顾问、浙江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研究员,《“枫桥经验”研究》主编。获得“国家级法治人才库专家”,杭州市优秀共产党员,杭州市优秀教师,浙江省地方志151人才等荣誉称号,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枫桥经验”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研究》1项,主持省部级课题《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研究》等5项,出版专著4项,获得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2023)、三等奖(2021)。在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行政管理改革、光明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发表论文50余篇。
目錄
导论
第一章 党委政府引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枫桥经验” 研究
1 党委政府经济管理的公告与办法史料辑录2 党委政府引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途径及方式3 党委政府相关经济管理的公告与办法材料辑录
第二章 法检两院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枫桥经验” 研究
1 以办案构筑经济社会保障网2 以建议促进经济社会和谐体
第三章 自治组织参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枫桥经验” 研究
1 公社大队坚定信心发展集体经济2 基层组织规范制度促进经济发展
第四章 商业主体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枫桥经验” 研究
1 枫桥、岭北等镇相关商业概况2 商业发展调查报告辑录3 “枫桥经验”与商业发展材料辑录
参考文献
编写说明
內容試閱
“枫桥经验”的精髓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在党领导下依靠群众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作为中国式基层治理现代化探索的重大经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党领导下通过多元共治的路径、体系和机制建设,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社会基层和萌芽状态,这也是党和国家赋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应有之义。多元共治的路径、体系和机制建设是同塑共筑的关系。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过程中,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建设,推动着矛盾纠纷多元共治体系建设,形成了矛盾纠纷多元共治的特色路径。
1.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是中国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一个显著标志,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走向胜利的重要法宝。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一如既往地坚持群众路线,并不断深化群众路线的认识和实践,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领导中国人民迈向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习近平指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永葆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传家宝。不论过去、现在和将来,我们都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把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新时代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的全部活动之中。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全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树牢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接受人民批评和监督,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不断巩固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形成同心共圆中国梦的强大合力。
“枫桥经验”是在中国基层治理中贯彻实施党的群众路线的成功典范。在“枫桥经验”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无论教育改造“四类分子”,还是帮扶教育、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枫桥经验”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随着不同时期形势变化、党和国家的任务要求不断与时俱进,成为引领党的群众路线的一面旗帜。从诸暨县法院1963年关于调解工作的基本总结和今后任务的报告、1965年诸暨县枫桥人民法庭工作总结,以及草塔公社党委1978年关于推广“枫桥经验”、搞好民事调解工作的经验介绍等来看,在打击敌人、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过程中,“枫桥经验”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依靠群众、调查研究、就地解决、调解为主的方针,实现了矛盾不上交。如枫桥法庭在下乡巡回办案时,采取法庭干部、调解组织、群众三结合的方法,依靠基层干部和群众查清事实、摸准当事人的“活思想”、做好思想工作,在半个月时间内解决各种生产权益纠纷两百多件,促进了农业发展。
正是坚持和贯彻了党的群众路线,紧紧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枫桥经验”才得以形成和发展,且始终注重群众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的机制建设,不断开拓进取。如改革开放之后,“枫桥经验”依靠群众维护社会治理,收到了案件较少、治安稳定、经济发展的效果,枫桥区近十年年均刑事案件法案数和捕人数分别占总人口的万分之二点九六和万分之一点四六,明显低于全省和绍兴市的平均比例,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后,“枫桥经验”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多元解决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形成了新时代“枫桥经验”。
