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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阿甘正传》
2000年我上大学。听力课上,老师放《阿甘正传》给我们磨耳朵。对于看着金庸和TVB长大的小城少年来说,阿甘是一种别样的启蒙。至今回想,汤姆汉克斯演绎的木讷仍无比清晰。我仿佛仍能看见他在一直奔跑,仍能听见那句不断回响的“Run! Forrest! Run!”
后来的我,也在一直奔跑,渴望跑过不同的路途,看到不同风景。年轻的心,始终不肯安静。可是就这样奔跑着,悸动着,人生也渐渐落定。然后在某个看似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的日子,我又想起了阿甘,想起了十年前曾经以为并不遥远的一些事情,想起了以为靠着双脚就可以抵达的那些终点。
我知道不是谁都能做阿甘,我也知道不是所有梦想都能实现,但我至少可以做到现在的我能做的一些事情。
竞下《阿甘正传》的版权是个艰难的过程,十年来它的平装简体中文版销量不俗。但我们终于还是做到了。接下来的难关是翻译。智商接近白痴的阿甘,英文表达并不像电影里那么正常。断章残句在一位又一位译者尝试之后还是宣告放弃。于而彦的译本已经是个高点,不过好在还有空间让我做出改进。我改掉了台湾腔,改掉了病句错字,改掉了错译和漏译。你将看到的,是干净而饱满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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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阿甘正传》
“疯子自有疯子之趣味,不足为外人道也。”
本书是经典电影《阿甘正传》的小说原著。阿甘是常人眼中的弱智和白痴,但他天性善良单纯,加上天赋异禀,使他先后成为大学橄榄球明星、越战英雄、世界级乒乓球运动员、摔跤选手、国际象棋大师和商业大亨,既获得先后两任美国总统的接见和授勋,还出访中国,甚至还无意间发现了水门事件的真相。
阿甘“轰轰烈烈“的传奇一生,透过阿甘的眼睛,让我们看到了世态的复杂和庸俗,更觉人性真诚的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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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温斯顿葛鲁姆(Winston Groom),美国作家。出生于1945年,曾做过越战随军记者,后专业从事写作,自1978年以来先后发表8部作品,包括颇受好评的越战小说《缅怀好时光》《逝夏》等。他与人合著的传记作品《与敌人对谈》曾荣获1984年的普利策奖提名。《阿甘正传》出版于1986年,后在1994年被改编为同名电影,大获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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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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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要说一句:当白痴的滋味可不像巧克力。别人会嘲笑你,对你不耐烦,待你态度恶劣。喏,人家说,要善待不幸的人,可是我告诉你——事实不一定总是这样。不过,话虽如此,我却并不埋怨,因为我自认,我的生活可以说过得很有意思。
我生下来就是个白痴。我的智商将近七十,他们说,这个数字跟我相符。不过,我可能比较接近智商三到七岁的低能儿,或者甚至更好一点,智商八到十二岁的弱智;但是,我个人宁愿把自己当作笨蛋或是其他什么的——绝不是白痴——因为,人们一想到白痴,多半会想成唐氏综合征——就是那种两只眼睛离得很近,而且嘴巴常常挂着口水,只跟自己玩的人。
唔,我反应迟钝——这一点我同意,不过我可能比旁人以为的聪明得多,因为我脑子里想的东西跟旁人眼睛看见的有天壤之别。比方说,我很能思考事情,可是等我试着把它说出来或是写下来,它就变得像果酱似的糊成一团。让我举个例子解释给你听。
前些日子,我走在街上,有个人就在他家院子里忙活儿。他弄了一堆灌木要栽种,于是跟我说:“阿甘,你想不想赚点钱?”我说:“嗯,唉。”于是他派我去搬泥土,用独轮手推车搬了十一二车的泥土,大热天里,走遍大街小巷去倒掉它。等我搬完了,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钱。当时我应该为工资这么低大闹一场,可是我却收下了那一块钱,嘴里只说得出一句“谢谢”什么的蠢话,然后走上街,手里拿着那张钞票——折上,打开,折上,觉得自己真像个白痴。
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吧?
说真的,我对白痴略有所知。这大概是我唯一懂得的学问,不过我真的读过这方面的东西——从那个叫什么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家伙笔下的白痴,到李尔王的傻瓜,还有福克纳的白痴,班吉,甚至《杀死一只知更鸟》里头的拉德利——哦,他可是个严重的白痴。我最喜欢的是《人与鼠》里头的莱尼。那些写文章的人多半说得对——因为他们写的白痴都比旁人以为的聪明。嘿,这一点我同意,随便哪个白痴都会同意,嘻嘻!
我出生后,我妈给我取名佛洛斯特,因为内战期间有个将军名叫纳森贝福佛洛斯特。妈妈总说我们跟佛洛斯特将军有什么亲戚关系。而且他是个伟人,她说,不过内战结束之后他创立了“三K党”,连我奶奶都说他们是一帮坏蛋。这一点我倒是会同意,因为我们这儿有个自称“尊贵的呸屁”还是什么的家伙,在城里开了一家店卖枪。有一次,当时我大概十二岁左右,我经过那家店,从窗子往里望,他在店里吊了一根绞刑用的那种大大的绳环。他瞧见我在看,居然真的把它套在脖子上,然后把绳子往上一抽,好像上吊似的,还吐出舌头来吓我。我拔腿就跑,躲在一座停车场里的车子后面,直到有人报警把我送回家交给我妈。所以,不管佛洛斯特将军有什么丰功伟绩,创立K党那玩意儿可不是什么好心肠——随便哪个白痴都会这么告诉你。不管怎么说,我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
我妈是个大好人,人人都这么说。我爸,他在我刚出生之后不久就死了,所以我从来都不了解他。他在码头当装卸工,有一天,一台起重机从一艘“联合水果公司”的船上吊了一大网的香蕉,结果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断了,香蕉砸在我爸身上,把他压成了煎饼。有一次我听到一些人在谈论那次意外——说当时情况惨不忍睹,半吨重的香蕉把我爸砸得稀烂。我个人不太喜欢吃香蕉,除了香蕉布丁,这个我倒是喜欢。
我妈从“联合水果公司”领到了一点儿抚恤金,而且她还把我们的房子分租出去,所以我们的日子还过得去。我小时候,她总是把我关在屋里,免得其他小孩子骚扰我。夏天下午,天气热坏了,她会把我安顿在客厅里,拉上窗帘,让房间暗一点,凉快些,再给我弄杯柠檬汁。然后她就坐在那儿跟我聊天,就那么一直说个不停,也没什么特别的话题,就好像一般人跟猫狗说话那样。不过我也习惯了,而且蛮喜欢,因为她的声音让我觉得非常安全而舒服。
在我成长期间,她一开始准我出去跟大家玩,可是后来她发现他们是在捉弄我。有天他们追我的时候,一个男孩用棍子打我的背,弄出可怕的伤痕。那以后,她叫我不要再跟那些男孩子玩。于是我就开始试着跟女孩子玩,但情况也好不到哪儿去,因为她们都躲着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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