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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罗斯· 麦克唐纳
劳伦斯· 布洛克的启蒙导师
与达希尔·哈米特、雷蒙德·钱德勒并称为硬汉派小说家“三巨头”
美国侦探作家协会终身大师奖、爱伦·坡奖、金匕首奖、银匕首奖 获奖者
私家侦探卢· 阿彻遭遇最大挑战
欧美硬汉推理的巅峰作品
仇恨在黑暗中缓缓膨胀,两代人的恩怨只能以死相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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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地下人》讲述了小男孩罗尼被父亲斯坦利强行带走,私人侦探卢·阿彻对刚结识的罗尼心怀同情,便接受了其母的委托,去确认他是否安好。
此时,大火正笼罩圣特蕾莎,斯坦利在郊外遇害,罗尼离奇失踪。
阿彻从多年前的家族往事入手,埋藏于黑暗之中的案件缓缓浮出水面,一具十五年前的尸体被发掘出来,上代人的恩怨愈发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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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罗斯·麦克唐纳(Ross Macdonald,1915-1983)
罗斯·麦克唐纳,本名肯尼斯·米勒,生于美国加州,是著名的高学历作家,拥有文学博士头衔。他曾服役于美国海军情报局,退役后在母校密歇根大学执教。二十三岁时,麦克唐纳与著名的侦探小说家玛格丽特·米勒结为夫妇。受妻子影响,他开始涉足犯罪小说的创作。前四部作品均以本名发表,第五部长篇小说《移动飞靶》发表时,取笔名为罗斯·麦克唐纳。
麦克唐纳幼年丧父,唯一的女儿又因脑出血离世,因此他笔下的故事总被浓郁的悲伤气氛所笼罩,“亲子分离”也是他擅长描写的主题。其作品文笔优美,心理描写细腻深刻,用词简约,韵味悠长。在处理犯罪的心理层面上,若说他是最写实、并对后代作家最具启发性的侦探小说大师,并不为过。他的角色心理深度超越了所有同类型的作品;对各种角色的处理不像钱德勒那样爱下结论,他总是留给角色一些“不解释”的空间,留给读者更多的意蕴想象。
麦克唐纳以白描的笔法将过去动不动就用拳头解决问题的私家侦探,转型为具有心理医生性格的聆听者,从人们的倾诉中找寻解答之道。当他笔下的侦探卢·阿彻遍访故事里的人物,启发每一个人,并打开对方的心门后,线索齐备,故事也就水到渠成,可以说卢·阿彻是侦探小说史上空前绝后的“带私家执照的心理医生”。
值得一提的是,麦克唐纳的作品虽然饱受赞誉,但在商业上大获成功却要等到一九七四年他写出《地下人》之后。此后,他炙手可热,其名作《移动飞靶》被好莱坞改编为电影,由保罗·纽曼担纲主演,成为影史上最受欢迎的侦探形象之一。麦克唐纳和他的卢·阿彻,一直居于“最受欢迎的作家与侦探排行榜”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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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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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黎明前某时,树叶的沙沙声把我弄醒。一股热风从卧室的窗户吹进来。我起身关窗,然后躺在床上听风。
没过多久,风声渐息,我重又起身开窗。冷风携带着新鲜的海洋味和稍许陈旧的西洛杉矶味灌入公寓。我回到床上一直睡到被我的灌丛鸦们吵醒。
我把它们称作我的。五六只灌丛鸦轮番俯冲轰炸我的窗台,接着,又撤回邻居家的木兰树上。
我走进厨房,打开一罐花生,抓起一把,抛出窗外。灌丛鸦们猛扑到公寓楼前的院子里。我穿上衣服,拿着剩下的那罐花生沿外面的楼梯走了下去。
这是九月的一个明丽的早晨。天边那一抹淡淡的黄犹如被阳光加深了颜色的廉价纸。虽然天上没有一丝风,我却闻到内陆沙漠的味道,感觉到它的热度。
我又朝我的灌丛鸦们扔了一把花生,看着这些鸟在草坪上四散开来。一个穿蓝色棉布外套的小男孩推开楼下一间公寓的门,通常住在那里的是一对名唤沃勒的夫妇。男孩大约五六岁光景,有着一头深色的短发和一双焦虑不安的蓝眼睛。
“我可以出来吗?”
“我觉得没问题。”
他把门大开着,向我这边走过来。他的神情谨慎得有些夸张,似乎怕吓到小鸟。灌丛鸦们俯冲、尖叫,决心要以智取胜,打败同伴。它们根本没注意到他。
“你给它们喂的是什么?花生?”
