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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陈慧作品集:去有花的地方+在菜场在人间+她乡

書城自編碼: 4132101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文學中国现当代随笔
作者: 陈慧
國際書號(ISBN): 9787X29915511
出版社: 天津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25-07-01

頁數/字數: /
書度/開本: 32开 釘裝: 平装

售價:HK$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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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菜场女作家」陈慧shoubu“村镇女性故事集”
继《在菜场,在人间》后又一部人物群像佳作,以泥土般质朴的笔触与月光般温柔的凝视,讲述中国小镇女性的生活和命运。
一部平民视角的女性生存实录
从市集街巷到农家院落,从邻居、顾客到母亲、姐妹,照见「沉默的大多数」女性群体的生存面貌。不编织田园牧歌,不贩卖苦难美学,以粗瓷碗盛白开水般的笔调,还原汗渍浸透的生命肌理。
见证平民女性的命运交响
有的人尽力用围裙兜住孩子的饥饱,有的人试图用一生寻找婚姻的支点,有的人不得不用双肩担起生计与尊严——在「她们」与「我们」的镜像叙事中,铺展中国乡土女性代际传承的生存图谱。
见证市井哲学家的微观史诗
当知识分子的女性主义悬浮于空中,这位混迹菜场二十年的女作家,用沾着泥点的笔尖,写下最朴素的女性力量——那些被认为「没文化」的女人们,早就在讨生活的扁担两头,托举了整个家族的春秋和中国乡土的月亮。
质感双封,胶版纸印刷,阅读友好。
內容簡介:
《她乡》是一部真正由平民女性书写、看见平民女性生命的群像故事集。继广受欢迎的《在菜场,在人间》后,「菜场女作家」陈慧再次回归人物叙事,以泥土般质朴的笔触与月光般温柔的凝视,讲述中国小镇女性的生活和命运。 來源:香港大書城megBookStore,http://www.megbook.com.hk
在江苏平原的村庄、浙江小镇的乡下,作者目之所及的女性大多过着朴素而沉默的生活。她以筛米粒般的耐心,筛去猎奇的稗子与矫饰的秕谷,如实写下她们的喜怒哀乐,让她们不再是陌生的剪影,而就像是读者身边的某个女性长辈或女性友邻。
作者写“她们”的故事——邻居、朋友、顾客、同一个菜场的小贩,也写“我们”的故事——我、养母、奶奶、姑姨和姐妹……以亲历者的身份记录下平民女性可敬、可爱、可怜、可感的多种样子,以平等的视角记录下生命与生活的本真。
關於作者:
陈慧
菜场小贩、作家

1978年生于江苏如皋,现定居浙江余姚
2006年开始在菜场摆摊,并持续至今
2010年开始写作
已出版作品:《世间的小儿女》《在菜场,在人间》《去有花的地方》等。

“在菜市场摆摊可能不是体面的职业,菜市场很吵很聒噪,可聒噪中有热闹的人情味儿,轰隆隆中有生活的现实喜悦感。”

“我从来没有想过写作有什么用途,也没有什么成为作家的梦想和情怀,我把写作当成日常生活中一件有趣的事,跟有些人热衷打麻将、旅行、喝酒一个道理。”

“父母培养了我在心灵的最深处学着不向任何人寻求依附的性格,独立的性格是人立足于世间的根本。”

“我推着车走过去,会听到人们都在身后议论我,这女子真苦……但我不觉得自己苦。你踏实走过的路、用心做过的事,诚恳说过的话,定然在某一个时刻,再来回报你。”
目錄
她们
003 命
024 玉坠
039 杨梅干
049 单刺仙人掌
062 眼泪
073 无相
085 哑巴姑娘
094 菠萝头
106 阿妮和她的狗

我们
123 养母
151 奶奶王成英
169 我妈的私房钱
181 姐姐
196 婚姻的支点
202 姨奶奶
217 大姑妈
224 姑姑的鸭蛋

229 后记 每天的日子
內容試閱
养母

她说:“你不知道哦,我和你爸结婚好几年总是怀不上,你奶奶眼睛盯着我,你外婆心里忧着我,村里村外的大娘二婶子在我背后长长短短地议论着。我心里也着急,可急也没有用啊。去过的庙堂,拜过的菩萨,几双手都数不过来;中医的汤药、西医的药片和郎中的偏方,听到什么有效就吃什么。河对面的四爷爷,你还记得吗?他家的儿子叫升儿,虽
然他比你大不了几岁,可按照辈分来,你得喊他一声叔呢。有一年,我喝你升儿叔的尿。每天早上眼睛一睁开就去你四爷爷家敲门,接上一碗你升儿叔起床后的第一泡尿。那叫童子尿,又黄又骚。我眼睛闭着,不去闻,不去想,憋着气咕咚咕咚地喝。喝完了,擦擦嘴,一天之中最大的坎儿就算是跨过去了。”
我听得背上的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觉得太不可思议:“那么恶心的尿你也喝得下去呀?多愚昧!”
