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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1.权威视角:作者安德里亚斯·多布雷特是金融监管领域的权威专家,曾参与制定《巴塞尔协议Ⅲ》,其见解极具前瞻性和实用性。
2.深度剖析:本书深入探讨了金融危机后的金融政策挑战,从银行监管到金融稳定,为读者呈现了全球金融体系的变革之路。
3.实用建议:书中不仅分析问题,更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对金融从业者、政策制定者和学术研究者都极具参考价值。
4.国际视野:多布雷特的国际经验使其能够从全球视角审视金融问题,为读者提供跨越国界的深刻洞见。
5.责任担当:书中展现了作者对欧洲乃至全球金融稳定的使命感,引发读者关注金融政策对社会的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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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但也因其杠杆性和脆弱性成为公共政策关注的焦点。安德里亚斯·多布雷特以其在金融与监管政策前线的丰富经验,为理解21世纪银行的角色及应对策略提供了最佳起点。
——巴里·艾肯格林,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教授
安德里亚斯·多布雷特凭借在私营部门与监管领域的双重成功经历,以独特的视角清晰揭示了银行业面临的挑战,包括环境风险,展现了卓越的洞察力。
——奈杰尔·希金斯,英国巴克莱银行主席
安德里亚斯·多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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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安德里亚斯·多布雷特多年来深度参与了全球金融监管框架的构建。本书收录了他在德意志联邦银行8年任职期间发表的43篇精彩演讲,聚焦经济与金融政策,敏锐洞察数字化、英国“脱欧”及气候变化等趋势对全球银行业风险格局的影响,以清晰的思路剖析金融政策的挑战与应对,其独到见解为读者揭示了全球金融监管与政策的内核。多布雷特凭借在德意志联邦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的丰富经验,为全球金融系统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深刻的见解和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本书不仅展现了多布雷特博士的专业素养,更彰显了他对欧洲乃至全球金融稳定的深远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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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安德里亚斯·多布雷特(Andreas Dombret),银行监管与金融稳定领域的专家,《巴塞尔协议Ⅲ》制定者、高级决策者,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兼职高级研究学者。2010—2018年,任德意志联邦银行(德国央行)执行委员;2014—2018年,任欧洲中央银行监事会成员;2012—2018年,任国际清算银行董事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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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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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需要重新焕发活力:菲利普·奥托对安德里亚斯·多布雷特的采访记录 1
1 全球化时代的金融稳定 29
1.1 经济政策的贡献之保障金融稳定
2011年1月27日,星期四,布鲁塞尔,于德国股票协会新年招待会上的演讲 30
1.2 把握系统性风险的规则与工具
2011年10月4日,星期二,伦敦,于SVP Global举办的“欧洲不良资产与信贷市场展望”欧洲研讨会上的演讲 35
1.3 少即是多?论融资在经济中扮演的角色
2016年5月30日,法兰克福,于莱布尼茨金融市场研究所SAFE(Sustainable Architecture for Finance in Europe,欧洲金融可持续体系结构)金融市场监管会议上的晚宴演讲 40
1.4 要多来点止痛药吗?为什么融资不是解决经济增长问题的“良药”
2016年4月8日,美国纽约州阿蒙克,于哈佛法学院“构建21世纪金融系统:欧美议程”论坛上的专题演讲 46
1.5 压力之下,欧洲银行业是否需要整合?
2016年10月13日,法兰克福,于“全球并购交易”大会上的演讲 52
1.6 不确定时期的银行业:谁在面临挑战?
