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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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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王小波(1952.5.13—1997.4.11),男,汉族。被誉为中国的乔伊斯兼卡夫卡,也是唯一一位两次获得世界华语文学界的重要奖项“台湾联合报文学奖中篇小说大奖”的中国大陆作家。其文学创作独特,富于想象力、幻想力之余,却不乏理性精神。代表作有《黄金时代》《白银时代》《黑铁时代》等。
王小波写给未来的遗嘱是:即便无处可逃,也要永不屈服。听到遗嘱的后来者,则会记起亚里士多德的两句话:“优秀的会成为永恒的。”“个人是可以被信赖的。”正如拉伯雷、但丁之于文艺复兴,狄德罗、伏尔泰之于启蒙运动,鲁迅、胡适之于中国新文化运动,王小波的精神意义之于当代中国,性质与之相似。他的创造铺就了一条美丽的牵牛花之路,他的启示则成为反智时代清新的解毒剂。在备受激励的新蒙昧主义卷土重来之际,这位理性与自由之子的作品,将继续给拒绝愚弄的人们以智、美、爱的滋养与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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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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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_ 序:我的师承
005_ 万寿寺
205_ 寻找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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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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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师承
我终于有了勇气来谈谈我在文学上的师承。小时候,有一次我哥哥给我念过查良铮先生译的《青铜骑士》:
我爱你,彼得兴建的大城,
我爱你严肃整齐的面容,
涅瓦河的水流多么庄严,
大理石铺在它的两岸……
他还告诉我说,这是雍容华贵的英雄体诗,是最好的文字。相比之下,另一位先生译的《青铜骑士》就不够好:
我爱你彼得的营造,
我爱你庄严的外貌……
现在我明白了,后一位先生准是东北人,他的译诗带有二人转的调子,和查先生的译诗相比,高下立判。那一年我十五岁,就懂得了什么样的文字才能叫做好。
到了将近四十岁时,我读到了王道乾先生译的《情人》,又知道了小说可以达到什么样的文字境界。道乾先生曾是诗人,后来做了翻译家,文字功夫炉火纯青。他一生坎坷,晚年的译笔沉痛至极。请听听《情人》开头的一段: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这也是王先生一生的写照。杜拉斯的文章好,但王先生译笔也好,无限沧桑尽在其中。查先生和王先生对我的帮助,比中国近代一切著作家对我帮助的总和还要大。现代文学的其他知识,可以很容易地学到。但假如没有像查先生和王先生这样的人,最好的中国文学语言就无处去学。除了这两位先生,别的翻译家也用最好的文学语言写作,比方说,德国诗选里有这样的译诗:
