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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权威的作者
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持续20余年编辑了享誉海内外的《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丛书,自2012年起推出《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旨在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书的不足。
强大的规模
今年推出23本,含传统和新近的所有热点纠纷,这些案例是从全国各地法院收集到的上一年度审结的近万件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具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和较强的代表性。
独特的内容
不再有繁杂的案情,高度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点问题。
不再有冗长的分析,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裁判思路方法。
数据库增值服务
全新推出数据库增值服务,凡购买本书,扫描前勒口二维码,即可在本年度免费使用往年同类案例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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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是《中国法院2020年度案例系列》全23册的一个分册。含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等。所选案例均是国家法官学院从各地2017年上报的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案例,全面涵盖该领域常见纠纷内容。案情凝练,并由主审法官精心撰写裁判要旨与法官后语,可读性、适用性强,能帮助读者节约查找和阅读案例的时间,获得真正有用的信息,为法官、检察官、执法人员、律师、法律顾问办理相关案件以及案件当事人处理纠纷必备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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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持续20年编辑了享誉海内外的《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丛书,自2012年起推出《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旨在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书的不足。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是中编办批准设置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案例专门研究机构,与国家法官学院合署办公,在最高人民法院领导下,秉持服务司法审判实践、经济社会发展、法学教育研究、中外法学交流、法治中国建设的办院宗旨,坚持服务、创新、合作、开放、共享工作原则,依托国家法官学院开展司法案例的收集、生成、研究、发布和国际交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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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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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一、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一)扰乱公共秩序罪
1.妨害公务犯罪中,暴力袭警的暴力程度和犯罪对象的范围界定
妥某妨害公务案
2.冒充人民警察,骗取他人财物,应按照法条竞合的原则进行处罚
唐云某等招摇撞骗案
3.伪造、买卖临时行驶车号牌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夏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
4.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
陈某某等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
5.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中使用的认定
徐某某交通肇事、使用虚假身份证件案
6.授意他人办假证,授意人是否构成伪造身份证件
谭某某伪造身份证件案
7.对代替他人参加驾驶证考试的行为如何定罪量刑
刘满某代替考试、刘富某组织考试作弊案
8.在共同犯罪中如何对不同作用的被告人进行定罪量刑
章无某等组织考试作弊案
9.使用网络爬虫程序获取数据行为的刑事责任认定
上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
10.利用计算机网络盗取财产性数据的罪名认定
胡赞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11.利用信息网络发布招嫖信息的司法认定
贾某等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
12.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认定
许某某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案
13.聚众斗殴中行为人是否需要对自身的伤害后果承担刑事责任
梁某福聚众斗殴案
14.关联案件拆分起诉审理中对恶势力的认定
罗某等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
15.侵财型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分
孔祥某被诉寻衅滋事案宣告无罪案
16.任意毁损公私财物型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分
