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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推薦: |
问题导向 实务导向 应用导向 143条指引覆盖商事仲裁程序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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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簡介: |
本书不仅是律师、企业法律顾问、仲裁员等专业人士的工具书,也是企业管理者了解商事仲裁、防范法律风险的重要参考资料,为读者打开全面了解中国商事仲裁实践的窗口。它具有以下特点: 体例科学 本书采用“条文+释义”结构,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仲裁理论教材。条文是对释义的总结提炼,可独立发布。内容涵盖仲裁申请、案件审核、费用处理、保全机制、文书送达、请求与答辩、仲裁庭组建、仲裁庭职能行使、保密规定及裁决作出等程序规则。 实践导向 本书秉持“问题导向、实务导向、应用导向”的基本理念,聚焦仲裁程序重点与疑难问题,系统地介绍了仲裁程序的关键环节。例如,对于仲裁庭的履职要求,倡导仲裁庭行使仲裁程序的主导权,在仲裁庭组成后,由仲裁庭全面主导程序事项,机构提供必要协助。针对每一个知识点都配有实践案例,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论证严密 本书以中国现行仲裁法律制度为基础,结合中国主要仲裁机构的规则,并充分参照国际先进经验,论证扎实,兼具实务性与规范性;调研过程广泛征求意见,体现多方观点的碰撞融合。《仲裁法》修订公布后,还结合新法精神对成果进行了全面更新。 通过阅读本书,读者可以深入了解仲裁程序各环节,掌握仲裁技巧,提升仲裁效率,进而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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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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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仲裁申请 第1.1条 仲裁立案咨询范围 第1.2条 仲裁申请材料 第1.3条 仲裁申请书的内容 第1.4条 仲裁申请提交的方式 第1.5条 立案阶段提交证据 第二章 仲裁申请的审查与受理 第2.1条 仲裁立案审查事项 第2.2条 仲裁协议效力和范围 第2.3条 仲裁条款中含有前置性争议解决条款的处理 第2.4条 涉总分公司、一人公司股东、集团公司的仲裁主体资格审查问题 第2.5条 权利义务继受人的仲裁主体资格 第2.6条 主从合同的处理 第2.7条 框架协议及与之相关的多份合同的处理 第2.8条 多份合同合并申请仲裁 第2.9条 混合仲裁条款的程序处理 第2.10条 构成重复仲裁的考量因素 第2.11条 涉及重复仲裁的程序处理 第三章 仲裁费用 第3.1条 仲裁收费的安排 第3.2条 争议金额未明确的仲裁计费 第3.3条 仲裁员计时收费方式下工作时长的统计 第3.4条 仲裁费用的补交与退还 第四章 仲裁的保全、临时措施及紧急仲裁员程序 第4.1条 保全申请的审查 第4.2条 保全申请的转递 第4.3条 境外仲裁在人民法院的财产保全 第4.4条 中国仲裁中的仲裁庭临时措施 第4.5条 紧急仲裁员程序的实体审查标准 第4.6条 紧急仲裁员如何高效、合理地组织程序 第五章 仲裁文件的送达 第5.1条 送达地址的确认 第5.2条 电子送达 第六章 变更仲裁请求及反请求、答辩与管辖权异议的提出 第6.1条 变更请求的审查 第6.2条 反请求的审查 第6.3条 答辩意见的准备 第6.4条 对仲裁协议的存在、效力等管辖权异议的提出与程序审查 第6.5条 与仲裁协议效力有关的管辖权异议与实体审查 第6.6条 与仲裁协议存在有关的管辖权异议与实体审查 第七章 仲裁员及仲裁庭 第7.1条 仲裁员名册与信息公开 第7.2条 非法律职业人士申请成为仲裁员 第7.3条 当事人对仲裁庭的特别约定 第7.4条 首席(独任)仲裁员的产生 第7.5条 多位当事人的仲裁员选定 第7.6条 追加当事人情形下的仲裁员选定 第7.7条 当事人能否在仲裁员名册外选择仲裁员 第7.8条 仲裁员名册外选择仲裁员的流程 第7.9条 仲裁秘书的披露 第7.10条 第三方资助仲裁的利益冲突审查 第7.11条 仲裁员利益冲突的披露 第7.12条 仲裁员回避的情形和适用标准 第7.13条 