朝雾初升,落叶飘零,
让我们把美酒满斟!
带有一种永难忘记的韵律,这就是诗啊。对于这些先生,我何止是尊敬他们——我爱他们。他们对现代汉语的把握和感觉,至今无人可比。一个人能对自己的母语做这样的贡献,也算不虚此生。
道乾先生和良铮先生都曾是才华横溢的诗人,后来,因为他们杰出的文学素质和自尊,都不能写作,只能当翻译家。就是这样,他们还是留下了黄钟大吕似的文字。文字是用来读,用来听,不是用来看的——要看不如去看小人书。不懂这一点,就只能写出充满噪声的文字垃圾。思想、语言、文字,是一体的,假如念起来乱糟糟,意思也不会好——这是最简单的真理,但假如没有前辈来告诉我,我怎么会知道啊。有时我也写点不负责任的粗糙文字,以后重读时,惭愧得无地自容,真想自己脱了裤子请道乾先生打我两棍。孟子曾说,无耻之耻,无耻矣。现在我在文学上是个有廉耻的人,都是多亏了这些先生的教诲。对我来说,他们的作品是比鞭子还有力量的鞭策。提醒现在的年轻人,记住他们的名字,读他们译的书,是我的责任。
现在的人会说,王先生和查先生都是翻译家。翻译家和著作家在文学史上是不能相提并论的。这话也对,但总要看看写的是什么样的东西。我觉得我们国家的文学次序是彻底颠倒了的:末流的作品有一流的名声,一流的作品却默默无闻。最让人痛心的是,最好的作品并没有写出来。这些作品理应由查良铮先生、王道乾先生在壮年时写出来的,现在成了巴比伦的空中花园了……以他们二位年轻时的抱负,晚年的余晖,在中年时如有现在的环境,写不出好作品是不可能的。可惜良铮先生、道乾先生都不在了……
回想我年轻时,偷偷地读到过傅雷、汝龙等先生的散文译笔,这些文字都是好的。但是最好的,还是诗人们的译笔;是他们发现了现代汉语的韵律。没有这种韵律,就不会有文学。最重要的是:在中国,已经有了一种纯正完美的现代文学语言,剩下的事只是学习,这已经是很容易的事了。我们不需要用难听的方言,也不必用艰涩、缺少表现力的文言来写作。作家们为什么现在还爱用劣等的文字来写作,非我所能知道。但若因此忽略前辈翻译家对文学的贡献,又何止是不公道。
正如法国新小说的前驱们指出的那样,小说正向诗的方向改变着自己。米兰·昆德拉说,小说应该像音乐。有位意大利朋友告诉我说,卡尔维诺的小说读起来极为悦耳,像一串清脆的珠子洒落于地。我既不懂法文,也不懂意大利文,但我能够听到小说的韵律。这要归功于诗人留下的遗产。
我一直想承认我的文学师承是这样一条鲜为人知的线索。这是给我脸上贴金。但就是在道乾先生、良铮先生都已故世之后,我也没有勇气写这样的文章。因为假如自己写得不好,就是给他们脸上抹黑。假如中国现代文学尚有可取之处,它的根源就在那些已故的翻译家身上。我们年轻时都知道,想要读好文字就要去读译著,因为最好的作者在搞翻译。这是我们的不传之秘。随着道乾先生逝世,我已不知哪位在世的作者能写如此好的文字,但是他们的书还在,可以成为学习文学的范本。我最终写出了这些,不是因为我的书已经写得好了,而是因为,不把这个秘密说出来,对现在的年轻人是不公道的。没有人告诉他们这些,只按名声来理解文学,就会不知道什么是坏,什么是好。
说 明
《红线传》,杨巨元作,初见于袁郊《甘泽谣》,《太平广记》一百九十五卷载;述潞州节度使薛嵩家有青衣红线通经史,嵩用为内记室;魏博节度使田承嗣欲夺嵩地,薛嵩惶恐无计,红线挺身而出,为之排忧解难之事。《虬髯客》,杜光庭作,收《太平广记》一百九十三卷,述隋越国公杨素家有持红拂的歌妓张氏,识李靖于风尘之中,与之私遁之事。《无双传》,薛调作,收《太平广记》四百八十六卷,述王仙客与表妹刘无双相恋,后遇兵变,刘父受伪命被诛,无双没入宫中,王仙客求人营救之事。这三篇唐传奇脍炙人口,历代选本均选。读者自会发现,我的三篇小说(指《万寿寺》《红拂夜奔》《寻找无双》三部长篇小说——编者注),和它们也有一些关系。