黄某寻衅滋事案
17.寻衅滋事与聚众斗殴的界限
黄某锋寻衅滋事案
18.强迫交易尚未完成应如何定性
黄甲、黄乙寻衅滋事案
19.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
赵某某、童某寻衅滋事案
20.寻衅滋事后毁坏财物行为性质的认定
李某寻衅滋事案
21.寻衅滋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定
李某寻衅滋事案
22.严格区分合同纠纷中民事违约行为与刑事犯罪
郭继某等寻衅滋事案
23.抢劫罪与占用公私财物型寻衅滋事罪的区别
牛某某寻衅滋事案
24.关于利用六合彩揽注赌博行为与赌博罪、开设赌场罪、非法经营罪的认定
赵某某赌博案
25.区分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应结合组织规模、时空等因素综合判断
艾某甲等赌博案
26.微信群群主利用微信抢红包赌博构成开设赌场罪
周某、史某开设赌场案
(二)妨害司法罪
27.虚假诉讼罪中溯及力问题及共同犯罪的认定
孙某等虚假诉讼案
28.在法庭内进行的、与庭审密切相关的诉讼活动的秩序属于刑法意义上的法庭秩序
潘某某等扰乱法庭秩序案
29.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
陈宗某拒不执行判决案
30.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先行履行其他债务行为性质的认定
陈绪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
(三)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31.对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较多的认定
罗某某等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
(四)危害公共卫生罪
32.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资格但行医行为超出执业许可证所确定执业范围行为的认定
王在某被诉非法行医宣告无罪案
(五)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33.造成生态环境特别严重损害的认定
青田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等污染环境案
34.环境污染案件中认定被告人主观过错应综合判断
上海甲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等环境污染案
35.污染环境罪中如何认定犯罪情节轻微
巫某锋污染环境案
36.污染环境罪中虚拟治理成本法的应用
江阴市甲五金制造有限公司等污染环境案
37.污染环境罪中有毒物质的认定
孙某污染环境案
38.非法占用农用地主观故意的认定与生态异地修复模式的探索
福建甲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江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39.非法采矿罪中鉴定程序合法性的判断及疑罪从轻原则的适用
李某乙非法采矿案
40.环境侵权公益诉讼中的责任承担方式与范围
程某滥伐林木案
41.滥伐林木罪中被告人主观故意的认定
王某某滥伐林木案
(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42.贩毒人员住处查获的毒品数量的认定
李某贩卖毒品案
43.贩卖毒品案中被告人翻供后贩毒事实如何认定
卫某子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
44.居间介绍买卖毒品和居中倒卖毒品的区别
易某、肖某贩卖毒品案
45.对于从被当场抓获的贩毒人员车辆上查获的毒品应如何认定
程武某贩卖毒品案
46.未成年犯罪前科封存对构成毒品再犯的影响
张某某、瓮学某贩卖毒品、张某某绑架案
47.运输毒品罪中被告人主观明知的认定
黄某某运输毒品案
48.运输假毒品如何定性
李某、梁洪某运输毒品案
49.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前应对被告人认罪进行实质审查
陈某等运输毒品案
50.非法持有毒品罪中如何立足证据精准定性
邬某非法持有毒品案
51.毒品犯罪案件中特情介入如何有效认定
石彦某非法持有毒品案
52.涉毒品犯罪中被告人主观明知的认定与罪名的判断
陈某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案
(七)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53.口交等进入式的性行为应认定为刑法上的卖淫
张凯组织卖淫案
54.强迫卖淫罪中犯罪既遂的认定
许某某等强迫卖淫案
二、贪污贿赂罪
55.刑事案件中如何对挪用资金性质进行认定
郑成某贪污、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挪用公款案
56.套取公私财物后部分用于公务支出的性质认定
董国某等贪污、受贿、行贿案
57.单位领导收受职工金钱行为的性质认定
农康某贪污案
58.多次挪用储蓄存单用于质押的犯罪数额的认定
蒋某挪用公款案
59.案发前主动退还的贿赂款应如何认定
孔某某受贿案
60.具有集体经济性质的园艺场场长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杨博某受贿案
61.层层转请托型贿赂犯罪中间人的定性
王晓某受贿案
62.驾照考试考场安全员在职务犯罪中的身份认定
李某受贿案
63.利用职务之便变更微信公众号后台数据为他人处理交通违章记录并获取利益行为的定性
蒋朝某等受贿案
64.弥补经济损失型受贿行为的认定
廖某受贿案
65.排除合理怀疑的准确适用
王某受贿案
66.受贿罪中对财产性利益的认定
李某受贿案
67.感情投资型受贿金额的认定
李某受贿案
68.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不影响自首的成立
王安某受贿罪案
69.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是否构成犯罪
侯国某受贿案
70.附加刑应当与主刑在同一幅度内量刑
方某某利用影响力受贿案
71.请托人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身地位或职权产生的间接影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请托人是否构成行贿罪
陈仕某行贿、受贿案
72.非法证据的排除及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认定
许东某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三、渎职罪
