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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編輯推薦: | 
         
         
           
            国家行政法规正式版本
 部门规章备案指定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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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簡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是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是刊登报国务院备案并予以登记的部门规章的指定出版物。
來源:香港大書城megBookStore,http://www.megbook.com.hk 本辑为2023年度第12辑,收入2023年11月份内公布的国务院文件1件、报国务院备案并经审查予以登记编号的部门规章7件,司法解释2件,共计1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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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關於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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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将司法部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司法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草案起草,负责立法协调和备案审查、解释,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指导行政复议应诉,负责普法宣传,负责监狱、戒毒、社区矫正管理,负责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仲裁管理,承担国家司法协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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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说明(1)
  
 国务院文件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
  
 国务院部门规章
 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五批废止的部门规章的决定
 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
 商用密码检测机构管理办法
 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附:
 一、2023年11月份报国务院备案并予以登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目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2023年目录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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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文件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
 (2023年10月27日 国发〔2023〕20号)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开展了清理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罚款事项工作。经清理,决定取消住房城乡建设等领域16个罚款事项,调整工业和信息化等领域17个罚款事项。取消罚款事项的,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暂时停止适用相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的有关罚款规定。调整罚款事项的,按照修改后的相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的有关罚款规定执行。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60日内向国务院报送相关行政法规修改方案,并完成相关部门规章修改和废止工作,部门规章需要根据修改后的行政法规调整的,要自相关行政法规公布之日起60日内完成修改和废止工作。因特殊原因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完成部门规章修改和废止工作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30日。罚款事项取消后,有关部门要依法认真研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监管方法,规范监管程序,提高监管的科学性、简约性和精准性,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的罚款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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