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HR必备法律工具书:企业用工风险防范实务操作与案例精解(第二版)
》
售價:HK$
118.8

《
威尔·杜兰特:最伟大的思想
》
售價:HK$
52.8

《
日本装帧110年系谱
》
售價:HK$
173.8

《
厨房药房:用香料和药草疗愈身心
》
售價:HK$
54.8

《
稳富:悄悄存钱,稳稳变富
》
售價:HK$
63.8

《
神圣罗马帝国
》
售價:HK$
140.8

《
优势累积:给中国家庭的松弛父母课
》
售價:HK$
64.7

《
汗青堂丛书163——狄仁杰与武则天:武周革命与平民官僚的崛起
》
售價:HK$
96.8
|
| 內容簡介: |
|
拉丁美洲国家在国际贸易和投资中日益活跃,仲裁作为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重要方式,在拉美地区的应用逐渐增多。研究拉美国家的仲裁制度,有助于了解其法律环境,为跨国企业在拉美地区的投资和经营活动提供法律支持和风险防控。本项目通过对拉丁美洲仲裁制度的整理研究,并选取具有有明显特点、代表性或者与我国经贸往来、法律交往尤其密切、关键的国家展开重点研究,以便为中国企业“走出去”以及其他中外经贸合作采取仲裁方式解决可能的法律纠纷提供有益参考。
|
| 關於作者: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CIETAC,以下简称贸仲)是世界上主要的常设商事仲裁机构之一。贸仲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国际、国内的经济贸易争议以及国际投资争端。 贸仲总部设在北京,随着业务的发展,目前已在中国内地先后设立了华南分会、上海分会、天津分会、西南分会、浙江分会、湖北分会、福建分会、丝绸之路仲裁中心、江苏仲裁中心、四川分会、山东分会、海南仲裁中心、雄安分会。贸仲还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了香港仲裁中心,在加拿大温哥华设立了北美仲裁中心,在奥地利维也纳设立了欧洲仲裁中心。 贸仲现有在册仲裁员1881人。其中,中国内地(大陆)仲裁员1289人,中国港澳台地区及外籍仲裁员592名,来自145个国家和地区:涵盖112个签署“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国家和地区。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是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
| 目錄:
|
目录 第一章 拉丁美洲仲裁概况 第一节 拉丁美洲仲裁制度的历史渊源 一、殖民地时期的商事习惯法遗产 二、独立后区域一体化进程中的仲裁趋同 三、国内法律体系 四、国际法律框架 五、拉丁美洲仲裁的前沿议题 第二节 拉丁美洲仲裁制度的总体特点 一、支持仲裁的理念广泛普及 二、仲裁的专业性突出 三、争议事项与国家实体联系紧密 四、仲裁程序灵活性高 五、仲裁裁决互认率高 六、仲裁机构规则的趋同化 第二章 拉丁美洲大陆法系代表国家的仲裁制度 第一节 阿根廷仲裁制度 一、阿根廷商事仲裁 二、阿根廷投资仲裁 三、阿根廷消费者仲裁 四、阿根廷体育仲裁 五、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 第二节 巴西仲裁制度 一、巴西商事仲裁 二、巴西投资仲裁 三、巴西消费者仲裁 四、巴西体育仲裁 五、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 第三章 拉丁美洲混合法系代表国家的仲裁制度 第一节 墨西哥仲裁制度 一、立法沿革:从传统民事诉讼向现代仲裁法治的转型 二、仲裁协议 三、仲裁庭管辖权 四、可仲裁性 五、仲裁庭的组成 六、仲裁程序的进行 七、仲裁证据 八、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 第二节 哥伦比亚仲裁制度 一、仲裁制度的历史起源及其发展 二、仲裁协议 三、仲裁管辖权 四、可仲裁性 五、仲裁庭的组成 六、仲裁程序的进行 七、仲裁证据 八、临时措施 九、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 第四章 拉丁美洲英美法影响区的仲裁制度 第一节 巴拿马仲裁制度 一、巴拿马仲裁规范的历史沿革 二、巴拿马仲裁规范的主要内容 三、巴拿马仲裁机构建设 四、巴拿马仲裁的特色制度和实践——以巴拿马运河为轴心 第二节 开曼群岛的仲裁制度 一、开曼群岛仲裁制度的历史沿革 二、开曼群岛仲裁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开曼群岛仲裁机构建设和规范体系 四、作为“纸上公司”仲裁地的法律规制 五、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的离岸路径 六、开曼群岛支持仲裁的典型案例 第五章 拉丁美洲仲裁的差异化特征与中国因应 第一节 拉丁美洲仲裁制度的差异化特征 一、法治传统的多元化特征 二、政治因素的强干预特征 三、商事仲裁的保守性特征 四、投资仲裁的透明化要求 第二节 中国企业在拉丁美洲进行仲裁的注意之点 一、背调目标国家情况:多元法治传统不容忽视 二、仲裁员选择:平衡政治干预与专业背景的挑战 三、确保仲裁协议的有效性:适应拉丁美洲法治多样性 四、避免随意退出仲裁:本地特色中的法律风险 五、利用仲裁中的调解机制:突破保守性仲裁框架的障碍 六、保存书面证据:应对透明化要求的挑战 七、选择仲裁裁决执行地:确保胜诉权利在政治稳定国家实现 第三节 中国律师在拉丁美洲进行仲裁的策略应对 一、理解拉丁美洲仲裁的基础:仲裁文化的共同体 二、理解拉丁美洲仲裁的特性——以基建工程纠纷为例 三、理解拉丁美洲仲裁的核心:文化因素对案件代理的影响 四、成功代理拉丁美洲仲裁的关键——书面陈述 五、结论
