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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专业性:专业作者、专业法律编辑精心编写
实用性:典型案例结合实际,解析常见的婚姻继承法律问题
全面性:调整婚姻家庭关系,解决继承纠纷,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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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对于社会公众而言,了解一些婚姻继承法律知识,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并获得更多的帮助。本书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条文为主线,结合相关司法解释,配以社会生活中的典型案例,介绍了法条适用的常见情形。通过阅读本书,读者可以了解我国婚姻家庭法律的主要规定和注意事项,在符合法律的情况下处理好婚姻家庭关系,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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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全民普法图书中心是中国法制出版社的内设机构,由中国法制出版社专业编辑、专业作者组成。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隶属于司法部。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的国家标准版本;2.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中外文对照文本;3.中外法学著作;4.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法学教科书;5.法律工具书;6.解释、宣传、介绍法律、法规的普及性读物;7.法律、法规中文及中外文对照文本的电子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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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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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婚姻的效力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可以登记结婚吗?
表兄妹可以登记结婚吗?
举行了结婚仪式却未登记的婚姻有效吗?
已经结婚,又与网友登记结婚的婚姻关系有效吗?
受胁迫的婚姻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吗?
复婚必须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吗?
结婚登记有瑕疵,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结婚登记吗?
母亲可以代女儿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吗?
未到法定婚龄登记结婚,年龄合法后又以此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法院会支持该请求吗?
第二章 夫妻权利与义务
离婚后,婚前彩礼还能要回来吗?
夫妻一方可以随意翻看另一方的信息吗?
妻子不愿意生育,是否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权?
丈夫能强迫妻子做全职太太吗?
遭遇家庭暴力该怎么办?
丈夫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妻子应当承担扶养义务吗?
丈夫“包二奶”犯法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权利受到侵害怎么办?
夫妻一方对子女是否是亲生存疑要求做亲子鉴定,另一方拒绝怎么办?
第三章 夫妻财产
妻子私自将大额财产赠给他人,丈夫可以要回来吗?
婚前以一方名义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可以婚前约定个人财产的归属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承诺赠与房产未过户又反悔,可以要求赠与方继续履行吗?
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婚前承租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婚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依法继承但未分割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军人各项所得费用中哪些属于个人财产?
未出版的知识产权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
丈夫死亡,妻子还要偿还丈夫生前的债务吗?
第四章 离婚纠纷
我国法律对“离婚冷静期”是如何规定的?
未婚同居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会受理吗?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却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法院该如何处理?
因丈夫有外遇导致离婚,妻子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丈夫实施家暴,法院应当判决离婚吗?
丈夫可以因生育权被侵犯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吗?
妻子怀孕期间情绪不稳定丈夫可以因此要求离婚吗?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必须征得对方的同意吗?
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应当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如何分割?
签订离婚协议后,还能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吗?
离婚后发现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产,可以请求再次分割吗?
离婚协议约定将房产赠与妻子,离婚后却拒绝变更产权怎么办?
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起诉的,人民法院会受理吗?
全职太太离婚时可以要求多补偿吗?
未经丈夫同意借钱为自己母亲看病,离婚时这笔借款应由谁还?
妻子生活困难,离婚时可以要求丈夫给予适当帮助吗?
还未开始享受的养老保险金,在离婚时能否要求分割?
婚内丈夫向妻子订立借款协议,离婚后这笔钱该怎么办?
离婚时,夫妻一方在公司或企业中的股份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
婚后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在离婚时应当如何分割?
房屋所有权不完全,在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第五章 子女抚养
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生父母履行抚养义务吗?
继父母能否取得对未成年继子女的抚养权?
父母双亡,兄姐对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义务吗?
夫妻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如何确定?
离婚后,无抚养权的一方如何行使自己的探望权?
探望权被侵犯可以提起诉讼吗?
有权提出中止探望权的人是谁?
人民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推定亲子关系的有或无?
第六章 赡养父母
父母可以起诉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吗?
父母再婚,子女能否以此为由拒付赡养费?
老年人可以自己确定监护人吗?
协议约定不要遗产可以不尽赡养义务吗?
父母去世但叔父健在,孙子女对祖母是否有赡养义务?
第七章 子女收养
满足什么条件孩子才可以被收养?
我国法律对收养人的资格有条件限制吗?
亲生子女失踪就可以收养孩子吗?
一方隐瞒另一方将子女送养的行为有效吗?
收养关系双方可以约定收养保密吗?
孩子被收养后还要对生父母尽赡养义务吗?
收养人虐待被收养人的,送养人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
对亲友子女的抚养属于收养行为吗?
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子女是否享有对生父母的继承权?
养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养父母可以剥夺他的继承权吗?
第八章 遗产继承
无行为能力人设立的遗嘱有效吗?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并存,应优先适用哪种继承形式?
临终前的口头遗嘱有效吗?
内容互相抵触的多份遗嘱该如何执行?
如何通过录视频来立遗嘱?
订立遗嘱后,立遗嘱人又对遗嘱财产作了处分怎么办?
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有权继承遗产吗?
互有继承权的几人同时死亡,该如何行使继承权?
继子女对继父享有继承权吗?
儿子丧失继承权,其子女能否行使代位继承权?
叔叔的遗产,侄女有继承权吗?
资助人死亡,受资助人可以分得遗产吗?
主动赡养孤寡老人可以适当分得遗产吗?
继承遗产就必须承担被继承人所负的债务吗?
放弃遗产继承,被继承人所负债务由谁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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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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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由此,我国的普法工作迈进了第八个普法阶段。回首过去,我国的普法工作取得了很高的成就,有序的社会秩序、坚定的法治信仰在社会生活中落根繁衍,人们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大家学习法律的热情也愈加高涨。特别是,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等重要法律法规的出台,许多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发生了变化。了解法律,学习法律,运用法律,势在必行。
在此,为了帮助大家学习法律知识,我们特别推出了一套《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系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本套书的主要特色:
第一,内容广泛,分类科学。本套书的分册涉及物权、合同、抵押、婚姻继承、劳动、劳动合同、犯罪、道路交通、医疗、日常维权等多个领域,能充分满足大众学习法律知识的需求。并且,每个分册涉及法律知识门类专一,可以有效满足群众针对性学习法律知识的需要。
第二,以案说法,通俗易懂。众所周知,法律条文本身存在一定的晦涩难懂性,特别是对于一些法律术语,很多人不知其中含义,由此给大家的自学法律之路造成了一定的障碍。而对于法律普及工作而言,让读者看得进、想得通、搞得懂,是我们工作的价值所在。因此,本套书采用了以案说法、情景带入式的普法方式,让人们在案例故事及后续分析中感受法律的内涵,汲取法律的智慧。
第三,贴近实际,学以致用。法律是调控社会的工具之一。作为大众读者,我们学习法律的目的不外乎懂法、知权、维权、预防和解决纠纷等。那么,我们学习法律知识,阅读法律书籍就不能走马观花,一带而过,而是要进行深入的思考和领会。为此,我们在每一个案例分析后面,对应加入了“自测小题”板块,从而可以更好地让大家检验和巩固学习效果,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当然,本套书的更多内容和特色还需要大家品味之后才能一一领会。在此,我们也诚邀各位读者多提出批评与建议。
党的十九大把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普法工作意义重大、任重道远。希望你我都能在普法大潮中乘风破浪,勇往直前。衷心希望本套书能成为各位学习法律的得力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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