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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中国传统政治,所有政治问题,最后都被归为财政问题。
中国传统权力,一切行政权力,究其来源,皆出于兵权。
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本币制,这倒不是因为缺少金、银,搞不了本币,而是因为权力支配经济,无须本币,权力就是本币。试想一下,如有本币在,货币以其自身的价值尺度来流通,而非以王权授信来运转,那么,在流通领域,就有可能出现王朝害怕的“币权替代王权,市场超越官场”的局面。——货币经济是险滩
世人皆以“投机”谈胡雪岩。世上有如此投机者吗?自古以来,我国之利权,言其大者有二,一曰丝,二曰茶。如果他想投机,就应该为朝廷“招商引资”,开发我国利权,任外商掠取,但求分一杯羹而已。这原本也是朝廷国策,官商路线,然而胡雪岩不取。有人说,胡雪岩是“红顶”商人,他助左西征,甘为朝廷驱使,可知他想为官场中人久矣,哪有什么“独立之精神”?话虽如此,但见其一,而未知其二。其二是什么?君臣之外,他还有民族大义在;朝廷之外,更有国家正义在。——商战与官战
在辛亥革命问题上,若以民主优先,各国理应支持孙中山,如以资本为重,当然选择袁世凯。可这世上,有哪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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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中国传统所谓“政权”,到头来,只是财权与兵权。
本书中,作者提出这样一种新的近代史解读视角,首次从兵权、财权角度看近代史。
作者认为,自宋、明、清至于民国,纷繁百态无外乎地方兵权、财权与国家兵权、财权的博弈。而曾国藩、李鸿章、袁世凯,虽一脉相承,却各有千秋,正如作者所说“近代化的许多事业,往往都从曾国藩开头,李鸿章来完成。”后来者袁世凯与各方势力的较量,也是以兵权、财权相博。
除了视角新颖,本书中的许多观点让人耳目一新,比如,中国也曾有过波澜壮阔的民间海权时代;地缘政治,中国古已有之,发展出五条地理线,推进历史发展。
文字表述延续作者一贯的风格,将文化个体性融入历史写作,自成一体,读罢让人顿有酣畅淋漓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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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刘刚,自由写作者,主要著作:《文化的江山:重读中国史》与李冬君合著、《通往立宪之路:告别晚晴的近代史》与李冬君合著,以及《中国史诗》卷一“从天命观到帝王术”、卷二“自由的寓言”等。
李冬君,历史学博士,主要著作:除与刘刚合著上述书外,还著有《儒脉斜阳:曾国藩在官场与战场》、《孔子圣化与儒者革命》、《落花一瞬:日本人的精神底色》、《孽海自由花》、《中国私学百年祭:严修新私学与中国近代政治文化系年》,译著《叶隐闻书》、《国权与民权的变奏:日本明治精神结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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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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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史的开端
宋城故事:近代化的选择——重商主义还是消费文化
货币经济是险滩
喝茶喝通了世界——17至19世纪中国人如何参与世界历史
官商的后路——19世纪中国商人的国际化生存
“民心”背后那只手
天朝新兵法——“师夷长技以制夷”
以理学用兵
“圣人子弟兵”——曾国藩治军
跟朝廷扳腕子
国防之缘起