“那怎么办?喝不下去也得喝呀。”她扯了扯嘴角,估摸着是想笑一个给我看看。可是,浅浅的笑意仅仅在两颊上艰难地挣扎了一下就没了影儿。她轻轻地摇了摇头,说:“前后喝了两三个月,喝得我饭也咽不下去了,脖子上瘦得只剩下三根筋,走起路来两条腿软绵绵的。”
我坐着,不出声。一向能言善道的我,此时此刻,竟然没办法吐出只言片语。我看着她,她的眼神穿过堂屋的门,定在院子中某个虚空的点上。金色的阳光从半空中倾倒下来,兜头兜脑地浇在院子中央的银杏树树梢上。于是,银杏树的每一片叶子都像是镀了一圈薄薄的金边。好一会儿,她才冲着我笑笑:“真的不知道那时候自己是怎么挨下来的。后来,还是你爷爷奶奶松了口,说生不出就生不出吧,去哪里领个孩子回来养着呗。”
我来劲儿了,笑嘻嘻地问她:“所以,你一下子就和我接上头啦?”
“哪有那么便当?”她摇摇头,“前后看了好几户人家呢,男孩女孩都有,都不太中意。稍微大点的孩子记得自己的妈妈爸爸,怕养不熟;刚刚生出来的,软塌塌的,我瞧着心里没底,不敢要。你刘家庄的姨外婆给我介绍的一个男娃儿,才几个月大。大六月的天,热得冒油哇,我和你爸爸赶了几十里路过去一看,是一对双胞胎中的老大,长相倒是蛮好,眉清目秀的。我刚往手里一抱,他就哇啦哇啦地哭得山响,哭着哭着,他的小肚脐眼慢慢地像个鸡蛋一样凸出来了。我心里那个慌啊,压根儿不想往回带。”
我有点幸灾乐祸,逗她:“在农村,男孩可比女孩金贵。你咋不乐意要呢?”
她也笑:“哦哟,什么金贵不金贵的,男孩女孩不都一样?过了没多久,又有人上门来给我说了个女孩子。路倒是不远,河东村的。那孩子命苦,还不会走路,她妈妈就生病没了。那个女孩皮肤白白的,嫩得跟一方水豆腐似的。”
“真有那么漂亮?”我的语气酸溜溜的,“那你为什么没把她领回来当女儿?”
“没敢要。”她老老实实地交代着事情的来龙去脉,“她的外婆是咱们村的,从我们家往东数第四户,有两个五大三
粗的舅舅。我在人家几口子的眼皮子底下养着那个小姑娘,得多紧张多小心翼翼?再说了,我胆子小,她妈妈不是过世了吗?万一她不放心自己的女儿,隔三岔五地托个梦啊显个灵啊什么的,不吓人?”
我咯咯地笑,搂着她的脖子晃来晃去:“你这个不中意、那个不喜欢的,最后,我就成了你的女儿啦!”
“是呀。”她由着我搂着,一动不动地沉浸在往事里,“公社的妇女主任和你妈妈是朋友,她说你爸爸在部队里当兵,一年到头就只有几天的探亲假。你妈妈一个人在家拖着四个孩子,大的一个十三岁,下面三个小的都还在拖鼻涕水,没一个帮手,起早贪黑种着好几亩地,实在是苦不过来。我一听,心眼就活了,挑了个日子叫那妇女主任陪着去了你家。你瘦瘦的,小脑袋上揪着一根冲天辫,脸蛋擦了煤灰似的乌黑发亮。午饭桌上,你坐在我旁边,我低下头逗你,拉拉你的小黑手悄悄地问,叫我一声妈妈好不好?你也不认生,小嘴一张,软糯糯的一声‘妈妈’冲口就出来了。妇女主任在桌子底下扯扯我的袖子,偷偷地取笑我:朱玉林,你羞不羞?我把你抱到我的膝盖上,心里美得不行。嗐!有什么好羞的?我终于有个女儿啦!”
我想了想,又问她:“我被你带回家的时候就没哭?”