2016年10月20日,伦敦,于英国银行家协会年度国际银行业大会的专题演讲 59
1.7 探索未知领域的银行
2016年12月2日,里约热内卢,于经济政策研究所的演讲 64
1.8 系统视域下如何治理金融危机
2012年5月10日,维也纳,于奥地利中央银行第40次经济会议“欧洲货币联盟——债务危机的教训”的演讲 70
1.9 金融系统性风险:国家和国际层面的宏观审慎政策
2013年2月12日,日内瓦,于国际货币与银行研究中心(ICMB)的公开讲座 76
1.10 具有抗风险能力的银行是稳定金融系统的基石
2013年9月24日,伦敦,于美银美林举办的第十八届银行业与保险业年度会议“在资本要求更高的世界发挥金融作用”的演讲 83
1.11 要摇匀,不搅拌?金融危机七年后的银行系统
2015年10月29日,伦敦,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金融市场小组研究中心的演讲 89
2 欧洲及其他地区的金融监管 103
2.1 共同前进:回顾欧洲银行监管的一年
2015年10月2日,布拉格,于捷克国家银行主办的“欧洲金融监管是否已在正轨?”欧洲金融监管机构教育倡议组织年度会议上的演讲 104
2.2 破产或可能破产?欧洲银行业联盟的一场考验
2017年8月21日,哈亨堡,于德意志联邦银行应用科技大学的演讲 109
2.3 允许银行破产
2015年4月29日,柏林,于德国举行的欧洲货币会议上的讲话 117
2.4 欧洲银行业联盟:一个建筑工地——共同监管,共同处置,共同存款保险计划?
2016年6月1日,法兰克福,于德意志联邦银行“银行监管对话”研讨会上的演讲 120
2.5 于黑暗中摸索:金融监管的挑战
2014年11月28日,法兰克福,于金融研究中心的演讲 128
2.6 银行业联盟大爆炸:我们可以期望什么结果?
2014年11月18日,法兰克福,于欧元金融周的演讲 134
2.7 何谓“良好监管”?
2014年7月9日,法兰克福,于德意志联邦银行“银行监管对话”研讨会上的演讲 140
2.8 斩断戈尔迪之结还是钻牛角尖:关于拆分银行的争论
2014年1月21日,法兰克福,于法律与金融研讨所“‘大而不能倒’Ⅲ:结构性改革建议——我们应该拆分银行吗?”主题会议的演讲 147
2.9 欧元,银行与危机:重塑金融世界
2014年3月10日,柏林,于美国学会的演讲 153
3 《巴塞尔协议Ⅲ》:对一项重大监管项目的反思 161
3.1 改革是否已经完成?对危机后金融监督与规范机制的反思
2016年9月1日,于开普敦大学的演讲 162
3.2 监管过松、过严,还是刚刚好?金融危机后的银行监管改革
2017年11月23日,法兰克福,于主题为“通往稳定金融系统之路”的第二十一届银行业与金融史研究所座谈会的主题演讲 169
3.3 《巴塞尔协议Ⅲ》:目标在望
2017年3月15日,法兰克福,法兰克福展览公司欧洲会议大楼,于德意志联邦银行“银行监管对话”研讨会发表的开幕演讲 177
3.4 前路在何方?《巴塞尔协议Ⅲ》敲定后美欧金融关系的前景
2018年3月5日,华盛顿特区,于国际银行家协会的演讲 184
3.5 《巴塞尔协议Ⅲ》:已经尘埃落定了吗?
2018年1月29日,法兰克福,法律与金融研讨会议上关于《巴塞尔协议Ⅲ》的讲话 183
4 落伍了吗?气候变化对银行监管的影响 193
4.1 落伍了吗?气候风险对银行风险管理的影响
2017年10月2日,星期一,于新加坡国立大学的讲话 194
4.2 更绿色的金融就是更好的金融吗?金融业应绿色化到何种程度?
2018年3月7日,法兰克福,于德意志联邦银行“银行监管对话”研讨会的演讲 201
5 选择加入还是退出?英国“脱欧”之下的欧盟前景 211
5.1 英国“脱欧”对欧洲各银行有何影响?
2016年7月13日,法兰克福,于德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研究中心会议的主题演讲 212
5.2 英国“脱欧”给金融格局带来的潜在影响
2017年2月24日,伦敦,于zeb公司的演讲 218
5.3 英国“脱欧”后德国与英国的金融关系
2018年2月8日,伦敦,于UK Finance的演讲 225
5.4 我们能成功的,对吧?当前“脱欧”谈判面临的挑战
2017年11月8日,伦敦旅行家俱乐部,于大西洋之桥主板活动上的演讲 232
5.5 与分裂共存:英国“脱欧”后金融服务面对的现实
2018年3月20日,都柏林,于另类投资管理协会(AIMA)全球政策与监管论坛的主题演讲 238
5.6 英国“脱欧”将如何改变世界金融版图?