国家军系化——从湘淮军系到预备共和
通商与商战
商战与官战
李鸿章做“局”
勿忘工业革命——19世纪中叶经制外的中国
大清“拆女”
老佛爷训政
颐和园挖坑
宫斗与官战
末世“不差钱”
李鸿章之死
“碰瓷”碰出新权威
自治的悲歌
新权威之殇
借洋债搞共和国
以兵法为国法
袁氏民元心曲——对权力合法性来源的考察
民元开国春秋——孙、袁权斗与钱战
民元革命反思:孙、袁共和本末
袁记国体变脸
袁记“民选”
新军不出皇权
江山立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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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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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元开国春秋——孙、袁权斗与钱战
进入王朝胡同
袁氏终于如愿以偿了,没南下去,改在北京宣誓就职。
举行宣誓就职仪式的地点,就在石大人胡同的外交部。
这位“石大人”何许人也?乃明朝石亨,行伍出身,一如袁氏,因复辟,害死于谦,得以擅权,又以僭越乱政,而被处死。英宗复辟,石为首功,故赐石修府第,宅成,英宗惊问:“此谁家府第?”有人曰:“此必王府。”英宗曰:“非也!”又有人曰:“非王府,孰敢造次?”英宗唯唯。
想必这条“石大人胡同”,还留有僭越的遗迹,复辟的遗风?为什么要选在这里举行临时大总统的宣誓就职仪式呢?袁氏后来的所作所为,与这位“石大人”惟妙惟肖,是不是跟这里的心理暗示和文化联想有关呢?这就是北京的风水,王权的基因无处不在,换条胡同同样如此。
我想,袁氏之所以选择这条胡同,是因为大清朝的外交部就在这里,庚子新政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改为外交部,其设置由“总以亲王”改由尚书主理,而始作俑者为袁氏。
可以说,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到外交部,晚清外事活动的中心就在这一带,由此亦可见,袁氏已将宣誓就职仪式安排成了外事活动。他所面对的,并非本国国民,因他无须选票。可他需要借款,所以,他要面对的是各国公使,他最期望得到各国承认,南京方面的认可还在其次。与会者百余人,中服洋服皆有,有辫无辫共处,有红衣之喇嘛,有新剃之光头,五光十色,不一而足。
因此,袁氏未向孙中山,而是面对各国公使,宣誓就职,并致电南京临时参议院:世凯愿竭其能力,发扬共和精神,涤荡专制之瑕秽。谨守宪法,依国民之愿望,蕲达国家于安全强固之域;俾五大民族,同臻乐利。凡兹志愿,率履勿渝!俟召集国会选定第一大总统,世凯即行解职。
蔡元培代表参议院接受誓文,又代孙中山致贺词,袁答谢,辞曰:
“世凯衰朽,不能胜总统之任,猥承孙大总统推荐,五大族推戴,重以参议院公举,固辞不获,勉承斯乏。愿竭心力,为五大民族造幸福,使中华民国成强大之国家。”
就职当天,袁氏以“本大总统”颁布“大赦令”和“豁免钱粮令”。宣布:凡民国元年3月10日以前“除真正人命及强盗外”,一切罪犯“无论轻罪重罪、已发觉未发觉、已结正未结正者,皆除免之”;“所有中华民国元年以前应完地丁、正杂钱粮、漕粮实欠在民者,皆予除免”。随后又发布补充令:豁免钱粮范围以宣统二年(1910年)为限,辛亥年应完钱粮征收期限“不在免除之列”。
同日,袁氏以“破除私见”、“服从中央命令”、“以期实行统一”连发数道命令,并令“所有从前施行之法律及新刑律,除与民国国体抵触各条应失效力外,余均暂行援用”。
次日,参议院回电,承认袁氏就职,然“本院代表国民,尤不得不拳拳敦勉者:临时约法七章五十六条,伦比宪法,其守之维谨!勿逆舆情,勿邻专断,勿狎非德,勿登非才”!
权斗使人邋遢。袁氏仓促上任,身穿元帅服,但领口松开,肥硕的脖子坐落在领口上,帽子偏大,神态紧张,既不蓄须,亦不修面,殊欠整洁,一副兵变后的邋遢相,显然蔑视这就任典礼。《泰晤士报》驻北京记者莫里循这样写道:世凯入场,像鸭子一样,摇摇晃晃地走向主席台……
事后,袁氏对其亲信说:“生五十三年,今日为妄举。”说罢,狂笑不已。
在北京宣誓就职尚且如此,若南下,该当如何?打死他也不会去吧!
