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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1.纳丁戈迪默,非洲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女作家,一生笔耕不辍,获奖无数,几乎囊括了世界文学领域所有有影响力的奖项。她以短篇小说成名,被誉为“短篇小说大师”,又以长篇小说问鼎诺贝尔文学奖。
2.作为一位才华横溢的文学大师,戈迪默在反对种族隔离、支持曼德拉反种族歧视以及艾滋病公益事业上堪称卓越斗士,声名卓著,被誉为“非洲的良心”,赢得了包括加西亚马尔克斯、约翰厄普代克、玛格丽特阿特伍德、大江健三郎、伍迪艾伦等人的一致赞誉与支持。甚至2014年她的去世,都被公众尊为“安宁甚至略带高贵感的死亡”。她的美、她的精神,在她的文字中流淌、永生。
3. 曼德拉称自己是戈迪默迫切期望的读者” ,视她为自己心目中的英雄,他曾邀戈迪默陪同去挪威领取诺贝尔和平奖;莫言称戈迪默是自己“比较欣赏的女性思想者”;美国国家图书奖获得者苏珊桑塔格将戈迪默视为思想同道和文学知音。
4.荣获1974年布克奖的《保守的人》,是戈迪默以经典的现代小说技巧写成的优秀长篇,既揭露种族隔离制度给黑人带来的灾难,也描绘黑人的觉醒和斗争。作品每章前均引用一段黑人的神话传说,增加了叙述的神秘感,同时丰富了小说内容,使故事从平面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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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小说讲述了白人实业家梅林在自己农庄里和黑人雇工表面温和有礼的接触实质上等级分明、主仆无形中较劲的故事,穿插讲述了梅林的婚姻、情感和人际经历。然而小说的魅力又不仅仅在这故事之内,而是那种读后令人意犹未尽、引发无限遐想的是蕴含——展示和探讨了所有人或多或少熟悉和渴望说清楚、道明白的关于优越、尊严、自由、爱恋、平衡、欲望、生存等问题的微妙心理。
西方评论者把戈迪默的小说归入英语小说的主流,认为她的作品中多有意识流手法和内心独白。对此,戈迪默予以承认,她认为“我们所有今日写作的人都深受乔伊斯的影响,深受普鲁斯特的影响。没有普鲁斯特、乔伊斯,还有托马斯曼,我们会在何方?”在艺术上,《保守的人》就是这样一部将写实与意识流、内心独白完美融合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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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纳丁戈迪默(1923—2014)
南非女作家。
戈迪默生于南非约翰内斯堡的矿山小镇斯普林斯,自幼热爱阅读和写作。从小生活在白人黑人混居的环境,目睹和感受了种族歧视带给黑人的苦难,大多数创作围绕种族歧视和反种族隔离制度。
戈迪默以短篇小说成名,被誉为“短篇小说大师”,她的长篇同样以技巧高超、内涵深刻著称。1991年,她以“强烈而直接的笔触,描写周围复杂的人际与社会关系,其史诗般壮丽的作品使人类获益匪浅”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成为南非首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
戈迪默还是积极的反种族隔离制度的斗士,曾救助黑人运动领袖、协助曼德拉起草演讲词《为理想我将献出生命》、参加“非国大”等。她在晚年,又投身南非艾滋病防治和救助公益事业。
戈迪默一生共出版长篇小说15部、短篇小说集21部,另有大量散文随笔发表。代表作《说谎的日子》《贵客》《保守的人》《伯格的女儿》《朱利的族人》《我儿子的故事》等。