王小波
万寿寺
第 一
章
一
1
莫迪阿诺在《暗店街》里写道:“我的过去一片朦胧……”这本书就放在窗台上,是本小册子,黑黄两色的封面,纸很糙,清晨微红色的阳光正照在它身上。病房里住了很多病人,不知它是谁的。我观察了许久,觉得它像是件无主之物,把它拿到手里来看;但心中惕惕,随时准备把它还回去。过了很久也没人来要,我就把它据为己有。过了一会儿,我才骤然领悟到:这本书原来是我的。这世界上原来还有属于我的东西——说起来平淡无奇,但我确实没想到。病房里弥漫着水果味、米饭味、汗臭味,还有煮熟的芹菜味。在这个拥挤、闭塞、气味很坏的地方,我迎来了黎明。我的过去一片朦胧……
病房里有一面很大的玻璃窗。每天早上,阳光穿过不平整的窗玻璃,在对面墙上留下火红的水平条纹;躺在这样的光线里,有如漂浮在熔岩之中。本来,我躺在这张红彤彤的床上,看那本书,感到心满意足。事情忽然急转而下,大夫找我去,说道,你可以出院了。医院缺少床位,多少病人该住院却进不来——听他的意思,好像我该为此负责似的。我想要告诉他,我是出于无奈(别人用汽车撞了我的头)才住到这里的,但他不像要听我说话的样子,所以只好就这样了。
此后,我来到大街上,推着一辆崭新的自行车,不知该到哪里去。一种巨大的恐慌,就如一团灰雾,笼罩着我——这团雾像个巨大的灰毛老鼠,骑在我头上。早晨城里也有一层雾,空气很坏。我自己也带着医院里的馊味。我总觉得空气应该是清新的,弥漫着苦涩的花香——如此看来,《暗店街》还在我脑中作祟……
莫迪阿诺的主人公失去了记忆。毫无疑问,我现在就是失去了记忆。和他不同的是,我有张工作证,上面有工作单位的地址。循着这个线索,我来到了“西郊万寿寺”的门前。门洞上方有“敕建万寿寺”的字样,而我又不是和尚……这座寺院已经彻底破旧了。房檐下的檩条百孔千疮,成了雨燕筑巢的地方,燕子屎把房前屋后都变成了白色的地带,只在门前留下了黑色的通道。这个地带对人来说是个禁区。不管谁走到里面,所有的燕巢边上都会出现燕子的屁股,然后他就在缤纷的燕粪里,变成一个面粉工人。燕子粪的样子和挤出的儿童牙膏类似。院子里有几棵白皮松,还有几棵老得不成样子的柏树。这一切似曾相识……我总觉得上班的地点不该这样的老旧。顺便说一句,工作证上并无家庭住址,假如有的话,我会回家去的,我对家更感兴趣……万寿寺门前的泥地里混杂着砖石,掘地三尺也未必能挖干净。我在寺门前逡巡了很久,心里忐忑不安,进退两难。直到有一个胖胖的女人经过。她从我身边走过时抛下了一句:进来呀,愣着干啥。这几天我总在愣着,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但既然别人这么说,愣着显然是不对的。于是我就进去了。
出院以前,我把《暗店街》放在厕所的抽水马桶边上。根据我的狭隘经验,人坐在这个地方才有最强的阅读欲望。现在我后悔了,想要回医院去取。但转念一想,又打消了这个主意。把一本读过的书留给别人,本是做了一件善事;但我很怀疑自己真有这么善良。本来我在医院里住得好好的,就是因为看了这本书,才遇到现在的灾难。我对别的丧失记忆的人有种强烈的愿望,想让他们也倒点霉——丧失了记忆又不自知,那才是人生最快乐的时光……
对于眼前这座灰蒙蒙的城市,我的看法是:我既可以生活在这里,也可以生活在别处;可以生活在眼前这座水泥城里,走在水泥的大道上,呼吸着尘雾;也可以生活在一座石头城市里,走在一条龟背似的石头大街上,呼吸着路边的紫丁香。在我眼前的,既可以是这层白内障似的、磨砂灯泡似的空气,也可以是黑色透明的、像鬼火一样流动着的空气。人可以迈开腿走路,也可以乘风而去。也许你觉得这样想是没有道理的,但你不曾失去过记忆——在我衣服口袋里,有一张工作证,棕色的塑料皮上烙着一层布纹,里面有个男人在黑白相片里往外看着。说实在的,我不知道他是谁。但是,既然出现在我口袋里,除我之外,大概也不会是别人了。也许,就是这张证件注定了我必须生活在此时此地。
2
