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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毛姆酝酿多时、对他个人具有重大意义的创作生涯回忆录式作品
谈文说艺,知人论世,警句迭出
V.S.普利切特和格雷厄姆·格林盛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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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总结》由英国海涅曼出版社于一九三八年一月出版,两个月后尼尔森?道布尔迪公司推出了美国版,是毛姆酝酿多时、对他个人具有重大意义的创作生涯回忆录式作品,虽然他在全书开篇就澄清说“本书既非自传,也不是回忆录”。在《总结》的前半部分,毛姆详尽回顾了自己的作家职业生涯,后半部分则由他对人生各个阶段影响他思想的问题的探讨构成。写作《总结》时毛姆年过六十,初衷是为了立下作为作家的“遗嘱”,他眼看老之将至,虽说“一个人不会在他立完遗嘱以后马上就死掉的”,“立下遗嘱是为了以防万一”。事实上,他写完《总结》后又活了二十七年,期间更是写出了代表作《刀锋》。
《总结》出版后,名作家V.S.普利切特和格雷厄姆?格林都给予了好评,也很受读者欢迎,美国版面世不久销量就达到了十万册。借由《总结》,毛姆给自己规划的“人生范式”勾画出一个完整的轮廓,“因为完整的人生、完美的范式除了青年和成熟的壮年以外,也应该包括老年在内”。他遵行的“范式”是为自己量身定制的:心无旁骛地写作,全情投入地生活——“虽然罗马正在燃烧,我们仍旧只能一如既往”。至于对别人的借鉴意义,则浓缩在了全书结尾他引用的路易斯?德?莱昂修士的名言中:“生命之美,也不过是每个人都应该以符合其天性和职分的方式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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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1874—1965),英国著名作家,被誉为“会讲故事的作家”,整个英语世界畅销的作家之一。毛姆是一位成功的多产作家,在长篇小说、短篇小说和戏剧领域里都有建树。不过毛姆本人对自己的评价却很谦虚:“我只不过是二流作家中排在前面的一个。” 毛姆知名、畅销的小说包括《人生的枷锁》《月亮和六便士》和《刀锋》等。除长篇外,毛姆还是一个出色的短篇小说家,他的短篇小说有一百多部。1946年,毛姆设立了萨默塞特·毛姆奖,奖励优秀的年轻作家,鼓励 并资助他们到各处旅游。1952年,牛津大学授予毛姆名誉博士学位。1954年,英王室授予他“荣誉侍从”称号。1965年12月16日毛姆在法国尼斯去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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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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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书既非自传,也不是回忆录。我这一生当中发生过的林林总总无论什么事情,我全都以这种或那种方式用在了我的创作中。有时候我把一桩经历用作一部作品的主题,为了表现这个主题,我会围绕它虚构出一系列的事件和插曲;更经常地,我会将我偶然结识或者相交很深的真人当作底子,创造出我小说中的人物。事实和虚构在我的作品当中已经混成一片,难分彼此,以至于如今回想起来,连我自己都很难将二者区分开来了。即使我能够想得起来,我也没有兴趣去记录事实,因为我已经将它们派作了更好的用场。再者说,它们本来也会显得平淡而又乏味。我这一生过得可说是丰富多彩,经常称得上妙趣横生,却绝非惊险刺激、胆大妄为。我记性很差。一件趣事除非听上两遍,否则我记不住,而且还没等到机会将其转述给别的人听,我就已经又把它给忘了。就连我自己讲过的笑话我都记不住,所以迫不得已我就只能再去编些新的笑话。我有自知之明,知道这种缺陷使我在人际交往中很难成为讨人喜欢的良伴。
