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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从法律理论、案例解析、合规从业、法律服务产品等多个维度,系统研究我国碳交易体系下相关碳资产的法律性质及其交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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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凝聚了作者团队近年来在双碳市场进行法律服务研究和实践的相关经验,紧密围绕新法规、规章与案例展开合规研究工作,并建设性的就律师行业未来开展双碳法律服务的形式进行了一定的探讨。
來源:香港大書城megBookStore,http://www.megbook.com.hk 具体分为以下内容:
第一章、碳资产法律性质及其交易风险研究。从法理分析视角出发,深入剖析了碳资产法律性质的形成与发展历程,重点论证了碳资产作为无形资产的特性、权属界定及法律地位等。同时,结合国内外碳交易市场的实际情况,全面梳理了碳交易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如市场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等,并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控策略与合规管理建议。
第二章、双碳典型案例合规研究,通过筛选国内碳达峰、碳中和领域的九大典型案例,深入分析了这些案例所反映的双碳法律风险,并提出了相应的法律合规建议。
第三章、双碳重要规范合规要求解读。对我国现行生效的重要双碳法规、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系统解读和合规梳理,通过区分不同主体下的责任性规范与权利性规范,明确各主体应当承担法律义务及可以行使的法律权益,同时通过对重点法规和规章的合规解读,使得有关规范的法律适用规则和方式得到更加明确的释明。
第四章、双碳法律服务产品研究。通过全面分析当前我国双碳市场运行和发展机制,从律师行业提供法律服务的视角针对性的推出相应的法律服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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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毛腾云
广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深圳市罗湖区法学会常务理事,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碳交易专业委员会主任,博法律师团队创始人。超二十年律师工作经验,具有丰富的协会工作与政府法律事务服务经历,曾为大量内外资企业和个人提供法律服务,近年来专注新兴产业融合法律服务。在国内同行中较早关注应对气候变化国际条约及国内政策与法律,并带领团队对碳资产、碳交易、碳金融、碳合规及碳中和产业融合等领域法律适用与趋势开展研究,对“双碳”时代背景下企业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的涉碳法律及合规风险与控制、纠纷解决路径选择等有着深入见解。
高寒
广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碳交易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博法律师团队联合创始人。熟悉企业经营治理原则,了解政府招商引资程序,有着丰富的商业项目合作参与经验。专注于为企业建立系统的合同管理体系与合规管理机制;擅长对重大商业交易开展法律尽职调查或组织财务、审计、技术等机构开展联合商业调查,并在此基础上提供详细的投融资专业意见并拟定完善的商业合作协议。较早于低空经济和“双碳”等新产业领域开展法律服务研究与实践工作,对相关新产业市场和从业企业的法律风险控制、合规体系建设、经营治理机制及投资融资规划有着独到、深刻的法律理解与适法运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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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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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碳资产法律性质及其交易风险研究
第一节 碳资产法律性质的界定 // 003
一、“碳资产”概念的产生与环境保护背景 // 003
二、“碳资产”法律性质的分析及交易现状 // 012
三、“碳资产”法律性质的认定 // 033
第二节 碳资产交易法律风险研究 // 035
一、碳资产交易法律体系建设 // 035
二、碳资产交易重要司法意见及部分条款解读 // 039
三、碳资产交易相关法律风险 // 055
第二章 “双碳”典型案例合规研究
第一节 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检察院与被告林某正、高某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 // 073
一、案例价值 // 073
二、案例简介 // 074
三、合规研究 // 077
第二节 湖南某碳汇开发公司、宁远县某镇A村村民委员会等合同纠纷案 // 082
一、案例价值 // 082
二、案例简介 // 083
三、合规研究 // 088
第三节 深圳某容器公司诉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行为案 // 093
一、案例价值 // 093
二、案例简介 // 094
三、合规研究 // 104
第四节 北京某清洁能源咨询公司诉某光电投资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 109
一、案例价值 // 109
二、案例简介 // 110
三、合规研究 // 115
第五节 刘某某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 120
一、案例价值 // 120
二、案例简介 // 121
三、合规研究 // 128
第六节 某低碳公司诉广碳交易中心合同纠纷案 // 133
一、案例价值 // 133
二、案例简介 // 134
三、合规研究 // 142
第七节 四川某发电公司与北京某环保公司合同纠纷案 // 146
一、案例价值 // 146
二、案例简介 // 147
三、合规研究 // 156
第八节 韩某某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 162
一、案例价值 // 162
二、案例简介 // 163
三、合规研究 // 167
第三章 碳排放重点规范合规要点解读
第一节 【行政法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 175
一、立法说明 // 175
二、合规要求与解读 // 175
第二节 【部门规章】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 193
一、立法说明 // 193
二、合规要求与解读 // 194
第三节 【部门规章】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 209
一、立法说明 // 209
二、合规要求与解读 // 210
第四节 【部门规范性文件】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 // 234
一、立法说明 // 234
二、合规要求 // 234
第五节 【部门规范性文件】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 // 239
一、立法说明 // 239
二、合规要求 // 240
第六节 【部门规范性文件】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 // 246
一、立法说明 // 246
二、合规要求 // 247
第七节 【部门规范性文件】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 250
一、立法说明 // 250
二、合规要求 // 251
第八节 【交易规则】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规则(试行) // 254
一、立法说明 // 254
二、合规要求 // 254
第九节 【交易规则】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和结算规则(试行) // 258
一、立法说明 // 258
二、合规要求 // 259
第四章 “双碳”法律服务产品研究
第一节 “双碳”市场探讨 // 269
一、“双碳”市场发展趋势 // 269
二、“双碳”市场行业解读 // 271
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 277
第二节 碳交易法律服务产品清单(第一版) // 283