73.贪污罪与滥用职权罪的区分
张树某、李学某滥用职权案
74.公职人员私自抓赌私分赌资行为的定性
徐某某等滥用职权案
75.国有控股公司管理人员能否构成滥用职权罪的主体
徐某、雷春某滥用职权案
76.滥用职权罪中损失及价值弥补的认定
许某、郭某滥用职权案
77.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件中的主体身份认定
靳宏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
78.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与受贿罪牵连时应从一重处还是并罚
文平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受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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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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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作为其核心组成部分,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所要实现的就是让静态的法律制度在实践中得到良好实施。《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的价值追求,即公开精品案例,研究案例所体现的裁判方法和价值理念,提炼裁判规则,助推司法标准统一。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是国家法官学院于2012年开始编辑出版的一套大型年度案例丛书。丛书由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具体承担编辑工作,每年年初定期出版。此前,该中心坚持20余年连续不辍编辑出版了《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丛书近90卷,分中文版和英文版在海内外发行,颇有口碑,享有赞誉。作为一种全新的案例研究产品,《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旨在加强完善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出版物的不足。该丛书2012~2019年已连续出版8套,一直受到读者的广泛好评,并迅速售罄。为更加全面地反映我国司法审判执行工作的发展进程,顺应审判执行实践的需要,响应读者需求,2014年度新增3个分册即金融纠纷、行政纠纷、刑事案例,2015年度将刑事案例调整为刑法总则案例、刑法分则案例2册,2016年度新增知识产权纠纷分册,2017年度新增执行案例分册,2018年度、2019年度将刑事案例扩充为4个分册。现国家法官学院及时编撰推出《中国法院2020年度案例》系列丛书,共23册。
当前市面上的案例丛书百花齐放,又有裁判文书网,可以查询各级法院、各类的裁判文书,还有各种专门领域的案例汇编书籍,以及各种案例指导、案例参考等读物,各具特色。而《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则以开放务实的态度、简洁明快的风格,试图把案例书籍变得好读有用,故在编辑中坚持以下方法:一是高度提炼案例内容,控制案例篇幅, 每个案例基本在3000字以内;二是突出争议焦点,剔除无效信息,尽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内为读者提供有效、有益的信息;三是注重对案件裁判文书的再加工,大多数案例由案件的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高度提炼、总结案例的指导价值。
同时,《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还有以下特色:一是信息量大。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每年从全国各地法院收集到的上一年度审结的典型案例近万件,使该丛书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可提供给读者新近发生的全国各地多种类型的代表性案例。二是方便检索。为体现以读者为本,丛书分卷细化,每卷下还将案例主要根据案由分类编排,每个案例用一句话概括裁判规则、裁判思路或焦点问题作为主标题,让读者一目了然,迅速找到目标案例。
中国法制出版社始终全力支持《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的出版,给了作者和编辑们巨大的鼓励。2018年、2019年连续推出数据库增值服务,2020年继续提供数据库增值服务并充实完善数据内容。购买本书,扫描前勒口二维码,即可在本年度免费查阅往年同类案例数据库。我们在此谨表谢忱,并希望通过共同努力,逐步完善,做得更好,真正探索出一条编辑案例书籍、挖掘案例价值的新路,更好地服务于学习、研究法律的读者,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国家的法治建设。
本丛书既可作为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司法实务工作人员的办案参考和司法人员培训推荐教程,也是社会大众学法用法的极佳指导,亦是教学科研机构案例研究的精品素材。当然,案例作者和编辑在编写过程中也难以一步到位实现最初的编写愿望,可能会存在各种不足,甚至错误,欢迎读者批评指正,我们愿听取建议,并不断改进,不断扩大案例研究领域,实现中国特色案例研究事业新发展。
从今年起,《中国法院年度案例》改由国家法官学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共同编辑。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是中编办批准设置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案例专门研究机构,与国家法官学院合署办公,在最高人民法院领导下,秉持服务司法审判实践、经济社会发展、法学教育研究、中外法学交流、法治中国建设的办院宗旨,坚持服务、创新、合作、开放、共享工作原则,依托国家法官学院开展司法案例的收集、生成、研究、发布和国际交流工作。司法案例研究院的加入,必将使本套丛书的编辑力量更加壮大,案例质量将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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