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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簡介: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是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是刊登报国务院备案的部门规章的指定出版物。
來源:香港大書城megBookStore,http://www.megbook.com.hk 二、本汇编收集的内容包括:上一个月内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公布的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报国务院备案的部门规章,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司法解释。另外,还收入了上一个月报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目录。
 三、本汇编所收的内容,按下列分类顺序编排:法律,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国务院部门规章,司法解释。每类中按公布的时间顺序排列。报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目录按1987年国务院批准的行政区划顺序排列;同一行政区域报备两件以上者,按公布时间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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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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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说明
 行政法规
  征信业管理条例
 法规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印发生物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斤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部门规章
  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监察机关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
  邮政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
  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特殊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
  生产煤矿回采率管理暂行规定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
  ……
 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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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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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法规
 征信业管理条例
 2012年12月26日国务院第228次常务会议通过2013年t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1号公布
 自2013年3月15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征信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从事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征信业务,是指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企业的信用信息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活动。
 国家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行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提供,适用本条例第五章规定。
 国家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为履行职责进行的企业和个人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公布,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从事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危害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称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征信业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推进本地区、本行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培育征信市场,推动征信业发展。
 第二章征信机构
 ……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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