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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中国法院2021年度案例·刑事案例四(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

書城自編碼: 3622600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法律司法案例与司法解释
作者: 国家法官学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國際書號(ISBN): 9787521617108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21-04-01

頁數/字數: /
書度/開本: 16开 釘裝: 平装

售價:HK$ 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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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2021年继续推出数据库增值服务!国家法官学院、*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隆重推出简便易用、权威实用,打造“好读好用”的案例!

权威的作者
国家法官学院自2012年起推出《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至今已有10年,旨在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书的不足。自2020年起,丛书由国家法官学院与*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共同编辑,每年年初定期出版。
强大的规模
今年推出23本,含传统和新近的所有热点纠纷,这些案例是从全国各地法院收集到的上一年度审结的近万件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具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和较强的代表性。
独特的内容
不再有繁杂的案情,高度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点问题。
不再有冗长的分析,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裁判思路方法。
数据库增值服务
2021年继续推出数据库增值服务,凡购买本书,扫描前勒口二维码,即可在本年度免费使用往年同类案例数据库,并可免费下载民法典全文及新旧对照。
內容簡介:
本书是《中国法院2021年度案例系列》(全23册)的一个分册。内容涉及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等案件。所选案例均是国家法官学院从各地2020年上报的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案例,全面涵盖该领域常见纠纷内容。案情凝练,并由主审法官精心撰写裁判要旨与法官后语,可读性、适用性强,能帮助读者*限度地节约查找和阅读案例的时间,获得真正有用的信息,为法官、检察官、执法人员、律师、法律顾问办理相关案件以及案件当事人处理纠纷参考书。
關於作者:
国家法官学院持续20年编辑了享誉海内外的《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丛书,自2012年起推出《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旨在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书的不足。
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是中编办批准设置的人民法院的司法案例专门研究机构,与国家法官学院合署办公,在人民法院领导下,秉持服务司法审判实践、经济社会发展、法学教育研究、中外法学交流、法治中国建设的办院宗旨,坚持“服务、创新、合作、开放、共享”工作原则,依托国家法官学院开展司法案例的收集、生成、研究、发布和国际交流工作。
目錄
一、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一)扰乱公共秩序罪
1. 暴力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性质认定
——黄某尧妨害公务案
2. 刑罚适用中的人文关怀
——俞某仙妨害公务案
3. 妨害公务案中主从犯的认定
——潘某辉等妨害公务案
4.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关系
——门某富招摇撞骗案
5. 伪造临时行驶车号牌是否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米某林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据案
6. 明知他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而提供资金投放广告并发布赌博游戏发展会员获利的行为如何定性
——闫某超、田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开设赌场案
7. 盗用他人账户登录系统违法审批从中牟利,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还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陈某政等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8. 利用挂机辅助软件刷取游戏道具并转卖获利的定性
——周某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9.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量刑标准
——王某洋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10.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区分
——王某峰投放虚假危险物质案
11. 同案行为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聚众斗殴罪认定
——叶某龙聚众斗殴案
12. 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斗殴罪的区分标准
——李某霆、王某寻衅滋事案
13.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应当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判处刑罚
——苏某寻衅滋事案
14. 凌晨高空抛物任意损毁他人财物可构成寻衅滋事罪
——孙某寻衅滋事案
15. “合法公司”外衣下“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司法认定
——方某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16. 赌博罪中聚众赌博的认定
——张某赌博案
17. 利用境外赌博网站账号组织赌客赌博同时进行资金结算的认定
——盛某新等开设赌场案
18.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中情节严重、严重损失的认定
——李某军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
19. 利用微信朋友圈转发违法信息的情节严重认定
——黄某明等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
(二)妨害司法罪
20.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明知的认定及量刑平衡规则
——吴某书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21. 上游犯罪无法查清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数额的认定
——郑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22. 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银行卡中款项占为己有的行为定性
——蒋某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23. 隐藏、转移、不如实申报财产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邓某英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24. 具有给付内容的确认之诉可作为执行的依据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法定规定的情形适用
——许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25. 被执行人具备“部分执行能力”情形下的拒执罪入罪标准
——王某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26. 伪证罪的量刑标准
——温某斌伪证案
27. 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的并罚,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采用服刑人员犯新罪时还没有执行的刑罚的方式和采用人民法院审理新罪时还没有执行的刑罚的方式,哪种更合理
——何某云等破坏监管秩序案
28. 对伪造借据以捏造夫妻共同债务的理解与适用
——罗某霞虚假诉讼案
(三)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29. 偷越国(边)境案件追诉期限的认定
——全某华偷越国(边)境案
30. 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中被告人主观明知的认定
——陆某明运送他人偷越国境案
(四)危害公共卫生罪
31.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具体适用问题的认定
——李某平妨害传染病防治案
32.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在诊所负责人默许下长期独立从事医疗活动构成非法行医罪
——侯某英非法行医案
33. 非法行医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因果关系的认定
——陈某星非法行医案
(五)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34. 污染环境犯罪中,单位主管人员行为的性质认定
——舒友公司等污染环境案
35. 行为人采伐不属于刑法规定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或珍贵树木的,不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陈某、陈某林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36. 确定虚拟治理成本时计算标准的认定及无赔偿能力企业履行生态损害修复责任方式的实践
——胜科公司等污染环境案
37.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构成与特征
——卞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38. 在禁猎期、禁猎区架“天网”捕鸟构成非法狩猎罪
——秦某林非法狩猎案
39. 盗伐林木罪中被告人犯罪既遂标准的认定
——黄某琳盗伐林木案
40. 因滥伐林木而修路不构成滥伐林木牵连犯从重处罚,而应认定盗伐林木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数罪并罚
——张某东等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41. 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中的生态修复与保护
——郝某红、张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42. 非法收购人工驯养繁殖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否构成犯罪
——李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43. 贩卖毒品罪中部分被告人“零口供”定罪
——张某等贩卖毒品案
44. 居间介绍买卖毒品未获利行为的认定
——杨某贩卖毒品案
45.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认定
——宣某非法持有毒品案
46. 运输毒品犯罪中被告人主观上是否明知同行人携带有毒品的证据审查判断问题
——刘某、石某明运输毒品案
47. 以吸毒为由被行政拘留的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刑期折抵
——黎某同容留他人吸毒案
48. 容留他人吸毒罪中被告人坦白如何量刑
——黄某文容留他人吸毒案
49. 制造毒品罪中犯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
——韦某第等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案
50. 通过麻黄草非法生产麻黄碱类制毒物品数量的认定
——龚某姣、李某焕非法经营,甘某前等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案
51. 氟氨酮尿液检测为氯氨酮阳性,但毒品成分未检出氯胺酮,能否认定氟氨酮为毒品
——彭某婷贩卖毒品案
(七)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52. 为卖淫人员提供进行卖淫活动的处所、与卖淫人员规定分成比例并非构成组织卖淫罪的必要条件
——南某昌容留卖淫案
53. 准确认定组织卖淫罪和协助组织卖淫罪及其主、从犯
——闫某龙、张某等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案
54. 客观上组织了未成年人卖淫的就应认定法定从重情节
——吉子某某组织卖淫案
55. 容留卖淫人数的司法认定
——张某姿、徐某北容留卖淫案
(八)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56. 淫秽物品个数的计算
——邓某玮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
57. 对互联网淫秽物品的认定
——宋某蓉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