早上,我从医院出来,进了万寿寺,踏着满地枯黄的松针,走进了配殿。我真想把鞋脱下来,用赤脚亲近这些松针。古老的榆树,矮小的冬青丛,都让我感到似曾相识;令人遗憾的是,这里有股可疑的气味,与茅厕相似,让人不想多闻。配殿里有个隔出来的小房间,房间里有张桌子,桌子上堆着写在旧稿纸上的手稿。这些东西带着熟悉的气息迎面而来——过去的我带着重重叠叠的身影,飘扬在空中。用不着别人告诉,我就知道,这是我的房间、我的桌子、我的手稿。这是因为,除了穿在身上的灰色衣服,这世界上总该有些属于我的东西——除了有些东西,还要有地方吃饭,有地方睡觉,这些在目前都不紧要。目前最要紧的是,有个容身的地方。坐在桌子后面,我心里安定多了。我面前还放了一个故事。除了开始阅读,我别无选择了。
“晚唐时,薛嵩在湘西当节度使。前往驻地时,带去了他的铁枪。”故事就这样开始了。这个故事用黑墨水写在我面前的稿纸上,笔迹坚挺有力。这种纸是稻草做的,呈棕黄色,稍稍一折就会断裂,散发着轻微的霉味。我面前的桌子上有不少这样的纸,卷成一捆捆的,用橡皮筋扎住。随手打开一卷,恰恰是故事的开始。走进万寿寺之前,我没想到会有这么多故事。可以写几个字来对照一下,然后就可认定是不是我写了这些故事。但我觉得没有必要。在医院里醒来时,我左手的食指和中指上,都有黑色的墨迹。这说明我一直用黑墨水来写字。在我桌子上,有一个笔筒,里面放满了蘸水钢笔,笔尖朝上,像一丛龙舌兰的样子;笔筒边上放着一瓶中华牌绘图墨水。坐在这个桌子面前,我想到:假如我不是这个故事的作者,也不会有别人了;虽然我一点不记得这个故事。这些稿子放在这里,就如医院窗台上的《暗店街》。假如我不来认领,就永无人来认领。这世界上之所以会有无主的东西,就是因为有人失去了记忆。
手稿上写道:盛夏时节,在湘西的红土丘陵上,是一片肃杀景象;草木凋零,不是因为秋风的摧残,却是因为酷暑。此时山坡上的野草是一片黄色,就连水边的野芋头的三片叶子,都分向三个方向倒下来;空气好像热水迎面浇来。山坡上还刮着干热的风。把一只杀好去毛的鸡皮上涂上盐,用竹竿挑到风里去吹上半天,晚上再在牛粪火里烤烤,就可以吃了。这种鸡有一种臭烘烘的香气。除了风,吃腐肉的鸟也在天上飞,因为死尸的臭味在酷热中上升,在高空可以闻到。除了鸟,还有吃大粪的蜣螂,它们一改常态,嗡嗡地飞了起来,在山坡上寻找臭味。除了蜣螂,还有薛嵩,他手持铁枪,出来挑柴禾。其他的生灵都躲在树林里纳凉。远远看去,被烤热的空气在翻腾,好像一锅透明的粥,这片山坡就在粥里煮着——这故事开始时就是这样。
在医院里,我那张床就很热,我一天到晚都像在锅里煮着,但我什么都不记得,也就什么都不抱怨,连个热字都说不出,只觉得很快乐。我不明白,热有什么可抱怨的呢。这篇稿子带有异己的气味。今天早上我遇到了很多东西:北京城、万寿寺、工作证、办公室,我都接受下来了。现在是这篇手稿——我很坚决地想要拒绝它。是我写的才能要,不是我写的——要它干啥?
手稿上继续写道:薛嵩穿着竹笋壳做的凉鞋,披散着头发,把铁枪扛在肩上,用一把新鲜的竹篾条拴在腰上,把龟头吊起来,除此之外,身上一无所有。现在正是盛夏时节。假如是严冬,景象就有所不同:此时湘西的草坡上一片白色的霜,直到中午时节,霜才开始融化,到下午四点以后,又开始结冻,这样就把整个山坡冻成了一片冰,绿色的草都被冻在冰下,好像被罩在透明的薄膜里——原稿就是这样的,但我总怀疑热带地方会有这样冷——薛嵩穿着棉袍子出来,肩上扛着缠了草绳的铁枪——如果不缠草绳子,就会粘手。他还是出来挑柴禾。春秋两季他也要出来挑柴禾——因为要吃饭就得挑柴禾——并且总是扛着他的大铁枪。
