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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商事侵权是民法与商法交叉领域的重要研究内容,涉及《民法典》规定的侵权制度以及《公司法》《合伙企业法》《证券法》《律师法》等单行法的立法论和解释论问题,对广义的侵权之诉法律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务价值。本书将法律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应用于商事侵权具有代表性之重要领域:信息型侵权、违反信义义务型侵权、侵害营业型侵权。
關於作者:
张瀚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民商法学学科带头人。入选中国法学会研究会人才。曾任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UC Berkeley)高级访问学者,兼任广州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在《政法论坛》《法学评论》《法律科学》等CSSCI期刊和Managerial and Decision Economics等英文SSCI期刊发表论文多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2项、省部级项目多项。与科斯奖得主罗伯特·库特(Robert Cooter)教授共同创作《库特、张瀚伯克利法律经济学对话》(Law & Economics Conversations between Robert Cooter & Han Zhang at Berkeley)系列作品。获奖包括:中国法学会商法学会论文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会论文二等奖1项;中国南方金融法治论坛论文二等奖1项。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会论文一等奖2项;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会论文二等奖3项;广东省法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年度高度赞誉论文奖(Highly Commended Paper Award)(英国;SSCI期刊论文)1项;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教学竞赛一等奖1项。
目錄 :
第一章 商事侵权的基础理论:共性与个性
一、商事侵权制度对秩序与效率价值的影响
(一)商事侵权制度对法治经济市场秩序的维护
(二)商事侵权制度对法治经济市场效率的促进
二、商事侵权的内涵与外延
三、商事侵权认定的特殊性
(一)当事人的商事主体性
(二)侵权客体中的营业性权益
(三)违法性认定中的渊源与特殊规则
(四)侵权成立与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
四、商事侵权的类型化区分与标准
(一)《民法典》侵权一般条款的不自足
(二)类型化进路:信息型、违反信义义务型与侵害营业型
(三)商事侵权法律适用中对《民法典》侵权制度渊源的遵循
(四)类型化的法律经济学意蕴
第二章 商事侵权的法律经济分析方法举要
一、法律经济分析的正当性问题
(一)前置性检验:法治经济背景下效率分析的正当性要求
(二)商事侵权制度进行效率分析的正当性检测
二、信息不对称理论与侵权中的信息
(一)信息不对称的制度经济学理论
(二)信息不对称理论与商事侵权中的信息披露问题
三、委托—代理理论与信义关系
(一)制度经济学语境下的“委托—代理”关系
(二)风险与激励
四、社会成本理论与营业保护
(一)社会成本与纯粹经济损失
(二)社会成本与私人成本
(三)对具有社会成本性质损失救济的效率正当性
(四)市场状况与损失救济
第三章 信息型商事侵权的法律经济分析
一、信息型商事侵权的内涵与外延
(一)信息型商事侵权的界定
(二)外延类型举要
二、信息型商事侵权的认定:作为渊源的《民法典》与商事单行法
(一)行为人实施了欺诈或过失不实陈述的行为
(二)受害方的合法权益被侵害
(三)因信赖陈述遭受损害
(四)行为人的主观过错
三、信息型商事侵权救济中的财产规则与责任规则
(一)财产规则与责任规则的抉择
(二)责任规则:赔偿范围的确定
(三)责任规则: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
(四)责任规则:欺诈领域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
四、损害的性质
(一)经济学视角下信息型商事侵权的损害
(二)信息型商事侵权归责原则和预防标准的设置
(三)法律经济学视角下信息型商事侵权中的经济损失赔偿
五、社会成本意义
(一)对市场交易成本的降低
(二)对实现卡拉布雷西减少事故成本目标的贡献
(三)对市场中信息不对称问题的缓解
第四章 违反信义义务型商事侵权的法律经济分析
一、违反信义义务型商事侵权的内涵与外延
(一)违反信义义务型商事侵权的界定
(二)违反信义义务型商事侵权的典型表现形式
二、违反信义义务型商事侵权的认定:《民法典》与商事单行法的互动
(一)违反信义义务型商事侵权的构成要件
(二)违反信义义务型商事侵权的抗辩事由
三、违反信义义务型商事侵权救济中的财产规则与责任规则
(一)财产规则:禁令与终结
(二)责任规则:赔偿与归入
四、制度目的与限制
(一)设置信义义务的目的
(二)信义义务制度的限制
五、不可减损的信义义务
(一)法律对信义义务方的激励作用促进经济效率的提升
(二)维护信义义务中的强制性规则促进经济的规范运行
第五章 侵害营业型商事侵权的法律经济分析
一、侵害营业型商事侵权的内涵与外延
(一)侵害营业型商事侵权的界定
(二)侵害营业型商事侵权的典型类型
二、侵害营业型商事侵权的认定:《民法典》与商事单行法的互动
(一)侵害合同之商事侵权的认定
(二)妨害经营之商事侵权的认定
三、侵害营业型商事侵权救济中的财产规则与责任规则
(一)侵害营业型商事侵权中财产规则与责任规则的适用
(二)侵害合同中损失的确定
(三)妨害经营中营业利润损失的确定
(四)侵害营业型商事侵权的惩罚性赔偿适用分析
四、效率法律价值的思考