二、贪污贿赂罪
58. 虚列开支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应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杨某贪污案
59. 将国有财产转为本人为股东的公司占有,并以该财产为他人借款提供抵押担保致该国有财产被处置的,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胡某军等贪污案
60. 单位基本了解犯罪事实未向司法机关报案前贪污自首的认定
——陈某萃贪污案
61. 村基层组织人员的职务犯罪认定
——周某斌贪污案
62. 扶贫资金的认定
——吴某贪污案
63. 监察委调查案件中“自动投案”的认定
——周某枢受贿、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
64. 非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的要件及量刑情节
——杨某生受贿案
65. 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值的价格购买房产的受贿行为应如何正确判断系既遂还是未遂
——夏某平受贿案
66. “合作投资型”受贿的认定
——须某受贿案
67. 高息型受贿如何计算受贿数额
——吴某才受贿案
68. 收取超约定利息后在工作上给予便利亦构成受贿罪
——杨某受贿案
69. 介绍贿赂罪与行受贿共同犯罪的区分
——刚某受贿、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吴某受贿案
70. 经一审庭审质证过的供述二审翻供,要求非法证据排除的认定
——陈某建受贿案
71. 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明显不当”的调整
——姚某曙受贿案
72. 行贿罪共犯的认定是否仅依据双方是“不正当利益共同体”
——武某行贿案
73. 村干部在拆迁诈骗类案件中是否利用职务便利的认定
——黄某、董某斌诈骗、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74. 企业注册登记中的资金来源与实际出资不符情况下的“国有资产”界定
——冯某岭、王某私分国有资产案
75. 利用职务便利违规购买安置房的犯罪数额认定
——叶某霞贪污案