回避决定是否需要说明理由 第7.14条 仲裁员更换的情形和程序 第7.15条 仲裁员更换后仲裁庭对仲裁程序的决定权 第八章 仲裁庭的履职 第8.1条 仲裁庭对仲裁程序的主导权 第8.2条 仲裁庭指派仲裁庭秘书 第8.3条 仲裁庭秘书的职责范围 第8.4条 当事人催促仲裁程序的推进 第8.5条 责任限制及豁免 第九章 仲裁的保密 第9.1条 保密义务的主体和范围 第9.2条 保密义务的例外情形 第9.3条 裁决书的公布 第9.4条 仲裁条款对保密义务的约定 第9.5条 违反保密义务的救济 第十章 审理程序 第10.1条 程序法、仲裁地、仲裁规则、快速程序、涉外程序、仲裁语言的确定 第10.2条 仲裁语言的确定 第10.3条 仲裁中的翻译 第10.4条 开庭审理与书面审理 第10.5条 开庭地点 第10.6条 网上开庭应注意的事项 第10.7条 仲裁案件管理会议 第10.8条 程序令 第10.9条 争议点的归纳 第10.10条 适用法律的确定和域外法查明的责任 第10.11条 域外法查明的方法及程序管理 第10.12条 域外法查明不能的认定 第10.13条 缺席审理 第10.14条 仲裁程序的调整 第10.15条 延期开庭 第10.16条 仲裁程序的中止 第10.17条 合并审理 第10.18条 案外人加入仲裁程序的审查 第10.19条 案外人加入后的程序处理 第10.20条 庭审笔录的复制 第十一章 证据规则与证据的处理 第11.1条 证据规则的确定和适用 第11.2条 举证责任和期限 第11.3条 证据的形式 第11.4条 文件披露 第11.5条 事实证人 第11.6条 当事人委任的专家证人 第11.7条 证据的质证和采信 第11.8条 仲裁庭的调查 第11.9条 仲裁庭的勘验 第十二章 鉴定 第12.1条 启动鉴定程序的考量因素 第12.2条 启动鉴定程序的方式 第12.3条 对单方委托有关机构或者专家出具意见的审查 第12.4条 鉴定事项、范围的确定 第12.5条 鉴定材料的提交与质证 第12.6条 鉴定人的选定 第12.7条 鉴定准备会的召开 第12.8条 鉴定实施阶段各方的协作 第12.9条 对鉴定意见应如何质证 第12.10条 鉴定意见的采纳 第12.11条 重新鉴定和补充鉴定 第12.12条 鉴定费用的交纳 第十三章 快速程序 第13.1条 快速程序的适用情形 第13.2条 快速程序仲裁庭的组成 第13.3条 快速程序中程序步骤及事项的加速和简化 第13.4条 快速程序变更为普通程序 第十四章 关联案件的处理 第14.1条 关联案件情形下仲裁案件的审理 第14.2条 当事人破产情形下的仲裁管辖 第14.3条 当事人破产仲裁案件的程序处理 第14.4条 当事人破产仲裁案件的实体审理与裁决 第十五章 撤销案件的决定 第15.1条 撤销案件的情形 第15.2条 作出撤销案件决定的主体和审查标准 第15.3条 撤案决定的形式和内容 第十六章 仲裁调解 第16.1条 仲裁庭调解或独立调解 第16.2条 仲裁庭调解的方式和措施 第16.3条 案外人加入调解 第16.4条 经调解达成和解协议或调解无果 第16.5条 就部分仲裁请求出具仲裁调解书 第16.6条 仲裁调解书的内容和作出情形 第16.7条 撰写仲裁调解书时应考量的因素概述 第16.8条 仲裁调解书的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审查 第16.9条 仲裁调解书中的和解范围及责任解除条款 第16.10条 调解协议内容超出仲裁请求或仲裁协议的处理 第16.11条 调解协议涉及案外人的审查事项及撰写建议 第16.12条 仲裁调解书的效力 第16.13条 对仲裁调解书不服的救济 第十七章 评议与裁决 第17.1条 仲裁庭评议如何进行 第17.2条 仲裁裁决的少数意见 第17.3条 国内专家咨询程序 第17.4条 裁决书首部的主要内容 第17.5条 裁决书正文内容 第17.6条 和解裁决书的内容 第17.7条 中间裁决 第17.8条 部分裁决 第17.9条 避免裁决事项超出当事人仲裁请求范围 第17.10条 避免裁决事项因内容不明确而无法执行 第17.11条 仲裁费用的分担 第17.12条 被申请人如何支付所承担的仲裁费 第17.13条 裁决作出的期限及延长 第17.14条 裁决书的核阅 第17.15条 裁决的补正 第17.16条 裁决书的解释和说明 第17.17条 重新仲裁的启动 第17.18条 重新仲裁的审理范围 第17.19条 虚假仲裁的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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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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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言 仲裁作为重要的商事争议解决方式具有专业、高效、灵活和保密等独特优势,在化解商事纠纷、维护交易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商事活动日趋复杂多样,商事仲裁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件类型和争议焦点也更加多元。