“没哭。”她肯定地说,“你一点没哭,乖巧地靠在我的怀里,好像你生来就是我的孩子一样。”
她说这些,我一片茫然,因为我叫她妈妈的时候只不过两周岁多一点,讲话都不太利索。而我脑海里储存着的与她相关的最初的影像是黑白两色的:一大批家用缝纫机整齐地排列在一间宽敞的大房子里,而那些静止不动的缝纫机中的某一台,是她的。
很奇怪,即便在我成年之后,这个概念一般的场景仍常常出其不意地穿插在我的梦里。有时候,我甚至不敢确定这一幕究竟是自然而然地根植在我的记忆里,还是我有心提炼自她后来的讲述。但我很肯定,与童年相关的某些碎片之所以能如此清晰地回放,一定是彼时那个小小的我,深刻地快乐过。
在磨头镇绣花厂所有女工都坐在缝纫机前埋头苦干之际,我和另外几个年纪相仿的孩子在厂房的过道里自由玩耍。缝纫机面板的四角硬邦邦的,我玩着玩着,脑门儿就磕到了其中的一个角上。于是,一边哭,一边晕头转向地找到她,伏在她的膝盖上求安慰。她说,你乖着呢,不爱痴哭,给你揉一揉撞疼的脑门儿,你马上不掉眼泪了。绣花厂离家有三十多里路,来去不便,她带着我在厂里住过几宿。宿舍很简陋,睡觉的床是用两张高脚凳和两块木板依着墙壁拼起来的。她说,半夜里迷迷糊糊地伸手一摸:身旁是空的——小小的我已经滑到了“床”与墙壁之间的缺口里去了,就那样站着呼呼大睡。
她说给我听的这两桩小事,我像是身在其中,又好像不得要领。她的“说”像一支橘黄色的蜡烛,飘忽、温和地照亮着我人生之初的一段记忆。但当她停下了,不说了,那些久远的、细碎的童年旧事又像退潮的水一样,退到我目光难以触及的地方。我真真切切记得的只有一碗馄饨——她为我讨来的一碗馄饨。
磨头镇的老街上,离绣花厂不远的国营小吃店里,冒着热气的大铁锅前,一位身材高大、系着白围裙的中年男人正忙碌着煮面条、煮馄饨。他右手边的桌面上摆着一溜儿蓝花碗,碗里是浓如奶水的骨头汤,汤面上漂着翠绿的葱花。我的眼睛紧紧地盯着中年男人手里的竹笊篱,笊篱在铁锅与蓝花碗间不停地穿梭。锅里的面条和馄饨捞到碗里,碗里的面条和馄饨又被跑堂的胖大婶搬到吃客面前。吃客的筷子在碗里一搅拌,丝线一样的面条和白玉一样的馄饨馋得我直咽口水。
那一天,绣花厂放工了,她带着我去小吃店吃了一碗馄饨后准备回家。馄饨里有一块指甲大的嫩肉,实在是太鲜美了!尽管一碗中的大半进了我的胃袋,我却说什么也不肯离座,闹着吵着要她再买一碗。她的钱袋里只剩下 9 分钱,馄
饨要 2 角钱一碗,国营的店又概不赊账。可我不管,我非吃不可!没办法,最后她不得不壮起胆子去找煮面条的师傅讨来了半碗。
不管是谁,但凡沦落到低声下气去讨东西的地步,免不了要受些委屈。年轻时的她,脸皮薄薄的,与人讲话从无高声。可为了我的无理要求,宁愿赔着笑听那大师傅冷嘲热讽一顿。三十多年后,已为人母的我对其时的她颇有微词,扬扬得意地向她展示我的教子方:“我的小孩要是敢不讲道理,打他一通屁股就老实了。你倒好,明明是我不听话,你反倒
去滋长我的坏脾气。”
她呵呵地笑,慢悠悠地来了一句:“我就是舍不得打你呀。”我一愣。“舍不得”这三个字钻进耳朵里,瞬间衍生出万千滋味。是的,我做了她十年的女儿,她没有动过我一根指头,即便是言语上的责怪,也少之又少。奶奶和我咬耳朵:你妈妈呀,就是个韧面筋。
在老家那块,“韧面筋”这一称呼多少带着点贬义:性子慢,做事拖拉,不带劲儿。奶奶对她的点评很到位。她确实不是撸起袖子就能风风火火下地干活儿的好角色,她只会坐在家中缝纫、绣花、做鞋子。她的这三样手艺在我的身上展现到极致。我的帽子、手套、鞋子、衣服、书包通通出自她的手,无一例外被她绣得红红绿绿。花花草草、小猫小狗、星星月亮之类的,她绣什么像什么。村庄里的大姑娘小媳妇聚起来,人也不少,要数她的十指顶灵巧。滑雪衫刚刚流行起来的那年,她就兴冲冲地去县城的百货大楼扯回了料子,为我加工了一件双色的滑雪衫。正面是大红的,反面是湖蓝的,银色的拷纽亮闪闪,正反两面能换着穿。八十年代的乡下,这种样式的衣服还是极少见的。可以这么说:穿上那件滑雪衫,我就是乡里最潮的妞儿。然而,她的灵巧似乎仅仅局限于指尖上的精细活儿。作为娘家的长女(外婆生了五个女儿,她排行老大),婆家唯一的媳妇(奶奶生了七个孩子,一男六女),她居然不会下厨。锅里的油烧热了,她还在紧张地东张西望;好不容易把菜推下了锅,她又发愁该先放哪种调味料;手忙脚乱地炒了几下,盖上锅盖焖着后,终极大问号又来了——怎样才叫烧熟?
