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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本书是关于物权法问题的一部新著,也是对作者有关物权法的著述及其思想的新归纳、新总结。本书的写作、整理、打磨、核校,系逐字逐句地进行,并时刻以谨严、审慎、严格的态度而努力为之。在结构上,因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五编体系而展开,结构严谨,逻辑清晰,详尽阐释了物权法理论与制度;在内容上,分析比较各家学说之优劣,借鉴吸收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等物权法理论与司法实践,既有理论碰撞,又有实践指引,是法学学生学习、研究民法不可多得的好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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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共二十三章,八十万字,内容涉及物权的肇源、物权法的发展、物权的原则、物权的变动、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等,资料翔实,论证严谨,并吸纳域外物权立法、学理及实务的新成果、新思想、新经验,对现今诸多较重大的物权法问题进行了细致、周到的分析、探讨及梳理,且于*后指明了解决之策。同时,作者在附录中对现行《物权法》颁行的背景、价值、功用、意涵及时代特征进行了论述与分析,试图探索现今如何于既有《物权法》的基础上编纂科学、自洽、严谨、准确、系统及高质量的民法典物权编,由此形成既有历史感,也有现实挑战及实践问题之解决的自洽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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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陈华彬,我国当代主要民法学家之一,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法学博士,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008年),《财经法学》期刊主编,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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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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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001
第一章 物权总说 |001
第一节 物权的名称、涵义与特性 |001
第二节 物权的肇源与罗马法、日耳曼法的物权观念 |016
第三节 物权与债权 |021
第四节 物权与知识产权、继承权 |029
第二章 物权法的特性、发展趋势与中国物权法和民法典物权编的制定与编纂 |033
第一节 物权法的特性 |033
第二节 物权法的发展趋势 |037
第三节 中国物权法与民法典物权编的制定和编纂 |044
第三章 物权的客体与一物一权原则 |057
第一节 物权的客体及其分类 |057
第二节 一物一权原则 |067
第四章 物权的效力 |071
第一节 概要 |071
第二节 排他效力 |072
第三节 优先效力 |074
第四节 追及效力 |079
第五节 物权请求权 |080
第五章 物权法定原则与物权的类型 |089
第一节 物权法定原则 |089
第二节 物权的类型 |099
第六章 物权变动 |111
第一节 概要 |111
第二节 物权变动 |113
第三节 物权变动的公示与公信原则 |124
第四节 物权行为 |144
第五节 物权消灭的原因 |167
第七章 所有权通说 |171
第一节 所有权的涵义与功用 |171
第二节 所有权的变迁与演进 |180
第三节 所有权的类型 |191
第四节 所有权的权能 |194
第五节 所有权的限制 |198
第六节 所有权的物权请求权 |203
第七节 取得时效 |214
第八章 土地空间权 |224
第一节 概说 |224
第二节 土地空间权的基本理论 |226
第九章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243
第一节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基本理论 |243
第二节 专有权 |253
第三节 共有权|274
第四节 业主的成员权|285
第五节 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管理(I):涵义、内容与方式|289
第六节 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管理(Ⅱ):管理规约|293
第七节 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业主管理团体(I):业主大会|309
第八节 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业主管理团体(Ⅱ):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与其他管理人|321
第九节 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修缮|323
第十节 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修复:以日本法为视角的分析与借镜|344
第十一节 区分所有建筑物的重建|356
第十章 相邻关系|375
第一节 相邻关系总说|375
第二节 相邻关系的类型|381
第十一章 动产所有权|393
第一节 善意取得|393
第二节 遗失物的拾得|406
第三节 先占|411
第四节 添附|415
第五节 货币所有权|425
第十二章 共有|428
第一节 概说|428
第二节 按份共有|432
第三节 共同共有|442
第四节 准共有|448
第十三章 用益物权总说|449
第一节 用益物权的意义|449
第二节 用益物权的特性与功用|453
第三节 用益物权的类型体系|456
第十四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460
第一节 概说|460
第二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462
