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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故事中的主人公雅夏是一个“贪婪”的男人,他喜爱高度与速度,喜色情欲与爱情,他有着超强的魔术技能,他与江湖混混试比天高,他坚信自己的理性,不信上帝,不屑宗教。一次紧张的犯罪,让理智在罪恶面前永远的低下了头,最终他将自己蜷缩在一脚天地,终日祷告,终日忏悔。成为头版头文的最虔诚的基督教徒。
我们之所以心累,就是常常徘徊在理智与欲望之间,举棋不定!人们总向往自由,可自由是危险的,只有稳妥的回归日常生活的深处,用戒条来约束自己,才有所依靠,才有所安宁。这本书最“柔软”之处,是真实的展现了人在欲望面前的绝望与挣扎。危险的自由,只有用戒条束缚自己才能得到依靠和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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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卢布林的魔术师》,故事主人公雅夏是一个“贪婪”的男人,他喜爱高度与速度,喜色情欲与爱情,他有着超强的魔术技能,但他的人生经历却跌宕起伏,总是徘徊于善与恶、理智与情欲、科学与宗教之间惊心动魄的思想斗争中。直到走投无路才发现自己陷进了一张越收越紧的罗网中,最终,他麻痹理智,抑制记忆,消灭希望的最后痕迹来以一个忏悔者的姿态重获新生。这个力量不是上帝,是一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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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艾萨克·巴什维斯·辛格(Isaac Bashevis
Singer,1904-1991),美国著名犹太裔作家,先后创作长篇小说《莫斯卡特一家》,《庄园》,《农庄》等。短片小说《羽毛的王冠》,《短片小说集》,《意象集》等。其中1978年《走钢丝的人》获得当年诺贝尔文学奖。
辛格15岁开始文学创作,曾先后两次获美国全国图书奖,多次获得美国其他文学奖金。他一生共创作30余部作品。辛格“因为他的充满激情的叙事艺术,这种艺术既扎根于波兰犹太人的文化传统,又反映了人类的普遍处境”。作品中的丰富成语和活泼语句受到评论界高度赞扬,认为那是任何译文都无法传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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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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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光下,一个女裁缝的头发红得像团火焰。埃斯特在灶前忙得团团转,她把松枝塞进三脚炉烧晚饭。屋子中央摆着一面槽揉好的面团,面团上盖着几片碎布和一个垫子。埃斯特要用这槽面团烤一炉五旬节吃的奶油甜饼。我离得开她吗?雅夏心想。这些年来,她是我唯一的支撑。要是没有她忠诚的挚爱,我早就如同飘零的落叶般,被暴风雨卷走了……
他没有马上走进屋子,而是穿过走廊到院子里去看那两匹马。
小院如同城市中心的一小片乡野。草木沾着晶莹的露珠,苹果又青又涩,却已芳香扑鼻。这里的天空似乎比别处的矮,星星也更繁密。雅夏迈步走进小院,突然,一颗流星从天际坠落,拖着一道火红的长尾。小院里生机勃勃,空气中夹杂着芬芳的香气和刺鼻的气味儿。窸窣声、蠢动声、蟋蟀的鸣叫声不绝于耳,每隔一会儿就汇成一阵嘹亮的齐鸣。田鼠不时窜过院落,鼹鼠掘出一个个小土堆,鸟儿把巢筑在树枝上、谷仓里、屋檐下。几只鸡在干草棚里打着盹儿。每天夜幕降临后,那些鸡就会为了争地盘在干草棚里悄悄掐架。
雅夏深深吸了口气。真奇怪,每一颗星都比地球大,都离地球几百万英里。如果有人在地球上挖一条几千英里深的沟,就会从美国的地底下钻出来……
他打开马厩门,被夜幕遮掩的两匹马神奇地隐现出来。它们硕大的瞳仁闪烁着星星点点的金光或火光。雅夏记忆力很不错,他记得父亲说过,牲畜看得见邪恶的力量。卡拉甩甩尾巴,用蹄子刨地面,用自己的方式向主人表忠心。
他从来没受过伤。他祷告的时候说谎,亵读安息日。但是,他内心深处始终相信有个守护天使在看着他,时刻保护他免于危难。尽管人们都说他是异教徒、无赖、野蛮人,可还是有位受人尊敬的姑娘——埃斯特爱上了他。他四处流浪,有时在马戏团搭班,有时跟耍狗熊的搭档,有时甚至跟着波兰跑码头的班子到各地消防站去巡演,可埃斯特还是一心一意地等着他,原谅他的一切不检点。有了她,他才有了家室,有了产业。