没有遗产不行
袁氏宣誓就任的第二天,就致电荷兰海牙万国和平会,表示:
所有前清政府与各国缔结各项国际条约,均由中华民国担任实行上之效力。
可袁氏一说,就值得信赖,况且,他也不能不说,这是他的“话分”,他若不说,便是无赖。何也?因为各国都把他当做前朝的合法继承人,前朝遗产和债权债务当然由他来承担。
对于各国来说,革命后,最担心的,莫过于赔款和还债,这方面,谁能让他们放心,他们就支持谁。孙以“驱逐鞑虏”唤醒了汉家天下的历史记忆,却难以博得各国政府的同情,因为政权的本质是利益,而非情谊,各国政府同前朝的利益之水太深,以至于民主共和的价值观,反倒退而其次了。以价值观论,各国政府,尤其欧美,理应支持孙,可从利益方面来考量,各国还是选择了袁世凯。
即以贷款为例,革命后,孙、袁都在谋求贷款,然孙以光棍上任临时大总统,乃“身无分文”而“心忧天下”者,中国传统文化尚能提倡这种理想主义,但这理想,恰与资本主义原则相悖,以之号召国人还可以,用来同各国政府打交道,尤其同那些代表各国政府的银行团打交道,就不行了。贷款可以,银行就是干这个的,可抵押呢?还有担保呢?英雄进当铺,用头颅作抵押,那一套江湖法门,对洪门有用,对银行不管用,跟银行打交道,得亮真家伙,表态没用。
民国肇始,孙中山就发表《对外宣言书》,宣布其对外政策:凡革命以前,所有清政府与各国缔结之条约,民国均认为有效;凡革命以前,所有清政府所借之外债及所承认之赔款,民国亦承认偿还之责,不变更其条件;凡革命以前,清政府所让与各国国家或各国个人种种之权利,民国政府亦照旧尊重之;凡各国人民之生命财产,在共和政府法权所及之域内,民国当一律尊重而保护之。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可结果如何呢?纽约《太阳报》的说法,便反映了各国共识:“孙中山和他的朋友们非常缺乏管理国家的经验,他们没有维持中国领土完整和恢复和平的能力。”而袁氏就不同了,拥有了前朝的遗产,他跟银行打交道,要抵押有抵押,要担保有担保,有的是真家伙,所以,银行都追着他要贷,他还能选择,不仅有能力跟四国银行团讨个价,还将四国银行团变成六国银行团了。
那四国银行团,由英汇丰、美花旗、德德华、法东方汇理四银行组成,原是为了清末铁路大跃进筹款而设的,本想搞个史无前例的大家伙,没想到保路运动兴起,继而武昌起义,终于清室退位,四国银行团壮志未酬,铁路贷款泡汤,可“祸兮福之所伏”,新政权更需要钱,袁氏成了大买家。清室退位,他要买单,南京让权,他也要赎买。
袁氏派亲信度支周自齐往四国银行团说项,说南京政府善后需银七百万两,其中二百万两为急需,应紧急放贷。善后首款,就是为了赎买南京政府,由汇丰银行经手,很快付银二百万两,作南京政府军政维持费用。此乃四国银行团为民国政府所作的第一笔垫款,为“善后大借款”之缘起。其时,孙中山主持南京临时政府,可谓朝不保夕,时时面临破产,革命军来催饷,催得黄兴吐血。所以,孙也向外,主要是向日本,一而再,再而三地谋求贷款。孙曾放言,若能贷款,必不和谈,告贷无门,才不得不谈。此时,孙、袁交战,非兵战,乃银战,袁氏因有四国银行团作后盾,故能“不战而屈人之兵”。
民国八折开头
民国以前,孙中山曾发行革命债券,民元之时,又发军需公债。
前债未了,新债又起,一而再的发债,是因为南京“库藏如洗”。
两江地盘,本是中国最富裕的省份,革命一起,南方各省,不但无“分文报解”,反而电催拨款,就连湖北这样的首义省份也来索取,可见中央有政无财,财政也玩空手道。
新源未开,旧流又断了,例如,海关税收,历来为两江财税重头,但临时政府却难取分文,因战乱,所谓“关余”,即海关税收中扣除还债和赔款的余额部分,又被各国公使以防乱和确保还债为由断供。新政权财竭,然用项甚巨,仅军需一项,就较前逾数十倍,前敌之军时有哗溃,扬言:乏饷即溃,军队只好自由行动,到那时,莫怪对不住地方。陆军总长黄兴为此寝食俱废,急得吐血。除去军费浩繁,刻不容缓的,还有政府行政费用、难民救济金、烈士子女抚恤金等……可都无从支付。
怎么办?借款!银行嫌贫爱富,洋行尤然,碰了一鼻子的灰,也没借到款。
还有一招,发公债。武昌起义后,湖北军政府立马发布《募集军事公债简章》12条,名为“中华民国政府军事公债”,预计募集2000万元。江苏省临时议会亦议决《江苏第一次短期公债章程案》9条,先行募集100万元,再分期募集,总额为500万元。浙江省军政府都督则颁布《维持市面公债简章》,发行债票100万元。上海沪军都督府成立后,也是先立银行,再发公债,各地愈演愈烈。