2018年4月11日,美国纽约州阿蒙克,于哈佛法学院国际金融系统研究项目2018年欧美研讨会的演讲 244
6 数字化:未来银行业面临的最大挑战 253
6.1 数字化对银行和银行监管者的影响
2016年6月8日,吕讷堡大学,于主题为“数字化——银行业的革命与进化”第十六届北德银行日的演讲 254
6.2 “数字原住民”?数字化时代银行业的未来
2018年1月24日,周三,于开普敦大学举办的“解锁区块链”黑客马拉松主题演讲 261
6.3 银行为创新所惑?从数字化中汲取的教训
2017年3月22日,巴登-巴登,巴登-巴登企业家研讨会开幕致辞268
6.4 资本市场逐渐电子化的展望
2016年4月25日,阿姆斯特丹,于欧洲金融智库Eurofi高端研讨会的讲话 275
6.5 大数据下的银行业:政策问题有何不同?
2015年11月6日,法兰克福,于主题为“数字化金融”的第三届法兰克福金融市场政策会议的讲话 276
6.6 全盘数字化?银行业的未来
2015年10月26日,慕尼黑,于主题为“数字化给银行和保险公司带来的机遇和挑战”2015巴伐利亚金融峰会的演讲 278
7 中央银行业务和国际合作的作用 287
7.1 全球经济合作的前景:英国“脱欧”、《巴塞尔协议Ⅲ》及其他合作
2017年2月23日,伦敦,于金融专员奥尔加·维辰担任德意志联邦银行驻伦敦代表迎新招待会的演讲 288
7.2 全球化前景如何?自由市场前景如何?欧洲在不确定局势中的优化策略
2017年10月11日,纽约,于纽约大学的演讲 293
7.3 通往天堂的阶梯?全球一体化的承诺与局限
2018年2月8日,伦敦,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的演讲 302
8 总结 315
在不同的世界中斡旋:我在德意志联邦银行的这八年
2018年5月4日,法兰克福,告别演讲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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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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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里亚斯 ·多布雷特于2010年加入德意志联邦银行执行董事会, 时值欧元区的危机余烬再次演变成熊熊烈火之际, 一些欧元区国家察觉到了债券市场温度的骤升。在这样的危急关头踏入中央银行的世界, 对安德里亚 斯 ·多布雷特来说无疑是一场严峻的考验。他加入德意志联邦银行执行董事会后不到十天, 委员会成员们就同意执行欧洲中央银行理事会此前的多数决定,将购买希腊、葡萄牙和爱尔兰的政府债券纳入证券市场计划。 然而, 这一决定引起了许多人的不安和怀疑, 因为这样会把个别国家的负债风险转移给德国央行, 最终使纳税人承担后果。但欧元体系还是以这种方式介入以扑灭危机之火, 随后又出台了更多措施。
伴随这些应急措施而来的, 是全球以及欧洲范围内的监管和制度改革。
几个国际组织对全球金融和银行系统的监管要求进行了全面改革, 以期增强两者的抗风险能力。我们在这方面确实取得了长足进步。譬如, 要求银行持有比危机前更充足的资本。银行现在必须持有质量更优、数量更多的资本, 具备更强的损失吸收能力。这也意味着银行的股东面临更多的风险, 因此在行动时会更具风险意识。此外, 针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总损失吸收能力新标准也有助于稳定金融系统。这些措施都可以在不动用税款的情况下处置大型银行。这一新机制的基石是《 巴塞尔协议I 》改革——该协议于2017年 12月获得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批准。历时多年的《 巴塞尔协议 I》谈判能够圆满结束, 安德里亚斯 ·多布雷特功不可没。
欧洲层面也采取了一些危机应对措施, 即完善欧元区的制度框架。2014 年年底, 单一监管机制开始在欧元区启动,银行监管责任从国家当局转移到了作为超国家银行监管机构的欧洲中央银行。 自那以后, 欧元区实行统一的监管标准, 并由欧洲中央银行和各国政府组成的联合监管团队来监督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 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监管套利。 单一监管机制也能提高欧元 区银行业的抗风险能力。并且, 这可能是欧洲货币联盟成立以来, 我们在欧洲一体化道路上迈出的最重要一步。从组织层面来说, 这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安德里亚斯 ·多布雷特作为德意志联邦银行最高级别的监管者及其在单一监 管机制监事会的代表, 以令人钦佩的敬业精神和才干成功主导、推进了这一 项目。
