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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律师来了:合同纠纷律师答疑》具有以下特色:
*,实用性。《律师来了:合同纠纷律师答疑》所涉及的合同问题,大多是在律师事务所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在这里,由专业的律师来进行答疑,再附以相关的法律条文,帮助读者认识和了解法律,以便运用法律武器解决自己遇到的各种难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面对生活和工作中发生的实际问题,大家可以有选择地对照运用,一定会有开卷有益、醍醐灌顶的感觉。
第二,便捷性。《律师来了:合同纠纷律师答疑》以与合同相关的常见的小问题做目录,采取一问一答的形式,对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合同方面的"疑难杂症"对症下药。同时,本书还对各类问题按照科学的方式加以分类整理,使大家检索某一法律问题时能在短的时间内完成,非常便于大家查找和阅读。
第三,通俗性。在编辑《律师来了:合同纠纷律师答疑》的过程中,始终奉行着这样一个初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每一个法律知识点都交代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让每一位读者都能从中受益。对于每一个知识点,都站在读者的立场上,由具体实在的案例出发,律师答疑时也尽可能深入浅出,相信读者一定能看得懂。
便捷性:法律问题科学分类,一问一答,快速检索问题。
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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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合同离不开法。无论是合同的哪一方当事人,离开法律对合同的约束和对双方的制约,权利都有受到损害的可能,甚至还可能是"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的合同问题和纠纷。合同案件,也是律师事务所中*为广泛的业务资源。各种各样的合同法问题困扰着当事人:如果为了促成合同,采取电子传真的形式订立合同,对方却不认可该怎么办?为方便对方生产,提前履行了合同,对方竟然迟迟不付款,自己就真的要自负盈亏了吗?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便开始入住,结果别人也拿出了同样的购房合同,因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就要败诉吗?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资金链断裂,自己是否要中止合同呢?因家中急需大笔钱款,对方是否可以先把利息在借款中扣除?承诺将贵重物品赠与他人之后反悔有效吗?诸如此类,小到生活的点点滴滴,大到公司的经营运作,都有合同在发挥着有形或无形的作用,都需要借助法律的力量,帮助顺利解决各种问题。然而,如果不是专业的法律人士,对相关法律知识一无所知或者一知半解,难以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这就需要大家学习和掌握一些合同法律知识,因此特意编写了《律师来了.5:合同纠纷律师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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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刘纪伟,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海淀区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北京律师辩论赛海淀区"优秀选手"。擅长民商事诉讼、仲裁、争议解决及公司法律事务。创建一支专业化程度高、分工明细的以劳动争议、民商事诉讼及仲裁为主的争议解决团队,并带领团队处理了大量诉讼、仲裁案件及非诉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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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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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合同的成立
本来约定了用书面形式,后来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成立吗?
用电子邮件签订的合同属于书面合同吗?
有事走不开,能让别人代替自己去签合同吗?
合同中写明了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就能随便违反合同的约定吗?
当事人在合同中所写的一切后果自负的条款算数吗?
在合同中能不能不约定违约责任?
已经提前履行义务了,但是还没有签书面合同,这个合同算是成立了吗?
用实际行动表示承诺可以吗?
商业广告属于要约吗?
受要约人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为了履行合同已经做了准备,这种情况下,要约能撤销吗?
超期作出的承诺,还能算数吗?
在网络上订立合同,合同什么时候成立?
订立书面合同,应该去哪里签订呢?
承诺人自己更改了要约人要求的价格,应该怎么办?
受要约人的承诺因为快递延误没有按时到达要约人的,合同还能成立吗?
在什么情况下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还没有成立,但是商业秘密就被对方泄露了,怎么办?
第二章 合同的效力
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房子就归买房人了吗?
在附条件的合同中,用不道德手段促成条件成就的,合同生效吗?
岁的儿子买了一把高价格的吉他,父母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吗?
朋友未经主人同意擅自把自行车卖掉,要承担责任吗?
别人擅作主张的事情,谁来承担责任?
被欺骗签订的合同可以撤销吗?
误将美元标价看成了人民币标价,可以变更或撤销合同吗?
买到了假冒伪劣产品,能主张买卖合同无效吗?
合同中约定了后果自负,有用吗?
什么是显失公平,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销吗?
合同什么时候都能撤销吗?
合同被认定无效了,当时取得的财产要不要退还?
第三章 合同的履行
没有事先说好在哪履行合同,怎么办?
如果合同到期后,想在合同中增加内容怎么办?
订立合同时对产品质量没有约定好,怎么办?
合同对价款没做约定,在履行合同时应该怎么办?
没有约定好履行合同的时间,怎么办?
每份合同在履行时都必须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吗?
能依据交易习惯来解决合同争议吗?
