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那本书是(吉竹伸介与又吉直树 天才联动!)
》
售價:HK$
102.4
《
传播的跃迁:人工智能如何革新人类的交流
》
售價:HK$
113.9
《
纯粹·古代中国的历史与制度
》
售價:HK$
64.4
《
生活来来往往 别等来日方长 新版(伍佰:“讲好了这一辈子,再度重相逢。”别等,别遗憾!珍惜当下才是最好的解药)
》
售價:HK$
59.8
《
一个英国军事顾问眼中的二战
》
售價:HK$
285.2
《
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徐毓枬译本)(经济学名著译丛)
》
售價:HK$
69.0
《
瘦肝
》
售價:HK$
102.4
《
股票大作手回忆录
》
售價:HK$
57.3
|
編輯推薦: |
本书一共包括十篇文章,内容主要涉及外国学者对我国多个民法部门中立法、制度与规则的介绍,他们的理解,以及发表的一些评论。作者中既有学界权威,也有实务界精英,每一篇文章都能为我们国内的研究者提供一个独到的视角,使我们对中华文明圈之外的法律学人如何看待我们的法律运行产生全新的认识。
|
內容簡介: |
本书是外国学者对中国多个民法部门制度与规则的介绍、解读与评论。作者既有学界权威,也有业界精英,故问题意识与方法论各不相同。相同之处则在于,每一篇文章都为国内的研究者提供了独到的视角,使我们对中华文明圈之外的法律人如何看待中国法,有了全新的认识。这些外部视角与观点对于我们增长知识、检讨自身、查遗补缺、寻求提高,都极有裨益。
|
關於作者: |
陈夏红
甘肃岷县人。法学博士。现为《中国政法大学学报》副编审,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欧洲破产协会(INSOL Europe)、国际破产协会(INSOL)会员。在《法治周末》开设专栏《方寸正义》。
葛江虬
复旦大学法学院讲师,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消费者合同法、欧盟私法等。
|
目錄:
|
总序 大洋彼岸的回声
序言
一般条款及其实践:诚实信用原则于中国法院的适用
中国合同法中的模糊概念:以合理为例
中国合同磋商与实践之特性
中国缔约制度:有关合同自由、合同成立、格式之争以及标准合同的比较研究
修订后的《合同法》及其对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影响
中美货物销售中的货物不相符性:中国《合同法》、美国《统一商法典》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中国的新侵权责任法
《侵权责任法》:前进了一大步?
法治与中国侵权法的实施
实施中的侵权法:合理注意的预期
译后记
|
內容試閱:
|
序言
本书为陈夏红先生主编远观译丛之民法卷。内容主要涉及外国学者对我国多个民法部门中立法、制度与规则的介绍,他们的理解,以及发表的一些评论。他们使用的研究方法,多为规范分析与描述性研究而在描述性研究中,又以比较法最为常见。作者中既有学界权威,也有实务界精英,故问题意识的产生与论述的切入角度亦各不相同。而相同点则在于,每一篇文章都能为我们国内的研究者提供一个独到的视角,使我们对中华文明圈之外的法律学人如何看待我们的法律运行产生全新的认识。正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这些视角与观点对于我们增长知识、检讨自身、查遗补缺、寻求提高,都极有裨益。
我们在选择文本时,资源一方面来自于译者与原作者的学术往来,故得应允授予版权;另一方面来自于对网上多个数据库(其中主要是Westlaw和Heinonline)的检索。在挑选文章时,我们主要的考量既包括作者的知名度、期刊的质量这些客观因素毕竟这决定了文章的影响力,对质量也是一重保障也涉及在观点、方法论上是否有创新这些实质性的标准。
从内容上看,本书一共包括十篇文章,其梗概与我们的推荐理由如下:
第一篇文章是西蒙娜诺瓦雷蒂女士的《一般条款及其实践:诚实信用原则于中国法院的适用》。该文对诚实信用原则的概念做了细致的分析,并探讨了中国法院使用该概念的基本路径。就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语义分析而言,作者深厚的中文功底得到了极好的体现,词源学的视角及其对法学概念内涵塑成的影响探讨,亦颇为新颖。
