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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哈佛中国史·分裂的帝国:南北朝

書城自編碼: 2892418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歷史史學理論
作者: [美]陆威仪[Mark Edward Lewis] 著;李磊
國際書號(ISBN): 9787508664354
出版社: 中信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6-10-01

頁數/字數: 384页
書度/開本: 32开 釘裝: 精装

售價:HK$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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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西方著名汉学家写给大家的南北朝新史】美国著名中国古代史专家陆威仪教授凭一己之力、专门为大众读者撰写的南北朝史新作,国内首次出版;代表50年来世界中国史全新研究成果,数十所世界一流高校中国史指定教材,英语世界南北朝史*必读;简洁清晰,通俗易懂,为大众读者阅读南北朝史*!南北朝史专家楼劲、罗新倾情推荐!
―――――――――
【全球史视野,跨学科跨领域的全新南北朝史】陆威仪教授立足世界看中国,从全球史的崭新视角真正做到跨学科跨领域解读南北朝历史,涵括天文学、地理学、人类学、社会学、城市史、环境史、女性史、民族史等多个学科领域,同时对南北朝时期传世文献、出土文献、碑刻资料信手拈来,运用得当,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地展现了南北朝对中国的重大影响。
―――――――――
【南北朝不是只有分裂,而是开创性的重要时代】陆威仪教授一举打破南北朝是一个大分裂时代的传统模式,主张南北朝更是一个开创性的、有着划时代特殊意义的重要朝代。书中既有宏观视野,又有微观细节,从地理、军事、城市、与外族关系、宗教、宗族、文学等多重视角考察,重新解读南北朝在历史长河中被忽略的重要价值。
―――――――――
內容簡介:
《分裂的帝国:南北朝》是哈佛中国史丛书的第二卷。作者陆威仪认为,南北朝这一名称尽管反映了这个时期政治分裂的事实,但它同样表明中华文化领域的扩张和多样化,并将其视为帝制中国历史上极具开创性的、划时代的时期。中国地理的重新定义,新的社会精英出现,采用世袭制的军事人口和新的军事组织的出现,朝廷在军事力量的支撑下逐步与社会民众隔离开来,以及因主要宗教的兴起而不再严格地按社会与政治来划分人群等五个多样化特征,无一不在证明:在汉代与唐朝之间被忽略的这几个世纪南北朝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深刻、永久的印记。
――――――――
哈佛中国史(全六卷) 
[加]卜正民(TimothyBrook)主编

01 早期中华帝国:秦与汉 《分裂的帝国:南北朝》是哈佛中国史丛书的第二卷。作者陆威仪认为,南北朝这一名称尽管反映了这个时期政治分裂的事实,但它同样表明中华文化领域的扩张和多样化,并将其视为帝制中国历史上极具开创性的、划时代的时期。中国地理的重新定义,新的社会精英出现,采用世袭制的军事人口和新的军事组织的出现,朝廷在军事力量的支撑下逐步与社会民众隔离开来,以及因主要宗教的兴起而不再严格地按社会与政治来划分人群等五个多样化特征,无一不在证明:在汉代与唐朝之间被忽略的这几个世纪南北朝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深刻、永久的印记。
――――――――
哈佛中国史(全六卷) 
[加]卜正民(Timothy
Brook)主编

01 早期中华帝国:秦与汉 
[美]陆威仪(Mark
Edward Lewis)著 王兴亮 译
02 分裂的帝国:南北朝
[美]陆威仪(Mark
Edward Lewis)著 李磊 译 周媛

03 世界性的帝国:唐朝
[美]陆威仪(Mark
Edward Lewis)著 张晓东
冯世明 译 方宇 校 
04 儒家统治的时代:宋的转型
[德] 迪特库恩(Dieter
Kuhn)著 李文锋
译 邵君安 校
05 挣扎的帝国:元与明
[加]卜正民(Timothy
Brook)著 潘玮琳 译
06 最后的中华帝国:大清
[美]罗威廉(William
T. Rowe)著 李仁渊
张远 译
關於作者:
陆威仪(Mark Edward Lewis),1954年生,师从何炳棣,毕业于芝加哥大学。美国著名中国古代史专家,斯坦福大学李国鼎中华文化讲座教授。他的研究关注中国文明的不同方面,尤其擅长从政治和社会层面考察中国问题。著有哈佛中国史丛书中前3卷《早期中华帝国:秦与汉》、《分裂的帝国:南北朝》《世界性的帝国:唐朝》,以及《早期中国的写作与权威》《早期中国的空间构造》等。