我依稀记得,自己写到过薛嵩,每次总是从红土丘陵的正午写起,因为红土丘陵和正午有一种上古的气氛,这种气氛让我入了迷。此处地形崎岖,空旷无人,独自外出时会感到寂寞:在山坡上走着走着,忽然觉得天低了下来,连蓝天带白云都从天顶扣下来,天地之间因而变得扁平。再过一会,天地就会变成一口大碗,薛嵩独自一人走在碗底。他觉得自己就如一只捣臼里的蚂蚁,马上就会被粉碎,情不自禁地丢掉了柴捆,倒在地上打起滚来。滚完以后,再挑起柴来走路,走进草木茂盛的寨子,钻进空无一人、黑暗的竹楼。此时寂寞不再像一种暧昧的癫狂,而是变成了体内的刺痛。后来,薛嵩难于忍受,就去抢了红线为妻。这样他就不会被寂寞穿透,也不会被寂寞粉碎。如果感到寂寞,就把红线抱在怀里,就如胃疼的人需要一个暖水袋。如果这样解释薛嵩,一切都进行得很快。但这样的写法太过直接,红线在此时出现也为时过早。这就是只写红土丘陵和薛嵩的不利之处。所以这个故事到这里截止,从下一页开始,又换了一种写法。
读到薛嵩走在红土丘陵上,我似乎看到他站在苍穹之下,蓝天、白云在他四周低垂下来,好似一粒凸起的大眼球。这个景象使我感到亲切,仿佛我也见到过。只可惜由此再想不到别的了。因此,薛嵩就担着柴禾很快地走了过去,正如枪尖刺在一块坚硬的石头上,轻飘飘地滑过了……如你所见,这种模糊的记忆和手稿合拍。看来这稿子是我写的。
既然已经有了一个属于我的故事,把《暗店街》送给别人也不可惜。但我不知道谁是薛嵩,也不知道谁是红线;正如我不知道谁是莫迪阿诺,谁是居伊·罗朗。我更不知道自己是谁。
3
正午时分的山坡上,罩着一层蓝黝黝的烟雾。走在这种烟雾里,就是皮肤白皙的人也会立刻变得黝黑,就是牙色焦黄的人也会立刻牙齿洁白,头发笔直的人也会变得有点卷发——手稿上这样写,仿佛嫌天还不够热——薛嵩在山坡上走,渐渐感到肩上的铁枪变得滚烫,好像是刚从熔炉里取出来。这根铁棍他是准备做扁担用的,除了烫手之外,它还有一种不便之处——那东西有三十多斤重,用来做扁担很不适用。但是他决不肯把任何扁担扛在肩上。在铁枪的顶端,有个不大锋利的枪头,还有一把染红了的麻絮。如果你不知道这是枪缨,一定会把这杆枪的性质看错,以为它不是一件兵器,而是一根墩布。在他的肚脐前面,一根竹篾条,好像吊了个大蘑菇。他就这样走下山坡,去找他的柴捆。
薛嵩的身体颀长、健壮,把它裸露出来时,他缺少平常心。当他赤身裸体走在原野上时,那个把把总是有点肿胀,不是平常的模样;所以他小心翼翼地避开一切低洼的地方。低洼的地方会有水塘,里面满是浓绿色的水。一边被各种各样的脚印搅成黑色的污泥,另一边长满了水芋头、野慈姑,张开了肥厚的绿叶,开着七零八落的白花。只听哗啦一声水响,叶子中间冒出一个女孩的头来。她直截了当地往薛嵩胯下看来,然后哈哈笑着说:瞧你那个模样!要不要帮帮你的忙?成熟男性的这种羞辱,总是薛嵩的噩梦。等他谢绝了帮忙之后,那女孩就沉下水去。在混浊的水面上,只剩下一根掏空的芦苇竖着,还有一缕黑色的头发。在亚热带的旱季,最浑的水里也是凉快的。薛嵩发了一会儿愣,又到山脊上走着,找到了自己的柴禾捆,用长枪把它们串成一串,挑回家来,蜣螂也是这样把粪球滚回家。此时他被夹在一串柴捆中间,像一只蜈蚣在爬。他被柴禾挤得迈不开步子,只能小步走着,好像一个穿筒裙的女人。假如有一阵狂风吹来,他就和柴捆一起在山坡上滚起来。故事虽然发生在中古,但因为地方偏僻,有些上古的景象。
我对这个故事有种特殊的感应,仿佛我就是薛嵩,赤身裸体走进湘西的炎热,就如走入一座灼热的砖窑;铁枪太过沉重,嵌进了肩上的肉。至于腰间的篾条,它太过紧迫,带着粗糙勒进了阴茎的两侧——这好像很有趣。更有趣的是有个苗族小姑娘从水里钻出来要帮我的忙。但作者对这故事不是全然满意,他说:这是因为薛嵩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孤零零一个人的故事必定殊为无趣,所以这个故事又重新开始道:晚唐时节,薛嵩曾住在长安城里。