(一)侵害合同侵权的效率分析
(二)妨害经营侵权中营业利润损失救济的效率分析
(三)侵权制度对合作剩余的守望
结 语
一、商事侵权与侵权的类型化
二、法律经济分析对商事侵权研究的启发与展望
主要参考文献
后 记
內容試閱 :
序 一
本书为商事侵权制度的研究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视角。一般而言,对商事侵权的研究涉及实证分析、规范分析,但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则提供了内容分析的新视角。法律与经济学的跨学科联合研究,从商事侵权的内容本身出发,可以告诉你什么是侵权、什么是合同,可以得知两者之间的关系,还可以进一步剖析商事侵权的影响。在商事领域中,很难回答法律是什么的问题,这要通过对经济学的了解帮助我们解答该问题,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探讨商事侵权的内容则与我们要回答的问题不谋而合。所以,张瀚从法律经济学角度对商事侵权的研究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探寻商事侵权中法律问题的奥秘。
本书的特别之处,就在于其切入角度的独特与新奇。首先,将法律经济学的思想贯穿全书的研究中,用于商事侵权内容的分析,其中部分内容还引用了微观经济学的知识进行论述。其次,使用了类型化的研究方法,尽管在中国并没有判例法,对商事侵权只是适用侵权的一般规定,但本书试图将商事侵权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类型来研究——本书的商事侵权主要分为三大类进行探讨,目前很少有学者能做到这一点。最后,本书着重谈论了商事侵权的影响,以及其他可替代商事侵权法律的效率影响,还通过供需曲线的影响以及卡拉布雷西的相关理论进行诠释。
本书不仅对商事侵权内容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中国未来的法律经济学研究也有重要贡献。目前,在中国适用法律经济学进行商事侵权的研究很少,由学者进行学术研究的更少,相信本书在中国的法律经济学发展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另外,在商事侵权中一方一般为企业,其更讲求效率,适用同样强调效率的法律经济学分析商事侵权问题将更能说服学者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思考法律问题,可以鼓励更多的中国学者不仅在民商法方向,还可以在其他不同的法律部门进行法律经济学研究。希望学者未来在课堂上不仅告诉学生什么是法律、什么是平等,而且教授学生自由地使用经济学机制解释法律现象,可以无意识地把它当作一种法律理论进行应用。这不是一项简单的任务,但我相信张瀚可以在这项任务上做出重大且突出的贡献。
另外,附上之前在我的学生张瀚和黄梦娜女士婚礼上的致辞节选:
我的挚友张瀚和黄女士,我在此美好时刻祝福你们。我用了我一生中绝大多数时间研习经济学,其常常被定义为关于稀缺的科学(the science of scarcity)——如果你拥有一定量的资源,在某一事物中用尽,则在它处将无所可用。但是生命中最重要之事物,则无法用经济学解释,也无关于稀缺,这事物便是爱。因为倘你爱人,则收获将大于给予。我已结婚49年,我不仅爱吾妻一如初婚,而且随着时间推移,我爱她更甚于往昔。因为我们相互给对方以爱,我们都获得了更多的爱。希望你们会和我们一样,祝福你们。张瀚,你是一位了不起的学者,我相信你会在中国法律经济学发展中有所作为(make a difference),我也相信你会把人文主义精神带入法律经济学(bring Humanism into Law and Economics)。你爱古典、爱诗词、爱哲学,我相信你会欣赏和感恩爱。
罗伯特·库特(Robert Cooter)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
HERMAN F.SELVIN法学教授
法律经济学项目主任
美国法律经济学会会长、创会理事
罗纳德·科斯奖得主
2025年春
序 二
再次见到张瀚教授的最新研究成果,备感欣慰。作为张瀚教授在中山大学本科、硕士至博士阶段的导师,亲眼见证了他对民商法与法律经济学研究不断深化之历程。张瀚自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开始至今10多年对商事侵权法经济学进行了系统与深入的研究,且在相关领域发表了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论文,现相关著述亦已完成,我读后感到十分骄傲。
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的优化升级,对中国法律制度的设计与运用提出了新挑战。《左传》云,“……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深刻说明了著书立说,可以让人类用点滴的思考与系统的记录,尝试超越自身之局限性。本书对商事侵权的法经济学研究,丰富了中国学界对于商事侵权制度的研究成果,升华了相关法律经济学研究的理论方法。如何在具体法律实践中,既符合传统民法侵权行为之理论,又在法律体系中实现对商事营利性问题的关照,进而实现现代理论对古典制度的映射,具有深刻之学术旨趣。张瀚教授的研究,填补了理论界与实务界的相关空白,为中国商事法与法律经济学的创新研究开辟了新路。
诺贝尔奖得主道格拉斯·诺斯认为,产权和制度变迁决定了国家的兴衰。产权问题,是中国古代社会每隔大约两百年便面临的一个发展周期性、波动性问题,也是解答近代中国社会发展“李约瑟难题”的一把钥匙。商事侵权的法律与经济逻辑,反映了产权制度理论在商业社会生活中包含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应用,其中的制度演进与创新问题绝非单纯法学研究能够解决,需要结合跨学科之视野——法学与经济学之联姻,也许是对此类制度问题在效率价值上的最优解之一。我相信,这本专著的面世,会为现在乃至将来的商事侵权理论与实践提供一种新的研究范式。这本书也会吸引更多的学者关注民商法的法经济学研究,尤其是吸引青年学者投入相关领域之创新研究中。
是为序。
周林彬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