译者简介
李磊,历史学博士。现任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魏晋南北朝史。
目錄
推荐序葛兆光
中文版总序卜正民

导言
第1章
南北中国的地理
农业与治水
山脉与移民
书写边缘
画家、隐士和圣地
精英地域意识的诞生
第2章
世家大族的兴起
世家大族对地位的追逐
汉朝的崩溃与三国的兴起
人性识鉴及如何获取官职
精英的清谈与隐逸
世家大族的黄金时代
第3章
军事王朝
军事王朝的起源
南方军事王朝的统治
北方的军事王朝体制
第4章
城市
地方城市与风俗
城市景观、别墅和园林
作为半公共空间的佛寺
城市经济
第5章
乡村生活
新型农作物和农业技术
南北方家庭的社会结构
国有土地
关于乡村生活的作品
第6章
外部世界
中国北方的游牧民族
定居的邻邦
贸易与佛教
在中国的外国人
第7章
重新定义的亲属关系
墓地与节日
书写血统7
亲戚关系与佛教
女性的新角色
第8章
佛教与道教
制度化的道教
制度化的佛教
道教与佛教之间的叠加与借用
驯服荒野
探索神秘
第9章
书写
抒情诗
文学理论
书法
叙述文
结语
致谢

统治者年表
注释
参考文献
索引
內容試閱
【中文版总序】

20世纪90年代初我到北京参加一次会议时,幸运地发现清史研究专家朱维铮教授也出席了同一会议。在朱老师这一代人中,他可谓极富才学,或许性情也最火爆。对我而言,他还是一位慷慨的良师益友,在我需要之时往往不吝提出明智的建议。我想通过回忆自己与朱老师在北京月坛公园的一次谈话来为中国读者介绍这一套书。当时我俩正散着步,我突然向他袒露心声,说自己曾数度迷茫90年代初的我正处于迷茫之中既然我不是中国人,那当一名中国历史学家到底有什么意义。我虽然能够像朱老师那样阅读第一手文献,但还是极度渴求拥有他那般理解中文文献的本能。到底怎样我才能像理解自己的母文化那般,更真切地理解中国呢?
朱老师做了这样一个比喻来回答我的问题:你想象中国是一个仅有一扇窗户的房间。我坐在房间里面,屋里的一切都在我的目光之中,而你在房间外头,只能透过窗户看见屋里的景象。我可以告诉你屋内的每一个细节,但无法告诉你房间所处的位置。这一点只有你才能告诉我。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历史研究需要外国学者。
朱老师或许对中国同事们的研究局限多有责备,但对那些愿意付出真正的努力来了解中国的外国人,则往往慷慨相助。他相信,我们的确能够带来些什么,而且我们拥有一种中国人无法依靠自身开辟出的观察视角,因为我们对中国的观察受世界其他地方的政治、社会、文化生活经验影响,而这些经验是中国人所没有的。听他说着,我不禁想起了明朝时的一句俗语:中国人用两只眼睛观察世界,欧洲人只用一只眼,其他地方的人则都是瞎子。我相信,朱老师是觉得他这一代的中国学者只睁开了一只眼,而外国历史学者正好为他们提供了第二只眼睛。
作为一个二十来岁才开始研究中国的学者,我自然是站在房间外面来观察中国的。然而重要的是,我二十来岁的光阴正好是在20世纪70年代这意味着我大致上与中国所谓的文革一代同辈。彼时正是西方史学经历大转折的时期,历史不再是伟人和强权间相互影响所取得的成就,而转变为普通人在其所处社会的约束与机遇中经历的生活。对于一个在此时拥抱中国明代社会和经济史的外国人来说,这无疑是一个讽刺,因为彼时我最想求教的历史学者并非来自西方,而是一个中国人傅衣凌。傅衣凌对与我同辈的中国历史学者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他展示给了我们具体的研究路径,让我们知道如何用明代史料写出各个阶层民众经历的历史,而不是统治家族支配的历史。70年代末,我有幸在北京见过傅老师一面,至今我仍后悔没能向他学习更多,像我从朱老师那里学到的一样。
