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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我不知道该如何像正常人那样生活

書城自編碼: 2901817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文學中国现当代随笔
作者: 徐晚晴
國際書號(ISBN): 9787532161690
出版社: 上海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6-09-01
版次: 1 印次: 1
頁數/字數: /136000
書度/開本: 32开 釘裝: 平装

售價:HK$ 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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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书为中篇小说《我不知道该如何像正常人那样生活》与《空闲工夫剥野菱》、《初恋》等9篇短篇小说的合集。
《我不知道该如何像正常人那样生活》讲述了一个年轻女孩大学毕业后面对现实生活,无所适从也无所事事的生活,自觉无法与这个世界、无法与身边的人相处,也无法与自己好好相处。她旁观身边所谓的正常生活,观察围绕在她身边的各色人等,如在自家农田种仙人掌、睡莲到开修车摊的舅舅,以哭丧婆为职业的母亲,不知所踪的父亲,表面上过着正常生活的闺密,身世复杂又死于意外的同学
这并非是一本消极的小说。正如作者所言,如果对章节进行另一种的组合,它就可以成为一部励志小说。而这,正是这部小说有趣的地方。小说文笔流畅,年轻多汁,富有感染力,应该可以获得很多在现实社会中还没找到自身位置、敏感多思的年轻人的共鸣。
內容試閱
引子:华太师
有一次,一个陌生人来村里找人,在村口报上大名,听者说不知道。那人想了想说:我找华太师。哦,华太师啊,早说嘛,从这里直走过去,丁字路口往左拐,最西头靠河边那家就是咯。
华太师是我姑父,之一。他的大名很多人不知道,都喊他华太师或太师。这个诨号是我父亲起的,家父长于此道。二十多年前,华太师入赘我们徐家,成为我小爷爷唯一的养女的夫君。他对外宣称是个木匠,可是这二十多年来,村里人几乎没见过他拿起锯子刨子正经干过活。
其实初来我们村的那一会,他也是干过一些活儿的。90年我家翻建房子的时候,他给我家做了两扇门、一个柜子。那两扇门在家里所有的门中格外好认,其他的门都是实木板拼接的,就这两扇是框架外面包了两片三夹板。也就是说,它们没有缝隙。入住后的第一年,黄梅天的时候门框受潮发胀,门就关不上了。我爸爸去找他,他极不情愿地拿着刨子过来,在门框侧面推了几下,嘴里还叼根烟。我拿起刨下来的刨花玩,那是一长条木片,极薄,圈成一卷。他也没干几分钟活,抱怨倒是一堆。那两扇门并不是什么要塞,后来也就很少去开关。直到老屋拆迁,可能都没怎么能再关上。另一个柜子也做得极其潦草,设计也很匪夷所思,好在我妈妈手巧,换换五金件什么的不在话下,也就这么凑合着用了十五年。
我家的门和柜子是如此,他木匠活的手艺可想而知了。
大多数时候你见到他,他都是穿着拖鞋端个茶杯在村里游荡。有人曾说,华太师一年要穿三百六十天拖鞋,冬天棉拖鞋,夏天凉拖鞋。此言不虚。他的拖鞋总是破破的,并且很脏。但他趿着拖鞋走路飞快,当然大部分时间他都不用走得很快。上城穿着拖鞋,下地也穿着拖鞋,有一次去山上扫墓他也是拖鞋,一手拎个茶杯走在最前面,我爸爸开玩笑说他那拖鞋是谢公屐。