政府指导价升高,合同事先约定的价格也要升高吗?
提前履行合同,结果货车侧翻,货物毁损,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呢?
债务人的货款到期,债权人能代替债务人去收钱吗?
一方当事人放弃了别人欠自己的钱,却没钱支付合同款,怎么办?
婚庆公司为了抵销租金代替别人办婚礼,结果婚庆公司使用业余主持人频频出错,谁担责?
第三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责任应当怎样承担?
在美容院交完钱,美容服务次数还没有用完,因装修店面暂停服务,怎么办?
对合同的履行顺序产生争议了怎么办?
合同生效后,一方财务出现问题可能支付不起货款,另一方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吗?
悬赏广告的当事人说话不算数,归还者应怎么做?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
合同成立后,单方当事人可以随意更改合同内容吗?
双方对合同内容理解不一致,怎么办?
签订合同之后,能不能把自己的某些权利转移给别人?
订立合同之后,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方但没有告诉义务人,转让算数吗?
债权人转让债务,但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吗?
合同签订之后,债务人能不能不经债权人同意就把合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
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必须征得对方同意才可将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吗?
合同订立后公司被合并,合同是否还需履行?
合同双方对彼此都有债务,债务均到期后能抵销吗?
合同履行结束后,当事人还有保密义务吗?
合同的约定解除与协商解除是不是一回事?有何区别?
对方没有在约定时间送到货,能以此为由主张解除合同吗?
合同解除之后,还需要再承担违约责任吗?
法律规定可以抵销时,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可以抵销吗?
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债权,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可以进行抵销吗?
债权人拒绝接受货物而且不说明理由,债务人可以将货物提存吗?
将标的物提存以后,如果发生毁损,谁来承担责任?
买房以后发现买的是违章建筑,能不能申请人民法院解除合同?
第五章 违约问题
合同订立后可以找别人代替履行吗?
合同中可以随便约定损失赔偿吗?
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合理,可以要求变更吗?
定金与订金是一回事吗?
合同中未违约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违约方同时支付定金和违约金吗?
国家政策调整属于不可抗力吗?
发生地震后,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此时还需要向对方证明发生地震了吗?
发生疫情后,非违约方因为自己的过失而导致损失扩大,扩大部分的损失由谁承担责任?
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的,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
合同双方当事人都违约了怎么办?
第六章 买卖合同
没签订书面合同,怎样证明买卖关系是存在的?
签订预订书后,因一方迟迟不签订合同导致另一方受损的,受损方应该怎么办?
卖方在合同成立时就知道货物存在毁损但未告知买方,风险责任谁来承担?
没有验货就签收了货物确认单,是否视为已实际验货?
卖方维修人员不给解决问题,买方能拒绝支付剩余货款吗?
保修期内,由于情况紧急买方先支付了维修费,那么事后可以找卖方索要吗?
买受人买车只交了一部分钱,出卖人能把汽车收回来吗?
试用买卖中之前没说好要使用费,后来卖方又向买方索要使用费怎么办?
试用买卖中,试用期过后顾客没表示买也没表示不买,怎么办?
说好把画卖给自己,后来别人出价高,卖家又卖给别人怎么办?
母羊被交付之后生了小羊,小羊归谁?
不按时提货导致货物毁损,责任谁承担?
所购买的电脑总是有问题,买方能不能要求退货并要求返还价款?
买受人非要购买已经抵押的机器,出了问题,谁负责?
商品在运输途中毁损的,应由谁承担责任?
收到的货与之前看到的样品完全不一样,怎么办?
分批交付货物时,其中的一批货物存在问题,是否可以退货?
第七章 赠与合同
企业家送给养老院一批健身器材,后来在运送途中器材毁损,怎么办?
将房屋送给别人,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说好了把贵重的字画送给好友,还能反悔吗?
和对方约定如果照顾自己就把车送给对方,后来对方对自己不闻不问了怎么办?
赠与的微波炉有问题,受赠人使用时受伤,赠与人要负责吗?
与学校签订赠与协议后能否撤销?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受赠人把赠与人打成了植物人,赠与人的法定代理人能不能撤销赠与?
第八章 借款合同
企业之间口头约定借款合同算数吗?
企业向银行借款可以不提供担保吗?
借款的利息可以在本金中预先扣除吗?
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日期提取借款,利息应该按照怎样的日期支付呢?
当事人没有在借款合同中约定支付利息的期限的,应该怎么办?
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什么时候还款,贷款人能随时催告借款人还款吗?
双方在签订借款合同时没说好要利息,那么贷款人能向借款人要利息吗?
合伙企业向银行贷款,银行在进行审查时要配合吗?
贷款人能擅自改变银行贷款的用途吗?
