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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簡介:  
         
         
           
            本书是葡萄牙著名法学者的一部重要著作,包括葡萄牙继承法的渊源,继承的概念,继承的开始,继承的赋权,遗产的取得、接受及抛弃,遗产的请求权、遗产的转让,遗产的管理,遗产的清算和遗产的分割等,并详细介绍了葡萄牙和澳门法内的特留份继承和归扣制度,尤其是有关特留份的计算、特留份的不可侵犯性、损害特留份之诉和扣减的方式。此外,本书还就合同继承进行了深入分析。本书内容丰富,对我们了解葡萄牙甚至欧洲其他一些国家继承法(甚或部分亲属法法理)立法理念和具体领域法理有重要参考价值。
           
         
      
      
      
      
         
          關於作者:  
         
         
           
            弗朗西斯科?曼努埃尔?佩雷拉?科埃略(Francisco Manuel Pereira Coelho),博士,教授。出版《民事责任的因果关系、《民事责任虚拟原因的问题》及《丰富及损害》等。曾任“新技术立法框架委员会”主席,国际民事委员会葡萄牙分区的委员、《立法与法学杂志》的编辑、《法律与社会研究杂志》的副主任及编辑。
           
         
      
      
      
      
      
         
          目錄  : 
           
         
         
           
            引言
 第一部分基本概念
 第一点死因继承现象的一般概念及合理解释
 第二点继承的概念;继承及转移
 第三点生前继承及死因继承;区分的标准及一些特别情况
 第四点死因继承的法律概念。继承法及继承现象的各种时刻
 第五点继承法的主要联系点:所有权、家庭和国家
 第六点引述各类死因继承:法定继承、特留份继承、遗嘱继承及合同继承。在各类继承中特留份继承的独立性
 第七点继承法的渊源
 第八点参考书目
 第九点课程大纲
 第二部分遗产与遗赠
 第十点罗马法继承之概述;BONFANTE关于“遗产继承”(hereditas)来源的理论
 第十一点法定的区分标准;标准的阐述及说明
 第十二点标准的一些适用情况
 第十三点设立“确定物”(ex re certa)继承人的问题
 第十四点显示区别具实际利益的一些情况
 第十五点遗产与遗赠的结构。继承人作为“被继承人”之个人继受人,而受遗赠人作为财产之单纯取得人
 第十六点遗产及遗赠的功能
 第十七点补充意见
 总则
 第一章死亡作为继承的前提
 第十八点死亡的概念。死亡具法律事实的特征:死亡为创设性、变更性及消灭性的法律事实。死亡及继承的开始
 第十九点法人的继承
 第二十点推定死亡
 第二十一点死亡的证明、同时死亡
 第二章继承的开始
 第二十二点继承开始的概念
 第二十三点继承开始的时刻
 第二十四点继承开始地
 第三章赋予继承权
 第一节基本概念
 第一部分总则
 第二十五点术语的定订:指定(designao)、移交(devoluo)及赋权(chamamento或vocao)
 第二十六点赋予继承权的依据;依据的竞合
 第二部分指定继承人
 第二十七点概念
 第二十八点怎样定出指定的位阶
 第二十九点指定继承人的稳固性
 第二节赋权的内容
 第三十点一般原则
 第三十一点接受或抛弃遗产的权利
 第三十二点管理的权力
 第三节继承权移交的标的
 第三十三点一般原则
 第三十四点原则的一些适用
 第三十五点损害赔偿权的可继承性
 第四节赋权前提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三十六点问题
 第三十七点赋权前提概述
 第二部分
 第三十八点优先的标准:见第二十八点
 第三十九点复数赋权理论:阐述及批评
 第三部分
 第四十点原则的第一种适用:在被继承人死亡时,被赋权人仍存在;失踪人或有的权利
 第四十一点原则的第二种适用:被赋权人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已存在
 第四十二点特殊情况
 第四十三a)点已受孕但未出生之人的继承
 第四十四b)点未受孕之未出生之人的继承
 第四十五c)点未获确认的法人的继承
 第四部分
 第四十六点一般原则
 第四十七点无继承能力
 第四十八点司法宣告失格
 第四十九点失格的效力
 第五十点失格之人恢复权利
 第五节赋权方式
 第一分节概述
 第五十一点嗣始赋权及嗣后赋权
 第五十二点单纯赋权及附条件赋权
 第五十三点直接赋权及间接赋权
 第二分节间接赋权
 第一部分代位权
 第五十四点1966年法典引入的概念及更新
 第五十五点代位权及代表作出法律上的行为
 第五十六点代位权及增添权的移转
 第五十七点代位权的法律性质
 第五十八点依法继承中代位权的前提
 第五十九点遗嘱继承中代位权的前提
 第六十点代位继承权的范围
 第六十一点代位权的依据
 第六十二点代位权的效力
 第二部分直接替换
 第六十三点概念
 第六十四点法律制度:概述
 第三部分增添权
 第六十五点概念
 第六十六点法律制度:概述、增添权及不减少权
 第四章待继承遗产
 第六十七点概念、待继承遗产及无人继承遗产
 第六十八点待继承遗产的管理及法律人格
 第六十九点接受或抛弃的程序
 第五章取得遗产,接受或抛弃遗产
 第一节接受遗产
 第七十点接受之必要性及追溯效力
 第七十一点接受的法律性质
 第七十二点接受的类型:明示接受及默示接受、单纯接受及限定接受
 第七十三点接受的特征
 第七十四点接受的无效及可撤销
 第七十五点接受权的移转
 第七十六点接受权的失效
 第二节抛弃遗产
 第七十七点抛弃的概念、抛弃的追溯力
 第七十八点法律性质
 第七十九点特征
 第八十点抛弃形式
 第八十一点抛弃的无效及可撤销
 第六章遗产请求权
 第八十二点遗产请求权:概述
 第七章遗产之转让
 第八十三点遗产之转让:概述
 第八章遗产的管理
 第八十四点遗产的管理:概述
 第九章遗产的清算
 第八十五点遗产的负担。履行有关负担的次序
 第八十六点履行负担的责任
 第八十七点遗嘱负担的清算
 第十章遗产的分割
 第八十八点要求分割的权利
 第八十九点分割的宣示性质、分割的追溯效力
 第九十点分割方式:司法分割及非司法分割、分割性财产清册程序与罗列性的财产清册程序、财产清册程序的一般规定
 第九十一点归扣作为分割的步骤
 分则
 第一章法定继承
 第九十二点何时开始
 第九十三点法定继承的依据
 第九十四点法定继承的顺序
 第九十五点法定继承的一般原则
 第九十六点配偶及直系血亲卑亲属之继承
 第九十七点配偶及直系血亲尊亲属之继承
 第九十八点兄弟姊妹及其直系血亲尊亲属之继承
 第九十九点四亲等内之其他旁系血亲之继承
 第一百点国家之继承
 第二章特留份继承
 第一百零一点特留份的概念;特留份的法律性质
 第一百零二点特留份继承人
 第一百零三点特留份继承人之特留份额
 第一百零四点特留份之算定
 第一百零五点特留份之不可侵犯性
 第一百零六点解除特留份负担之保证(Cautela sociniana)
 第一百零七点“计入”特留份之遗赠及以遗赠“取替”特留份
 第一百零八点扣减损害特留份之诉:主要方面
 第一百零九点剥夺特留份
 第三章遗嘱继承
 第一百一十点遗嘱的概念
 第一百一十一点遗嘱的一般特征
 第四章合同继承
 第一百一十二点合同继承之禁止
 第一百一十三点合同继承在我们的法律中被接受的个案
           