家庭主妇煮饭做菜,除了天赋,其余全凭感觉和习惯,你叫别人怎么回答她?这个女人这样讲,那个女人那样讲,讲来又讲去,她依旧一头雾水。她脾气“韧”,毫不介意别人的揶揄,大方地承认自己厨艺上的失败。奶奶在时,大树底下好乘凉,她心安理得地不进厨房;奶奶离世后,每逢过年过节姑姑们来做客,她讪笑着声明她只负责提供食材,不负责做饭。她心眼实诚,不管多好、多贵的东西,只要家里有,她都舍得拿出来招待大家。她的慷慨抵消了厨艺的缺憾,所以尽管她连一桌像模像样的饭菜都捣鼓不出,姑姑们对她的评价还是挺高的,一致认为“朱玉林人不错”。
我成了她的女儿后,她彻底地放松下来,不再东奔西
走地求神拜佛、去看医生,整个人的气色也好了很多。她本来就是个美人坯子,鹅蛋脸,大大的双眼皮,笑起来,一口白牙整整齐齐。她还有一头乌黑的长发,有时她的两根别致的麻花辫子垂在腰间,有时她又把辫子随意地盘在头顶。反正,不管她怎么打理她的辫子,在我的眼里都是美的。她打心眼里喜欢我,却又不太懂得侍弄小孩。夏天的晚上,她怕我尿床,睡觉时用了很厚的土棉布兜住我的屁股,扎得严严实实。只过了两三天,我的肚子和腰部就被捂出了密密麻麻的痱子。奶奶看了很心疼,主动把我抱走,我就在爷爷奶奶的床上,一直睡到十三岁。小孩子,和谁睡在一张床上,谁就是最亲的人。我常常疑惑: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幼时记忆里理应属于她的一部分,拨给了和我合用一只荞麦壳枕头的奶奶。
她房间衣橱的抽屉里曾经收藏着一本巴掌大的红色皮面小本子,那是长庄公社颁发的独生子女证。领了这本证的她高高兴兴地把我放在自行车的横杠上去参加乡里举办的一年一度的独生子女表彰大会。她多年不育,这在乡里是个公开的秘密。去乡里的路上,不停地有人问她:“朱玉林,这小孩儿是谁家的?”她跳下自行车,把两根乌油油的长辫子往身后一甩,欢天喜地地说:“这是我家姑娘呀!”会议结束,她能领到奖品:一条毛巾,一只白色的搪瓷杯,搪瓷杯外面印着“独生子女光荣”。
领了四套奖品后,她没有预兆地怀孕了。弟弟是1985年冬天出生的,那一年,我七岁。七岁的孩子虽然糊里糊涂的,但还是被她那场惨烈的分娩场景吓到了。她是在我们公社医院待产的,公社医院的规模很小,前面两排平房,后面一个浅浅的院子,产房就在院子东首的第二间。她一大早进了产房,折腾了半天,生不出来,医生说要剖宫产。那时不比现在,剖宫产尚未被大众接受,但形势逼人,养父只好战战兢兢地点了头。等她的肚皮被打开了,才知道问题大了:她的子宫里除了孩子,还有大大小小几个瘤子。更为严峻的是,她的麻药已经过了临界点,医生在她身体上的每一次触碰她都一清二楚。因为疼痛难忍,她撕心裂肺的喊叫一声接一声。她不停地喊,不停地问:“娘啊!娘啊!好了没有?好了没有!”
天空飘着大大的雪片,她的号叫声响彻整个医院。我起初并没有意识到她正在遭受着巨大的劫难,还乐滋滋地吃着油馓子和芝麻糖饼。等候在产房走廊里时,我的养父和奶奶,一个面色苍白,一个掏出手绢不停擦眼泪,我也莫名其妙地害怕起来。突然,产房的门开了一小半,有个胖护士大声地叫着养父的名字,养父的脸刹那间白成了一张纸。他惊惶地跑了过去,我趁乱跟在他的身后闪进了门里,但我不敢近前,只是悄悄地靠在门边上。三个医生弓着腰在养母的哀号中忙碌着,其中一个戴着大口罩的女医生扭过头匆匆地和养父说了两句话。我还没来得及竖起耳朵,就看到养父“扑通”一声跪在了医生面前,脸上亮晶晶的一片,不知道是泪水,还是汗水。我吓得大气也不敢出,赶紧踮起脚尖跑出门外。
几个小时后,弟弟险泠泠地降临到这个世上。二斤三两,瘦小得像只奄奄一息的猫仔,护士打针时都不敢往下扎,只能拎着皮戳进一点点针头。第二天,医生来查房时坦诚地说,朱玉林肚子里的瘤子实在太复杂了,完全超出了她的见识和水平,手术进行了一半就无法再进行下去。本来她已安排奄奄一息的养母转到县医院去,但养父跪在了她面前不肯起来,恳求她保住大小两条命,她没有办法,才冒险一搏。医生又叮嘱我养父:“你要好好对待朱玉林,我接生的所有产妇里,她真的是九死一生,遭了天大的罪了!”