“对。你想来点吗?”
“不,谢谢。爸爸要带我去奶奶家。她总是给我准备一大堆吃的。她也喂鸟。”沉默片刻后,他补充道,“我不介意给灌丛鸦喂点花生。”
我把打开的罐子递给他。他抓了几粒花生丢在草地上。灌丛鸦们猛扑过来。其中有两只还打起架来,粗声大气,冷酷无情。
男孩的脸色突然变得煞白。“它们要杀死对方吗?”他紧张地小声问。
“不。它们只是在打架。”
“灌丛鸦会杀死别的鸟吗?”
“有时候会。”我试着转换话题,“你叫什么名字?”
“罗尼·布罗德赫斯特。它们会杀死什么鸟?”
“其他种类的幼鸟。”
男孩耸了耸肩膀,把交叉的双臂向胸口按下去,他的两只胳膊就像尚未发育完全的翅膀。“它们会杀小孩吗?”
“不会。它们不够大。”
这句话似乎鼓励了他。“现在我想吃花生了。可以吗?”
“可以。”
他站到我面前,仰着小脸,早晨的阳光射在他的眼睛上,他只好把眼睛眯起来。“你扔,我用嘴接着。”
我扔了一颗花生,他接住了,我又连续扔了好几颗,有的他接住了,有的落在草地上。灌丛鸦们全部围在他身边,犹如几大块破碎的天空。
一个穿着薄荷绿色条纹运动服的年轻男子从街上走进院子里。他像极了这个男孩的成年版,同样给人一种焦虑的印象。他嘴里叼着一根棕色的小雪茄,飞快地吐着烟。
一个深色头发梳着马尾似乎一直在等他的女人,从沃勒家开着的那扇门走出来。她漂亮得让我意识到自己没刮胡子。
那个男的假装没看见她,反而用很正式的语气对男孩说:“早上好,罗纳德。”
男孩扫了他一眼,没有转身。男人和女人从不同方向向他走来时,男孩脸上原本无忧无虑的表情不见了。他们相遇所造成的压力似乎把他本来就小的身体变得更小了。他低声回答那个男人:
“早上好。”
男人突然转向女人。“他怕我。你都对他说了什么,看在上帝的分儿上?”
“我们没谈过你,斯坦。这是为了我们自己好。”
男人把头向前伸,脚虽然没动地方,却给人要发动进攻的感觉。“你这是什么意思,‘为了我们自己好’?你是在指责我吗?”
“不是,不过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想出几个理由。”
“我也可以。”他把目光移向我这边,“罗尼的这个玩伴是谁?也许,他是你的玩伴?”他挥舞着手中的小雪茄。
“我连这位先生叫什么都不知道。”
“这有什么区别吗?”他没看我。
女人的脸失去了血色,仿佛突然生了病。“你太过分了,斯坦。我不想有麻烦。”
“你不想有麻烦,为什么还从我那里搬走?”
“你知道为什么。”她声音微弱,“那个女孩还在吗?”
“别说这个。”他突然转向男孩,“我们走,罗尼,已经和圣特雷莎的奈尔奶奶说好了。”
男孩攥着拳头站到他们中间。他看着自己的脚。“我不想去圣特雷莎。必须去吗?”
“必须去。”女人说。
男孩朝我这边挪。“可是我想留在这里。我想和这个人在一起。”他抓住我的腰带,低头站着,把脸藏起来,不想让任何成年人看见。
男孩的父亲向他走过来。“放开他。”
“我不。”
“他是你母亲的男朋友?这就是他的身份?”
“不是。”
“你这个小撒谎精。”
男人扔掉雪茄,扬起手要扇男孩的耳光。我用胳膊护住男孩,把他转到那个男人够不到的地方,然后抱起他。他在发抖。
女人说:“你为什么不随他去,斯坦?你看你把他吓成这样。”
“你都对他做什么了。我来这儿是想带他出去好好玩玩。我母亲一直盼望见到他。可是出了什么事?”他提高嗓门抱怨着,“我撞到一幕龌龊的家庭场景。罗尼和他的代理父亲混得不错嘛。”
“你这个人不太讲理。”我说,“我和罗尼是邻居,新邻居。我刚刚认识他。”
“你把他放下来。他是我儿子。”
我把男孩放在地上。
“把你的脏手从他身上拿开。”
我本想用力给他来一拳,但这么做对男孩没有好处,对那个女人也没有好处。于是,我用最平静的语气说:“快走吧,先生。”
“我有权带走我的儿子。”
男孩对我说:“我必须和他一起走吗?”