第二篇文章是玛丽娜蒂莫泰奥教授的《中国合同法中的模糊概念:以合理为例》,该文以对模糊概念合理的分析为切入点,同样兼顾了传统文化对中国法律概念形成与发展的影响,以及当代中国司法实践对于此类模糊概念的应用。无论是我国博大精深的文化渊源,还是现今由立法到实践的大略与细节,该文均有涉及,且把握准确、理解深刻。
第三篇文章是纪尧姆鲁吉耶-布里埃先生的《中国合同磋商与实践之特性》。作者以其丰富的实务经验,从旁观者的角度对中国的合同磋商与实践进行了精确而独到的描述文章不仅介绍了《合同法》中有关磋商的规则,并将其与国际模范法、法国法进行了一番比较,而且还针对传统文化对合同订立过程的影响与其表现形式作了一番阐述。这不仅具有学术价值,对于我国实务界人士了解涉外合同中的相对方如何看待与我方订立合同,亦有借鉴。
第四篇文章是妮科尔科尔内特女士的《中国缔约制度:有关合同自由、合同成立、格式之争以及标准合同的比较研究》。该文主要是以中国《合同法》相关规范为出发点,将之与一些国际模范法、欧盟指令,以及欧盟成员国国内法进行一番比较研究,就合同缔结过程中的若干问题,如合同自由原则、要约与承诺的认定、格式条款、格式之争等,展开了分析,并指出中国《合同法》在整体上具有进步性,但在一些细节上仍有待提高之处。其中对西方一些固有误解的澄清令人称道,对现行中国合同法的理解入木三分。
第五篇文章是叶玛莉女士的《修订后的〈合同法〉及其对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影响》。西方学者往往认为合同非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用工具,受此启发,该文仔细评核了修订后的中国《合同法》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角色。在详查修订后的《合同法》在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细节之前,本文大致勾勒了该法的修订历程,并着重揭示了该法的显著特征。
第六篇文章是亚当朱利亚诺先生的《中美货物销售中的货物不相符性:中国〈合同法〉、美国〈统一商法典〉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该文作者从中美贸易的飞速发展切入,提供了一篇典型的比较分析报告。作者针对合同履行中的相符性问题,就相符性的判断、风险移转、当事人的补救、货物的检验、质量的判断与通知等多个相关问题,对《合同法》、《统一商法典》以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做了细致考察。
第七篇文章是汉斯-乔治博威格、诺曼多考夫、尼尔斯杨森三位先生的《中国的新侵权责任法》。该文由中国侵权法制订过程中的法政策背景、咨询建议情况与内容概览入手,对我国新侵权法作了一番精到描述,并基于德国法视角与观点做了若干评论,认为这部法律在许多关键点上表现出了先进性,并敏锐地发现其中仍存在不少冲突。
第八篇文章是苏里亚德瓦先生的《〈侵权责任法〉:前进了一大步?》。该文同样批判性地审视了《侵权责任法》中一些重要条文。在进行一番细致分析后,作者认为,尽管这些条文使人们乐观地认为《侵权责任法》能够保护公民的权利,但由于一些客观原因,《侵权责任法》能起到的作用也是有限的。
第九篇文章是文森特约翰逊教授的《法治与中国侵权法的实施》。在研究方法上,该文基于文化差异性视角的进路,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例所发展起来的有关法治的原则与标准为参照物,来评判中国的新《侵权责任法》,并考察其是否符合法治的要求。作者认为,侵权法虽然提供了一个充分的法教义学框架,但其实施仍面临许多有待克服的困难。
第十篇文章是埃伦布勃利克教授的《实施中的侵权法:合理注意的预期》。该文作者首先阐释了中国侵权法与美国侵权法上诸多规则的异同,并对一项美国侵权法上核心原则的规则进行了评论,即构建侵权法体系的核心功能在于鼓励人们对他人安全给予合理注意。在文章最后,作者还对中国侵权法值得借鉴的内容做了介绍。
本书限于学识与语言能力上的不足,讹误难免。读者有任何意见与建议,都可以向我们提出,您的批评指正将是我们进步的最大动力。
葛江虬
2015年1月28日于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