可不是!刀口十多厘米,在麻药失效、完全清醒的情况下,看着医生在自己的肚子上忙碌了好几个小时。那种剧痛,常人难以想象。事隔多年,我询问她躺在手术台上那几个小时的感受,她认真地想了想,说:“我忘记了。”
“忘记了”是聪明,还是无奈?可是,她又怎么好不忘记呢?从二十多岁到六十岁,三十多年的时间,她总共动了五次手术,伴随她的是剖宫产的刀疤,胆结石的刀疤,阑尾炎的刀疤,附件的刀疤以及最后一次膝盖粉碎性骨折的刀疤。2016年的夏天,我带着儿子回江苏,她挽起裤腿给我看因为粉碎性骨折而变了形的膝盖,告诉我:里面衬着一块不锈钢,等田里的一熟稻子拾掇进粮仓,还要去市里的人民医院再动一次手术把放了十来个月的不锈钢取出来。
她这缀满病痛的大半生——如果把所吃的苦、挨的疼、受过的累都记在心里,那她该活得多艰难!所以,她难得糊涂地选择了“忘记”。她没有也不肯忘记的是养父的那一跪,那是她和养父拉拉扯扯了半生的婚姻里最初的也是最难得的恩情。纵然后来的她已头发花白,和我谈起养父当年的那一跪,眉眼间便不自觉地溢满了柔情。
养父是村里的电工。早前的电工有很大的权力,不仅掌握着几个村子的电闸,家家户户的电路也全仰仗电工维护,所以电工是红人,人人愿意和他结交。在那种被刻意奉迎的氛围下,养父不知不觉地染上了酒瘾。三天一大醉,两天一小醉,东家喝到西家,中午喝到晚上。逢酒必醉,醉了又不肯消停,追鸡赶狗、就地打滚或上房揭瓦,闹得家中鸡飞狗跳,个个不得安生。但他再怎么不安生,养母都寸步不离地陪护在养父身边,生怕他在烂醉中伤害到自己。
侍候酒鬼需要极大的耐心和爱心。然而,若是一个男人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犯浑的时间远远超过清醒的时间,日复一日地上演着同样的闹剧不思悔改,那么女人再多的耐心和爱心也会渐渐地被消耗殆尽。我小学五年级时写过一篇作文,其中一段描写了养父的醉酒:烂醉如泥的爸爸躺在床沿上,妈妈伸出手用力一推,爸爸就像死猪一样骨碌碌地滚到地上。语文老师把我的作文当成范文在班级上读了读,“死猪”的比喻就成了一个收不回来的笑话。
对这件事,养父养母的反应不太一样。养父丝毫不动气,反而以我为荣,觉得我观察入微,倘是酒桌上有人拿 “死猪”揶揄他,他笑得比别人还要带劲儿,好像平白捡了几百块钱似的。养母虽然也被“死猪”这个词逗笑了,但她嘴角的笑却并不自然。
养父这个人,怎么说呢?嗜酒固然令人讨厌,但从宿醉中清醒过来的养父却是温和亲切的,不厌其烦地满足我的每一个小小要求。我过生日,他再怎么忙都会抽出时间去乡里买上几道我爱吃的菜。县城出差归来,斜挎着的电工包里似乎总有一两样令小孩子为之展颜的好东西。他最深得我心的一点是会很慷慨地给我零花钱。货郎摊上各色各样的玩意儿,老公公敲着小铜锣叫卖的麦芽糖,装在木头箱子里的棒冰,学校门口的木香花……这些东西都需要源源不断的零花钱去换取。
养母也常常给我钱,只不过她给的钱不多,而且还不是白给的,算是跑工费。天黑之后,她要我陪她出门寻找醉得不知归途的丈夫。乡村的夜晚乌漆墨黑一片,有月亮的话,尚好一些,至少看得清脚下坑坑洼洼的路,如若阴天落雨,不但道路泥泞难行,连守门狗的叫声都要比平日里凶狠几分。我似乎总是不能忘记那些坐在她自行车大杠上的夜晚,冷风无情地刮过我的脸,我紧紧地闭着眼睛,唯恐自己一松懈就会被无边的黑暗吞没。
其时,年轻的养母渴望的,不过是幼小的我与她并肩前行时带给她的一点微光吧,哪怕这点微光还没有火柴头那么大。在那样的境况和氛围下,养母的内心大抵也是惶恐不安的吧。一边深一脚浅一脚地推着自行车往前走,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引我开口说话。我的眼皮有千斤重,她的声音像沉没在水里,越来越远。她是如何一次次顺藤摸瓜地找到烂醉的养父并成功地把步履踉跄的他带回家的?我已无从述说。随着岁月的流逝,往事留给记忆的只是一些零零落落的点和面,所以我记住的只有黑夜、冷风、犬吠、怪兽般站立在阴影下的草垛子和养母高一声低一声的呼唤。除了这些,养母的面目反而模糊一片。那一段经历让我耿耿于怀:好像我当初成为她的女儿的最大用途,就是为了日后给她壮胆。