当哈佛大学出版社邀请我主编一套中国帝国时期的历史时,我找到了与我同辈的三位历史学者,他们多多少少形塑了我在社会关系和物质文化方面的兴趣。我们并非用同一种语调或同一种国家视角(三人中一位是德国人,两位是美国人,我是加拿大人)来论述问题,但我们差不多是同一代人,踩在同一片知识的土地上。我并未做多少导引,主要是请他们引用自己和其他人近期研究的一些成果,这样他们的描述才能够与时俱进,跟上现在的知识脚步。我可不想我们只是在重复老套的故事。另外,我请他们仔细考虑在他们所写的那个时代生活到底意味着什么,并从这个角度来进行写作。我希望他们抱着生命经验之复杂的想法,而不是退回到历史事件之所以发生就是因为它该发生那一套统一的、早已建构出的历史叙述中。他们应该从自己所写时代的内部而非外部来呈现那些岁月,但同时,他们的写作也需要囊括该时期内中国所征服的地区,这就要求他们不仅从内部来观察,还要具备全局眼光,将影响该地区历史进程的非汉人形象更加具体。这套书仍保留的一个传统是按照朝代来划分中国历史。之所以这么做,部分是因为朝代变更往往意味着正式统治者的改变,由此人民的生活组织方式也改变了;更重要的是因为朝代的确提供了时间定位,方便人们明白自己在历史的何处徜徉。所以,读者会在这一套书中见证朝代兴衰,但也能更多地了解某个时代的经济、社会、文化,以及人民的日常生活,而不是像在故事书中那样只看到皇帝和大将军们的传奇故事。
我所写的元明卷与其他几卷有一个显著不同,这种不同是在整个系列的编纂后期才逐渐显露出来的,所以该特征在其他几卷中并没有出现。正如我提到的,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从环境的角度来看待历史,这么做最开始是为了满足我对自身的要求我认为我们应该好好利用环境研究领域的最新成果,而这些成果正不断涌现。然而,我逐渐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在元明四个世纪的历史中,对民众生活经历和政治时运产生影响的最重要因素正是气候变化。气候虽不能回答历史提出的所有问题,但我发现要回答元明时期的许多历史问题就不得不把两个最基本的物质生活条件整个世界的寒冷和干燥程度考虑进来。元明卷并非完全在论述中国自中世纪暖期到小冰期的环境历史,但它的确是在将气候变化影响纳入考虑的框架内对历史进行阐释的。
现在,我邀请你们走进这个中国历史的房间,而四位学者正站在外头观察它。我希望你会同意,我们的确看到了一些你会错过但值得留心的东西。我还希望我们发现的一些具有挑战性的问题,能够激励中国读者用自身的内部观察视角来检视中国的过去与未来。

卜正民
2016年6月2日



第7章 重新定义亲属关系

南北朝时期,家庭组织的基本结构没有改变,但是出现了一些重要的新元素。尽管较大的宗族可能仍有数百个乃至数千个家庭生活在一起,但是在各个社会层面,最基本的家庭单位仍然是一个独立的直系家庭,并在所有儿子之间分配财产。东汉时期也有一些富裕的家庭三代人都生活在一起,但这种家庭并不常见。无论如何,新的实践允许这些家庭与其他亲属联合起来,重新建立家庭的结构。
家族墓葬群的存在与新兴的节日使更多的远亲能够聚在一起,寻求合作与互相帮助。新的写作形式或者旧形式的延伸使用,改变了大家族中的宗亲对他们自己成员身份的看法。制度化宗教的兴起为妇女们提供了一个离开家庭的途径,使之能够扮演一个更加积极的公共角色,甚至能成为一名作者。最后,佛教通过提供一系列确保人们轮回后能够拥有更好生活的宗教仪式,改变了生者与死者之间的关系。有些改变还重新强调了母子之间的关系,使得父子关系不再是谱系结构的唯一纽带。
墓地与节日