这些年来,他的那个茶杯也是换过了不少的款式。有过一个深色的紫砂壶,是紫泥的,应该比较便宜吧,但他总吹牛说是谁谁谁送他的。他通常吃饭很早,吃完就拿着空茶壶上我家,把茶壶往桌子上一搁,不用人招呼就自己坐下来了。他总是坐在我家八仙桌最东边的位置,坐我爷爷旁边。他一坐下,我爸爸就给我使个眼色让我去沏茶,每次我放完茶叶,他都要让我再放一点,说自己喜欢喝浓茶。我心里是极不情愿的,所以才每次只放少少的茶叶。我妈妈也是很有意见的,觉得他一年要喝掉我家好几斤茶叶,我妈还断言,他家从来都不买茶叶。在我们这种盛产茶叶的地方,哪家没有茶叶,说明日子过得十分潦倒。他呷一口茶,开始天南海北地胡吹。有时候会挑剔说我家的红茶不好,说我改天拿包好茶叶来。这时候我妈妈就发出一个很不屑的鼻音,我知道她内心在想什么。他拿着紫砂壶喝茶的时候,都是直接用嘴从茶壶嘴里吸溜的。我曾经一度以为那样就是用紫砂壶喝茶的正确方式。后来他换了带着盖子的保温茶杯,吹牛内容就变成了这个杯子有多养生。说能把水变成弱碱性,对身体好。我爸爸说,养生么,不用干活就最养生了。这也是他的绰号的由来,在我爸爸的认知里,太师么就是喝着茶躺在太师椅上闲适地过衣食无忧的日子的。
每次听到别人这么说他,他都是讪讪地笑。露出两颗巨大的门牙。我不清楚他听不听得出来别人对他的嘲讽,反正每次都是露牙笑。
每到夏天,我家对门邻居就会拿华太师的龅牙说事,内容无外乎要是有吃西瓜比赛,华太师肯定头一名。
那么,华太师到底像不像我爸爸想象中的太师那么逍遥闲适呢?答案是肯定的。他来这里的二十多年,几乎没有正经干活,早上端着茶杯在村里到处逛,看见谁家大门开着就进去凑个热闹聊一会,往茶杯里添满茶水。下午在村里的老年活动室里搓麻将。他牌技不错,每天都能赢点饭菜钱。他们都说是村里的几个老人养了华太师一家。用现在的流行语说就是众筹吧。如果不是在老年活动室里,就是在某户人家搓麻将,反正下午总不能闲着。
不管搓不搓麻将,他都香烟不离嘴。香烟是在村里人开的小店里赊的。年底的时候他老婆会去帮他付清一年的香烟钱。我的那个姑姑有个固定的工作,在我们村办厂上班。付完钱她会逢人就说老娘又去帮那短阳寿还钱了!一年到头没往家拿一分钱,吃穿用度都是老娘!她喋喋不休地说一路,一直要持续到大年夜。然而过了一年又是新的开始了,小店里换了新的账本,华太师那一页也是全新的。我姑姑照样和他恩恩爱爱,把所有的不满积攒到年末一次性发泄。有几年,他零散地接一些木匠活。然而经常只做半天,下午溜去搓麻将。被雇佣他的主人家说了之后,他不去搓麻将了,在人家刚安上的新浴缸里睡午觉。村里是没有秘密的,半天不到就传开了。几次下来就没人再找他干活了。
又有一阵子,他从他的哥哥家借来一条船,准备捕点鱼。然而那条船常年拴在桥埠头,最终成了我们这群孩子的大玩具,经常跳到船上去玩。有时胆子大的男孩子会把绳子解开,把船撑到河对岸去摘一棵大桑树上的桑葚,或者去摘漂浮在河面上的菱。有时会有村里人借了船去耥螺蛳、捞水草(喂猪或肥田)、罱河泥(肥田)就是没有人见过华太师捕鱼。那条船还走之后,我和我的小伙伴着实伤心了一阵子。
此外,再没有见他有什么营生。
三年前,他突然下了个决定:去非洲打工!
过年的家宴上,他说要给小婷挣点嫁妆钱。小婷是他的独生女儿,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了。说过了年就走,去之前要打很多疫苗。
然后就真的去了。在利比里亚待了一整年。
回来之后的一次聚会上,他开始吹起牛逼来,说在利比里亚的工程上,他的木工技术已经是最好的了,那边的人真笨,什么都不会。乱也是乱,出门要警察陪同,不能独自出去。等等等等。
他这一年,工资是十万,奖金约三万,因为吃住都在工地上,没有什么花销。最大的开支是烟,要托回国的人带过来。休息的时候很少出去,就在工地上打牌,他的香烟钱都是赢来的,还能再攒起来一点。
第二年,做工程的老板邀请他再去。他毫不犹豫地拒绝了。理由是挣的钱够用了。他又重新拿起茶杯往人堆里扎,这次换成了一个透明的双层保温杯,能看到里面漂着半杯茶叶,还不烫手。他在一切可以插嘴的机会说他的非洲之年,说自己有多少存款那是他这辈子挣得最大的一笔钱。下午和晚上的牌局也升级了,老年活动室的小牌局他再也瞧不上了。
那年春天,新闻里开始每天报道西非的埃博拉病毒疫情,利比里亚是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华太师就更得意了我就知道今年不能再去了!