雅夏咂着舌头,嘴里发出哒哒的声音;两匹马迈开步子,小跑起来。夜色温柔,皓月当空,露出四分之三脸庞。雅夏两眼模糊,像蒙了一层薄雾。过了一会儿,他松开缰绳,任马儿慢下来。明月伴着他赶路。皎洁的月光照耀田野,绿油油的小麦尖儿闪耀着明亮的银光,每个稻草人、每条小路、路旁的每朵矢车菊都看得一清二楚。露水从天上筛落下来,似面粉一般。田野里沸沸扬扬,好似看不见的谷子正倒进看不见的水磨。就连两匹马也时不时扭头去看。你几乎能听到植物根茎在吸收大地的养料,茎秆在拔节,地下的小河在汩汩流淌。不时有影子掠过田野,如神话里的鹏鸟。一阵嗡嗡声不时响起,既不是人,也不是野兽,倒似一只怪物在辽远的太空翱翔。雅夏深深吸了口气,摸了摸手枪。他随身带着枪,防范拦路抢劫的强盗。此时,他正往皮阿斯克赶去。皮阿斯克郊外住着玛格达的母亲——一个铁匠的遗孀。镇上也有他好些熟人,其中不乏臭名昭著的小偷,还有一个弃妇泽茀特尔,这个女人跟他有私情。
咖啡馆里坐满了人,像他这样孤零零一个人坐着的顾客几乎没有。大多都是一群群、一圈圈、一堆堆地坐在一起;男人穿着晨礼服、条纹裤,系着领带。他们有的留着山羊胡子,有的留着上圆下尖的胡子,有的留着往下耷拉的小胡子,有的留着八字胡。女人穿着撑开的长裙,戴着阔边帽,帽子上装饰着各种鲜花、水果、漂亮的别针和羽毛。起义失败后,那些爱国者被俄国人塞上货车,流放到西伯利亚,成百上千的人凄惨地死去。他们纷纷丧命于坏血病、肺痨和脚气,但是,真正夺走他们生趣的,是深深的厌倦和对祖国的思念。然而,此时在咖啡馆里消遣的那些顾客分明已经甘心接受俄国侵略者的统治。他们聊天说话、叫嚷玩闹、哈哈大笑。女人们东倒西歪,躲在彼此的怀里咯咯傻笑。此时,外面一辆柩车隆隆驶过,屋里的人却置若罔闻,似乎死亡跟他们毫无关系。
他突然又想到一个办法,伸手从胸前的口袋掏出笔记本,撕下几张纸,搓成一个硬纸锥,这样的工具开不了锁,不过倒是能插进锁里面去。可是这个纸锥不够硬,而且没有金属那种弹性,用这个工具什么也搞不清。唉,只好下次再来了。我可不敢等到天亮再走!他往通向阳台的门望了一眼。失败了!惨败!有生以来第一次!真是个可怕的夜晚!此时,他怕得要命。他内心深处知道,厄运不会只出现在这一个夜晚。多年来,这个敌人一直潜伏在雅夏左右,伺机下手;每次雅夏都凭着自己的力量和机智,凭着护身符和学来的咒语击退了它。这次它占了上风。雅夏能感觉到它的存在——是个恶鬼、魔头,是个冤家对头,雅夏变戏法的时候,它总是扰乱他,想把他从钢丝绳上推下去,想让他变成残疾。他两手哆嗦着推开阳台门,冒着冷汗的身子不住打战,好像冬天突然来袭。
真是奇怪,现在他开始相信这些祷词了:上帝创造世界。上帝同情自己创造的芸芸众生;犒赏那些畏神的人。雅夏一边吟诵这些字句,一边思索自己的命运。数年来,他一直逃避会堂。不成想,短短几天时间,他竟然两次闯进会堂。第一次是路遇暴风雨,今天是第二次了。数年来,最复杂的锁他都能轻松打开,这次这把锁这么简单,随便一个会撬保险柜的小偷都能在一分钟里打开,却把他给难倒了。以前他曾数百次从高处跳下来,没受过一次重伤,这次从这么矮的阳台上跳下来,却把脚扭伤了。显然,天上的神不准他犯罪,不准他抛弃埃斯特,不准他背叛宗教信仰,或许连他的亡父亡母都在为他求情。雅夏抬起眼睑,再次凝望着藏经柜的檐口。十诫里面每一诫他都已经背叛了,或者说,都已经打算背叛了!他差点儿把老头儿查鲁斯基掐死!他甚至觊觎海莲娜,织下罗网引诱她陷进去。他已经坠入罪恶的深渊。怎么会这样?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他生性善良。冬天,他把面包屑撒到屋外去喂鸟;碰到乞丐,他施舍钱财;对那些骗子、欠债不还的人和江湖术士,他深恶痛绝。他一直为自己做人正派、不欺不诈而骄傲。
小屋外,阳光灿烂,天气炎热,尽管和煦的阳光和温暖的微风挣扎着钻进小屋关着窗板的窗户,但雅夏的小屋子里还是又黑又冷。雅夏有时会拉开窗板,蝴蝶或大黄蜂就会飞进来。鸟儿的啼鸣、母牛的哞叫、孩童的啼哭,声声入耳。正值中午时分,不需要点蜡烛。雅夏坐在小桌前的椅子上认真研读《神约》。当年的严冬时节,日子特别难熬,有时候他真想把墙推倒算了,摆脱寒冷和潮湿,不过总算熬了过来。他患上了让人焦躁的咳嗽,四肢剧痛,小便频繁。夜里,他和衣蜷缩在皮大衣和埃斯特从窗外塞进来的毯子底下,可还是冷得要命。地面上冒着刺骨的寒气,冷彻骨髓。他常常觉得自己已经进了坟墓,有时候甚至希望一死了之。还好夏天又来了。他小屋右边长着一棵苹果树,树叶的沙沙声他都能听到。有只燕子在枝叶间筑了巢,整天忙着叼来草茎花梗,忙着给小燕子叼食。雅夏好不容易把头探出窗外,望着眼前广袤的田野、蔚蓝的天空、会堂的屋顶、教堂的尖塔。只需拿掉几块砖,他就能挣扎着从窗子里钻出来,这他也知道。但是,一想到自己随时都可以获得自由,他反而打消了离开这间小屋的念头。他心里非常清楚,墙外面潜藏着浮躁、欲念和对未来的恐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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