然而,在实践层面,仲裁案件参与人对于仲裁程序规则的理解和运用仍存在诸多困惑,程序推进中亦常面临证据处理、鉴定程序、关联案件处理、调解安排、裁决执行等一系列现实难题。现行法律法规和仲裁规则虽已提供基本框架,但在具体操作层面仍需更加系统、细致和可操作的实践指引。 为回应实践需求,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于2023年11月成立了第二十一工作组,成员来自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和企业,专业背景多元、实践经验丰富。工作组秉持“问题导向、实务导向、应用导向”的基本理念,对商事仲裁程序中的关键环节和常见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研究,编撰完成了《中国商事仲裁实践指引》(以下简称本书)。本书主要面向仲裁当事人和代理人,同时也可以作为仲裁员和仲裁机构办理案件的参考资料。 本书共分十七章,涵盖143个指引条文及相应释义,基本覆盖商事仲裁程序的全过程,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以实践问题为导向,聚焦仲裁程序中的重点和疑难问题;二是侧重程序规则而非实体争议类型,具有普适性;三是立足我国仲裁实践,同时充分参照国际先进经验;四是条文表述精炼、结构清晰,便于查阅和适用;五是内容信息量大,论证扎实,兼具实务性与规范性;六是深度调研、广泛征集的意见,充分体现多方观点的碰撞与融合。需要说明的是,本书主要着眼于对现行法律和实践的总结与归纳,并不侧重于立法修法层面的政策建议;本书也并非传统意义上的仲裁理论教材,而是一份中国仲裁实践中可用的实务指南。 本书撰写阶段,第二十一工作组先后组织线上线下会议三十余次,对指引条文逐条研讨;进入统稿阶段后,召开统稿会议十余次,对成果进行系统整合与完善;2025年6月召开机构意见征求会,广泛听取仲裁机构和实务界意见;《仲裁法》修订公布后,结合新法精神对成果进行了全面更新。历时两年有余,本书最终得以成稿。囿于时间与精力,本书难免仍有不足之处,诚挚欢迎广大读者批评指正,我们将持续完善和修订。 本书的完成,凝聚了第二十一工作组全体成员的智慧与心血,在此谨对工作组全体成员致以诚挚感谢: 召集人: 孙 巍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成员(按照姓氏音序排序): 蔡 毅 无锡仲裁委员会副部长 常宏磊 北京中阔律师事务所主任 曹 琪 无锡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 冯 婧 北京己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黄郭勇 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助理,国际合作与发展处处长,江门中心(江门仲裁委员会)主任 黄震宇 宁波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宁波国际仲裁院副院长 霍玉菲 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业务二部仲裁秘书 江 岚 广州仲裁委员会国际仲裁部部长 焦亚尼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研究所主任 李 佩 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院/中国(北京)证券期货仲裁中心核稿秘书 李挺伟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研究部高级主管 李 昱 上海仲裁委员会财务与发展规划部部长 林晨曦 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院/中国(北京)证券期货仲裁中心知识管理高级主管 刘 红 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研究发展部部长 刘小成 合肥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 