我从来没有记过日记。现在我倒是希望我以剧作家崭露头角之后的那一年间如果能留下一部日记的话该有多好,因为那段时间我见到过许多重要人物,记录下来的话会成为一部非常有趣的文献。当时,人们对于贵族和乡绅地主的信任由于他们在南非所造成的糟糕的局面而化为泡影 ,而贵族和乡绅地主阶层却并无自知之明,仍旧一如既往地自信满满。在我经常出入的政客宅第中,他们说起话来就仿佛管理大英帝国仍是他们的私事似的。在大选仍旧悬而未决之际,听到他们大言不惭地讨论汤姆是否该执掌内政部、迪克对于去爱尔兰任职是否满意,真给我一种匪夷所思之感。我想今天是不会有人再去读汉弗莱?沃德太太 的小说了,她的小说虽然沉闷,不过在我的印象中有那么几部倒是将当时统治阶层的生活描绘得很是出色。当时的小说家们对于这方面还是非常关心的,就连那些一位勋爵都不认识的作家,也认为有必要对于那些有爵衔的人物大加描写。把当时的戏单子拿来看看,见到有那么多登场的角色都是有爵衔的,谁都会因此而大吃一惊的。戏院的经理认为这样的人物对公众有吸引力,演员们也乐得扮演他们。不过随着贵族在政治上的势力日渐衰退,公众在这方面的兴趣也随之而锐减。爱看戏的观众们开始愿意观看属于他们自己这个阶层的戏剧情节了:那些成功的商人以及掌管国家事务的专业人士成为主角;一条不成文的法则也开始流行起来:除非对于主题而言必不可少,否则剧作家就不应该让舞台上出现有爵衔的人物。就算是这样,仍旧不可能让公众对下层阶级的生活产生兴趣。不论是小说还是戏剧,其内容只要是跟这一阶层相关的,通常都被认为是污秽下贱的。现如今这一阶层既已获得了政治上的权力,那么一般的公众对其生活是否也会像长期以来对于贵族阶层、一度也曾对富裕的布尔乔亚那样产生同样的兴趣呢?这倒是个饶有兴味的问题。
在这一时期,我颇认识了几位就其职衔、名望或是地位而言都自认为极有可能会青史留名的人物。我却发现他们并不如我想象当中的那般才智超人。英国人是个政治化的民族,我经常受邀前往那些把政治当作首要兴趣的宅第中做客。我在那些地方结识了不少显赫的高官政要,而在他们身上我也没有发现任何特出的才能。由此我得出一个结论——或许有些失之草率——统治一个国家是并不需要什么高超的才智的。打那以后,我在不同的国家也认识了很多身居高位的政治家,我仍旧继续因为觉得他们智力的凡庸而不胜困惑。我发现他们在日常事务的生活层面上简直可以说是孤陋寡闻,而且也很少能在他们身上看到敏锐的智慧或是活泼的想象力。有一度,我倾向于认为他们之所以得踞高位,仰赖的就是他们的口才,因为在一个民主的社群中,除非你能抓住公众的耳朵,否则是根本不可能掌权得势的;而且众所周知,口才上佳未必意味着思维能力的强大。可是我眼见着那些在我看来并不很聪明的政治家在处理公共事务上取得了相当的成功,我也就只能认为我又想错了。那么事实只能是这样:治国理政需要的是一种特别的才能,而且这种才能极有可能并不是跟那些一般的能力相倚共存的。同样,我也认识了一些家资巨万、生意兴隆的企业家,只要一离开跟他们的生意相关的领域就显得连普通的常识都概付阙如了。
就连我当时听到的那些谈话,也并没有我所期望的那么聪颖。话中鲜有引你回味思考的东西。通常都很轻松(也并非总是如此)、快活、亲切而又流于表面。严肃的话题是从来都不会触及的,因为他们感觉在大庭广众之下讨论这样的话题是有些令人难为情的,对“行话”的畏惧又使得人们避免去谈论他们感兴趣的那些话题。在我看来,谈话差不多也就止于高雅的揶揄;却又很少能听到一半句值得转述的妙语。你可能都会觉得,文化教养的用处就是让人能够把废话说得天花乱坠。总的说来,我认为我认识的人中谈起话来有趣而且自始至终都能让人兴味盎然的当属艾德蒙?戈斯 。他阅读面广泛,虽然显得并不太求甚解,而他谈起话来真是字字珠玑。他记忆力超群,具有敏锐的幽默感,而且非常恶毒。他跟斯文伯恩 有过密切的交往,谈起这位诗人来真让人迷醉神往,不过他照样也能谈论雪莱,虽然他是绝不可能认识他本尊的,但谈起来照样像是在谈论一位莫逆之交。多年以来他结识了众多的闻人名流。我想他是个自视甚高之人,他是怀着一种志得意满的心情来观察他们那林林总总的荒唐行径的。我敢说,经过他的一番评说,那些人一定比实际上更加有趣和好笑。
二
对于很多人一心想结识名人的心态我一直都不太理解。依靠跟朋友们吹嘘你认识很多名人来获取声望,只能证明你自身的微不足道。名人们已经磨练出一种应付他们遇到的普通人的技巧。他们展现给世界的是一个假面,往往还是一种令人肃然起敬的假面,却很小心地将他们真实的自我隐藏起来。他们扮演着世人期望他们扮演的角色,并在实践中学习着如何将其扮演得惟妙惟肖,如果你认为他们这种展现给公众的表演和他们内心的自我是契合一致的,那你可就太傻了。
