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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編輯推薦: |   
          | 本书从法学视角就国际经济秩序问题,对二十余年的研究成果进行了学术梳理和提升。 |  
         
          | 內容簡介: |   
          | 本书稿厘清了国际经济秩序与国际法的关系,提出了国际经济秩序的构建所应坚持的“公平”与“包容”的理念,论证了国家在国际经济秩序构建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明确了国际经济秩序构建的法律途径和法律模式,并就国际经济秩序的未来发展做出展望。相信本书稿的出版有助于国际经济秩序法学理论体系的构建,有助于澄清一些模糊的理论认识,从而深化相关理论的研究,同时,书稿中一些独特的观点对于我国政府某些相关政策的制定也会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  
         
          | 關於作者: |   
          | 车丕照 单位:清华大学法学院 职务、职称:教授 性别:男 年龄:63 专业:国际经济法 研究领域: 国际经济法 研究成果:著有:《国际经济交往的政府控制》 《国际经济法原理》等。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仲裁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 目錄: |   
          | 章 国际经济秩序概念的法学解读 / 001 节 什么是法学意义上的国际经济秩序 / 002
 一、何为国际秩序 / 002
 二、何为国际经济秩序 / 007
 三、当代国际经济秩序的基本特征 / 010
 第二节 国际经济秩序为何要以法律为支撑 / 013
 一、国际关系学者关于国际秩序存在基础的认识 / 013
 二、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决定了国际秩序的总体格局 / 014
 三、国际法是确立和维系国际经济秩序的基本手段 / 016
 第三节 国家为何会接受既存的国际经济秩序 / 023
 一、国家对国际秩序的接受表现为对国际法的遵从 / 023
 二、国家为什么会选择遵从国际法 / 024
 第四节 国际经济秩序的发展阶段 / 028
 一、国际经济秩序是一个发展的过程 / 028
 二、“实力导向”的国际经济秩序 / 029
 三、“规则导向”的国际经济秩序 / 031
 四、“公平价值导向”的国际经济秩序 / 034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038
 
 
 IV
 法学视野中的国际经济秩序
 第二章 国际经济秩序的主体 / 039
 节 国家作为国际经济秩序主体的含义 / 040
 一、国家对国际经济秩序的重要性 / 040
 二、国家作为国际经济秩序主体的双重身份 / 043
 第二节 国际经济秩序约束下的国家主权 / 044
 一、主权是国家的身份 / 044
 二、国家受到约束不一定是主权受到限制 / 048
 三、契约性约束并不减损国家的主权者身份 / 049
 第三节 国家间的经济合作与冲突 / 053
 一、国家间的经济合作 / 053
 二、国家间的经济冲突 / 056
 第四节 国家与非国家实体的关系 / 070
 一、非国家实体对国际经济秩序的影响 / 070
 二、国家与跨国公司的关系 / 072
 三、国家对私人的商事活动的限制 / 085
 四、国家对其国民海外利益的保护 / 088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091
 第三章 国际经济秩序的价值目标 / 093
 节 国际经济秩序的价值目标与法律原则 / 094
 一、国际经济秩序的价值目标 / 094
 二、国际经济秩序价值目标的法律表现 / 096
 第二节 国际经济秩序应逐步趋向公平 / 098
 一、为何要追求一个“公平”的国际经济秩序 / 098
 二、国际经济秩序的“公平”性所涉及的几对范畴 / 102
 三、公平理念的具体化 / 105
 四、WTO的公平性 / 107
 
 
 目 录
 V
 第三节 国际经济秩序应具有足够的包容性 / 111
 一、国际经济秩序为何应具有足够的包容性 / 111
 二、西方经济模式并非市场经济的模式 / 117
 三、国有企业制度将是衡量国际经济秩序包容性的标尺 / 120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126
 第四章 国际经济秩序的实现方式 / 128
 节 国际经济秩序须依法确立 / 129
 一、国际经济秩序的法律基础 / 129
 二、国际法规则如何产生 / 131
 三、国际经济秩序构建中的国际法与国内法 / 135
 第二节 确立国际经济秩序的法律形式 / 138
 一、国际条约 / 138
 二、国际习惯 / 173
 三、国际组织造法 / 176
 第三节 国际经济秩序的体制 / 187
 一、实现国际经济秩序的两种体制 / 187
 二、多边体制 / 189
 三、区域体制 / 202
 四、“一带一路”与国际经济秩序的变革 / 208
 第四节 全球性秩序需要全球化的法律 / 219
 一、国际经济秩序的构建促进法律全球化 / 219
 二、公法的全球化与国际法的全球化 / 222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224
 