三、渎职罪
76. 农村基层组织成员是否符合滥用职权的主体身份
——刘某受贿、滥用职权案
77. 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渎职罪主体的认定
——崔某河贪污、滥用职权,李某庆滥用职权案
78. 泄露货运驾驶员资格考试答案的行为定性分析
——郭某红等泄露国家秘密案
79. 司法解释未明确的“情节严重”的量刑档次选择
——金某锋徇私枉法案
80. 司法工作人员故意包庇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应定徇私枉法罪,系情节严重
——何某忠、张甲徇私枉法、受贿案
81. 非司法、行政执法人员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共犯的认定
——张某申、林某华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
82.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情节严重的认定
——王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
內容試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更是明确习近平法制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近年来,人民法院始终将加强司法案例研究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途径,通过发布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统一法律适用、提高审判质量,不断推进人民法院严格公正司法。《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旨在完善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总结提炼典型案例的裁判规则和裁判方法,发挥司法规范、指导、评价、引领的重要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展现新时代我国法治建设新成就。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自2012年编辑出版以来,已连续出版9套,受到读者广泛好评。近年来,为更加全面地反映我国司法审判执行工作的发展进程,顺应审判执行实践需要,响应读者需求,丛书2014年度新增金融纠纷、行政纠纷、刑事案例3个分册,2015年度将刑事案例调整为刑法总则案例、刑法分则案例2个分册,2016年度新增知识产权纠纷分册,2017年度新增执行案例分册,2018年度将刑事案例扩充为4个分册。自2020年起,丛书由国家法官学院与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共同编辑,每年年初定期出版。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下,丛书编委会现编辑出版《中国法院2021年度案例》系列丛书,共23册。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以开放务实的态度、简洁明快的风格,在编辑中坚持以下方法,努力把案例书籍变得“好读有用”:一是高度提炼案例内容,控制案例篇幅,每个案例基本在3000字以内;二是突出争议焦点,剔除无效信息,尽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内为读者提供有效、有益的信息;三是注重对裁判文书的再加工,大多数案例由案件的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高度提炼、总结案例的指导价值,力求引发读者思考,为司法工作提供借鉴,为法学研究提供启迪。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编辑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广泛选编案例。国家法官学院和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每年通过各高级人民法院从全国各地法院汇集上一年度审结的典型案例近万件,使该丛书有广泛的精选基础,优中选优,可提供给读者新近发生的全国各地多种类型的典型性案例。二是方便读者检索。为体现以读者为本,丛书分卷细化,每卷下还将案例主要根据案由分类编排,每个案例用一句话概括裁判规则、裁判思路或焦点问题作为主标题,让读者一目了然,迅速找到目标案例。

中国法制出版社始终全力支持《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的出版,给了作者和编辑们巨大的鼓励。2021年,丛书将继续提供数据库增值服务。购买本书,扫描前勒口二维码,即可在本年度免费查阅往年同类案例数据库。我们在此谨表谢忱,并希望通过共同努力,逐步完善,做得更好,真正探索出一条编辑案例书籍、挖掘案例价值的新路,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服务法治社会建设、服务学习研究法律的读者。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既是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的办案参考和司法人员培训的实用教材,也是社会大众学法用法的经典案例读本,同时是教学科研机构案例研究的良好系列素材。当然,案例作者和编辑在编写过程中也难以一步到位实现初的编写愿望,客观上会存在各种不足甚至错误,欢迎读者批评指正。我们愿听取各方建议,不断扩宽深化司法案例研究领域,实现中国特色案例研究事业的新发展。

国家法官学院
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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