拥有众多不情不愿的夜晚的孩童,等同于拥有了众多不快乐。成年之后,我本能地抵触天黑之后的活动,没什么非做不可的事情,绝不外出,哪怕村路上密集的路灯亮如白昼,我也绝不会独自出门散步。极少的几次,因为迫不得已而在月亮下行走,我的脚步都是匆匆的。我不敢停顿,不敢回头。失落在故乡暗黑村道上的我和养母重叠在一起的身影,是我此生都在想办法逃避的伤疤。它看似隐秘,内核却越来越明亮耀目,以致我童年里那些坐在养母自行车上的夜晚几乎被它的光芒击中、洞穿,直至灼成灰烬。
我幼时,因为贪恋零花钱的好处,情感的天平一直倾向养父一边,并不懂得女人的一生中出现这么一个“不走寻常路”的男人,究竟是多大的灾难。二十七岁的春天,我远嫁他乡,过得艰难而窘迫,一场辛苦维持了十三年的婚姻最终还是瓦解了。摊开紫红色的离婚证,看看面容沧桑的自己,再回过头看看头发花白的养母,才彻底地明白,她和养父的婚姻更多的时候是她一个人的独自修炼。
婚后十年的不孕不育,她要修炼;丈夫一而再再而三地沉溺于酒桌,她要修炼;最诛心的是,我养父此起彼伏的花心事,还是要她修炼。
养父是什么时候开始不安分的?我无法下结论。至少,我在他们身边生活的那十年里,他让养母深受其苦的只是酗酒一桩。我记得养母开始和我倾诉养父的不忠是在我高中毕业之后。那时的我任性尖刻,潜意识里还在维护着养父,通常不等养母把话讲完就粗暴地下了定论,责怪她多管。不单单是年少轻狂的我,奶奶和姑姑们的言语间也暗藏着对她的不满,说她疑神疑鬼,乱给丈夫扣帽子,再说说,就是她自己没办法,抓不住丈夫的心。
她也很委屈:丈夫的人都很难抓得到,又如何能够抓到他的心?为了追上我养父的脚步,她骑坏了三辆电瓶车。她苦笑着伸出三根手指对着我比画了一下,我第一反应就是不去看她的眼睛,低着头,看地面。她还给我看了几张作为 “证据”的照片,照片中的她面无表情,半张脸是肿的,一只眼睛周围有明显的瘀青。是养父打了她。
我能说什么?在我心间,养父素来是妥帖的、慈爱的、温和的,我不去说道他,是我不愿面对他“果真成了我养母口中那般不堪的人”的事实。一颗心几乎完全飘荡在外的养父已经容不得长成大人的我去揭他的底了。奶奶的周年忌日,我归了家。在楼上的房间里,我试探性地和养父谈起了他和养母之间的冲突,但养父很快沉下脸夺门而去,把我晾在当场。就是那一次,我明白养母已经在婚姻中败得一塌糊涂,也领教到夫妻决裂后男人的绝情。原来最可怕的绝情不是两个人吵吵闹闹不得安宁,而是,我扫向你的眼神宛如冰刀。
很难想象,是什么支撑着养母在养父宛如冰刀的眼神下苦苦扑腾了半辈子。靠唠唠叨叨的倾吐吗?无限循环的倾吐的确给她清理了一部分的心理垃圾,但于她和我养父的关系修复,却是毫无用途。我在浙江安家后,她给我打了无数通电话。每一通来电的本意都是关心我这个远嫁的女儿过得顺不顺心,然而,说着说着便岔了题,最后无一例外地变成了她对我养父的控诉。
同为女人,要是换成我,对一个不再把心放在我身上的男人,我早早就撂下了。即使不撂下,至少我也会时刻克制自己不去管他。“别去管他!”是我在电话里对养母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像一个悖论:因为知道她做不到这一点,我就要一直强调;因为我一直在强调,所以,她也从未听进去过。
某一个午后,在我厌倦了她毫无头绪的长篇絮语后,脱口而出一句“妈妈,你离婚吧!”,电话的另一头突然安静了。她咿咿哦哦地打了几个哈哈,支支吾吾地说了一声“你爸爸人也没那么坏”后,匆忙地结束了通话。那是她仅有的一次主动撤退。在那之前,不管我如何明示暗示我不想听她的长篇纪实,她都牢牢地拖着电话这头的我的耳朵不放,像是扯着这个世上稀有的一根救命稻草。然而,“离婚”这两个字甫一出场,她就慌不择路地逃开了。