长安城是一座大得不得了的城市,周围围着灰色的砖墙。墙上有一些圆顶的城门洞,经常有一群群灰色的驴驮着粮食和柴草走进城里来。一早一晚,城市上空笼罩着灰色的雾,在这个地方买不到漂白布,最白的布买到手里,凑到眼前一看,就会发现它是灰的。这种景象使薛嵩感到郁闷,久而久之,他变得嗓音低沉。在冷天里他呵出一口白气,定睛一看,发现它也是灰的。这样,这个故事就有了一个灰色的开始,这种色调和中古这个时代一致。在中古时,人们用灶灰来染布,妇女用草灰当粉来用,所以到处都是灰色的。薛嵩总想做点不同凡响的事情。比方说,写些道德文章,以便成为圣人;发表些政治上的宏论,以便成为名臣;为大唐朝开辟疆土,成为一代名将。他总觉得后一件事情比较容易,自己也比较在行。这当然是毫无根据的狂想……
后来,薛嵩买到了一纸任命,到湘西来做节度使。节度使是晚唐时最大的官职,有些节度使比皇帝还要大。薛嵩觉得自己中了头彩,就变卖了自己的万贯家财,买了仪仗、马匹和兵器,雇佣了一批士兵,离开了那座灰砖砌成的大城,到这红土山坡上建功立业。后来,他在这片红土山坡上栽了树,种了竹子,建立了寨子,为了纪念自己在长安城里那座豪华住宅,他把自己的竹楼盖成了三重檐的式样,这个式样的特点是雨季一来就漏得厉害。他还给自己造了一座后园,在园里挖了一个池塘,就这样住下去;遇到了旱季里的好天气,就把长了绿霉的衣甲拿出来晒。过了一些年,薛嵩和他的兵都老了。薛嵩开始怀念那座灰色的长安城,但他总也不会忘记建功立业的雄心。
与此同时,我坐在万寿寺的配殿里,头顶上还有一块豆腐干大小的伤疤。这块疤正在收缩,使我的头皮紧绷绷。我和薛嵩之间有千年之隔,又有千里之隔。如果硬要说我们之间有什么关系,实在难以想象。但我总要把自己往薛嵩身上想——除了他,我不知还有什么可供我来想象:过去我可能到过热带地方,见过三重檐的竹楼,还给自己挖过一个池塘;我在那里怀念眼前这座灰色的北京城,并且总不能忘记自己建功立业的决心——这样想并非无理。但假如我真的这样想过,就是个蠢东西。
过去某个时候,薛嵩的故事是在长安城里开始的,到了湘西的红土山坡上,才和现在的开始会合。这就使现在的薛嵩多了一个灰色的回忆,除此之外,还多了一些雇佣兵。我觉得这样很好,人多一点热闹。
薛嵩部下的雇佣兵在找到雇主之前是一伙无赖,坐在长安城外晒太阳——从早上起来,就坐在城门口,要等很久才能等到太阳。这样看来,太阳好像很宝贵,但现在去晒,肯定要起痱子。长安城门口有一排排的长条凳,上面坐满了这种人,脚下放着一块牌子,写着:愿去南方当兵,愿去北方当兵,或者是愿去任何地方当兵;在这行字下面是索要的安家费。薛嵩既然付得起买官的钱,也就付得起雇佣兵的安家费。当然,这些钱不能白给,当场就要请刺字匠在这些兵脸上刺字,在左颊上刺下“凤凰军”,在右颊上刺下“亲军营”。这些刺下的字就是薛嵩和他们的契约。有了这六个字做保证,薛嵩觉得有了一批自己人,再不是孤零零的。不幸的是这个刺字匠和这些兵认识,所以把字迹刺得很浅,还没等走到湘西,那些字迹就都不见了,于是薛嵩又觉得自己还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了。
在这种情况下,薛嵩当然觉得自己钱花得不值,想要请人来在士兵脸上补刺,但那些兵都不干,并且以哗变相威胁。此时薛嵩干出了一件不雅的事情:他把裤子脱了下来,请他们看他的屁股。薛嵩为了和士兵同甘共苦,并且表示扎根湘西的决心,也请刺字匠刺了两行字,左边的是“凤凰军”,右边的是“节度使”。但他以为自己是朝廷大员,这些字不能刺在脸上,所以刺在了屁股上。不幸的是,屁股上的字也不能打动那些雇佣兵。而且这两行字刺得非常之深,一辈子都掉不了。所以,这会是薛嵩的终身笑柄。那些兵看了这些字就往上面吐唾沫。我觉得自己能够看到那两行字,是扁扁的隶书,就像写在象棋子上的字。而且我有一种难以抑制的冲动,想要脱下裤子,看看自己的屁股。之所以没有这样办,是因为这间房子里没有镜子。另外,这间房子也不够僻静。假如有人撞见我做这个举动,我就不好解释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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