单一监管机制是银行业联盟建立的第一支柱。2016年, 银行业联盟的第二支柱单一处置机制也建立了。单一处置机制旨在推动破产银行的有序处置, 恢复自负盈亏这一市场经济的核心原则, 并确立明确的责任层级: 如果一家 银行需要进行重组或处置, 其股东和债权人应首先承担损失, 由银行业出资 的单一处置基金紧随其后。只有当前两者都无力回天时, 才可以请求银行所在国甚至是银行业联盟其他成员国的纳税人承担损失。”内部穿困而非外部求 援” 现已成为银行陷入困境时的指导原则。
最后, 应对危机的另一个举措是建立一个名为欧洲稳定机制 (ESM) 的常设援助机构, 向面临金融危机的国家提供有条件的财政援助。陷入金融危机的国家可以将欧洲稳定机制作为暂时的资产流动桥梁, 但必须承诺进行改 革,使其政府财政重回可持续水平并使其经济结构更具竞争力。这样就可以防止单一国家的危机祸及整个欧元区金融系统的稳定性。
尽管我简要总结了危机爆发以来的变革, 也充分展示出我们为稳定金融和银行系统所付出的努力, 但这并不意味着危机后议程上所有项目都已画上了句号。比如, 大部分的欧洲稳定机制基金并不只用于弥补财政赤字, 同时也用于偿还即将到期的政府债券。如果估值折扣是恢复一个国家持续承受债务能力的最后手段,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 为此买单的将是欧洲的纳税人而非投资者。这就违背了归责原则, 甚至可能削弱成员国进行债务重组的意愿。因此, 比起可持续解决方案, ”得过且过” 的策略可能更得人心。 这也是为什么德意志联邦银行提议: 当一个国家向欧洲稳定机制求援时, 其政府债券应自动延后兑付。这样既保留了原始债权人的责任, 又能保证主权债务在必要时进行有序重组, 而不会危及金融稳定。这一提议还有一个积极作用, 即强化资本市场对不健全公共财政的约束作用, 进而预防危机的发生——一个国家的破产风险越大,潜在债权人提供资金时要求的赔偿金就越高。
想要切断主权与银行之间的联系,我们仍然任重道远。 除了引入自动延期 兑付以外,我们还应该取消政府债券所享受的特殊监管待遇。当前的监管机制假定主权没有风脸, 因此并不要求银行为主权敞口预留资本。 然而主权债务危机彻 底推翻了这一观念。目前银行投资政府债券的意愿十分强烈。问题是, 这些想要投资政府债券的恰恰是资金短缺的机构。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 防止银行以这种 方式在资产负债表上积聚越来越多的风险。未来, 主权敞口也需要像私人敞口一 样, 有与风险相称的资本作为支持,并应限制与主权敞口相关的集中风险。
因此, 即使我们已经采取了多项措施来稳定金融和银行系统, 但危机后 议程上仍有许多未完成的工作。我们不应只是回顾过去的发展, 也不应仅从上一次的危机中吸取教训。下一次金融危机可能不同于以往任何一次撼动金融世界的危机。因此, 相关人员必须识别所有新的潜在风险,并在其未成气候时就制定好应对策略。金融行业现在必须像重视贷款账簿上的风险一样重视网络风险。网络风险也已经成为国际监管机构关注的问题。安德里亚斯 ·多布雷特早早就预警过这些新的危险, 比如, 他指出气候变化会给银行资产负债表带来新的气候风险。
爱因斯坦曾经说过一句名言: ”比起过去,我对未来更感兴趣, 因为未来 是我要生活的地方。”这也是安德里亚斯 ·多布雷特在德意志联邦银行任职期间秉持的态度。他大力倡导让金融和银行系统与未来接轨, 且在这个过程中以身作则, 履行了德意志联邦银行的稳定使命。
德国法兰克福
德意志联邦银行原行长
延斯 ·魏德曼
6.3 银行为创新所惑?从数宁化中汲取的教训
2017年3月22日,巴登-巴登,巴登-巴登企业家研讨会开幕致辞
6.3.1 引言
女士们,先生们,
尊敬的霍勒先生,
亲爱的约翰·克莱恩:
相信在座的各位与我一样,对今天的会议主题充满了好奇。我们即将探讨金融行业的创新——这个话题本身就充满无尽魅力。
创新的本质在于引入前所未有的元素。但创新的意义,又是否仅限于此呢?爱德华,德·波诺‘在思考交通领域的进步时,曾这样描述创新的关键:
”马车经过不断修缮,或许能近乎完美,但却不可能摇身一变成为汽车。”
因此,当我们谈论创新时,关键并不在于探讨如何完善已有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而在于如何激发灵感和横向思考。相信今天的丰富议程将有效激发横向思考。
接下来,我想以我最近担任银行监管者时常思考的三个问题,开启我们今天的讨论:
①金融行业的创新为何偏偏在当下成为焦点?