我曾依恋——深深地依恋过——不多的几个人;不过总的说来,我对人的兴趣并非因为他们自身,而是为了我的工作。我并没有像康德教导我们的那样,将每个人都当作他们自身的终极目的来对待,而是将他们看作对我的写作可能有用的素材。对于默默无闻的人,我一向比对声名显赫的人更加关注。相比而言,他们的表现更加自我。他们并不需要创作出另外一个形象来保护自己不受外界的侵犯或是让世人对他们刮目相看。他们个人的特质有更多的机会可以在他们有限的活动范围内得以展现,而且由于他们从来不曾置身于公众的目光之下,他们也就从没有想到过有任何的东西需要藏着掖着。他们会展露出特有的怪癖,因为他们从没想到过那有什么怪僻的。毕竟,作家要处理的还是普普通通的人;国王、独裁者和商业巨头们,在我们看来都是非常难以让人感到满意的。描写他们是一种常常能让作家们心痒的一种冒险,而他们的努力所换来的失败则表明,这样的人物实在是过于特殊了,无法为艺术作品形成一种合适的土壤。你没办法把他们表现得真实可信。普通人才是作家创作的沃土。他们的出人意表,他们的独一无二,他们的千差万别为作家提供了无穷无尽的素材。伟大的人物通常都是铁板一块;小人物才是各种矛盾龃龉的集合体。他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他们会不断地令你意外、让你惊奇,永无止境。在我看来,如果一定要在一个荒岛上过一个月的话,跟一个兽医做伴会远比与一位首相为伍更容易打发时光。
三
我这辈子有过不少感兴趣的东西,在本书中我将尝试着把有关这些东西的想法整理清楚。可是我所得出的这些结论却像是波涛汹涌的大海里一艘沉船的残骸那样,在我的脑海中漂浮不定。在我看来,如果我能以某种秩序将它们确定下来的话,我自己也会更加明确地看清它们的真面目,从而也就有可能赋予它们一种首尾一致的连贯性。我早有此意,而且不止一次,比如说在开始一段将持续几个月的旅行时就下定决心付诸实施。这种时机似乎是很理想的。但却总是发现我被这么多繁杂的印象所困扰,我看到这么多新奇的事物,见到这么多激发了我的想象的人物,结果我根本就没有时间去回忆往事了。瞬时的经验是如此鲜活生动,我都没办法调节自己的心绪去内省和反思了。
另一个使我无法下笔的原因是,我厌恶自说自话,以自己的身份记下自己的想法。尽管我已经站在这个立场上以这种观点写了很多东西,但我那是以一个小说家的身份来写的,所以在某种意义上我可以将自己视作小说中的一个人物。长久以来养成的习惯,使我在通过我塑造的人物开口说话时感觉更加自在。相比较而言,决定他们的所思所想反倒比确定自己的想法更为容易。前者对我来说一直都是种乐事,而后者却是一桩我宁肯推脱了事的苦差。不过现在我已经无可推脱了。年轻的时候,展现在一个人眼前的时光是如此悠长,你简直很难意识到总有一天它们也将成为过往,即便是人到中年,对于人生仍旧还有彼时那些平常的企望,还是很容易为那些本该去做却不想去做的事情找到拖延的借口;但终于还是到了必须认真考虑死亡的时候了。同时代的人物相继开始凋零。我们知道人必有一死(苏格拉底是个人;所以——如此这般的道理),但一直到我们被迫认识到在世间万物日常进展的过程中,我们的终点距离我们已经不再遥远之前,这对我们来说都不过是个逻辑上的前提而已。偶尔瞥一眼《泰晤士报》的讣告栏,你会认识到人一上了六十岁,那健康状况就颇为堪忧了;长久以来我就在想,如果我在写这本书以前就撒手而去的话我真是会死不瞑目的,所以我想还是马上动手的好。等我把它写完以后,我就能内心平静地去面对未来了,因为我已经圆满完成了我这一生的工作。我不能再自欺欺人地对自己说,写这本书我还没有做好准备,因为如果时至今日我还没有下定决心去做这件对我而言非常重要的事的话,那么将来再去做的可能性就更是微乎其微了。我很高兴,终于把已经在我意识的各个层面随波逐流了这么久的所有这些想法都收拢到了一起。等把它们全都写下来以后,我跟它们的就纠葛终于算是银货两讫、功德圆满,我也就能放下包袱,自由自在地去想些别的事情了。因为我还希望这并非我写的后一本书。一个人不会在他立完遗嘱以后马上就死掉的;立下遗嘱是为了以防万一。把自己的各种事务安排妥帖是一种非常好的准备工作,这样就可以没有任何牵挂地安度自己的余生了。等我写完这本书以后,我也就知道我确切的立身之处了。到了那时,我也就能够从容地去选择如何去度过我一息尚存的岁月了。
四
