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施罗德(Mark Schroeder),南加州大学哲学教授,研究领域广泛,主要包括元伦理学、规范伦理学、语言哲学、认识论、形而上学等。著有《激情的奴隶》(Slaves of the Passions,牛津大学出版社2007年)、《支持:评判表达主义的语义学方案》(Being For: Evaluating the Semantic Program of Expressivism,牛津大学出版社2008年)、《伦理学中的非认知主义》(Noncognitivism in Ethics,劳特利奇出版社2010年)、《解释我们共有的理由》(Explaining the Reasons We Share,牛津大学出版社2014年)和《表达我们的态度》(Expressing Our Attitudes,牛津大学出版社2015年)。
过去半个世纪以来,伦理学和相关领域中的哲学研究越来越关注理由。理由俨然成了一种“通用货币”,可以用于阐述各种充满争议的规范性论题,比如政治哲学中的均等主义(egalitarianism)和认识论中的证据主义(evidentialism)。关于其他诸多话题的争论也可以并且已经被归结为更基本的关于理由的争论,促使人们使用理由话语,来表述那些支持规范性论题和元规范性(meta-normative)论题的重要论证。有些哲学家如此认真地对待“理由”话语的核心地位,以至于提出了这样的半约定性,甚或实质性的主张:凡是哲学上有意思的规范性,都是理由的规范性。一个常见的例子是,当一个哲学家对某人“应当如何行事”感兴趣,她会解释称,“应当”是“最有理由”的意思,或者她感兴趣的是“理由的规范性”。
本书的任务即探讨理由在规范性研究中的核心地位,特别是要捍卫如此之强的一种观点:在某种重要的意义上,理由能够而且应该是第一位的——或者至少是非常靠前的。全书各章将论证,诉诸理由可以让我们有效地解释,诸如责任(obligation)、价值(value)、理性(rationality)和知识(knowledge)等规范性概念,何以呈现出那种无法一般化,却又能以某种方式预测的复杂特性。这些解释的效力源于理由相互竞争(compete)的方式,通过权衡(balance)的比喻性说法,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这种方式。如本书的英文版封面插图所显示的,伦理学和认识论之间许多最为重要的差异,是由竞争性选项的数量差异所导致的。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将看到,理由可以居于首位的观点面临特殊的(而且并非无足轻重的)障碍。要克服这些障碍,必须接受一些非常特殊的承诺。由于我认为,付出这般代价掩盖不了前述观点的吸引力,所以在我看来,这恰恰证明,这些非常特殊的承诺确实为真。而如果本书的任务取得成功,便可帮助我们更清楚地看到,各种零散的见解需要统合起来,即便对那些不愿接受我的整体观点的人来说也是如此。
本书的结构安排和主题取舍所基于的信条是,理由在认识论中的作用,特别有利于展示理由居于首位的假说的优势与困境。由此,本书围绕一组我眼中最重要的传统认识论问题而展开论述,其背后更一般的观念则是,vi
这样的视角可以让认识论研究受益:规范性足以涵盖众多学科,认识论仅仅是其中之一。
考虑到我本人先前出版的著作更多地集中于伦理学而非认识论,有人或许容易将本书视为是在践行一种哲学扩张主义(philosophical imperialism)。在消极的意义上,哲学工作是扩张主义式的,当完全产自某个领域内部的论题或观念加以必要修改(mutatis mutandis)之后,便借助类比应用于其他某个领域。希望本书可以表明,我的观点不是如此,而是认为,通过把握伦理学和认识论的主题所具有的共同特征,我们对两者的理解可以而且应该得到深刻的重塑。虽说读者握有评判之权,我希望我们可以将视角放宽,纵览那个由众多子学科组成的广阔疆域,而不是囿于一隅之见。这么想的人自然早已有之,而自从二十多年前我开始并列看待认识论和伦理学,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成为同道,这让我感到无比欣喜。这种视角带来了丰硕的成果,本书的目的不过是增添一个例证而已。
当我讨论任何重要的认识论话题——事实上当我讨论任何话题时,绝不会宣称对它们的讨论是全面的,而只是通过表明,将本书所探讨的那些关于理由的核心主张纳入考量后,可以如何看待它们,从某个侧面对它们进行阐明。希望至少在某些情况下,这种考量可以触发新的见解,哪怕没有新的见解,至少也可以让我们比先前更清楚地把握旧有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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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本书中的思想是在一个颇为漫长的时期缓慢形成的,我相信它们不仅重要,而且值得仔细审视,但所幸我已不再像年轻时那般盲目自信,也还没有年老到固执己见。我的年龄与经验足以让我有先见之明:我在书中所说的一些东西乃至许多东西,都将被证明是错的,并且我将乐于承认这一点(至少在某些情况下)。我在撰写这本书时所秉持的精神是,希望它对那场历久弥新的伟大对话有所贡献——能够参与其中是我莫大的荣幸,并希望,在我出错的地方,也能错得给人带来启示,就像我最尊崇的那些哲学家所犯的错误一样。[1][1] 不必说,在我“坚持”犯错的地方,希望我的坚持可以有效地激发纠正性的回应——哲学家们所坚持的错误正是最让我受益之处。