在汉朝末年与唐朝之间的时代里,家庭与祖先之间的关系发生了两个重要的变化:一是家族墓地群的建立,一是分散至各地的同宗家族成员在清明节,即寒食节时,会在墓前进行定期的聚会。这两方面的发展都很重要,因为它们把更多人当作亲属联系在一起。
在墓地系统化的构造中,同一家族的不同家庭成员埋在此处,这一习俗可以追溯到汉朝统治的最后一个世纪。[2] 在西汉,宗祠是与个人墓葬相结合的,因此被当作个人纪念堂。然而,到了东汉时期,人们开始在多墓穴的家庭墓葬前建立祠堂。这些祠堂最开始的时候仍然是用来纪念个人的,但是随着后来亲属被埋入其他的墓室,祠堂变成家庭或家族的纪念场所,在那里,后代们向共同的祖先及其他埋葬在一起的前辈们祭献。从汉代的例子来看,这种祠堂纪念的祖先一般不超过四代,也没有将同一代的所有成员都包括在内。
除了为一个家庭建立的多墓穴墓葬,汉代的中国人还更进一步,将在世时没有住在同一屋檐之下的亲属埋在同一墓园里。统一安排墓葬模式始于西汉皇帝的山陵。东汉皇帝不再埋在人造假山中,但是他们的陵园却被安置在都城洛阳城墙以外的指定区域内。在东汉晚期,安排亲戚埋在同一个墓地的做法在精英家庭中更为普遍。陕西潼关附近发现了弘农杨氏的墓葬,有七个家庭的独立墓葬从东往西依次排列。墓志确定了六个人的身份以及四个墓的埋葬日期。最东边的墓属于杨震,他于126 年下葬;倒数第二个墓穴里的是下葬于173 年的杨震的一位孙子;最后一个墓可能葬的是他的一位曾孙。因为杨震的五个儿子中只有两个埋在这里,可见墓地的其他墓穴是为辈分较高的直系亲属,而非旁系血亲准备的。
另外一点,取代汉室的曹氏家族的墓地也反映出这种松散的结构。郦道元作于6 世纪早期、全面描绘中国文化地理分布的《水经注》中描述了这个2 世纪晚期的墓地。他描述了四个墓。其中三个,属于父亲与两个儿子的墓葬,组成一团,另一个墓属于不同分支的家族成员,在同一地点被单独安葬。开始于1974 年的考古发掘发现了五个大型的多室墓,分布在方圆1.25 公里的区域内,唯一紧靠在一起的两个墓穴属于一个父亲与他的儿子。在这个大区域内还有一些小一点的墓葬群或大墓丘,当地人通常称之为曹氏山。这个家族墓地的墓葬有的有祠堂与其他石碑,有的则没有,差异很大,而这种松散的安置关系可能反映了这个家族在现世生活中就非常分散与疏远。
从铭文中我们知道,在现代山东省发掘的武氏家族墓地包含三代人的至少五座墓葬。由石柱搭起的拱门与石头雕像标志着墓地的入口,墓葬分散为几个单元。这些墓葬都没有被发掘,但是由于在这一地区的精英中流行把不止一代家庭成员葬在同一墓室中的多个墓穴中曹氏家族墓地离此并不远武氏家族很有可能也是效仿此行。有两座像这样的墓被发现,但是它们与武氏家族的关系并不清楚。铭文表明家族中不只有一个分支被埋葬在这个墓地中,这显示出此地的旁系比西边的杨氏家族更为广泛。妇女们可能也被埋在墓地中。
在南北朝时期,多个地区开始出现家族墓地。在南方,考古学家发掘了宜兴周氏家族的墓地,墓葬的时间是在3 世纪晚期和4 世纪早期,有六座墓葬聚在一起,这个地方被称为周墓墩。埋葬在这里的人们属于南方的一个名门望族,他们给予吴国以及随后的西晋重要的支持,但是在4 世纪早期,因起兵反抗北方来的移民而最终遭到摧毁。这六座墓沿南北轴纵列,进入墓穴的通道面向东东南方向。
在4 世纪前半期统治东晋朝廷的王氏家族,他们的墓地建在建康城的北郊,现在已经被发掘,共三代人七座墓。这些单室的拱形墓,全部都面朝南方,排成两行。墓葬中没有任何用以重建死者在阴间生活的房屋模型或俑像。家族崇高地位的唯一标志是进口的高级琉璃杯、一枚钻石戒指、一个贝壳制成的容器、珍珠、琥珀和绿松石珠。
汉代中国人的家族墓地也存在于沿西北边境一带,在嘉峪关、酒泉、敦煌都有所发现。以石环或土城墙区分出属于同一谱系的墓葬群。环内的墓穴按照亲属的辈分关系进行排列。许多墓葬在坟墓入口处的围墙上绘有壁画,这象征着个体家庭的边界。典型的汉墓,除了夫妻合葬之外,有的时候也会把下一代葬于同一处,这或许表明这一时期已婚子女与父母同居的现象增多。
南北朝时期,家族墓地也出现在诗歌中。潘岳(247 300)在《怀旧赋》中描写了在洛阳城南五十里地探访岳父及其二子的墓地:

东武讬焉,建茔启畴。
岩岩双表,列列行楸。
望彼楸矣,感于予思。
既兴慕于戴侯,亦悼元而哀嗣。
坟垒垒而接垄,柏森森以攒植。

几十年后,陶渊明描述了在周氏家族墓地翠柏成行的树荫下的野游,此处的周氏家族墓和上文提到的应该是同一处地方。至此,家族墓地已经成为精英生活的标准特征,只有这些精英才能创造并享有这样的生活。
这一时期的人们还发明了功德寺,将一块土地正式捐给佛教寺庙,并以此作为家族墓地。作为寺庙财产,它是免税的、永久归主人所有的,但是在实践中,它只用来满足捐献者家庭的需求。这些家族为他们的墓地指定寺庙主持,并一再捐献,使自己能够掌控寺庙,把这里当作自己经济与文化活动的场所。这与传统的家族墓地不同,从前,只有两三个亲属参加由僧侣们在墓边举办的法会。在唐朝以前,没有证据表明在家族居住场所之外会集体进行祖先崇拜。儿童向父母或祖父母的墓地献祭,但是隔了更多辈的子孙后代绝不会为其高祖组织类似的集体祭祀,而这种祭祀活动通常将参加成员视作一个充满含义的社会团体。无论如何,到7 世纪末或者8 世纪初,亲属们开始到四代或五代之前的祖先的坟地扫墓并举行献祭。这些献祭发生在清明节,即在冬至日之后再过105 天左右,也就是在农历二月末或三月的时候。清明节的出现意味着通过共同祭祀遥远的祖先,远亲们逐渐形成自我意识,并成为有组织的父系家族中的成员。
这一节日以前的历史预示了这一新的发展。在汉朝时期,既有在宗庙的献祭,也有在墓前的献祭,但是没有记录表明在某个特定的节日所有的亲属都会在墓前献祭。《四民月令》写成于东汉,其鼓励在四季的每个季节都进行祭祀。春季祭祀是在农历二月,与当地的社稷祭祀结合起来。一些东汉的文献提到这期间有几天不能动火,有一份文献提到要禁火两个月,在此期间只能吃冷食。最早的文献提到这一禁忌是在隆冬实行,是为了纪念公元前7 世纪的一位官员介子推。
介子推不言禄,隐于山,晋文公为了迫使他出仕,放火烧山,但介子推却被烧死。为了纪念他,他的老家太原附近形成了专门的祭献活动。汉代政府曾经试图禁止这种对身体健康有害的寒食做法。206 年的时候,曹操也颁布法令禁止它,指出应该在冬至过后105 天,也就是说在清明节举行祭献活动。几十年后,太原当地人也将这一日期记录下来。
还有几次禁止寒食的尝试没有获得成功,分别是由石勒在317年、北魏在474 年和476 年做出的。两部6 世纪中期的文献描述了冬至后105 天全国范围内举行的节庆。《齐民要术》解释说这都是为了纪念介子推。《荆楚岁时记》援引《周礼》(成书于战国晚期或西汉早期)说明,在春季的第二个月,使者会振着木铎宣布在该国都城禁止用火。保存在一些战国晚期与西汉早期文献中的统治者年历,记录了敲响木铎来禁止性行为和禁止放火烧山的行为,因为正是这种焚烧山林的行为害死了介子推。对火或性行为的禁令也在夏至颁布。这些文献明确地将这种对历史事件的纪念与一个更广泛的禁火令联系起来,认为这是辞旧迎新仪式的一部分。每年一次,通过禁火来熄灭旧年的火,重燃一把新火,这种仪式可能推动了隋唐时代扫墓习俗的出现。