 
 法学视野中的国际经济秩序
 第五章 中国与国际经济秩序 / 227
 节 中国的国际秩序观 / 228
 一、中国古代的国际秩序观 / 228
 二、中国当代的国际秩序观 / 231
 三、中国关于国际经济秩序的一般立场 / 237
 四、中国对WTO规则的遵守 / 239
 第二节 中国在当代国际经济秩序中的定位 / 243
 一、中国是现行国际经济秩序的维护者 / 243
 二、中国在国际经济秩序构建中的话语权 / 246
 三、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实现 / 252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257
 结语 变革中的国际经济秩序 / 258
 后记 /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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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試閱: |   
          | 为什么要从法学视角考察国际经济秩序 无论其主观意愿如何,当今世界上的每个国家都置身于国际经济秩序当中,
 因而受到国际经济秩序的制约。即使一个国家不加入联合国、不加入世界贸易组
 织、不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不与其他国家缔结贸易和投资协定,但只要它不
 闭关锁国,就必然会受到国际经济秩序的约束或影响。
 国际经济秩序是一种社会秩序,而社会秩序与法律有着天然的联系,因为社
 会秩序总是表现为一种人(自然人或法律拟制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社会关系,
 而法律总是以特定范围的社会关系作为其调整对象。也许正因为如此,德国学者
 拉德布鲁赫才会在其《法学导论》一书中说道:“所有秩序,无论是我们在生命
 伊始的混沌状态中所发现的,或是我们所要致力于促成的,都可以从法律引申出
 它们的名称。”a同理,国际经济秩序不过是经法律调整的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
 至少国际经济秩序的主要部分如此。
 虽然各国都置身于国际经济秩序当中,但国际经济秩序对每个国家的意义并
 不相同。一些国家得益于既存的国际经济秩序,从而力图维持它;另一些国家则
 可能认为既存的国际经济秩序不够理想,从而力图改变它,甚至推翻它。由于国
 际经济秩序以法律为基础,因此,维持现行秩序就是要维持支撑这一秩序的法律
 制度,改变现行秩序就是要改变支撑这一秩序的法律制度,而推翻现行秩序就是
 要推翻支撑这一秩序的法律制度。近年来所出现的WTO困境、CPTTP(《全面
 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USMCA(《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
 等区域性协定对新的法律规则的创设,都真实地反映出有关国家力图通过法律制
 a [德]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米健译,1页,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
 
 
 II
 法学视野中的国际经济秩序
 度的改变来变革现行国际经济秩序的意图。中国政府显然早已意识到这一点。中
 国政府在不同场合就国际经济法律制度的现状和未来所表达的关切,反映出中国
 政府对国际经济秩序的总体立场。因此,关注国际经济秩序,必然要关注相应的
 法律制度;考察国际经济秩序,不可忽视法学视角的考察。
 各门社会科学的学者都可以从本学科视角来考察、评判国际经济秩序,但法
 学视角的考察与评判无疑是基础性的。因为如前所述,国际经济秩序是表象,法
 律制度是根基。因此,法学视角可为其他学科对于国际经济秩序的研究提供方法
 上的支持。当然,更宏观地看,作为特定社会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法律也不是
 性的,而是由该社会的以生产方式为集中表现的社会存在所决定的。这是法
 学研究所不能忽略的更为基础性的原理。
 美国前国务卿亨利·基辛格在谈论国际秩序时曾说过:“必须对下述三个问
 题提出答案:国际秩序的基本单位是什么?它们互动的方式是什么?它们互动,
 以什么为目标?”a从法学角度看,“基本单位”说的是国际秩序的法律主体问题,
 “互动方式”说的是国际秩序的法律形式和模式问题,“目标”则主要是国际秩
 序的法律原则问题。可见,由于不同学科的研究对象都是某种客观存在,因而其
 所关注的问题其实是相同的,不同的是观察问题的视角和分析问题的方法,并因
 此而形成的解决问题的方案。正是基于这种考虑,在国际经济秩序的研究成果多
 出自国际关系或国际政治学者之手的情况下,本书拟从法学视角对国际经济秩序
 做系统的观察和分析,以期对国际经济秩序的研究贡献些新的内容。
 作者
 2021.6
 a [美]亨利·基辛格:《大外交》,顾淑馨、林添贵译,747页,海口,海南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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