②我们所说的银行业务创新,其内涵究竟是什么?
③银行真的能创新吗?
6.3.2创新:为何偏偏是现在?
首先谈谈第一个问题:金融行业为什么偏偏要在此时进行创新?我想先声明,这个问题并非无的放矢。从金融危机的沉痛教训可知,盲目鼓励银行不断创新并非明智之举。人们在进行这方面的讨论时常常引用保罗·沃尔克的话。他指出,过去25年,该行业”最有意义”的进步就是自动取款机的普及。
让我明确一点,我今天要讨论的创新不再是浮于表面的噱头,而是那些能够为银行业当前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提供切实解决方案的创新。
从表面上看,德国的银行业似乎风光无限:德国的银行和储蓄银行近期内都处于持续稳定盈利状态,也累积了颇为充足的资本缓冲。然而,由于诸多原因,其盈利前景黯淡。我想特别指出两个使情况更为严峻的因素。
第一个关键因素就是利息业务。低利率环境无疑正在挤压银行的利润空间,导致银行的盈利前景持续恶化。但是,提高利率并非灵丹妙药。与普遍预期相反,调高利率在初期可能会加剧利率风险,这在德国尤为明显。金融机构必须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另一个导致盈利能力疲软的关键因素就是监管,我不会对此避而不谈。为应对金融危机,监管机构提高了监管标准,为银行业设置了更高的门槛。这一举措无疑是正确且必要的——相信大家都认可,稳定的金融系统有益于每一个人。但同样不可否认的是,更为严格的监管加重了许多银行的负担。监管框架的改变对银行业的影响正在逐渐显现。
金融机构一次又一次地将困境归咎于货币政策和监管,但这种”此消彼长”的片面思维对任何人都没有益处。正如爱因斯坦所说:”疯狂就是重复做同样的事,却期望能得到不一样的结果。”因为银行业的游戏规则已经彻底改变,这是不争的事实。逃避现实无济于事——每个人都要适应新环境。改变定价模式、削减成本,以及并购整合都是可行的策略。
此外,创新也是一条值得探索的道路。近年来数字化的快速发展备受关注。至少可以说,数字化浪潮已经点燃了人们对未来的强烈乐观情绪,催生了拥有新颖理念和经营模式的一众金融科技公司。客户对数字银行的热情开始目益高涨,而宽带互联网等关键技术的普及也为数字化提供了有力支持。
历史悠久的银行业中出现了一个全新的领域——在这个领域里,横向思维再次成为关键,不断完善数学模型已不再是盈利的最佳途径。银行业正经历着创新热潮,背后原因有二:一是银行的众多传统业务领域前景黯淡,二是数字化带来的挑战与机遇并存。
6.3.3创新究竟为何物?