我终于明白她为什么会败在养父的手中。因为她拒不承认眼前这个漠视她的男人是我真实的养父,因为她有选择性地固执地保留了我养父年轻时身上的良善,因为她不相信身边最亲密的人居然会变得面目全非。或许,她的倾诉除了情绪的自我救援,还是一种求证,企图在我这里获得我对她所倾诉的那些话的否定。换言之,她需要的其实是我认可“你爸爸人也没那么坏”这句话。她想死死守住的或许并不是千疮百孔的婚姻,她想守住的只是过去那个爱着她、毫不犹豫
地跪在医生脚下的男人的形象。如此,她羸弱的身躯里才能源源不断地滋生出飞蛾扑火的勇气。
我远嫁的这些年,几乎每年都会带着孩子回娘家一趟。养父养母的家,我自然是要去小住一段时间的。他们两人缠斗、怨恨了多年,我完全能猜想出平日里他们两人的相处模式,但有我和儿子在场,他们还是最大限度地还原了最初留在我脑海中的样子。养父忙前忙后地杀鸡杀鸭,去小河里抓鱼,恨不得把家里的好东西都搬出来给我。养母爱怜地把我的孩子搂在怀里的画面使我想到若干年前窝在她臂弯中的那个小小的我。
一切就像回到了从前。要是我不曾长大,他们也不曾变老的话,真的,一切就像回到了从前。

养母2022年夏天因病辞世。
一天,蔡家庄的弟弟打电话给我,说:“姐,妈妈的吃饭成问题了。”
弟弟说的“吃饭”是供饭。
虽然她这个人不在了,但按照我们如皋地区的传统习俗,至亲们依然要连续给她“端”三年的饭。一日三餐,每到饭点,必须盛好开锅后的首份热饭菜,放在她那只小小的木牌位前,知会一声“吃饭啦”,接着烧一沓子黄纸冥票。等火焰熄灭,纸灰变冷,就代表她用餐完毕。
养母的“吃饭”成了问题,是因为我家对岸的三奶奶去世了。老家的规矩,三年之内,同族里只有一个给逝者供饭的 “名额”,而且晚辈必须让着长辈。三奶奶是我养父嫡亲二叔的妻子,由她的儿子来我养父家撤掉我养母牌位前的饭碗,转给他的母亲,这完全合乎乡情,谁都没有阻拦的理由。
“失去饭碗”的养母该何去何从呢?养父讪讪地说:“我每天多给她烧点纸钱嘛,她在那边想吃什么、买什么,也方便的。”弟弟的设想更乐观:“姐,没事的。妈妈安葬的地方离爷爷奶奶的坟墓顶多二三十米远,她真的不愿意‘上街’买着吃,可以去爷爷奶奶那边‘蹭饭’嘛。”
养父的意思,我懂。弟弟的解释,我也能接受。蔡家庄的爷爷奶奶历来善良温和,宽厚大度,以我对两位老人的了解,无论宽裕与否,他们俩都会省下一口饭给饿着肚子的儿媳。
如此这般地开解了自己一番,心里还是空落落地难过,
摸出电话和我的生母联系,向她求证如皋乡间是否真有“撤饭碗”的做法。我七十七岁的生母在八百里外受惊般地“哎哟”了一声,万分惋惜地说:“糖珠的命真苦!”
糖珠是我养母的乳名。1955年,糖是普通老百姓梦寐以求的好东西,鲜、甜、美。当初为我养母取名的人一定满心希望这个刚出生的小女孩能有甜甜美美的一生,他(她)一定不曾料想到,一个顶着“糖珠”之名的女人,烟消云散后得到的评价,一致是“命真苦”。
养母脾气温暾,说话做事拖拖拉拉,就连吃饭,也顿顿落在人后,一起坐上桌的人早放下了碗筷,她才刚刚进入状态。她吃饭很慢,不像享受,倒像为了完成任务。先在嘴里翻来覆去地嚼,然后皱着眉头往下咽,好不容易吃了一小半,又打起了长长短短的嗝,于是拿起热水瓶往碗里冲。干巴巴的米饭冲开水,也无可厚非,但玉米糁粥、青菜面条、面糊糊之类的半流质食物,居然也逃不了开水的“洗礼”。总之一句话,不管什么好东西,但凡盛到她的碗里,结局都和鸡刨食差不多。
在我的记忆中,几乎翻找不出一帧她“吃嘛嘛香”的画面。从前,我不理解养母的吃相,现在回过头去想想,那其实是病态。并非她不想如常吃饭,而是她的身体在密谋暴乱。她年纪轻轻患有疰夏的顽疾,随着气温一天天升高,渐渐地黄瘦,终日神色萎靡,无精打采,捧起饭碗就发愁。她千辛万苦地怀了孕,吃啥吐啥不说,剖宫产时还连带着从子宫里扒出几只可怖的大瘤子。她五十多岁时吃饭更遭罪了,口腔扁平苔藓频繁爆发,最严重时,舌头整个儿脱光了皮,水米难进。她六十七岁罹患胰腺癌,查出来即中晚期,在南通肿瘤医院做保守治疗。我去探望时,她已不成人形。化疗导致的大面积脱发,深陷的两颊,枯槁的手臂,变形的腹部,浮肿的双脚,令我不忍直视。她不停地反胃,一声赶着一声地呕吐,即便强行抿下小半口水,两三秒的工夫,马上吐得昏天黑地。养父喂她茄丝面糊,她仅仅象征性地用干裂的嘴唇碰了一下。
养父重重地叹息,催促她:“你吃哉,吃哉!”
