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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書蒐羅作者近年對保險法立法與判決之辨證共計十三篇,為結合理論、立法政策與司法實務之研究。立法部分均透過保險理論與比較法對現行保險法關於保費不退還、人身保險利益、惡意複保險、危險增加、保險經紀人義務及投資型保險分離帳戶等規定為檢討,並提出相關修正建議。判決部分則針對各地高等法院關於「意外」之認定、醫療保險於複保險之適用、保險契約之解釋、告知義務中「重要性」之認定、內容控制原則、履行道德上義務及保險人之說明義務等判決中之法律見解,進行分析,藉以檢驗對各判決所援引法條於解釋與適用上之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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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張冠群
現 職
政治大學法學法律系教授
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合聘教授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評議主任委員兼總經理
學 歷
美國喬治城大學法學博士(傑出榮譽畢業)
美國波士頓大學金融法學碩士
美國賓州大學法學碩士
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碩士
政治大學法律系學士
經 歷
考試院典試委員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評議委員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投資型保險商品審查委員
司法人員研習所講座(法學英文與金融法)
中央健保局講座(保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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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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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序
序文
第壹編 保險法立法政策研究
第一章臺灣保險法關於違反告知或通知義務不退還保險費規定之檢討
壹、導論/3
貳、保險法第二三及二五條之立法目的/5
參、立法目的之再思考/8
肆、臺灣不退還保費規定之妥當性探討/15
伍、比較法之考察/28
陸、綜合評析/44
柒、結論與建議/47
第二章臺灣保險法關於人身保險利益諸問題之再思考
壹、導論/51
貳、臺灣保險法關於人身保險利益之規定與相關問題/53
參、美國保險法關於人身保險利益之法例及相關問題處理/69
肆、人身保險利益相關爭議問題之解決模式/82
伍、保險法第十六條修正建議——代結論/89
第三章臺灣保險法關於惡意複保險法律效果之檢討與修正建議
壹、問題之提出/95
貳、關於惡意複保險法律效果之實務見解/97
參、關於惡意複保險法律效果學說/104
肆、比較法之參採/114
伍、綜合評析/124
陸、結論與建議/135
第四章臺灣保險法關於危險增加通知義務之解構與檢討
壹、導論/139
貳、現行保險法及保險實務關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危險增加通知義務之規範內容/142
參、現行法之缺失/165
肆、比較法之考察/171
伍、對臺灣現行法關於危險增加通知制度之修正芻議/201
陸、結論/213
第五章二○一五年新修正臺灣保險法關於保險經紀人義務相關規定之評析
壹、前言/215
貳、法規修訂內容及修法歷程/216
參、忠實義務與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217
肆、書面分析報告提供義務/235
伍、報酬收取標準告知義務/240
陸、綜合評析/244
柒、結論與建議/249
第六章臺灣投資型保險商品分離帳戶法律規範之檢驗
——理論與比較法之觀察
壹、導論/251
貳、分離帳戶之定性㈠——理論層次之探討/255
參、分離帳戶之定性㈡——美國法之觀察/267
肆、臺灣法制之規範內容與檢討/296
伍、結論與建議/312
第貳編 保險法重要判決研究
第一章方法意外?結果意外?重驗傷害保險中「意外」之「偶發性」認定標準
——評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九十八年度保險上字第六號判決
壹、導論/317
貳、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九十八年度保險上字第六號判決事實及理由/320
參、我國學說與實務/323
肆、美國法之考察/337
伍、對系爭案例之綜合評析/348
陸、結論/357
第二章重論複保險相關規定於醫療費用保險之適用
——評臺灣高等法院九十八年度保險上易字第三三號判決
壹、導論/359
貳、臺灣高等法院九十八年度保險上易字第三三號判決之事實及理由/361
參、主要爭點/363
肆、本案分析/364
伍、結論/397
第三章保險契約條款「疑義」之認定與解釋
——評臺灣高等法院一○○年度保險上易字第一號判決
壹、事實摘要/399
貳、判決理由摘要/401
參、主要爭點/403
肆、評析/403
第四章要保人未據實說明事項「重要性」之認定、保險人就告知事項之說明義務與解除權阻卻事由
——評臺灣高等法院一○一年度保險上字第一一號民事判決
壹、本案事實、爭點與判決理由/441
貳、問題之提出/445
參、未告知或不實說明事項重要性之認定/446
肆、保險人締約時之說明義務範圍/458
伍、主張「因果關係不存在」而阻卻保險人解除權之判斷標準/463
陸、結論/468
第五章保險契約之內容控制之適用法律與構成要件
——臺灣高等法院一○三年度保險上易字第一六號判決評析
壹、本案事實/469
貳、爭點/470
參、判決理由/470
肆、相關法條/472
伍、評析/472
第六章被保險人因履行道德上之義務所致之損害
——評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一○一年度保險上易字第一號判決
壹、事實摘要/497
貳、裁判理由摘要/498
參、相關法條/500
肆、相關裁判/501
伍、裁判簡評/501
第七章投資型保險保險人說明義務之內容與履行方法
——評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一○一年度保險上易字第八號判決
壹、事實摘要/513
貳、裁判摘要/514
參、相關法條/516
肆、相關裁判/516
伍、裁判簡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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