何静芝1985— ,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现专职翻译,译有《暗笑》《记忆小屋》《科学碰撞性》《生命不息》等十余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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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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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枚皮色淡白、带有斑点的蛋。
星期天,农庄主驾驶汽车,轧着通往三号牧区大门的车辙颠簸而来。他忽然看见一窝皮色淡白、带有斑点的蛋,摆在一群围成半圆的孩子面前。有些孩子蹲着,鸟蛋正后的孩子盘腿席地,仿佛集市里一个卖蛋的。在农庄主的凝视下,他仰起头,腼腆地笑着,又因为自己是蛋的主人,而似乎带一种自豪。地上的鸟蛋摆得像弹珠球,其他孩子虽然围挤着,但显然不经盘腿孩子的允许,谁也不能去碰鸟蛋。孩子们的小屁股和光脚板在枯槁已久的草地上压出的一溜浅坑,将孩子们和鸟蛋一起围在了里面。
在烈日下,轿车前盖上的车标直晃他的双眼。每次车开到这里,都会出来一个小孩,即使一路不见人,一到门前就总会有这么一个小孩突然跑出来开门。但今天农庄主没有开到门前去,他刹住车,未及熄火就走下来。一个特别小的孩子,穿着有些年头的套头毛衣,编织时为手臂生长留出了余地,但如今衣摆已遮不住肚皮。他跑到门前,站住了。其他小孩带着自豪的微笑继续围着鸟蛋。盘腿的那个(虽然穿的是女人裙子,但也许是男孩)伸手把蛋朝自己拢了拢,处在边缘的几颗蛋就滚进了手掌。鸟蛋呈浅浅的乳白色,厚厚的壳,表面孔隙密布,淡淡浮着一层斑,比鸡蛋更尖更细。捧蛋的小手, 手掌呈杏红色, 几乎半透明。谁都不敢吭声, 都吸着鼻子,敬畏地等待着。
他向那盘腿的孩子问了一个问题,四下响起一片轻笑。他垂手指着鸟蛋,但不去碰它们,又问了一遍。孩子们听不懂他的话。他继续连比带画地说。盘腿的孩子仿佛受了表扬,把头一歪,微笑着,拿一枚鸟蛋在两只手里来回颠。
十一枚珠鸡蛋,皮色淡白,带有斑点。刚好是一窝。
赶去开门的小孩仍然等着。农庄主回到车里熄了火,出来又沿来路往回走。他偏离大路,横穿稀树草原,大踏步而去,跃过干涸的沟渠,咔嚓一声踩倒了去年夏天开在溪边、如今已经枯死的波斯菊和莲子草。土质僵硬,一路上他的厚胶皮鞋底摩擦着被牲口啃至刷子毛长短的枯草。他往雇工居住的村落走去。村落在高地上, 紧邻专关小牛的牛棚。棚里井然有序,放着拿油桶一劈为二做的食槽。牲口还没归棚。四下也没有半个人。半导体里的音乐从一排空心灰砖建成的房里往外飘,飘进清朗的早晨: 这是一个星期天。几顶拿电线、锡皮修的坡顶矮棚——不知是做掩体用,还是住人用——后面,走出一个女人。见他往跟前走来,她一动不动地站住了,眼里闪着两个太阳, 仿佛人像摄影中的人物。 他问她工头哪里去了。 她没动,脸拧成一团,好像为了听清他的话在暗暗使劲。她“嗯”了一声,这才告诉了他。他怕搞错,又重复了一遍她的话。她又“嗯”了一声——这一声极为悠长,仿佛一个人睡美了发出的哼哼——表示他没有听错; 同时凝视自己说的方向,示意他沿着他走来的路再走回去。
他横穿苜蓿地。一定有人在这个星期将秋末最后一茬苜蓿收掉了。留在地里的苜蓿茬已经枯萎(捏在指尖一搓,就搓成了许多小灰粒,留在枝上的枯叶又仿佛气球爆炸后的碎片) ,三叶草形的叶子都割走了,绿意带上了灰意,但踩在脚下仍不时散发出一种夏天才有的甜味—— 一种母牛嘴里的气味,一种在温床中熟睡的女人清晨醒来时嘴中的气味。他不由深吸一口,甜味之末是南非高原入秋后干爽清新的空气,比那甜味更叫人激越。这是他关在那充满城市稀薄空气的车中时所一直没有闻到的。他已阔别这空气一周又零一个早晨。此时他一边深深呼吸,一边睁大双眼扫视: 低处河边的杨柳换上了金装,树皮的颜色尚未褪尽,秃了的柳丝上还点缀着些许小巧精致的黄叶。在清澈空气的下面,树丛周遭弥漫着一层紫气,勾勒出柳树的轮廓……