2.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前端和基础性作用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形成并不断发展完善的纠纷解决方式,人民调解发轫于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 经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以及1949年之后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现已成为我国社会治理的基本制度内容,对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并发挥了重要作用。“枫桥经验”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过程中,将人民调解作为依靠群众的重要渠道,始终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形成了人民调解的“枫桥经验”。
早在20世纪50年代,诸暨乡镇都已建立了各级调解组织。1958年6月,全县64个乡镇调解委员会(简称“调委会”)全部更名为调处委员会,848个农业社(村)建立了调处小组。1961年后恢复原称,此后诸暨的人民调解发展相对迅速。1962至1965年期间,全县基层调解组织从827个发展到1263个,调解干部也从4534人发展到5597人。为了有效预防和化解基矛盾纠纷,诸暨县人民法院在枫桥区委的领导下积极指导、监督并帮助人民调解组织开展活动,依靠群众自我教育,就地及时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做到了矛盾不上交。
改革开放之后到90年代初期,诸暨的人民调解恰逢融“打、防、教、管、建”于一体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枫桥经验”形成之契机,呈现出迅猛发展之势。1981年,诸暨组建县司法局,将管理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司法局的主要任务。在司法局开展的有重点的调整和整顿基层调委会以及在乡镇建立调解办公室等措施的积极推动下,至1991年,诸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发展到1453个,涉及乡镇、行政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等,调解纠纷的总数达10.4万件。相比此后20年的统计数据,这一时期(1981—1991)可谓诸暨人民调解发展的辉煌时期。究其原因,是国家在改革开放初期针对人民调解出台了一系列专门或相关的“助推”规定,如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加之中国的民主和法制建设刚刚开始,司法在民事审判中的权威尚未建立,解决纠纷的效果有限。如此情形下,尽管中国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已经开始了从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的转型,但这个过程进展缓慢且受上述因素的影响,人们在发生矛盾纠纷时诉诸人民调解的惯性依赖没有太大的改变。更重要的是,在诸暨,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枫桥经验”要求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和一般治安案件,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及其调解工作置于重要地位,有力助推诸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及其调解工作的发展。
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期,与人民调解在全国陷入低迷相反,诸暨的人民调解因“枫桥经验”而开展得有声有色且不断创新和发展。这一时期,为了满足“枫桥经验”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通过建立部门协同和村镇联动的机制来预防矛盾、通过人民调解来化解矛盾的需要,诸暨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其工作进行了全覆盖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建设。如1996年,诸暨以开展“基层建设年”为契机,成立了“人民调解协调中心”以加强基本调委会标准化建设,对镇乡调解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形成了市、镇(乡)、片、村四级调解网络;2000年,诸暨已在35个镇乡全部建立调解中心,形成镇乡有调解中心、办事处有调解小组、村里有调委会、村民小组有联络员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调解组织网格,将调解组织的触角彻底伸入人民基层、深处和内部,组成了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调解协调网络; 2003年,诸暨开展以“五有四落实”(即有办公场所、标牌、印章、记录、统计台账,落实组织、制度、工作、报酬)为标准的工作检查。并因地制宜地创新出调解工作的很多机制和方法,如枫桥镇调委会于1984年摸索出“六个优先、六个心”的工作方法,又于1988年进行了防纠纷发生、防民转刑、防非正常死亡的“三防”试点,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实现从单纯处理型向主动预防型转变、从平息一般纠纷向防激化转变、从和事佬调解方法向依法调解和提供法律帮助转变,也即所谓“三转变”。
