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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上市公司不但要遵守监管规则,合法、合规运行,更要遵守刑事法规。刑事法律风险是上市公司在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中遇到的严重风险之一,而刑事风险更多是企业缺乏刑事合规意识所致。一旦上市公司的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刑事责任,上市公司就会遭受重创:不仅资本市场的运作要停滞,可能企业都无法正常运转,甚至会带来退市、破产等一系列重大风险。所以,上市公司务必要提高刑事法律合规意识,避免涉刑。笔者将上市公司的刑事法律风险分为上市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刑事被告人的法律风险和上市公司作为被害人、自诉人的刑事法律风险两部分,通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中国上市公司涉及的刑事案例进行统计分析,概括分析当前上市公司面临的刑事风险现状;同时,结合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常涉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合规风险点,并提出可行性刑事合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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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凌征虎
中国人民大学世界经济学硕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法学在职研究生。 现执业于北京市京师(深圳) 律师事务所,任毒品犯罪辩护法律事务部主任、军转律师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兼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山大学军事理论教师、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经济法教师、东莞城市学院法学院讲师。 擅长处理公司纠纷及刑事案件,为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在办案过程中,十分注重理论研究与实践经验的高度结合,以法学理论研究服务于律师辩护和代理工作,编著有 《企业刑事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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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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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上市公司刑事法律风险现状
第一章 上市公司刑事风险概述
第一节 上市公司刑事风险高发的原因
第二节 上市公司刑事法律风险的特征
第三节 上市公司的刑事司法规制趋势
第二章 上市公司刑事合规概述
第一节 合规与刑事合规
第二节 合规不起诉制度和独立监控人制度
第三节 刑事风险防控与刑事合规的关系
第四节 上市公司刑事合规的必要性
第五节 上市公司刑事合规的构成范围
第三章 上市公司及高管涉罪的刑事风险现状
第一节 统计分析数据样本说明
第二节 涉案上市公司上市交易所分布统计
第三节 上市公司及高管作为被告人涉案罪名结构统计
第四节 上市公司及高管作为被告人涉案罪名频次统计
第四章 上市公司作为被害人和自诉人的刑事风险现状
第一节 统计分析数据样本说明
第二节 涉案上市公司上市交易所分布统计
第三节 涉案上市公司作为被害人和自诉人罪名结构统计
第四节 上市公司作为被害人和自诉人涉案罪名频次统计
第二篇 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刑事案例及合规指引
第五章 证券一级市场的刑事案例及合规指引
第一节 欺诈发行证券罪
第二节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第三节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第四节 集资诈骗罪
第五节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第六节 合同诈骗罪
第六章 证券二级市场的刑事案例及合规指引
第一节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第二节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利用未公开的信息交易罪
第三节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第四节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第五节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第七章 上市公司治理运营中的刑事案例及合规指引
第一节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第二节 侵犯商业秘密罪
第三节 逃税罪
第四节 非法经营罪
第五节 串通投标罪
第八章 上市公司高管腐败与舞弊的刑事案例及合规指引
第一节 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
第二节 贪污罪、职务侵占罪
第三节 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第四节 行贿罪、单位行贿罪
第五节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第六节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第七节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第九章 上市公司作为被害人和自诉人的刑事案例及合规指引
第一节 盗窃罪
第二节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第三节 信用卡诈骗罪
第四节 贷款诈骗罪
第五节 假冒注册商标罪
附录 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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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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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一
凌征虎律师是2019年的第十四期广东青年律师“千优百俊”培训班学员,是我培训教授的学生之一,欣闻其又出新书,托我作序。“千优百俊”计划是广东省律师协会(以下简称省律协)培养优秀青年律师和领导人才的重要工程,青年律师著书立说是走专业化道路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在省律协一直大力倡导的,本人不胜欣慰,遂慨然应允。
为推动中央企业全面加强合规管理,2018年11月2日,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2018年12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外汇局、全国工商联七部委联合发布《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此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部门陆续发布地方企业合规管理指引,包括刑事合规管理在内的企业合规管理,在中央和地方企业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
上市公司作为我国市场经济重要参与主体,关系着众多投资者的利益,也影响着我国的经济秩序,无论上市公司的行为是涉及行政违法还是刑事犯罪,都触及能否继续参与资本市场的“红线”,而刑事风险无疑是上市公司最大的风险,一旦因为刑事风险导致上市资格被剥夺则公司将面临被强制退市的风险,在当前中央到地方全面开展企业合规的大背景下,上市公司更需要严格开展自查自纠,加强企业合规尤其是刑事合规管理。
本书通过司法大数据分析上市公司刑事风险现状,对各交易所上市公司刑事案件罪名频次及涉案公司占比等进行统计分析,指出上市公司进行刑事合规管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就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结合典型案例指出对应的刑事风险点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刑事合规指引,特别强调在司法实践中,当面对潜在或即将发生的刑事风险时,上市公司应积极对待和正确应对,这对上市公司及公司管理者个人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上市公司在面对监管部门的立案调查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迅速作出反应,积极寻求专业应对,结合法律法规和执法实践,预判刑事法律风险,提出切实有效、合理合法的应对措施或申辩法律意见。对于可以通过民事赔偿或接受行政处罚来解决的问题,避免消极逃避、拖延导