         
      
      
      
      
         
          內容試閱  : 
           
         
         
           
            序言
 以中文修读法律的学生从此将多一本继承法的教科书,本书翻译自1992年出版的《继承法》,它的内容是科英布拉大学法学院1973年至1974年该课程的教科书内容,但亦有按之后的法律修订作出更新。本人非常感谢唐晓晴教授及尹思哲教授推广本书。
 在此本人指出大家需关注的两点内容。
 首先,本书探讨的是《葡萄牙民法典》规定的继承法,而非《澳门民法典》规范的澳门继承法,虽然如此,但本人还是认为本书不减其价值,因为澳门继承法基本上是按葡萄牙继承法订立的,包括在系统编排上及立法者所采用的解决方法方面。奇妙的是,《澳门民法典》订定的某些解决方法——准确来说,《澳门民法典》与《葡萄牙民法典》的一些极细微的区别——之后被《葡萄牙民法典》吸收了,例如夫妻间可以抛弃作为彼此的特留份继承人(规范于《澳门民法典》第1995条及第1571条) ,仅于2018年才规范于《葡萄牙民法典》第1700条,但适用范围更窄。
 其次(第二点需关注之处) ,本书所列的条文属于1992年《葡萄牙民法典》的条文,本书最后一次更新亦在1992年。事实上,本书已反映了1977年改革《民法典》时引入的重大修订,包括对生存配偶的继承地位的显著提升。可以说,葡萄牙继承法自此至今未被重大修订,包括其系统编排及解决方法。然而,本书未包含1992年后之修订(比较少亦较不重要) ,例如上述夫妻间可以放弃作为彼此的特留份继承人的权能,又或2009年起适用的对分割方式的制度的修订。
 尽管如此,本人认为学习继承法的学生及法律工作者仍会喜欢阅读本书并能从中获益,因为本书不但基本上未过时,而且澳门的继承法很大程度上是按葡萄牙继承法订立的。
 弗朗西斯科·曼努埃尔·佩雷拉·科埃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