|
| 內容試閱:
|
导 言 仲裁作为商事争议解决的重要机制,在全球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拉丁美洲也不例外。拉丁美洲为地处美国之南的美洲地区,作为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区域,其仲裁制度的发展既受到独特历史传统的影响,也面临着国际投资与贸易扩张带来的新挑战。受益于近年来中国与拉丁美洲经贸关系的深化,中拉经贸、仲裁合作有了新发展。2024年,中国与拉丁美洲国家的外贸规模达到3.69万亿元人民币,占中国外贸总额的8.41%,增长潜力巨大。据统计,从2014年到2024年,中拉贸易规模增长了2.3倍。从国别来看,巴西是中国在拉丁美洲的最大贸易伙伴,外贸总额占比36.3%,其中进口贸易额占比达到48.1%。第二是墨西哥,外贸总额占比21.1%,其中出口贸易额占比达到32.6%。第三是智利,外贸总额占比11.9%。第四是秘鲁,外贸总额占比8.4%。第五是哥伦比亚,外贸总额占比4.1%。国际合作层面,至2025年,中拉论坛成立10周年。10年来,中拉论坛建立了部长级会议、中国—拉共体“四驾马车”外长对话、国家协调员会议等机制,搭建起中拉整体合作的四梁八柱。仲裁方面,2023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与墨西哥、巴西等国的仲裁机构签署合作协议,以期共同推动规则创新与人才培养。2025年由贸仲、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环太平洋律师协会(IPBA)以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ACLA)联合举办“2025中国仲裁高峰论坛暨中国—拉丁美洲国际仲裁论坛”,标志着中拉仲裁领域合作的新高度。 拉丁美洲地域辽阔,资源丰富,语言、文化及法律传统多元。拉丁美洲共有33个国家及若干未独立地区。就使用语言的居民人数来说,西班牙语占多数,由于本区都隶属拉丁语族(罗曼语族),因此美国以南的众多国家被称为拉丁美洲国家,这个地区被称为拉丁美洲,因此中文习惯上简称为拉美、拉美国家或拉美地区。具体而言,英语区国家包括:伯利兹、多米尼克、牙买加、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巴巴多斯、格林纳达、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巴哈马、圣基茨和尼维斯、安提瓜和巴布达、圭亚那;法语区为法属圭亚那,荷兰语区为苏里南;西班牙语区则包括:墨西哥、危地马拉、洪都拉斯、萨尔瓦多、尼加拉瓜、哥斯达黎加、巴拿马、委内瑞拉、哥伦比亚、厄瓜多尔、秘鲁、玻利维亚、海地、古巴、阿根廷、乌拉圭、智利、巴拉圭(印第安人影响显著);葡萄牙语区为巴西。与此相应地,拉丁美洲国家法律传统上也受到欧洲国家影响,大体可区分为三类:大陆法系影响地区,代表性国家为巴西、阿根廷等;普通法系影响地区,代表性国家为巴拿马、开曼群岛等;混合法系影响地区,代表性国家有墨西哥、哥伦比亚等。本书也正是基于这样的大体分类,展开拉丁美洲国别仲裁制度研究的。 拉丁美洲各国的仲裁法律体系亦呈现多元特征。智利、墨西哥、秘鲁等国采纳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以下简称《示范法》),而巴西则通过2015年修订的《仲裁法》进一步明确公共实体参与仲裁的合法性。在机构设置方面,拉丁美洲涌现了一批活跃的仲裁中心,如墨西哥仲裁中心(CAM)、巴西—加拿大商会仲裁与调解中心(CAM-CCBC),这些机构在推动本地仲裁国际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拉丁美洲的仲裁制度深受“卡尔沃主义”(Calvo Doctrine)影响,主张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的争议应通过当地司法途径解决,排斥国际仲裁的管辖权。随着20世纪80年代经济全球化加速,拉丁美洲国家逐步调整立场,许多国家加入《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以下简称《纽约公约》)和《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以下简称《ICSID公约》),并依据《示范法》修订国内仲裁法。但总体而言,受传统及政治因素的影响,拉丁美洲国家的商事仲裁还是具有较强的保守性。 虽然国际投资仲裁问题在拉丁美洲尤为突出,且透明度要求高,但本书的重点是商事仲裁。在此基础上,还兼顾一定程度的多样性,也论及拉丁美洲国家的体育仲裁、消费者仲裁等。同时,本书尽量考虑到中拉仲裁合作的视角,也对中国企业在拉丁美洲国家可能遇到的商事纠纷解决及仲裁案件,提供一个参考维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