第三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效力|464
第四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467
第十五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470
第一节 概说|470
第二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474
第三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476
第四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消灭|478
第十六章 宅基地使用权|482
第一节 概说|482
第二节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和流转|484
第三节 宅基地使用权的效力|486
第四节 宅基地使用权的消灭|487
第十七章 地役权(含不动产役权构建)|489
第一节 概说|489
第二节 地役权的取得|499
第三节 地役权的效力|501
第四节 地役权的消灭|504
第五节 不动产役权制度的构建|505
第十八章 担保物权总说|513
第一节 担保物权的基本法理|513
第二节 担保物权的类型|518
第三节 担保物权的其他问题|523
第十九章 抵押权|525
第一节 概说|525
第二节 抵押权的取得|530
第三节 抵押权的效力(一)|534
第四节 抵押权的效力(二)|539
第五节 抵押权的效力(三)|542
第六节 抵押权的消灭|558
第七节 特殊抵押权(I):最高额抵押权|559
第八节 特殊抵押权(Ⅱ):共同抵押权|568
第九节 特殊抵押权(Ⅲ):财团抵押权、浮动抵押权与证券抵押|571
第十节 特殊抵押权(Ⅳ):所有人抵押权(以德国、瑞士法为视角的分析与借镜)|577
第二十章 质权|592
第一节 概说|592
第二节 动产质权|596
第三节 权利质权|611
第二十一章 留置权|631
第一节 概说|631
第二节 留置权的法制史脉络、立法成例与功用|635
第三节 留置权的取得|637
第四节 留置权的效力|643
第五节 境外比较法上的其他留置权|650
第二十二章 非典型担保|652
第一节 概说|652
第二节 让与担保|653
第三节 假(临时)登记担保|658
第四节 所有权保留|660
第二十三章 占有|667
第一节 概说|667
第二节 占有的分类、占有状态的推定与占有状态的变更|673
第三节 占有的取得|682
第四节 占有的效力|685
第五节 占有的保护|690
第六节 占有的消灭与准占有|697
附录一 中国物权法的意涵与时代特征|701
引言|701
一、中国引进和建立物权制度体系之初|702
二、中国19491956年对物权法的基本肯定与之后至80年代末对物权法的否定|706
三、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的物权法的复兴|708
四、中国《物权法》对中国国家与社会的效果|710
五、中国《物权法》的时代特征|718
结语|725
附录二 我国民法典物权编立法研究|727
一、物权法定原则的缓和与谨慎|728
二、物权变动规则的维系、完善与对《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相关规定的吸纳|730
三、所有权规则的丰富、扩展与完善|731
四、用益物权规则的修订、扩展与完善|740
五、担保物权规则的改定与完善|744
六、占有制度及其规则的丰富与完善|747
七、结语|747
主要参考文献|748
后记|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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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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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本书是我关于物权法问题的一部新著,也是对此前本人有关物权法的著述及其思想的新归纳、新总结。本书的写作、整理、打磨、核校,系逐字逐句地进行,并时刻以谨严、审慎、严格的态度而努力为之。
物权是关于财产的所有与其物权的利用的制度与规则,与国家、社会及人民的根本财产利益密切相关,故而不可谓不重大。物权法系财产法中最重要、最核心的组成部分之一,于全部民法体系乃至整个法律系统中,实居于关键和特殊地位。时值现今民法典物权编编纂,立基于为立法提供准确、清晰、系统、简洁、明确的物权法法理与学理的初衷与考量,遂决定将本著作尽快付梓,以因应这个新时代,尤其是喜迎民法典物权编编纂的盛事。也正是因此,本著作为全面配合此民法典物权编的编纂而对之前的相关著述予以了修订,吸纳了域外物权立法、学理及实务的新成果、新思想、新经验,并尤其对现今诸多较重大的物权法问题进行了细致、周到的分析、探讨及梳理,且于最后指明了解决之策。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系由总则、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及占有五编构成,其系统谨严,与近现代及当代物权法学理与法理相合。为此,本著作也循此五编体系而逐一展开,并于担保物权之末增设非典型担保一章,以管窥传统物权法典型担保之外的别样风致。尤其值得提及的是本著作的附录一与附录二。其中,附录一系对现行《物权法》颁行的背景、价值、功用、意涵及时代特征的论述与分析,对于全面理解该《物权法》具有十分积极的价值与意义。自2007年《物权法》颁行起,迄今已然过去十余年,并迎来民法典物权编的编纂。由此观之,现今如何于既有《物权法》的基础上编纂科学、自洽、严谨、准确、系统及高质量的民法典物权编,又摆在了立法、学说与实务的面前,附录二即是针对此而发表的言说。如此,加上本书前面的二十三章(部分),本著作共计25部分(章),由此形成既有历史感,也有现实挑战及实践问题之解决的自洽体系。
是年适逢本人从事民法研究三十周年。回眸三十年前于西南政法学院(现今的西南政法大学)跟随恩师李开国先生开启物权法研习的情景,如今仍历历在目,仿若昨夕。岁月催人奋进,一路走来,风雨兼程,筚路蓝缕,焚膏继晷,叹光阴之易逝,人生之易老。所幸本人于物权法等民法园地耕耘良久,值此新时代,当以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的精义,继续谦卑、严格、严谨地从事囊括物权法在内的民法研习工作。
谨以本书庆贺本人从事民法研究三十周年!
以上数言,是为序。
陈华彬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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