“他是你父亲,不是吗?你很幸运有一个想带你出去玩的父亲。”
“对啊。”他母亲插话道,“去吧,罗尼。我不在旁边的时候你和父亲相处得更好。你要是不去看奈尔奶奶,她会伤心的。”
男孩向他父亲走去,低着头,把手放进那个男人的手里。他们向街上走去。
女人说:“我替我丈夫向你道歉。”
“没有必要。他对我来说一点也不重要。”
“但对我来说很重要,这就是问题所在。他太盛气凌人了。以前他不这样。”
“不这样的话,他就没法活下来了。”
我本想轻松地说笑,结果却把气氛搞得很沉重。她不说话了。我重新挑起话头。
“沃勒夫妇是你的朋友吗,布罗德赫斯特太太?”
“是。沃勒教授是我在大学的导师。”她开始怀旧,“其实,他现在也是我的导师。他和劳拉都是。昨天晚上我在太浩湖给他们打了个电话,当时我”她没把话说完,“他们也是你的朋友?”
“好邻居。对了,我叫阿彻。我就住在楼上。”
她点了点头。“昨天晚上劳拉·沃勒建议我住到她家里来的时候提起过你。她说,如果我需要帮助的话,可以去找你。”她给了我一个淡淡的冷静的微笑,“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已经找你帮忙了,不是吗?谢谢你对我儿子这么好。”
“别客气。”
我们俩都有点不自在。她的丈夫像所有愤怒的人所做的那样,在这个早晨留下了印记。他的吵闹声仍在空气中阴沉地回响。似乎是为了驱散他的阴魂,她说:
“我刚煮了咖啡,劳拉·沃勒的特制咖啡粉,我不用的话好像没人用。想喝一杯吗?”
“谢谢,不过这样不太好。你丈夫可能还会回来。”我听到街上传来车门开关的声音,但车没有启动,“他有很强烈的暴力倾向,布罗德赫斯特太太。”
“不见得。”虽是这么说,她自己似乎也在怀疑。
“是的,就是这样。他这样的人我见过很多,我学会尽量克制自己不去激怒他们。”
“劳拉说你是侦探。是这样吗?”怀疑的表情浮现在她的脸上。
“是的。不过,今天我休息。希望如此。”
我笑了一下,但是我说错了话。受伤的表情黯淡了她的眼神,夹紧了她的嘴唇。我不加考虑地说:“改日行吗,布罗德赫斯特太太?”
她摇了摇头,她不是对我摇头,而是对自己摇头。“不知道,我不知道会不会留在这里。”
街上那辆车的车门打开了。斯坦利·布罗德赫斯特独自回到院子里。
“我可不希望打断什么。”
“没什么可打断的。”女人说,“罗尼呢?”
“在车里。和他父亲待一会儿就好了。”听他的口气好像男孩的父亲是别人。“你忘了给我他的玩具、小动物什么的。他说你已经装好了。”
“对,当然了。”她好像是在生自己的气。她匆忙走进沃勒家,出来时手里拎着一个蓝色的尼龙单肩包。“代我向你的母亲致以最诚挚的敬意。”
她的声音里没有温度,他的回答也一样。“当然。”
他们对话时给人的感觉好像是一对再也不想见面的夫妻。我的心中突然升起一股强烈的恐惧感——真讨厌,我习惯遏制恐惧。我想我主要还是为那个男孩担心。无论如何,我都要阻止布罗德赫斯特,把男孩带回来。然而我并没有这么做。
布罗德赫斯特迈步走到街上。我爬上外面的楼梯,三步并作两步,迅速沿着走廊来到前门。路边停着一辆全新的黑色福特敞篷车。一个穿了一条无袖黄色连衣裙的金发女孩或者女人坐在前座上。她的左胳膊搂着罗尼,从罗尼的坐姿来看,他似乎很紧张。
斯坦利·布罗德赫斯特上了车,发动引擎,车一溜烟跑了。我没看见那个女孩的脸。由于我站在高处,她似乎被缩短了,我只看见她赤裸的双肩、波涛汹涌的胸脯和随风飘扬的金发。
对男孩的担心转变成不断困扰我的痛苦。我走进浴室,盯着镜子中自己的脸,似乎想用某种方式读出他的未来。然而,我在我的眼袋和留了二十四小时闪着云母光泽的斑白胡须里,只读到了自己的过去。
我刮了胡子,换上一件干净的衬衫,再次向楼下走去。走到一半,我停下来,靠在栏杆上琢磨,我这是自找麻烦: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一个招人喜爱的孩子,再加上一个彷徨若失的丈夫。一股热风吹在我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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