2008年之后,随着“枫桥经验”的发展,在工作机制和方法创新的同时,诸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模式也步入创新发展的时期。尤其是2010年以后,作为全国35家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单位之一,诸暨市开始探索并积极构建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前端和基础性作用的“大调解”体系,一方面夯实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大调解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在纵向上形成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的、市人民调解工作中心指导的市、镇、村三级人民调解网络,在横向上则建立健全市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各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检察和仲裁工作、信访工作的衔接互动。2015年,诸暨在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加强社会化调解组织建设,推进乡贤志愿者、新闻媒介、仲裁员等多元力量参与人民调解,并推动政府购买服务、调解类社会组织孵化等社会化运作,又于2016年加强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建设。2017年,诸暨市司法局着力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由政府、社会和专业力量共同参与的“人民调解 ”专家、品牌、志愿、联动、互联网模式。同年,诸暨市法院成为浙江省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试点法院,对全市参加律师调解的律师开始进行有组织、分批次开展平台运用以及律师调解工作的动员和培训。时至今日,诸暨人民调解已经由单一调解向多元调解发展,正在打造以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律师调解以及在“人民调解 ”专家、品牌、志愿、联动、互联网模式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多类调解相互衔接或者配合、传统方法与现代方式结合的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体系、机制和方法,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总体而言,“枫桥经验”作为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经验,立足基层抓基础始终是其坚守,重视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化解矛盾纠纷的前端和基础性作用是其特色。党的十八大以来,诸暨市不断健全完善和改进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工作机制和方法的建设,并在各乡镇设立了直属司法所用以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的指导,进行拓展和深化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各种探索实践,夯实了传统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及其调解工作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基础地位。经过改革开放以来持续不断的努力,诸暨市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及其调解工作已走在全国前列,人民调解与其他调解形式对接或配合所形成的新模式也发展得很快,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可谓是独当半壁江山,并因此形构了人民调解的“枫桥经验”。

枫桥是典型的聚族而居的南方山区村落。从北方迁徙至枫桥的氏族聚族而居,有强烈的尊祖敬宗观念和孝悌忠信的美德。一个自然村大多只有单一的姓氏,他们是同一祖先繁衍下来的子孙。村中建有祠堂,以维系和强化族人的宗法意识。祠堂的族长又称家长,拥有重要权力,为全族男女所尊敬。礼法合一的宗法伦理是传统中国维持基层社会秩序的主要规则,以“亲亲”“尊尊”为核心,“忠”“孝”思想贯穿其中。乡绅族长作为基层宗法伦理的执行者,亦是基层社会秩序的主要维护者。费孝通先生在其著述中以“双轨政治”为概念,探讨了中国传统社会存在的“皇权专制”与“乡村自治”双轨结构及二者的权力运行机制。中国传统政治中,中央集权层面,有朝廷政令及所遣的官员到县衙为止的“自上而下”的轨道;地方自治层面,则有与之平行的以士绅为主体的“自下而上”的轨道。小农经济时代,百姓收入有限,民谚“公堂一点朱,民间千滴血”即反映出百姓一旦需对簿公堂,代价沉重。传统社会的民间纠纷大多集中在婚姻家事、争田夺地等“户婚田土钱债”之中,若处理不当,则易造成邻里老死不相往来、村庄械斗不断之局面。因此,在传统中国的“双轨政治”结构中,敦睦教化以促宗族邻里和谐一直为中央王朝所肯定并为百姓认可。即使矛盾纠纷进入县衙,“官批民调”依然是重要选择。乡绅与长老参与调处一直是基层社会化解纠纷的重要传统,以调解促和解是基层纠纷化解的主要方式。中国传统社会中的“修身齐家”“正己化人”等理念,在以耕读传家为特色的枫桥极其突出。枫桥人以此来处理人际关系,是源于他们的生活逻辑和生存经验。在地方治理方面,传统文化以地方风俗习惯的形式承载着百姓朴素的理想期许,规范着百姓的自我行为,彰显着枫桥人的智慧。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待人处世之道,强调朴素的公平对等,强调社会关系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和支持,将人的价值放在社会中去认识,由此推动“治身”与“治心”相统一的自律成为习惯。在纠纷处理上,宗族间的纠纷主要按照家法、族规进行调解处理。家族长辈处理族内事务和纠纷的权限,官方予以认可和支持。邻里纠纷则通过当事各方各自邀请街邻、亲友、长辈或乡绅名士等出面说和、调停。由此可见,以人为本、以德服人、以和为贵的传统已经深刻融入到枫桥群众的历史血脉之中。从一定意义上讲,“枫桥经验”的产生更多的是对传统文化的认可和传承,更多的是群众对自我规范的不断坚守。
自清末变法修律以来,地方自治次第展开,近代乡村自治逐渐启蒙。民国时期,无论是山西村治,还是河北、山东的乡村建设实验,都体现着近代中国对乡村治理和建设的思考,但均未取得实质性成就。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陕甘宁边区制定了诸多关于基层治理和乡村建设的法律与政策,如1941年公布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发扬了民主政治,在其第五、六、十四、十七条有较为明显的体现;1942年公布的《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财权条例》为人权保障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1943年公布的《陕甘宁边区民刑事件调解条例》提倡民间调解纠纷并规定“凡民事一切纠纷均应厉行调解”等。这一系列立法成果高度重视发动群众自行解决矛盾、化解矛盾,蕴含了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执政理念,深刻体现了群众路线,走出了党领导下依靠群众推动乡村建设的新道路。上述乡村治理和乡村建设的历史变迁,是“枫桥经验”核心理念“矛盾不上交”的重要根基所在,即各地的矛盾纠纷以及治理中存在的困难,应充分发挥群众智慧和力量,尽量在当地解决。

 

 

書城介紹  | 合作申請 | 索要書目  | 新手入門 | 聯絡方式  | 幫助中心 | 找書說明  | 送貨方式 | 付款方式 香港用户  | 台灣用户 | 海外用户
megBook.com.hk
Copyright © 2013 - 2025 (香港)大書城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