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書推薦:
 
  《 
			长安四千年:都城史视角下的王朝兴衰史
			》
 售價:HK$ 
			184.8
 
  《 
			渔樵问对
			》
 售價:HK$ 
			64.9
 
  《 
			一起探索港珠澳大桥
			》
 售價:HK$ 
			107.8
 
  《 
			精益医疗 医疗质量、患者服务与医院效益的协同增长之道 医院管理底层逻辑解析手册+新医改时代医院生存指
			》
 售價:HK$ 
			86.9
 
  《 
			怪谈百物语:魂手形 宫部美雪作品
			》
 售價:HK$ 
			63.8
 
  《 
			北境之王 白刃 奥斯瓦尔德与不列颠七国时代 魔戒 冰与火之歌 现实版  圣王 奥斯瓦尔德及其所处的不
			》
 售價:HK$ 
			118.8
 
  《 
			2025中国企业跨境并购年度报告
			》
 售價:HK$ 
			379.5
 
  《 
			中国折纸动画
			》
 售價:HK$ 
			74.8
 
 
 | 
         
          | 編輯推薦: |   
          | 在本书中,作者把语言哲学和心灵哲学的研究成果用于社会现象的研究,同时又论述了有关真理符合论和外部实在论的问题。本书的研究表明,物质实在为所有的社会实在提供了不容置辩的基础,事实上,社会实在是由风俗与习惯而不是其他因素所维系的。 |  
         
          | 內容簡介: |   
          | 本书从社会实在是如何可能的问题着手,讨论了社会制度的本体论意涵。作者把一些依赖人们的普遍同意才成为事实的事物称为社会实在或者制度性事实。 |  
         
          | 關於作者: |   
          | 约翰·塞尔(J.R.Searle)是当今世界蕞著名、蕞具影响力的哲学家之一。他于1932年出生在美国科罗拉多州丹佛市,1949-1952年之间就读于威斯康星大学,1955年获罗兹(Rhodes)奖学金赴牛津大学学习,并获哲学博士学位。他曾师从牛津日常语言学派主要代表、言语行动理论的创建者奥斯汀(J.L.Austin),深入研究语言分析哲学。1959年返美,并一直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任教,后当选美国人文科学院院士。著作有《心灵、语言和社会》《意向性》《言语行为》《知觉和语言》等。 |  
         
          | 目錄: |   
          | 致.谢/1导.言/1 章社会实在的基本构件/1
 第二章.创造制度性事实/30
 第三章.语言和社会实在/56
 第四章.制度性事实的一般理论(1)——叠代、相互作用与逻辑结构/75
 第五章.制度性事实的一般理论(2)——创造、保持与等级结构/106
 第六章.背景能力和对社会现象的解释/119
 第七章.实在世界存在吗?(1)——对实在论的种种攻击/140
 第八章.实在世界存在吗?(2)——可能存在对外部实在论的证明吗?/168
 第九章.真理与符合/187
 结.论/214
 |  
         
          | 內容試閱: |   
          | 导.言 
 我们恰好生活在同一个世界,而不是生活在两个、三个或十几个世界中。就我们目前所知道的,这个世界基本的特征就是像物理学、化学或其他自然科学所描述的那些特征。但是许多现象明显不是物理的或化学的,这些现象的存在使人们产生了困惑。例如,物质世界的一些部分怎么能够以有意识的状态,或以有意义的语言行为存在?使我感兴趣的许多哲学问题都必须处理这个世界的各个不同部分是怎样直接相互联系的——所有这些部分是怎样首尾一致地联系起来的——我在哲学上所做的许多工作就是研究这些问题的。语言行为理论的部分意图就是要回答这样一个问题:我们是怎样使物理的话语声音变成说的人或写的人所实行的有意义的语言行为?我试图展示的心灵理论很大一部分就是要回答这样的一个问题:心理实在、意识、意向性或其他心理现象的世界怎么会与一个完全由力场中的物质粒子组成的世界相适合呢?本书把这种研究扩展到社会实在:一个由货币、财产、婚姻、政府、选举、足球赛、鸡尾酒会和法庭等构成的客观世界——在这个世界中有一些粒子结合成像我们自己这样的有意识的生物系统——怎么可能在一个完全由力场中的物质粒子组成的世界中存在?
 由于这些问题所涉及的是可以被视为各门社会科学基础的问题,所以有的人可能以为这些问题已经在各门社会科学中提出并且已经得到解决,特别是已由19 世纪和20 世纪前期的那些社会科学的奠基人解决。当然我不是研究这方面文献的专家,但是就我所知,我在本书中所提出的问题在社会科学中还一直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回答。我们要大大地感谢19 世纪和20 世纪初期的伟大的哲学家和社会学家——人们特别会想到韦伯(Weber)、齐美尔(Simmel)、涂尔干(Durkheim )——但是以我对他们著作的了解情况来看,我觉得他们并没有回答这些使我感到困惑的问题,因为他们还没有必要的工具。也就是说,不是由于他们自己的过失,而是他们缺少一种适当的关于语言行为的理论,关于述行式、意向性、集体意向性和规则支配行为等的理论。本书试图利用我和其他学者在研究其他相关问题时所发展起来的方法来回答一组传统的问题。
 关于本书的组织结构。主要的论题在本书前半部分即章至第五章论述。在这几章中,我试图揭示一种关于社会事实和社会制度本体论的一般理论。主要问题就是,我们是怎样建构一个客观的社会实在的?这几章有一定程度的重复,但是,之所以产生这种情况是因为我为了确保把问题说清楚而不得不一再地谈到相同的依据。在第六章,我试图找出对人类制度的构成性规则的解释力所在,这种构成性规则产生的一个令人困惑的事实就是,有关的当事人通常完全意识不到这些规则。为此,我必须对那些使我们能够应付环境的非意识的、非表征性的性能和能力的“背景”概念加以解释。在这本书起初的草稿中,我用了开头的一章来为实在论进行辩护,对存在一个独立于我们的思想和言谈的实在世界的观念进行辩护,还对真理的符合论概念进行辩护,即我们的真陈述通常为真是由于事物在实在世界中不依赖于这些陈述而独立存在。我认为实在论和真理符合论是任何健全哲学(更不用说任何科学)基本的必要前提,我想说清楚我之所以持这种看法的一些理由。但是原先打算作为比较简短的引言的材料由于自身的内容而扩展了分量,对于这样一些重大哲学问题通常都会存在这种情况。当章增至三章时,我决定把所有这些材料移到这本书的后面,以免使我的主要论题失去均衡。第七章和第八章讨论实在论,第九章是对一种真理符合论的辩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