后 记 // 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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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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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一 实现“双碳”目标是构建中国新发展格局、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由之路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了我国“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理解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加快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进而形成全面系统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新局面,是构建我国新发展格局、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由之路。
2020年9月22日,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习近平主席郑重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既表明了中国全力推进新发展理念的坚定意志,也彰显了中国愿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新贡献的明确态度。
2020年,我国碳排放强度比2015年下降18.8%,超额完成“十三五”约束性目标;比2005年下降48.4%,超额完成向国际社会承诺的到2020年下降40%~45%的目标,累计少排放二氧化碳约58亿吨,二氧化碳排放快速增长的局面基本扭转。
碳达峰碳中和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有效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实现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与建设美丽中国的主要目标具有高度统一性和协同性。
碳达峰碳中和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因素。实现“双碳”目标需要推动一系列重大技术革新和制度变革,增强创新对发展的推动力;“双碳”目标要求的碳排放硬约束,有利于促进产业空间布局优化和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产业之间的协同发展,提升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双碳”蕴含的绿色发展理念,也有助于中国更好融入并引领当今世界发展潮流。
碳达峰碳中和是我国解决能源和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保障。我国能源结构以化石能源为主,对能源进口还有较大程度的依赖。一方面,国内煤炭的大量采掘和使用对生态环境造成持续的影响,进而威胁生态环境安全;另一方面,百年变局中国际关系的复杂多变,也会对我国的能源进口产生诸多不可控的影响,进而影响能源安全。大力发展新能源技术,积极稳妥推进“双碳”工作,有利于提升我国能源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水平。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重要手段。我国大力推进“双碳”工作,将会给各国带来巨大的绿色投资和绿色贸易机会,支持其他国家尤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实现低碳发展和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推动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的重大举措。
欧阳日辉
2025年5月
序二 让碳达峰碳中和走在依法合规的道路上
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到《京都议定书》,再到《巴黎协定》,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共识逐步凝聚,碳达峰碳中和已经成为各国政府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我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在国内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水平,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发展理念;在国际上提出共建全球命运共同体的全球治理新理念。
碳排放权交易源于1997年通过的《京都议定书》,是指把二氧化碳排放权或碳排放配额作为一种商品而形成的一种新的资产交易方式,简称碳交易。碳交易是运用市场经济来促进碳减排的一种政策工具。狭义的碳排放权交易产品包括碳排放配额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现货交易产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6条);广义的碳交易还包括碳达峰碳中和业务中的涉碳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产业链脱碳及低碳技术交易与服务、碳金融、碳产业投融资与收并购等)。
2011年10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七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指导和支持下,各试点省市努力探索建立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先后完成了制度设计、数据核查、配额分配、机构建设等工作。2013年6月18日,深圳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全国七个试点省市中率先启动交易,其他地方试点市场也陆续启动交易。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上线交易,交易中心位于上海,碳配额登记系统设在湖北武汉。2024年7月21日,在湖北武汉召开的中国碳市场大会上,《全国碳市场发展报告(2024)》对外发布。报告显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3年以来,总体运行平稳,已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场。
2023年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于2023年2月1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同步发布了11个典型案例。据发布会消息,全国各级法院已设立2426个环境资源审判组织,自2016年我国签署《巴黎协定》以来一审审结涉碳案件112万件。2024年5月1日,国务院《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正式生效,标志着中国碳交易法规体系已初步建立,碳交易的司法保障也已进入新的阶段,为碳交易稳预期、促发展做好了初步法律基础配套准备。
碳交易的发展过程也伴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转型升级,整个社会存在认知水平参差、市场参与主体良莠不齐、法律与政策配套措施发展滞后等早期问题,积累了诸多风险,如政策调整风险、碳资产法律属性风险、碳交易主体资格风险、低碳技术风险、碳交易交付风险、碳交易合同管理风险、交叉合同风险、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合规风险等,不利于碳交易市场稳定与发展,不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碳交易市场的稳定与发展离不开法律服务业的支持。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博法律师团队”在国内较早关注碳交易相关法律问题,团队与众多重点院校、研究机构及实验室、行业协会及司法与仲裁机构等产、学、研平台建立了交流与合作机制,积极从事“双碳”法律服务产品研究,本书是“博法律师团队”对碳交易合规及相关法律服务产品的研究成果。
本书试图从法律理论、案例解析、合规从业、法律服务产品等多个维度,系统研究我国碳交易体系下相关碳资产的法律性质及其交易风险。由于碳交易在我国仍然属于早期阶段,碳交易合规研究可供借鉴的经验有限,加之政策与法规必然随着市场发展的快速变化不断作出调整,本书现阶段着眼的碳交易合规重点,难以完整、准确、全面地向读者进行系统化的展示。但考虑到“双碳”市场快速发展过程中对风险控制和合规的迫切需要,团队决定尽早出版本书,作为“双碳”市场各交易参与方、“双碳”企业及从业人员、“双碳”法律服务人员及有志于投身“双碳”行业的相关人员的参考与借鉴,抛砖引玉,期望得到读者的批评与指正。同时,我们也将不断继续深入研究碳交易合规相关法律问题并积极进行法律服务实践,以期与大家共同进步。
碳达峰碳中和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场实践将深刻改变我们的思想与行为、深刻改变我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只有让碳达峰碳中和走在依法合规的道路上,才能让这项伟大的事业真正行稳致远。
毛腾云
202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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