在唐朝早期,寒食节为家族成员重聚提供了机会,那一天,他们齐聚在祖先墓前,扫墓、献祭,并且享受盛宴。与墓前献祭相关的逸事最早出现在7 世纪60 年代的文献中,即发生在隋朝时期。到了8 世纪,这一活动变得普遍,正如732 年颁布的一项法令所指出的,虽然经典中没有提及在寒食节扫墓的做法,但是这种行为已经成为一种习俗,并应该得到鼓励:寒食上墓,礼经无文,近世相传,浸以成俗。士庶有不合庙享,何以用展孝思?宜许上墓,用拜埽礼。于茔
南门外奠祭,撤馔讫,泣辞。食余于他所,不得作乐。仍编入礼典,永为例程。几十年后,流亡中的柳宗元感叹,即使是他身边为马治病的大夫、谦逊的田间农民都能够到他们的祖先坟前献祭,只有他无法前往自己祖先的坟墓。
对于祖先崇拜而言,这样的发展带来两个主要的后果。首先,家族墓地的修建鼓励人们去祭祀更久远的高祖。因为越往前回溯祖先,越多的人会建立亲属关系,这就扩大了一个家族的规模。其次,寒食节为共同祖先的后代们聚到一起提供了机会,因此增加了他们之间的熟悉程度。这样就有可能形成规模更大、更有自觉意识的家族,使家族成员能够一起行动,或是在遇到困难时以互相帮助。但是,也不能过分夸张这一节日所造成的影响,因为并没有证据表明很多亲属真的就会在某个人的墓前聚到一起。少量的诗歌和文章表明,祭扫陵墓很大程度上还是单个家庭的事务。
除了家族墓地以及同扩大了的家族的成员一起参与一年一度的节日外,晚唐的另一个特征也可以回溯到南北朝时期:几代人居住在一起的大家族有一个十三代聚居的例子而且不分割财产。晚唐的这种做法效仿北方早期的一种生活模式,家族中的几代人住在一起,与邻里乡党保持紧密的关系,从而形成地方上的一种防御机制。因为数代人都不分割财产,家族变得非常庞大,有的家族甚至有将近800人。这样的大家庭一般都是平民家庭,数代聚居的书香门第极为少见,即便有,规模也没有这么大。这样的家庭从宋代早期(10世纪晚期)开始逐渐式微。虽然这些家族得到了儒家学者的好评与皇帝的奖励,但由于他们更多由贫困的平民而不是文人精英组成,这表明形成这样的家族结构主要是为了自卫,而不是出于建构一个符合礼制的家族的愿望。宋朝社会秩序的重建导致这种家族的衰落,也证明了这一结论。宋代是家族制度经典化的时代,建有祖宗祠堂,设有家族谱系。但在4 世纪至5 世纪无序的中国北方,那些形成的大家族还都是老派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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