致最终演化为刑事案件。
本书既有相对的理论高度,又有一定的实践深度,对上市公司及其管理人员具有鲜明的警示和教育作用,有助于上市公司及证券市场参与主体积极开展刑事合规管理,不断提升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完善企业自身的风险防控体系,实现上市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广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
广东省律师协会原副会长
王波
2022年4月
序 二
我国资本市场经过三十余年的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股票市场、第二大债券市场和第一大商品期货市场。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巨大成就,系因我国资本市场在吸收借鉴成熟市场经验的基础上,立足本国国情,创造性地构建了一系列制度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自豪地说,中国资本市场创造的制度正逐渐为国际资本市场监管提供中国智慧和经验。
资本市场的迅猛发展对于我国上市公司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能抓住机遇者勇立潮头,违反规则者可能锒铛入狱,公司也将面临股价受挫甚至退市风险。上市公司作为资本市场的基石,相较于其他市场经济参与主体在投资者人数、经济体量、监管方式等方面存在较多差异,导致其可能涉及的刑事风险类型更加多样,影响范围更广。上市公司刑事合规风险,一直是公司、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所面临的最大风险,这些风险催生了上市公司刑事合规业务。上市公司刑事合规管理,尤其是反腐败、反舞弊领域的合规管理,无论过去,还是现在,直至将来始终是上市公司刑事合规管理最主要、最核心的内容之一。上市公司开展刑事合规管理,对公司、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而言,能有效阻断可能产生的刑事风险,避免承担刑事责任,是上市公司刑事风险防范的最佳方式。在国家全面推进企业合规建设的当下,有必要对上市公司刑事合规进行专门的研究。
本书作者专注于公司纠纷和刑事案件处理,以上市公司刑事合规为研究视角,通过大数据分析上市公司的刑事风险现状,将上市公司的刑事风险分为上市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被告人的刑事风险和上市公司作为被害人和自诉人的刑事风险,并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刑事风险逐一进行阐述,分别提炼出证券一级市场、证券二级市场、上市公司治理运营、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腐败与舞弊、上市公司作为被害人和自诉人等典型案例的裁判规则,采用“刑事责任 立案标准 风险提示 刑事合规指引”的体例,深入浅出地将上市公司潜在的刑事风险进行
逐一
剖析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刑事合规指引。本书对上市公司自查刑事风险并进行刑事合规管理有较强的实用性,希望此书的出版,能进一步推动业界对上市公司刑事合规业务的深入研究,能对上市公司的规范治理及刑事法律风险防范起到积极作用。
是为序。
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
张斌
2022年4月
前 言
上市公司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是当前及未来创新与发展的主要力量,在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的背景下,公司治理能力、合规管理能力、风险防控能力等已成为评价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关于上市公司刑事犯罪的话题也屡见报端,特别是一直以来屡遭诟病的财务造假、违规担保、资金占用、信息披露、操纵股价以及腐败舞弊等,不仅给投资者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也极大破坏了上市公司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全面推动企业合规改革政策背景下,企业合规尤其是刑事合规已成为企业的刚需,企业合规经营、合规指引的要求会越来越高。上市公司与其他市场主体在经济体量、投资者人数、监管方式等方面有较大差异,其可能涉及的刑事风险的类型更加多样,影响范围更广,上市公司从刑事合规专业角度做好刑事风险防控势在必行。2019年,93家上市公司卷入刑事案件,其中,41家上市公司关联主体涉嫌构成刑事犯罪,20位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董事长陷入刑事追责程序。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全年共有19家上市公司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55家上市公司卷入刑事案件,其中28家上市公司关联主体涉嫌构成刑事犯罪,15位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董事长陷入刑事追责程序。实际上,现实中涉刑体量可能更大,因为很多案件因不予起诉而未进入最后审判程序;也有些犯罪行为未被发现,或者发现后作为行政违法进行规制,并未进入刑事司法规制的领域;此外也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不全面等因素。上市公司所触发的刑事案件涵盖了“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等罪名体系下的各类犯罪。
2020年10月5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发布,明确提出提高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法违规成本,推动增加法制供给,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加重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刑事法律责任,完善证券民事诉讼和赔偿制度,大幅提高相关责任主体违法违规成本。2021年7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公布,成为资本市场历史上第一次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名义联合印发的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专门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全方位加强和改进证券监管执法工作的行动纲领,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上市公司不但要遵守监管规则,合法合规运行,更要在刑事合规的轨道上运行。上市公司刑事风险不仅包括企业高管铤而走险、触犯刑法的风险,还有作为被害人和自诉人遭遇的刑事法律风险。上市公司涉及的罪名种类多,犯罪案件数量大,涉案金额庞大,诉讼周期较长,追缴赃款难度高,涉案人群广泛,社会影响恶劣。上市公司刑事法律风险可以招致上市公司重创甚至退市、倒闭,可能形成上市公司控制者终局性败局,上市公司刑事法律风险的自身灾难性、责任多重性,决定了上市公司必须要有刑事合规意识。2020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6个基层检察院率先部署了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改革的试点工作,随后,全国各地相继开展了相关探索。历经一年发展,刑事合规不起诉在制度建设和司法实践方面均取得了良好效果。2021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方案》发布,启动了第二期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改革试点,标志着企业合规制度改革步入了新阶段。
特别感谢法律出版社对本书出版的大力支持,感谢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各位领导和同事的支持和鼓励。感谢广东省律师协会原副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王波,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张斌,两位老师百忙之中为本书指导作序。
由于刑事裁判文书的公开数量少以及大数据检索方法具有局限性等因素,本书数据统计部分无法穷尽所有案例,存在瑕疵在所难免,希望读者指正。
希望本书能为上市公司管理层、资本市场监管人员、企业合规人员、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中介机构等资本市场从业人员,以及执业律师、相关研究人员提供参考,以期为中国上市公司刑事合规治理尽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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