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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以中国企业合规改革动态为基础,结合域外改革经验,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特点,对现有相关制度进行梳理归纳,对现有法理观点进行汇编总结,对重要问题单独讨论并联系全面进行思考,从而提出了数据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构建、有效合规标准制定三个企业合规面临的新挑战,紧跟新时代检察机关改革潮流,为企业合规试点改革提供参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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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陈坚
法学硕士、经济学博士,二级高级检察官。于司法机关供职二十年,任某省会城市副检察长三载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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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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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企业合规的概述
节 企业合规的相关概念
一、企业合规的概念
二、合规风险的概念
三、合规治理的概念
第二节 企业合规的机制设计
一、企业视角下的合规机制
二、政府监管视角下的行政激励机制
三、司法视角下的刑事激励机制
第三节 合规计划的基本标准
一、为什么需要基本标准
二、具体标准的表现形式与研究范畴
第四节 本章相关法律法规
一、《合规管理体系指南》
二、《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国资发法规〔2018〕106号)
三、《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
第二章 企业合规的类型
节 概述
一、对企业合规的分类方法
二、上述三种类别之间的联系
第二节 主体视角下的企业合规类型
一、企业视角下的企业合规
二、政府监管视角下的企业合规
三、司法视角下的企业合规
第三节 经营视角下的企业合规
一、经济学视角看待企业合规制度
二、境内经营企业合规及跨境经营企业合规
第四节 本章相关法律法规
一、《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国资发法规〔2015〕166号)
二、《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发改外资〔2017〕2050号)
三、《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7号)
四、《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国资发法规〔2018〕106号)
五、《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发改外资〔2018〕1916号)
第三章 企业合规中国化的理论基础
节 企业合规刑事激励的价值所在
第二节 检察机关探索刑事合规业务的注意点
一、检察机关践行刑事合规的现行做法
二、检察机关践行刑事合规的注意点
第三节 我国企业合规试点改革的推进
一、制度的执行注意事项
二、针对敏感业务活动执行问题
第四节 本章相关法律法规
一、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关于企业刑事合规独立监控人选任及管理规定(试行)》(深宝司〔2020〕100号)
二、浙江省岱山县人民检察院《涉企案件刑事合规办理规程(试行)》
三、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
第四章 企业合规的新领域之数据合规
节 我国数据合规监管的实现基础
一、数据业务相关法律规范
二、数据业务合规风险归纳
第二节 相关法律法规的总结与分析
一、数据的内涵
二、国外数据合规发展
第三节 本章相关数据合规诉讼案例分析
第五章 企业合规的新制度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
节 检察机关主导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
一、构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背景
二、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基本框架
三、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特点和意义
第二节 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搭建
一、第三方运行与监督评估
二、配套制度运行研究
第三节 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经费保障
一、涉案企业单独承担模式
二、地方财政年度经费预算模式
三、检察机关年度经费预算模式
四、“涉案企业自付 财政保障”相结合模式
第四节 本章相关改革动态
一、《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
二、某市检察院研发智能管理平台
三、某区检察院设立促进企业合规建设委员会全力构建“大合规”建设格局
四、某市检察机关三措并举推进企业合规考察工作
五、某地企业合规改革实质性进展显著
六、某地企业合规改革效果显著
七、某省级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建立值得借鉴
第六章 企业合规的新难点之有效合规标准的构建
节 有效合规标准通用要求的确立
一、企业合规审查的具体内容
二、评估和审查方法
三、不同类型主体的审查标准分析
第二节 特殊领域:数据合规有效审查标准
一、数据合规针对性研究
二、数据与数据使用在企业和监管层面的特殊性、管理数据和数据使用的难点
第三节 本章相关法律法规
一、《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6号)(2020修正)
二、《关于加强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合规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办发〔2019〕13号)
三、《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保监发〔2016〕116号)
四、《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国反垄发〔20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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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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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企业合规这一概念的产生与发展具有历史必然性,从国际上反垄断法的逐步成熟开始,企业行为对法律法规的遵守、对社会秩序稳定的贡献,均被政府和公众重视。随着多项规制企业行为的法规完善,企业作为社会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角色,逐渐地、越发频繁地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对企业合规行为予以重视,从侧面体现了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新征程,我国社会治理的能力也迈上了新台阶。
企业合规改革既是一项新改革,也是一项持久性改革,这是涉及我国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实现检察机关职权运行优化等多方面、多角度的重要工作。目前,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第三方合规监管机制、合规标准等制度亟须构建,另外,关于数据安全的重要议题已经上升到国家立法层面,数据合规治理要结合经济学视角进行阐释,以完全理解数据行为在经济交往中的重要作用,以此作为法律规制之基础。
当然,企业合规改革还涉及多项基础问题的厘清,这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必须重视企业合规改革的法理基础、政策基础。面对多种观点,笔者对企业合规改革的相关概念进行了厘清,希望能够从中梳理出有发展性建议的观点。
企业合规改革是检察机关开展检察权运行机制优化的重点工作之一。与企业合规改革相关的内容,包括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起诉制度、检察建议、公开听证制度等。不难发现,检察机关视角下企业合规改革正是检察权充分结合职能优势,充分发挥职能特点,全面参与社会治理的体现。
我国早关注合规问题的主体是赴国外上市公司和外国在中国的公司,随着2005年中国金融监管机构的主导影响,国内金融领域率先对合规概念引起重视并开展合规治理,在之后十余年,国有企业合规开展了广泛的体系整改。2018年的“中兴事件”后我国对企业合规问题进入深入反思阶段,各领域合规整改逐步开启,2020年反垄断监管也引用合规概念出台规制方案,我国企业合规概念开始逐渐明晰。国内企业合规的发展鲜明地表示了我国在合规问题上存在行政机关优势主导的特点。与美国刑事合规激励制度的产生背景相似,随着我国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政策的深入施行,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下,单位犯罪案件数量增加、轻罪案件占比增加,企业社会评价的影响力增强,我国司法机关主导开展企业合规的刑事激励改革势在必行。
综合上述背景,笔者以中国企业合规改革动态为基础,结合域外改革经验,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特点,对现有相关制度进行梳理归纳,对现有法理观点进行汇编总结,对重要问题单独讨论并联系全局进行思考,从而提出了数据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构建、有效合规标准制定三个企业合规面临的新挑战,紧跟新时代检察机关改革潮流,为企业合规试点改革提供参考意见。
一方面,企业合规不仅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经济问题。企业的生命在于参与市场经济行为,企业合规的目的是企业能够稳定、长期地参与市场经济。因此,分析企业合规的治理方式、完善企业合规的制度构建,在经济学视角下探究企业合规的目的性、行为关系则至关重要。
另一方面,检察机关主导企业合规改革是大势所趋,是我国检察机关主动参与国家社会治理的时代选择。从企业合规制度试点运行,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管机制的构建,到企业合规计划标准的制定,我国检察机关始终处于主导地位,积极推动相关试点有效运行。从特殊合规模式,即刑事合规,开始切入企业合规的中国化进程,全面激励我国企业自发、主动合规,参与社会治理构建。
基于此,笔者横跨法学、经济学专业教育背景,系统研究我国目前与企业合规特别是检察机关参与的司法领域企业合规改革相关内容,并结合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实践经验,为促进我国企业合规试点工作稳中有序地推进、完善贡献绵薄力量。
陈坚
202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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