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雾越邸暴雪谜案:全2册(綾辻行人作品)
			》  
			 售價:HK$ 
			141.9
			  
			 
	
			 
			《 
			数据资产:从价值评估到价值管理(数字化转型与企业高质量发展)
			》  
			 售價:HK$ 
			74.8
			  
			 
	
			 
			《 
			时代狂澜与士人心波:晚明传奇中的情与理研究
			》  
			 售價:HK$ 
			96.8
			  
			 
	
			 
			《 
			日本侵华战争及其战后遗留问题和影响
			》  
			 售價:HK$ 
			74.8
			  
			 
	
			 
			《 
			敢于愤怒:正确发脾气,更有利于解决问题
			》  
			 售價:HK$ 
			65.8
			  
			 
	
			 
			《 
			百越:公元前10至前3世纪东南沿海的文化与社会 北京大学震旦古代文明研究中心学术丛书
			》  
			 售價:HK$ 
			162.8
			  
			 
	
			 
			《 
			面向全球南方——欧盟与新兴经济体战略伙伴关系研究
			》  
			 售價:HK$ 
			86.9
			  
			 
	
			 
			《 
			罗马法与欧洲:一种法律文化的历史
			》  
			 售價:HK$ 
			68.2
			  
			 
	
 
       
     
      
      
      
      
         
          內容簡介:  
         
         
           
            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为例,集体劳动关系调整的立法模式为"协约自治",即由职工方与企业方自主决定劳动条件,并予以实施。在实践中,启动协商程序的主要因素是政府推行与职工诉求;协商商谈过程,主要表现为政府主导或企业统合;在协议审查中,政府超负荷的工作量由地方总工会巧妙分担;在协议履行阶段,政府、地方总工会分别开展灵活多样的评比、巡视活动,激励和督促了集体协议的履行。所以,工资集体协商实践反映的集体劳动关系调整的实际模式为"统合协作",即政府统筹治理,职工方、企业方、地方总工会三方协同合作的"一方统合,三方协作"的模式。这种新型调整模式的出现,是由于我国正在经历由"国家统合"向"协约自治"过渡的劳动法制模式转换而引起的正常现象。
           
         
      
      
      
      
         
          關於作者:  
         
         
           
            王黎黎,法学博士,西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成都市法学会理事、四川省法学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会理事。2008年于中央民族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9年于美国杜兰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L.L.M.,Tulane University Law School),2014年于西南财经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主要研究劳动法、经济法。主讲国际经济法(双语)、国际私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课程,并担任省级质量工程国际经济法(双语)课题负责人。在《宏观经济研究》《中央民族大学学报》《现代经济探讨》等刊物发表论文20余篇,多篇被CSSCI收录。合著著作1部,参编教材1部。主持教育部"春晖计划"项目"司法改革背景下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研究"等省部级课题3项、厅级课题5项,参研国家级、省厅级课题10余项。
 曾荣获四川省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排名第四)、2016年中国法学会"中国青年法学论坛"三等奖等奖项。
           
         
      
      
      
      
      
         
          目錄  : 
           
         
         
           
            绪论
 第一节研究的维度:选题及其意义
 第二节研究的起点: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一、工资集体协商实际规则的研究
 二、我国集体劳动关系法律调整的研究
 三、现有研究的评价
 第三节研究目的与研究方法
 一、研究目的
 二、研究方法
 第一章协约自治:集体劳动关系调整的立法模式
 第一节治理策略的立法选择:协约自治
 第二节制度功能和理论依据
 一、制度功能
 二、理论依据
 第三节法律关系宏观构架
 一、职工方内部
 二、职工方与企业
 三、政府与职工方、企业
 四、地方总工会与职工方、企业
 第四节工资集体协商的法定程序概览
 一、筹备启动阶段
 二、协商商谈阶段
 三、协议审查阶段
 四、协议履行阶段
 小结从国家统合转换而来的协约自治
 第二章政府推行与职工诉求:工资集体协商的启动
 第一节筹备启动立法:合作主义下的工会启动
 一、筹备启动的模式选择
 二、筹备启动的具体规则分析
 第二节筹备启动总体实践:合作主义与多元主义并存
 第三节筹备启动个案分析:政府推行与职工诉求
 第四节筹备启动阶段实践与立法的差异及其理论解释
 一、开启自治的单一规定与多样实践
 二、理论解释:治理策略单一化无法对接劳动关系多样化
 小结劳动关系多样化下的筹备启动
 第三章政府主导与企业统合:工资的集体协商
 第一节协商商谈的立法:劳资协约
 一、协商商谈的模式选择
 二、协商商谈的法定规则分析
 第二节协商商谈的实践:政府主导与企业统合
 一、协商商谈实践模式:四种模式并存
 二、协商商谈实际规则:两个主体主宰
 第三节协商商谈阶段实践与立法的差异及其理论解释
 一、有待落实的自治规则
 二、理论解释:制度变迁因素的不足与欠缺
 小结制度变迁因素制约的协商商谈
 第四章政府超负与工会替补:工资集体协议的审查
 第一节协议审查的立法:政府独担重任
 一、集体合同审查的模式选择
 二、协议审查的法定规则分析
 第二节协议审查的实践:政府超负与工会补位
 一、工资集体协议审查结果分析
 二、地方总工会的预审制度:审查制度的巧妙完善
 第三节协议审查阶段实践与立法的差异及其理论解释
 一、自治规则效力确保方式的改变
 二、理论解释:法律推动社会变迁条件的缺乏
 小结社会变迁条件影响的协议审查
 第五章政府激励与工会督促:工资集体协议的履行
 第一节协议履行的立法:劳资制衡为主
 一、工资集体协议效力的法律规定
 二、履行监督机制的法律规定
 三、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
 第二节协议履行的实践:政府激励与工会督促
 一、工资集体协议效力的实践规则
 二、履行监督的实际机制
 三、实践中的违约追责
 第三节协议履行阶段实践与立法的差异及其理论解释
 一、劳资自治途径向企业管理方式的偏离
 二、理论解释: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主导
 小结作为管理方式的协议履行
 第六章统合协作:集体劳动关系调整的实践模式
 第一节制度实践与立法的总体对比
 一、制度功能和理论依据的实践与立法对比
 二、法律关系构架的实践与立法对比
 三、法定程序具体规则的实践与立法对比
 第二节治理策略的实践展现:统合协作
 一、实践中治理策略的独特性
 二、统合协作的内涵
 三、统合协作的特点
 第三节统合协作出现缘由的理论解释
 一、目前解释:制度设计者的刻意追求
 二、一种新解释:劳动法制模式转换中的正常现象
 小结统合协作的新型调整模式
 第七章从协约自治到统合协作:制度偏差的反思
 第一节协约自治的运行困局
 一、企业抵触的实证分析及引导
 二、职工方与企业的沟通障碍
 第二节统合协作的运行评价
 一、脱离国家统合的合理路径
 二、走向协约自治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三节集体劳动关系法律调整的制度完善
 一、制度功能与理论依据的完善
 二、法律关系构架的完善
 三、法定程序具体规定的完善
 小结走向自治的集体劳动关系
 结语:归纳与自省
 一、本书基本观点
 二、本书的研究限度
 三、有待开始的研究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