潘楚婧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研究所案件经办人 彭 竹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任 伟 西安仲裁委员会业务二部部长 汤 雷 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万 一 深圳国际仲裁院立案咨询处(调解中心)秘书 王君英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法务合约中心总监 韦龙艳 北京大成(西城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徐之和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研究部部长 游奕清 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事业发展部部长 袁伟明 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张 枢 大连仲裁委员会/大连国际仲裁院受理部部长 赵 雪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朱永超 独立仲裁员 秘书: 蔡云飞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还要特别感谢曹琪老师带领的第二十一工作组统稿小组。统稿小组在近一年的时间里为工作组成果的审校与整合付出了大量精力。本书顺利付梓,离不开统稿小组的专业投入与辛勤工作。统稿小组成员包括:曹琪(组长)、汤雷(副组长)、蔡毅、江岚、李佩、林晨曦、刘红、刘小成、孙巍、袁伟明。此外,上海君澜(无锡)律师事务所程庆律师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梁雯淇同学对统稿小组的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我们深表谢意。 本书编撰工作的顺利推进与完成同样离不开法律实务界同仁的热心帮助与鼎力支持。在线下会议阶段,深圳国际仲裁院、广州仲裁委员会、宁波仲裁委员会、无锡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大连仲裁委员会/大连国际仲裁院、中建西部建设集团、天津仲裁委员会和长沙仲裁委员会(按线下会议召开时间排序)为会议和调研活动提供了全方位协助。在2025年6月召开的机构意见征求会上,来自多个仲裁机构的专家对本书初稿提出了诸多富有行业洞见的宝贵意见,促成了本书的进一步完善。参加意见征求会的专家有: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刘智泓、王兆楠;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院/中国(北京)证券期货仲裁中心尹通、沈韵秋;深圳国际仲裁院樊奇娟、庄敏玲、赵佳慧;上海仲裁委员会俞旭东、檀文芳、欧阳金颖、陆圣莱;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范佳煜、邹睿、王啸天、许索晟;广州仲裁委员会贺晗、冯国鸿、盛莎;石家庄仲裁委员会李子昂、王楠、陈玉甲;天津仲裁委员会郑田、魏建云、张瑞华;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孟乡、代洪雨、高健。第二十一工作组对以上仲裁机构和专家以及所有支持本书完成和完善的行业同仁致以最诚挚的敬意。 需要另行说明的是,虽然本书编撰过程中有多方参与,但本书的内容是基于对中国商事仲裁良好实践的梳理和总结形成的,不代表任何一个仲裁机构、评审专家或第二十一工作组成员的意见。 最后,衷心感谢法律出版社法商分社社长薛晗女士和责任编辑慕雪丹女士、章雯女士以及编辑团队为本书审校和出版提供的专业指导与大力支持。 中国商事仲裁实践日新月异,规则适用不断演进。我们期望,本书能够成为中国仲裁当事人、代理人以及相关从业者的一本案头工具书,为提升仲裁程序质量、促进争议高效解决贡献绵薄之力。法治建设任重道远,唯有持续探索、不断精进,方能行稳致远。 谨以此序,与广大读者共勉。 孙 巍 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秘书长 《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评论》主编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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