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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逐条讲解、以案释法、关联规定
◎十余位理论、实务专家共同打造
◎新旧对照表,修订重点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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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2025年6月27日,《治安管理处罚法》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本书由法学学者、资深法官、专业律师等理论与实务届人士共同精心编写,对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了细致、深入的讲解,逐条进行解读、精选典型案例、列举关联规定,帮助读者多层次、多角度理解法条内容,书后还附有新旧条文对照,以期为相关学者、执法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学习和适用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提供指导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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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尹少成:
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曾文远:
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崔俊杰:
法学博士,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庆启宸:
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陈又新:
法学博士、博士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李晓果:
法学博士,国家法官学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研究部副主任。
戴声长:
法学博士,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四级高级法官,全国行政审判先进个人。
殷勤: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二级法官。
丁耀东:
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王海: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杨帆:
法学博士、博士后,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执行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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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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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三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与特征】
第四条 【处罚程序应适用的法律规范】
第五条 【适用范围】
第六条 【基本原则】
第七条 【主管与管辖】
第八条 【民事与刑事责任】
第九条 【调解】
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 十 条 【处罚种类】
第十一条 【对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的处理】
第十二条 【对未成年人违法的处罚】
第十三条 【对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违法的处罚】
第十四条 【对盲人或聋哑人违法的处罚】
第十五条 【对醉酒的人违法的处罚】
第十六条 【对两种以上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十七条 【对共同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十八条 【对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十九条 【对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处罚】
第二十条 【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 【坦白从宽处理】
第二十二条 【从重处罚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 【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对未成年人的矫正教育措施】
第二十五条 【追究时效】
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
第二十六条 【对扰乱单位、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和选举秩序行为的处罚】
第二十七条 【对扰乱国家考试秩序行为的处罚】
第二十八条 【对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行为的处罚】
……
第二节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
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危险物质管理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七条 【对危险物质被盗、被抢、丢失不报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八条 【对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行为的处罚】
……
第三节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十七条 【对恐怖表演、强迫劳动、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的处罚】
第四十八条 【对组织、胁迫未成年人从事陪酒、陪唱等有偿陪侍活动的处罚】
第四十九条 【对胁迫利用他人乞讨和滋扰乞讨行为的处罚】
……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决定、命令和阻碍执行公务行为的处罚】
第六十二条 【对招摇撞骗行为的处罚】
第六十三条 【对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公文、证件、票证行为的处罚】
……
第四章 处罚程序
第一节 调查
第九十条 【治安案件的立案及处理】
第九十一条 【严禁非法取证】
第九十二条 【收集、调取证据的权力和告知义务】
……
第二节 决定
第一百零九条 【处罚的决定机关】
第一百一十条 【行政拘留的折抵】
第一百一十一条 【本人陈述与其他证据的关系】
……
第三节 执行
第一百二十二条 【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
第一百二十三条 【罚缴分离和当场收缴罚款的范围】
第一百二十四条 【罚款缴纳期限】
……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一百三十一条 【执法原则】
第一百三十二条 【禁止行为】
第一百三十三条 【自觉接受监督】
……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律适用】
第一百四十二条 【海上治安管理的适用】
第一百四十三条 【“以上、 以下、 以内” 的含义】
第一百四十四条 【施行日期】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新旧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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