一整窝珠鸡蛋。一共十一枚。再这么下去,世上一切都将所剩无几。这国家、这大陆的一切。下至深海、上至天空的一切。
突然他看见自己要找的黑人工头,雅各布斯,后者也正朝他走来。他多半刚从大路那边的玉米地里出来,正竭尽全力,疾步穿过苜蓿地——他步伐僵硬,只恨自己太老,不能飞奔。难道不是他在找他吗 ? 一定是哪里出了错——这黑人怎么可能已经知道他在找他?难道村落那边给他打了信号?农庄主感到尴尬,几乎是不耐烦地暗自哼了一声——同时打定主意,继续往前走,虽然很想挥手招呼对方停下,却按捺住自己,心里盘算着该怎么说珠鸡蛋的事。
虽然这是星期天, 雅各布斯却穿着发给他们干活时穿的蓝色连体工装,虽然今天没下雨,且五个月内也没有要下的意思,他却蹬了一双橡胶雨靴。他呼哧带喘,这是自然的。似乎有一条线拦着一般,他在距离农庄主十英尺处站定了,恭恭敬敬地打了招呼,虽然没有帽子,却还做了个脱帽的动作。农庄主不紧不慢地往他跟前走。——雅各布斯,我正要找你。情况怎么样?——
——没啥—— 一切它都挺好。有只小牛犊在周五降生了。我可想了办法要打电话给您,就在昨天晚上——
——很好,是红牛下的咯?——
——不。红牛生产的日子还没到。这是那年轻的一头,您去年从彼得斯堡买回的那头——
两人说得都急, 仿佛都有重要的话还没说。 为免撞车, 又都停顿了片刻。当然,先行权还是归了农庄主。——你看,雅各布斯,我刚从三号牧区来,那里——
——我真是想了办法的,想了办法要给您打电话呢,主人——
但主人的心里已经组织好了要说的话。——孩子们拿珠鸡蛋当玩具。一定是在草丛、河边的芦苇荡一类地方找着的,就拿来玩了——
——就在那河边……您去过河边了?——
工头张嘴露出一口蛀烂的“马牙” 。他显得紧张、扭捏。的确,农庄的孩子该由他管,其中有些说不好就是他的后代,也的确,雇工家属之间的秩序也归他维持。况且他们因为养了太多狗,已经招农庄主不悦了一回(说是怕伤了他要打的鸟) 。
——并不是说他们就要拿这些蛋做食品,就要拿来吃。不是这样,对吧?你们的家禽也不少。他们只是些小孩,他们不懂,但你得告诉他们,鸟蛋不是拿来玩的。在草原上发现的鸟蛋不许碰,听得懂吗?不许碰,更不许拿走, 绝对不许。 ——他当然全都听懂了, 但他也懂得侍主的一些窍门,故在脸上显出一种不解而痛苦的表情,以示自己的无辜,说明自己一再代人受过感到不堪重负。——主人——他低声下气道——主人, 河边不好了。我想办法,想办法了,昨晚上要打电话给您。河边发生了什么事呢?河边
死了人了。您瞧,这人哪。——他晃着食指,迫切地杵在空中,指向农庄主齐胸高的地方,示意他看身后低处的杨柳林。
——人?——
——就在那里——就在那里——工头说着身子往后缩, 手还留在原地,好像拿着什么不愿接近的东西。额上挤出三道抬头纹。
——有人死了?——
工头已将这可怕的消息了解得十分清楚。—— 一个死人。所罗门昨天三点找着的。——
——这人是干吗的?不会是我们的人吧?——
——不。啊对,我们也不知是什么人。也不知是干吗的。也不知从哪儿来的,死在了我们的地上。——
——这么说是个陌生人?不是我们的人咯?——
工头激动地张开双臂。——谁也说不好他是谁。——接着又重复起那几句话: 三点时,去赶牛的所罗门跑回来。——昨晚上,我自己呢,我就想办法——他张开五指,举起手——往城里打了五次电话。——
——你们是怎么办的?——
——这不嘛,我一见车来了,我就从那边玉米地里跑过来——
——我是说怎么办的尸体。——
这时,那工头下巴上的胡子,以及他的手指,都指着同一个方向: ——就在那儿呢。您去了就看见了,还在呢,主人,我带您去看。——工头说着绕过他,噔噔噔径直走去。农庄主无法,只好跟着。可他干吗要去河边看死人呢?不如立即打电话给警察,把它交给专门处理此事的人。又不是他自己的雇工。谁也不认识这死人。凭什么要叫他去看呢?不过人毕竟死在了他的地上。现在他回来了,也便有了能主事的人,这让雅各布斯心里踏实了些。套着蓝工装的身影在前头带路,衣领竖起,脖颈向前微弯,径直往发现“入侵者”的地方走去。他既然在履行职责,他的雇主也就有跟着的义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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