在数字银行时代,创新究竟是什么?金融行业的数字化成为焦点,离不开三个既具前瞻性却又隐忧重重的设想:数字银行会给金融业带来的颠覆性影响、行业革命和无限自由。
我会逐一剖析这三种设想。
第一种设想是数字银行对金融行业的颠覆性影响。这种设想源于人们对金融科技公司,尤其是科技巨头的担忧。这些公司可能会凭借价格更低的创
新金融服务迅速崛起,成为传统金融机构难以匹敌的对手。
这种担忧并非无中生有。以交易所为例,许多交易早已不再局限于交易大厅。在法兰克福交易所和其他交易所,一台台高性能计算机占据了大量空间。这正是机器在高频交易领域逐步取代人工服务的生动写照。过去由交易员做出决策的事务,如今已交由算法处理。与交易员相比,这些算法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做出决策,全天候运行,并与全球保持实时通信,而其主要成本不过是一点电费。
然而,到目前为止,数字化的颠覆性影响只波及了部分银行业务。尚未有技术创新能够全面复制银行或储蓄银行的经济功能。尽管在在线支付等领域,老牌机构在短时间内落后于发展步伐,但创新往往受到”先行者诅咒”的困扰,即最先提出创意的市场参与者往往因为市场准备不足而失败。相比之下,硅谷的科技巨头则擅长收购这些创意,并使其成功落地。因此,进入市场的时机并非决定性因素。
我并不认为数字化会在当下或不久的将来全面颠覆金融业。目前,金融科技公司与德国银行之间的关系可以说是”错综复杂”。从传统金融科技公司的并购到白标银行业务,再到将银行视为数字生态系统的构想,几乎每一种经营模式构想都已在市面上出现。尽管金融科技公司最初以挑战者的姿态出现,但如今它们与传统机构已形成了基于竞争、合作与业务拓展的多元共存状态。
我将第二种设想称为”行业革命”。这一设想同样尚未成真。数字化看似可以创造出比当前金融系统更稳定、更贴合客户需求的新系统。金融科技公司也因此自视为传统金融机构的对立面,以平易近人、”小而美”的形象示人,而不像传统银行一样严肃正经、”大而不能倒”。但仅凭新颖的理念和以客户为中心的文化,真的足以带来如此巨大的变革吗?金融科技公司的自我定位真的能够为它们争取到更为宽松的监管环境吗?
过去,感知差异从未对监管机构产生过实质影响,这一点至今依然未变。真正能影响监管机构的,是关于安全性和可靠性的确凿证据。全球金融科技
公司的系统故障、运营失误以及个别欺诈案例都清晰地表明,仅仅依赖技术和新颖的企业形象,并不能完全避免事故和不当行为的发生。
从审慎监管的角度出发,当两家公司采用相似的经营模式时,人为区分创新型企业与传统金融机构并无实质意义。因此,监管机构和监管工作人员其实只关注企业的实际经营模式。一旦企业涉足银行业务,即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监管机构就会将其视为银行,并要求其获得相应的执照、满足监管标准,至于这家机构是仅依托智能手机应用运营的新型银行,还是拥有多家分行的老牌银行,对监管机构来说并不重要。同样的逻辑也适用于金融服务机构和支付机构的业务活动。因此,如果一家德国的金融科技公司获得了监管豁免,那仅仅是因为目前其经营模式中不存在需要监管的风险。所以,监管机构将继续遵循”同行业,同风险,同规则”的一致性原则。
现在,我要简要谈一下之前提到的第三种设想:数字化带来的对金融服务无限自由的渴望。数年前,比特币作为金融服务无限自由的先驱,以其完全基于比特和字节、不受任何外部权威管理的特性,引发了广泛关注。那么,我们是否能够将这种用计算机程序确保互动公正、可信的理念,推广至整个金融领域呢?
首先,我想明确指出,我认为区块链和分布式账本等技术创新确实极其先进。当人们正确地结合应用这两种技术时,不仅可以防止交易、合同或文件的伪造,还可以在数秒内完成交易结算。这使区块链技术在商业领域极具吸引力,因为它可以部分取代烦琐的行政流程和外部控制机制。
然而,随着最初的激动逐渐平息,我们清楚地意识到:没有任何事物能够游离于现有金融系统之外,成为一个完全不受监管的领域。当然,人们可以,并且必将会利用”区块链”技术。但在未来的金融系统中,我们同样需要法律系统的保护。金融问题常常涉及重大利益,绝不可能仅凭计算机程序就能裁决所有纷争。因此,技术必须服从法律,这一点毋庸置疑。对于银行而言,只要区块链技术能够在法律允许的范畴内运作,并且银行管理层愿意为应用这一技术承担风险,银行就可以使用这项技术。
女士们,先生们,希望我的发言解答了”数字银行业的创新是什么”的疑问:极端的数字化设想已经大体上回归了理性。如今,大多数公司已经不追求另起炉灶,而是追求更务实、更迅速,特别是更具成本效益的解决方案。我们面临的问题不再是选择银行还是金融科技公司,而是如何优化编程接口和如何在成本上精打细算。这不再是一场哪个银行或储蓄银行”最数字化”的竞赛,而是一场如何打造创新且令人信服的全面解决方案的较量。
6.3.4银行真的能创新吗?