为统一财政,孙中山饬令各军政府停发债票,又以“行政以统一为先,理财以核实为要”颁发《统一财政限制各省办理公债》通令,将各省所发之债票,饬曰,此乃吾国“未有之创举,既关民国信用,又系外人观听,一纸无异现银,偿还即在转瞬,因不宜自为风气,尤不可稍涉虚糜”。
因沪上都督仍以广告发行公债,孙中山再颁《命沪军都督停止发行公债令》,饬曰:中央公债票既经发行,上海公债票应即停止,以免分歧。为此,令沪督转饬上海财政司,将上海公债票即日停发,并将已售之债票,查明号码数目,详细列册,克日报部,到财政部续领中央债票,继续办理。
民元初,便发了八厘军需公债央票,还声称,公债募集,为文明各国之通例。又曰:决胜负,决于财政丰啬,最终之胜利,在铁血尤在金钱。遂定《中华民国军需公债章程》32条,发债票1亿元,票面分5元、10元、100元、1000元,正面以华文,背用英文,票不记名,持有者为债主。
债票由财政部统一发行,分派各省财政司劝募。债分内、外,本国募集为内债,外洋募集为外债。内债总额,酌定数目后,由各省分担。各省都督与该省财司酌量各府财力,分定债额,设公债处,收到债款,除将一半解留本省都督暂管,另一半即日汇解上海中国银行存备中央政府之用。
民元开基,人民多在观望,故应募者寡。各省预领债票,或充军饷,或折价售,黔领债票10万元,在沪销售,仅售8万元,皖省领债票50万元,亦在沪销售,约以七八折计价。即南京留守府所领622万余元债票,亦由黄兴亲办,照票面七八折作价,在沪市各洋行各银行抵押。陕领30万元债票,由于右任经手,因公债价落,而不忍出售。军需公债预定发行总额为1亿元,实发几何?
众说纷纭。或曰,除军部和省督领取公债330万元外,实售仅有20余万元,故募得之款不过350万元。或据《支那年鉴》,认为实收之数,为6367640元。另据王宗培《逐年债券发行数明细表》,民元军需公债发行4637630元。或以为,实收之款仅百余万者。总之,同预计相去甚远。
杯水车薪,效果不佳,但影响甚大,民国一开头就被打八折,岂非就要国将不国?号称“民国”,人民未见实惠,遑言权利?子曰“君子怀德,小民怀惠”,以之言民国,乃“君子怀德”之民国,非“小民怀惠”之民国。君子怀共和之德,自去为民国抛头颅洒热血,而为开国者。然,小民何以“怀惠”呢?发行公债乃救君子,非惠小民,饵以利息,安得君子非以民国为据而行“庞氏之术”耶?
民元之际,民未“怀惠”,故作壁上观,应募之举,与民何干?更何况,公债发行,以军需为名,民求和平而不得,谁还来买军需公债?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此之谓也。
袁氏就职后,停办军需公债,称:该债发行之时,和议未成,是以定名军需公债,南北统一后,情形已然不同,除已募集者,照章还本付息外,所有未售之票,自应停止发行。一年后,袁氏又发布《关于销毁上海中国银行库存八厘军需公债票令》,将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所有库存1500余万元债票,除照拨中国银行总行500万元,另行酌留500万元外,其余各票,“一律提出,悉数销毁”。
因公债贱售,使国与民两亏,故袁氏又电,命沪“将所存未售及议售未得价等票数目,速电报部”,由财政部与各洋行议价后,再“派员解送来京交割”。因内债信用关乎外债,内债自贬,必致外债大折,故欲筹外资,必先立信用,而信用开端,则自整顿内债始,堂堂军债岂能任其折售!
军债还本付息,对内,交由京、沪中国银行办理。兑付前几日,由财政部拨款若干,分存京、沪中国银行,若支付不足,可先由中国银行筹垫。对外,南洋各埠华侨所持债票,交由汇丰银行代办,先由该行代付,再凭票向上海中国银行兑款。其余,如古巴、横滨两处,应领本息各款,由上海中国银行先期汇交古巴中华会馆、横滨总领事署照付。总之,军债利息支付,尚能照章执行。按期付息之票,以民元北京政府财政部接办核准有效,并将号码登载政府公报者为准,所付均为现洋。
军债原定自发行后第二年起每年抽签还本五分之一,至第六年还清。拖了两三年,财政部才因华侨叠请“速行偿付,以维信用”,加上前已付息银五次,债票已涨价,以为“现再定期抽签实行还本,则民间信用比较前此更为厚,将来公债推行自必有蒸蒸日上之机”,故偿付首期本金。
抽签之日,莅会者上千,抽23签,每签5万元,共计115万元,此为军债首次抽签还本,虽还本愆期,且以八折开头,但它毕竟还是修成了民国的金融正果,还算为民国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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