在本书中,我将不可避免地说到很多以前已经说过的事情;这也是我之所以称其为《总结》的原因所在。法官在对一桩案子做出归结的时候,他会扼要地重述已经摆在陪审团面前的种种事实,并对律师的陈词做出点评。他并不提供新的证据。而既然我已经把我整个的生命都写进了我的作品中,那么大部分我要说的话自然也就都能在那些书里面找到。只要是我兴趣范围之内的主题,我几乎都已经或轻松或严肃地讨论过了。现在我所能做的,无非是把我的情感和意见呈现为一幅清晰一致的画面;而且在这里或是那里,对于之前因受限于小说或者戏剧的体裁,我认为只能点到为止的某个想法或观念,也许可以将其阐发得更加明晰和详尽。
这肯定是一本自我本位的书。书里所写的都是对我来说很重要的主题,是关于我自己的,因为我只能讲述那些对我产生过影响的主题。但本书要写的又并非我的所作所为。我并无意于袒露我的内心,并且对于我希望读者已经开始跟我达成的亲密关系加以限制。在有些事情上,我仍想保守自己的隐私。谁都不可能说出自己全部的真相。阻碍那些力图向世人完全展露自我的人讲出全部真相的,并非只是虚荣心作祟;自己趣味的指向、对自我的失望以及对于自己居然能表现得在他们看来如此反常而感到的惊讶,都会使得他们对那些他们自认为超乎寻常的事件做出过分的强调。卢梭在他的《忏悔录》里讲述了一些对人类的情感造成了极大震骇的偶发事件。由于描写得如此坦诚,结果反倒使他的价值观显得虚伪了,也由此在他的书里面赋予了它们比他生活中更高的重要性。这些事件是与大量其他良善的或至少是不好不坏的事件掺杂在一起的,结果是他完全忽略了它们,因为它们太过平常而不值得特意记录下来。有一种人,对自己的善行不加注意,却深受自己不良行为的折磨。描写自己的作品当中,绝大多数都属于这一类。作者忽略了自己的可取之处,于是表现出来的就唯有意志薄弱、没有原则和邪恶堕落的一面。
五
我写这本书是为了将我的灵魂从某些观念的困扰中解放出来,这些观念已经在其中徘徊了太久,引起了我很大的不适。我并不想去说服任何人。我缺乏说教的本能,我在了解了一件事情以后,内心中从未感到过要去将它传授给别人的欲望。我不太关心人们是否赞同我的看法。我当然认为自己是对的,否则我也就不会这么想了;我认为他们是错的,但他们错他们的,我丝毫不会为此而生气。而且在发现我的判断和大多数人都不同时,我也并不会感到特别地不安。我对自己的天性是有信心的。
我必须把我自己当作一个重要人物来写;我也确实重要——对我本人而言。对我本人而言,我是这个世上重要的人物;不过我并没有忘记,且不论像“”这样堂皇的观念,就算只是从常识的立场出发,我也无论如何是无关紧要的。就算我从来没有存在过,对宇宙而言也不会有什么两样。尽管我在写作本书的时候,我的某些作品貌似必然地被赋予了重要意义,我的意思也只是:它们的重要性仅仅体现在我为了讨论的目的而有机会提到它们的时候。我想,极少有严肃作家(我的意思不仅是指那些写严肃题材的作家)会对其作品在他们身后的命运遭际完全漠不关心。令人想起来感到高兴的,并非是他有可能获得不朽的地位(文学作品的不朽多也就几百年的时间,然后就极少有能超越学校教科书意义上的不朽的了),而是你的作品仍有可能被好几代的读者饶有兴趣地阅读,并在本国的文学史上占据无论多小的一席之地。不过就我而言,即便是对于这种并不算过分的可能性也是深表怀疑的。远的且不论,在我的有生之年,我就眼看着有好几位曾在文坛红极一时、风头远胜过我的作家,已经重又沉入默默无闻之境。我年轻的时候,乔治?梅瑞狄斯 和托马斯?哈代貌似肯定是会流传下去了,可是他们对于今天的年轻一辈来说已经没什么重要性了。时不时地,无疑还会有某位想找个题目写写的批评家写出一篇有关他们的文章,有可能会使得这里或那里的读者去图书馆找出他们的这本或是那本作品来看看;但我想,他们很明显并没有写出任何一本像《格列佛游记》、《项狄传》或是《汤姆?琼斯》那样如此广泛地被人阅读的作品。
假使在接下来的篇章里,我在个人意见的表达上显得有些独断专行的话,那只是因为我觉得在每种说法前面都加上“我认为”或者“在我看来”实在令人感到厌烦。我说的一切都仅仅是我个人的观点。读者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如果他有耐心去阅读以下的内容,他会看到我能确定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一个人能够确定的事情是少之又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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