现在,让我们来探讨我在开场白中提及的第三个问题:”银行真的能创新吗?”近年来,信贷机构并未在创新领域脱颖而出,尤其是与金融科技公司相比。虽然银行在此期间也开始启动自己的创新项目,但至今为止,金融科技公司依然是数字化进程的主要推动者。
但我们谈论的并非某个孤立的创意,而是一家银行的整体策略布局。创新往往需要的是不懈的努力和坚持,而非一时的灵光乍现。因此,创新是可以通过有效的管理策略来推动的。作为银行监管工作人员,我的职责并非规定机构应如何发展。监管工作人员对创新持中立态度:我们的工作只是确保银行和储蓄银行能够自行承担其特定业务的风险。当然,监管工作人员也会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识别出了创新成功的三个关键因素。
首先,创新的前提是保持对新观念和新发展的开放态度。迄今为止,许多变革都源自观念的转变。银行高管首先要学会严肃对待数字化和新的竞争格局,并始终以客户为中心进行思考。我并非要求银行高管学习编程或网络架构,但他们应该能够大致理解数字化术语。
其次,创新要求金融机构具备处理复杂情况的能力。以银行的网络安全防护为例,信贷机构常常成为网络攻击者的主要目标,因为成功的攻击能带来巨额回报。面对日益增长的威胁,信贷机构必须保持高度警惕。
然而,仅保持高度警惕是远远不够的。网络防御并非小事一桩。在中世
纪,城堡凭借护城河和堡垒就能够相对容易地抵御外敌的侵袭,而且敌人的入侵方向也清晰明确入侵者常常是同一支敌军。但在信息技术领域,情况却大相径庭:攻击者身份不明,且几乎从不现身。有时,专业的黑客会在公司防御系统内部潜伏数月之久。即使公司检测到了系统安全漏洞,也并不意味着入侵者已被彻底清除这有时需要顶尖的侦查技术才能实现。因此,信息技术安全应更像一种免疫系统,而非一座堡垒。可想而知,仅凭强大的防病毒软件和防火墙远远不足以保护这一免疫系统。
要使银行的免疫系统保持健康,就必须具备一个健全的公司架构。简而言之,良好的公司治理是关键。因此,我们的监管工作人员敦促部分机构打破”职责壁垒”,避免在应对网络风险的多个相关环节出现相互推诿责任的现象。此外,我们还需要考虑到”人为”因素是信息技术和网络安全的薄弱环节。
因此,任何机构在启动新项目时,都必须直接考虑信息技术安全这一重要因素。金融服务初创公司也不例外。虽然金融服务初创公司以先进的信息技术而著称,但缺乏全面的安全管理同样会使它们受到网络风险的侵袭。
至于第三点,我要强调的是,创新通常应该由每家机构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推动。由于境内银行种类繁多,德国并没有一个能适用于所有机构的解决方案。无论机构规模大小、位于城市还是乡镇、是特殊目的融资机构还是”全能银行”,各机构都需寻找并走出自己的创新之路。
6.3.5结语
女士们,先生们,请允许我简要概括我的演讲内容:
银行是否能仅凭过去的成功策略,便能在当前的环境下继续稳坐钓鱼台?我的答案是,不能。
那么,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创新?我认为,数字时代的优胜者将是那些在自己领域内整体表现更出色的银行,而非那些试图另起炉灶的机构。
银行能创新吗?当然可以。至少,银行有众多创新点和可采取行动的领
域。数字化是大势所趋,银行无法置身事外。正如格雷厄姆·霍顿所言:”创新并非必须之举,生存亦非必保之事。”
感谢大家的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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