第九章 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中应该包括什么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最长是多少年?
租房一年,只有口头合同,合同算数吗?
出租人没有按时交付租赁物,导致承租人受到损失的,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承租人擅自把出租屋改成棋牌室,导致出租房损坏,需要赔偿吗?
承租人是否可以擅自将房屋转租?
租赁合同中对多久支付一次房租没约定,怎么办?
承租人不按时支付租金,出租人应该怎么办?
有人说租赁物是他的并要求收回,承租人该怎么办?
出租人在租赁期间把房屋卖了,承租人还能继续租用出租屋吗?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怎么回事?
承租人明知房屋不安全,仍然租用房屋,之后还能以房子不安全为由解除租赁合同吗?
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的,原来的租赁合同还算数吗?
维修租赁物的费用应该谁出?
丈夫死亡,妻子还能继续住在出租房吗?
第十章 仓储保管合同
免费帮助别人看管自行车,结果被偷,应该找谁赔偿?
保管人是否可以擅自使用保管物?
寄存人没有按照约定交钱,保管人能把保管物扣下吗?
约定先存储后付费,还没有付费仓储物就毁损变质了应该怎么办?
存货人在提取货物时发现仓储物的数量减少,并且部分被损坏,该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
因保管人没有妥善履行保管义务导致货物毁损、灭失的,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存货人称生产的硫酸合法,又拒绝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保管人能拒收吗?
存货人是否可以将仓单转让?
存货人超期不来提货,催促后还以各种理由敷衍,保管人应该怎么办?
第十一章 承揽合同
承揽人能不能把自己承揽来的任务转给别人?出了事谁负责?
承揽人使用劣质材料给定作人造成损失,定作人能让承揽人赔钱吗?
承揽人通知定作人图纸不合理,定作人未及时答复,给承揽人增加劳务成本的,应该赔偿吗?
定作人能否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随意变更工作要求?由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谁来赔偿?
定作人必须协助承揽人干活吗?如果不协助,承揽人应该怎么办?
对承揽人交付的成果不满意,定作人能要求赔偿吗?
定作人拒付劳动报酬,承揽人该如何维权?
定作的成果被毁损,承揽人是否需要赔偿?
承揽人有保密的义务吗?
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吗?是否应当承担由此给承揽人带来的损失?
第十二章 委托合同
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了一些费用,可以向委托人要利息吗?
在法律上,受托人的义务有哪些?
受托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该合同对委托人有约束力吗?
委托人什么时候解除委托合同都行吗?
弄丢受委托购买的名牌服装,该损失是由受托人承担吗?
受托人死亡后,委托合同是否还须继续履行?
第十三章 融资租赁合同
什么是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可以直接要求供货商交付租赁物吗?
承租人有索赔权吗?
出租人可以不经承租人的同意就变更买卖合同吗?
融资租赁合同没有约定租赁物归谁,怎么办?
承租人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收回租赁物吗?
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有质量缺陷,出租人要承担责任吗?
承租人在占有租赁物期间应承担怎样的义务?
承租人没钱支付全部租金,可以请求部分返还租赁物价值吗?
第十四章 建设工程合同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是违约行为吗?
工地施工期间不能验收检查吗?
建设工程在交付使用前必须要验收吗?
施工人偷工减料导致工程迟延交付,施工人要负责任吗?
因发包人没有按时提供需要的钢材,导致工程延期,责任谁承担?
第十五章 运输合同
托运人没告诉承运人有关货物的真实情况,结果货物受损,谁来承担责任?
货物的包装有问题,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吗?
托运人给承运人指定运输路线,结果发生交通事故,货物损毁,谁负责?
收货人超期提货,要多交管理费吗?
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承运人拿这些货物有什么办法呢?
乘坐无人售票的公交车时司机不让扯下车票,乘客如何维权?
乘客在车上遇见小偷,但司机未应乘客请求将车开往公安局导致乘客遭受损失,乘客可以要求赔偿吗?
打车遭遇车祸,能要求司机赔偿损失吗?
飞机晚点了,乘客可以要求退票吗?
第十六章 技术合同
技术合同的必备条款是什么?
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以及使用费应该怎样支付?
公司员工的职务技术成果的转让权应该归谁所有?
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是否可以在技术成果上标注自己的姓名?
技术合同在出现哪些情形时是无效的?
第十七章 居间合同、行纪合同
中介公司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欺骗顾客,造成损失谁来赔?
居间人未促成交易,还能要求支付报酬吗?
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花的钱,应该由谁来负担呢?
行纪人用超低的价格代销商品,损失的钱怎么办?
行纪人自己买了自己的东西,还能要求支付报酬吗?
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导致委托人利益受损的,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委托人拒不支付报酬时,行纪人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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