她努力扳正脖颈,满脸愧意地望着我,气若游丝:“丫头,你爸爸总怪我不吃东西,我的肚子饿得咕咕叫,也想吃点东西,可真的吃不下,吃不下啊。”
我的心如刀绞, 一迭声地回应她:“ 妈, 我懂, 我懂,我懂。”
她人生最后一程的痛苦我已无法用语言描述,每个细微的动作都是施加在她身上的酷刑。不能站,不能坐,不能躺,只能用一种别扭的姿势斜靠着床沿,无休无止地干呕。出院时,医生拔掉了她腹部的引流管。回家后的头两天,拔管的眼子里源源不断地淌出黄色积液。也就是那相对不太残忍的两天,她抓住呕吐的空隙喝了浅浅几调羹心心念念的麦粥。眼子愈合了,积液不流了,痛苦又变本加厉地折磨着她。我掐了院中新鲜的薄荷给她泡了漱口水,在嘴唇凑到杯沿的瞬间,她的眼睛飞快地亮了一下,又飞快地暗了下去,强笑着对我说:“丫头,我原来也喜欢喝薄荷茶。”
麦粥配的两样小菜都是她点名要的,我弟媳妇上手做的:一碟腌苦瓜,一碟生姜丝。她夹了薄薄一片苦瓜咂了咂,说:“还是向阳(我弟媳的名字)的手艺好,你爸爸连咸淡都调不匀。”
我说:“你喜欢吃,向阳天天给你做。”
她惨然一笑,挑起一根姜丝放进嘴里。姜丝是原味的,辣得她打了个激灵。我替她擦了擦脑门儿上的汗珠,让她赶紧吐出来,她摇摇头,说:“丫头,你不晓得,我整个人都没什么知觉了,就是要用辣的姜丝刺激刺激,我才能清醒一点。”
她说这句话时,我没敢看她的眼睛。
也就是说了这话后的一礼拜,她去了另一个世界。
我、我养父、我弟弟弟媳、我姑姑们都目睹了她的昼夜辗转,生不如死,可即使所有的亲人都近在咫尺,无限悲悯,又有谁能分担得了她万分之一的痛楚?癌症的千刀万剐之痛,放化疗的雪上加霜之痛,于她而言, 离开的解脱好过于苟活的凌迟。我唯一不能释怀的,是她临走前什么也没吃。
她想吃,非常想吃。弥留之际,她断断续续地说:“我饿……饿得难受啊!我该怎么办……”
我曾暗暗祈求过老天能赐予她回光返照,哪怕只是短短的二三十分钟,让她可以安安心心地扒一点松软的米饭,吃一块香喷喷的红烧肉,喝一口温热的菜汤。如此,她毕生所扛着的桩桩件件的苦,还能有个细微的安放之处。
但是,没有。老天无视了我,也忽视了她。
养母健在时,我基本不打电话给我养父,只打给我养母。作为女儿,我深爱着我的养父。作为女人,我同情我养母,生怕打了电话给养父,无形中冷落了她。我嫁到浙江后,有很长的一段时间,养母不停地打电话给我,控诉养父的不忠、粗暴、绝情,但无论心里多苦,她从不提“离婚”二字。原先,我不能理解她;四十五岁时,我慢慢地想通了这件事。婚姻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家人,第二阶段是亲人,第三阶段是爱人。吃住在一起,心不在一起的,叫家人;吃住在一起,重要的事情上互相提携的,算是基本达到了亲人的境界;吃、住、重要的事情都在一起,时时刻刻无怨无悔地为对方付出的,才称得上爱人。
养父仅把养母当作家人,养母却把养父当成爱人。在别人看来,我养母和丈夫耗了一辈子,太苦了。可是,她偏偏把这种苦当甜汤一口闷了。
养母去世后的一个早上,我打电话给养父,提醒他,要降温了,把冬天的衣服整理出来。养父说:“不用准备,你妈已经单独把我的厚衣服都叠在一只大箱子里了。”养父还说:“嗐,真奇怪,我都没注意她是什么时候办的这事。”
我忍不住朝他吼了一句:“你对她再怎么不好,她还是舍不得你!”
放下电话后,我的眼泪哗哗地流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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