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度庐作品大系》序(节选)
王度庐是位曾被遗忘的作家。许多人重新想起他或刚知道他的名字,都可归因于影片《卧虎藏龙》荣获奥斯卡奖的影响。但是,观赏影片替代不了阅读原著,不读小说《卧虎藏龙》(而且必须先看《宝剑金钗》),你就不会知道王度庐与李安的差别。而你若想了解王度庐的全人,那又必须尽可能多地阅读他的其他著作。北岳文艺出版社继《宫白羽武侠小说全集》、《还珠楼主小说全集》之后推出这套《王度庐作品大系》,对于通俗文学史的研究,可谓功德无量!
王度庐,原名王葆祥,字霄羽,1909年生于北京一个下层旗人家庭。幼年丧父,旧制高小毕业即步入社会,一边谋生,一边自学。十七岁始向《小小日报》投寄侦探小说,随即扩及社会小说、武侠小说。1930年在该报开辟个人专栏《谈天》,日发散文一篇;次年就任该报编辑。八年间,已知发表小说近三十部(篇)。1934年往西安与李丹荃结婚,曾任陕西省教育厅编审室办事员和西安《民意报》编辑。1936年返回北平,继续以卖稿为生,次年赴青岛。青岛沦陷后始用笔名度庐,在《青岛新民报》及南京《京报》发表武侠言情小说(同时继续撰写社会小说,署名则用霄羽)。十余年间,发表的武侠小说、社会小说达三十余部。1949年赴大连,任大连师范专科学校教员。1953年调到沈阳,任东北实验中学语文教员。文革时期,以退休人员身份随夫人下放昌图县农村。1977年卒于辽宁铁岭。
早在青年时代,王度庐就接受并阐释过平民文学的主张。他的文学思想虽与周作人不尽相同,但在为人生这一要点上,二者的观念是基本一致的。
从撰写《红绫枕》(1926年)开始,王度庐的社会小说(当时或又标为惨情小说社会言情小说)就把笔力集中于揭示社会的不公、人生的惨淡,以及受侮辱、受损害者命运的悲苦。
恋爱和婚姻是五四新文学的一大主题。那时新小说里追求婚恋自由的男女主人公面对的阻力主要来自封建家庭和封建礼教,作品多反映父与子的冲突包括对男权的反抗,所以,易卜生笔下的娜拉尤被觉醒的女青年们视为楷模。到了王度庐的笔下,上述冲突转化成了金钱与爱情的矛盾。
正如鲁迅所说:娜拉冲出家庭之后,倘若不能自立,摆在面前的出路只有两条或者堕落,或者回家。王度庐则在《虞美人》中写道:人生青春和金钱,三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着的,而在当时的中国社会里,金钱又对一切起着主导性的作用。他所撰写的社会言情小说,深刻淋漓地描绘了金钱如何成为社会流行的最高价值观念和唯一价值标准,如何与传统的父权、男权结合而使它们更加无耻,如何导致社会的险恶和人性的异化。
王度庐特别关注女性的命运。他笔下的女主人公多曾追求自立,但是这条道路充满凶险。范菊英(《落絮飘香》)和田二玉(《晚香玉》)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虞婉兰(《虞美人》)终于发疯,生不如死。唯有白月梅(《古城新月》)初步实现了自立,但她的前途仍难预料;至于最具娜拉性格,而且也更加具备自立条件的祁丽雪,最终选择的出路却是回家。
这些故事,可用王度庐自己的两句话加以概括:财色相欺,优柔自误(《〈宝剑金钗〉序》)。金钱腐蚀、摧毁了爱情,也使人性发生扭曲。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他的社会小说正是通过写人,而使社会的弊端暴露无遗。
第一章 论镖行重翻古老梦
进城市初到贵人家
保镖一事,已随着交通的便利,币制的革新,武器之改良,与夫各地警察组织之进步,而成为过去的名词了。无论相距多么远,可以用现代的交通工具将它缩短,用不着什么起早、打尖、投店;无论多少款项,一纸汇票或是拍一个电报,便可以转移过去,用不着成鞘的银、整块的金往返搬运;无论有多么好的身手,或是手使什么龙泉、太阿削铜剁铁的宝剑,绝对斗不过洋枪,再说现在到处都有警察,所谓江湖好汉、绿林英雄,那是一万个也行不开的。所以,保镖的这项买卖已经没人提了,它被时代淘汰了。现在虽还存在着一两位当年的镖头,但也都须发如银,回忆起以往,真是一场古老的梦。
然而今日之古老的梦,在五十年前便是事实。民国九年十年之间,我还在北平煤市街,看见一家大买卖,粉墙上用黑墨写着是:某某镖局。我的先辈人也都能讲述当年那保镖的种种侠义慷慨的事,尤其是铁臂刘得飞与大刀王五,他们是后世镖行,也可以说是保镖史末叶的两位最出色的人物。我少时听来的故事化成的印象,至今偶一思起,他们仿佛在我的面前仍然栩栩如生;实在说,他们若是在今日还活着,也必等于一个废物,但,似那等的血性男儿,激昂壮士,在现代还真是少有。
我现在就要说说铁臂刘得飞。在光绪二十六年八国联军进北京的那年,他就已经六十多岁了,他的胳臂据说有人用一辆满载着大石头的牛车的轮子去轧,也损伤不了一点,我没看见,也不大相信,但他确实有真功夫;直到七八十岁时,双手要举沉重的石锁和仙人担,还是一点也不吃力。这只是说他的浑厚的力气,和健强的身体,尚武的精神,至于他一生的侠义行为,悲壮事迹,更是令人可泣可歌。
刘得飞生在京西的门头沟,那地方是一片煤田。在清末时,就早已有人用旧式的方法开采,卖给城里;那运输的器具,就是骆驼。
骆驼是一种庞然大物,然而它的头不大,尾巴尤小,四条细腿支着一个巨船似的身子,按说应当不大稳吧?但它的蹄子,即脚却是很大,走起路来慢条斯理的,不慌不忙的,好像是个老于世故的、艰苦而负重的人。它的身子又真富于曲线美,在背上是两个高高的驼峰,是天然的一副鞍鞘,像生下就为人骑或是放东西用的。
这家伙大概生在寒带,所以不怕冷而怕热。它的胃部构造很是特别,一次喝足了水,就可以存蓄起来,三天五天也不会渴。它最能显露本领的地方是蒙古一带的沙漠,所谓沙漠中的旱船就是它,它的巨大的蹄子踏着万里的荒沙,据说真比马还快;它能够水草一点也不进,安然地渡过了旱海,走到甘泉,所以蒙古人跟它是好朋友。北平因为地理上的关系,距离蒙古很近,所以就把它请了来,豢养着它;不叫它做别的,只叫它驮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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