当我正式投身这本书的写作,差不多正好迎来我生命中的重要时刻,即成为一名父亲,这让我前所未有地意识到,vii
我的成长、教育以及经受学术影响的境遇是何其幸运。我的父亲总是坚持对世人认可的观点作批判性思考;我小时候喜欢满屋子跟着我的母亲,喋喋不休地讲述想法和论证,而我的母亲总是耐心聆听——如果不是他们言传身教,我绝不可能成为今天的样子。命运垂青,让我在卡尔顿学院(Carleton College)这般多姿多彩的环境中探索哲学,与众多以研究哲学为志业的学子相伴,在研讨风气浓厚的氛围中受教,我很早就有充分的机会与他人一道思考碰到的问题,并有充分的机会去试错。
1999年1月初,加里·伊斯明格(Gary Iseminger)开启了我的第一堂认识论课,他带着埃德蒙德·盖梯尔(Edmund Gettier)于1963年发表的文章《得到证成的真信念是知识吗?》(Is Justified True Belief Knowledge ?)的复印件,发给我们当堂阅读和讨论。那年春天晚些时候,基思·莱勒(Keith Lehrer)作为考林客座教授(Cowling Visiting Professor)访问卡尔顿学院,并讲授为期10周的知识理论研讨课。莱勒经常把他开设的其他课程的学生称为“本科生”,其格赖斯式含义(Gricean implicature)帮助我树立信心,在我真正进入研究生院后支撑我度过那段时光。这本书不啻是这两门课迟交的学期论文。它也是2002年我参加普林斯顿大学以“行动与信念的理由”(Reasons for Action and for Belief)为题的普通考试所预期的成果。它是2004年春天,我跟好友布雷特·舍曼(Brett Sherman)夸口将在博士论文之后很快完成的那本书。它还于2014—2015学年获得了美国国家人文基金会的慷慨资助。因此,这本书的问世过程实可谓漫长,缓慢的写作速度对它的塑造,不亚于任何其他因素的影响。
鉴于我对本书的诸话题已有多年的研究,其大部分内容都是吸收、依据或者在某些情况下直接概括旧作中更为详尽地引介或阐述的思想。例如,本书第3、4和5章发展和推进的论题来自《拥有理由》(Having Reasons)、《什么是“拥有”一个理由的条件?》(What Does it Take to ‘Have’ a Reason ?)、《知识不是最一般的事实性状态态度》(Knowledge is Not the Most General Factive Stative Attitude)、《知觉理由与废止》(Perceptual Reasons and Defeat)、《理由的统一性》(The Unity of Reasons)和《认识客观理由》(Getting Perspective on Objective Reasons)等文章。第6到8章吸收、提取并试图以某种方式推进的论题来自《风险、保留与知识的主体敏感性》(Stakes, Withholding, and the Subject-Sensitivity of Knowledge)、《状态供给理由的普遍性》(The Ubiquity of State-Given Reasons)、《状态供给理由:即使不普遍也很常见》(State-Given Reasons: Prevalent if not Ubiquitous)、《什么使得理由充足?》(What Makes Reasons Sufficient ?)、《当信念出错》(When Beliefs Wrong)、《思想之罪》(Sins of Thought)、《实用入侵下的理性稳定性》(Rational Stability under Pragmatic Encroachment)、《信念诬指》(Doxastic Wrongs,与里马·巴苏[Rima Basu]合写)和《信念、信任与实用入侵》(Belief, Credence, and Pragmatic Encroachment,与杰克·罗斯[Jake Ross]合写)等文章。第9到11章则依赖于《知识是有充足(客观和主观)理由的信念》(Knowledge is Belief for Sufficient (Objective and Subjective) Reason)、《知识具有规范性吗?》(Is Knowledge Normative ?)、《捍卫康德式解释》(In Defense of the Kantian Account)、《整体论、分量与削弱》(Holism, Weight, and Undercutting)、《恰当地相信》(Believing Well)和《支持理由基础主义的基础性理由》(The Fundamental Reason for Reasons Fundamentalism)等文章。虽然本书没有直接挪用以上任何一篇文章中的材料,我要衷心感谢它们的出版方,让我不断有机会取得重要进展,本书中的一些思想正是这样一步一步发展而来的。
作为多年积累得到的成果,vi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