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書推薦:
 
  《 
			时刻人文·西汉官吏的选任与迁转(郡县起,三公终,揭示西汉两百年官吏迁转的制度逻辑)
			》
 售價:HK$ 
			129.8
 
  《 
			陵迟:鲁国的困境与抗争 精装
			》
 售價:HK$ 
			96.8
 
  《 
			梁启超:维新1873—1898
			》
 售價:HK$ 
			96.8
 
  《 
			黑格尔世界史哲学疏证:自由诸形态论(刘小枫主编;西方传统:经典与解释)
			》
 售價:HK$ 
			96.8
 
  《 
			广雅·法史万象: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撷英(通过礼与法、情与法的关系,展现法律史背后的文化史。)
			》
 售價:HK$ 
			86.9
 
  《 
			要有光
			》
 售價:HK$ 
			75.9
 
  《 
			岁月的泡沫(波伏瓦、加缪的密友,法国文坛鬼才书写爱情霍乱!)
			》
 售價:HK$ 
			46.2
 
  《 
			索恩丛书·帝国计划:英国世界体系的兴衰(1830~1970)
			》
 售價:HK$ 
			185.9
 
 
 | 
         
          | 內容簡介: |   
          | 《法律与伦理》是由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主办的集刊。本书为*期,集中于法律中如何融入伦理道德要素。因为与现代性观念相伴的现代法治观念,强调个体权利的不可侵犯。但同时,权利话语的*化会导致巨大的负面效应,责任话语的缺失将导致整个社会变成陌生人的疆域。因而,法律的自治不应该仅仅是对实在法的片面追求和机械贯彻,要保持法律的品质和精神,必须融入伦理道德的要素。一种适切的法律自治应是在注重实在法范畴的同时,对伦理道德给予适度的吸纳。 |  
         
          | 關於作者: |   
          | 夏纪森,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  
         
          | 目錄: |   
          | 法治与德治研究/001 从何种意义上理解法治文明
 法治与德治关系的一种思考【李瑜青】/003
 法治中国建设中司法职业伦理的谦抑面向【莫良元】/023
 依法规范德化社会建设【刘 辉】/036
 法律与人性/049
 法治视域下先秦儒家伦理的价值与困境【夏纪森】/051
 人的独特性及其法律保障【张 顺】/066
 依法治善抑或法治慈善?
 中国《慈善法》颁布后的思考【钱继磊】/088
 中国人传统的孝信仰及其重构【徐新意】/098
 自然法专题/111
 柏拉图的法理论【〔美〕亨廷顿凯恩斯 郭俊义
 译】/113
 权利研究/135
 从婚检制度看知情权与隐私权的保护与平衡
 以永城婚检隐瞒案为例【伍 瑾】/137
 人格权之法定权利属性证成研究【高 可】/157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权之国家尊重义务【周忠学】/170
 部门视点/183
 法学方法论视角下在线短租契约的法律定性【梁文永 王 杰】/185
 罗马法中占有、所有权变动与正当原因的关系
 以物权行为理论为视角【朴常赫】/201
 案例教学如何嵌入学术思维
 以赵C姓名权案为例【沈桥林】/219
 域外法苑/239
 全球化与刑罚结构【〔美〕萨维尔斯伯格 赵 赤
 译】/241
 人物访谈/257
 无王期时代的中国法理学於兴中教授访谈/259
 跨域对话/267
 法律、道德与社会:法治所涉诸议题/269
 |  
         
          | 內容試閱: |   
          | 试刊词 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狄更斯的这句话是一种文学性的现代性症候(韦伯语)的描述。现代性是一个包含了尖锐矛盾冲突的领域:一方面启蒙运动以来的现代性带来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现代政治体制的进步;另一方面这种启蒙理性现代性慢慢变成了工具理性,导致了对文化、对个体生活的囚禁和异化。
 与现代性观念相伴的现代法治观念,强调个体权利的不可侵犯。高扬权利话语使人们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的权利,并且勇敢地捍卫。但是,权利话语的极端化会导致巨大的负面效应:权利间的相互对峙会增加社会冲突,阻碍社会必要的沟通;责任话语的缺失将导致整个社会变成陌生人的疆域,公民对参与社会生活毫无热情。因而,法律的自治不应该仅仅是对实在法的片面追求和机械贯彻,要保持法律的品质和精神,必须融入伦理道德的要素。适切的法律自治应是在注重实在法范畴的同时对伦理道德给予适度的吸纳。
 在一个文化多元的风险社会中,尽管人类对于特定事实必将形成若干不同的意见,但我们不能因此就停止对伦理道德的探究。正如康德所言,有两样东西,人们越是经常持久地对之凝神思索,它们就越是使内心充满常新而日增的惊奇和敬畏: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律。我们需要本着敬畏之心,在未知之中,在不确定之中,继续向前迈进。为此,我们需要宽容,即为了能够掌握未来,我们必须对新事物抱有开放的态度。开放不是无原则的,面对着全球范围内的社会、经济、文化和生态的危机,我们应该把希望、知识和行动结合起来,为积极的目标创造客观条件使之尽快实现,为消极的后果切断因果链条使之无法到来。
 基于上述认识,作为一份新生的刊物,本刊将秉持兼容并包的原则,以书代刊的形式,开拓一片法学家与伦理学家自由交流的学术空间,构筑一个有助于互相理解、凝聚基本共识的思想论坛。同时,本刊还将为青年学者提供更大的发挥空间,希望能与学界的大批新人同步成长。
 本刊的宗旨可以用十六个字来表述,即正义理念、伦理关怀、中国问题、世界视野。这个宗旨意味着我们不能简单地复制西方的概念、范畴、体系,而要在吸收、反思和借鉴的基础上积极创建中国的法律哲学。同时,我们要向世界发言,积极参与到世界结构的重塑中。
 法治的基本精神在于限制政府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这种精神蕴含着法律至上、权力制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法律的正当程序等法治原则。当然,由于法治关涉从理想到原则、从立法到司法、从制度到意识各个方面,因而,在不同的历史时空中曾呈现出不同的法治秩序形态。天理、人情和国法的文化传统与中国转型时期的多重面相会使法治中国呈现出自身的文化形式,也只有在现代法治与中国意义的两相沟通中,才能构筑中国法治的主体性。
 《法律与伦理》编辑委员会谨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