这是我知道的关于华太师的故事。
我把他的故事说给你听,作为《我不知道该如何像正常人那样生活》的引子。
我的用意,我想你知。
徐晚晴
2016年6月,于苏州

我不知道该如何像正常人那样生活

第一章:早春的旧沙发和我的舅舅
我并不在意自己过着怎样的生活,因为我觉得它与我无关。我也不在意别人过着怎样的生活,我管不着。
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我正坐在一张破沙发上,沙发就在马路边,马路边还有我舅舅的修鞋摊。我的舅舅,也就是那个五十多岁的半秃头修鞋匠,此时正坐在另一张破沙发上,抽着烟。初春的夕阳早早地照在他的秃顶上,他的头发是被呼啸而过的汽车扬起的风带走的。他的衣服上满是破洞、污渍和尘埃,看起来像穿了一辈子了。他的整个身子都陷在沙发里。沙发的一角露出发黄的海绵,像是马路上被车子轧过露出肚肠的死猫。他的毛线裤从外裤里露出来,再好的画家都说不上那是什么颜色。他穿着单鞋,脏到快要隐形的解放鞋。他正在抽烟,手像树皮,食指和中指半截都被烟熏得焦黄。他抽三块钱一包的香烟,很臭。
我看着我的舅舅,发现对他的描述是直观的,因为缺乏更深的感情而只好用各种比喻来填充。比喻是什么呢,是早春里让人不快的闷湿。我觉得有一些烦闷。可是我不想去仔细捕捉这种感觉。我不喜欢用放大镜去看,更希望隔着毛玻璃。因此,我舅舅当时跟我说的话,我听得并不真切。
他大约是问我是否有男朋友,打算什么时候找工作,成天待在家里有意思吗,总之就是这类的话,我在这几年里听得耳朵都生茧了。
就在一年以前,这些问题都能成功地击倒我,让我很羞愧,继而很恼火。现在,我觉得无所谓了,像我这样生活的人多了去了,为何不能多我一个?我的身后两米多的地方有个垃圾桶,此刻正传来阵阵白菜腐烂的气味,它有一点甜腻腻的烂香,我对此非常着迷。没有男朋友怎么啦?为什么非要工作?待在家里是没意思,但是大多数事情都没有意思,你成天在这马路边上有意思吗,也没意思吧,回到家舅妈一刻不停地跟你烦有意思吗?
我猜想,白菜腐烂有个临界点,在这个点之前,它还死撑着想要散发出一点好闻的味道,可是过了那个点,就全然不顾了,烂就烂吧,垃圾桶才是人生归宿。
我知道,我已经过了那个临界点。
我没有工作已经有很久了。不是一个月也不是半年,而是两年多。最近的一年,我经常到舅舅的修鞋摊边上坐坐,呼吸一下汽车尾气,听一听人声。
我家住在幸福小区。小区门口是一排小商铺,舅舅的修鞋摊就在小区门口的拐角处,旁边是杂货店和烧烤店,再往西是个网吧。那些从工业区骑破自行车来上网的打工仔有时候会来修鞋摊上借打气筒用一下。修鞋摊上怎么会有打气筒,这让我有点摸不着头脑。后来我舅舅告诉我,因为他下班时会骑自行车回去,怕车胎没气了。他特意跟我强调他是在上班。这个词在我舅舅看来也许是比较体面的吧。我从来没见过有谁来找我舅舅修鞋。马路对面就有个卖廉价服装的店,兼卖看起来闪闪发亮的时髦鞋子。我发现我舅舅就是每天这么在马路边的破沙发上坐着,抽掉一包香烟,等到太阳落在铁路桥后面就收摊回家。我觉得他的状态跟我差不多。修鞋摊上的两个沙发毫无疑问是别人扔掉的,黑色的人造革经风吹日晒后,散发着颓然的蓝光,了无生气。人造革裹着厚厚的人造海绵,我用眼睛就能感受到它有种让人沉溺的舒服,于是我就坐下去,像我舅舅那样把整个身子都陷在里面。啊,生活,我已经向你投降了。我丝毫不想抵抗,任由自己沦陷在这么一个被人遗弃的破沙发里。沙发后面有一棵香樟树,不算大,但也足够遮挡阳光。我的手指抠进破洞,在海绵中来回搅动,感觉这个沙发真是世界上最适合我的地方。
你不能像我们这样的。有时候,在很长很长的沉默中,舅舅会说这么一句话。
我慢慢地侧过头,朝另一个沙发里看去。他残存的一些头发是以怎样可笑形状在卷曲啊,像某种蕨类。我又把目光转向别处,并不回答他。
沉默就是回答。
有时会有风吹过,我闻到自己头发里的油腻味道。头发也有个临界点。从前我每天洗头发,觉得三天不洗就会很脏很脏。然而,当我一次次刷新不洗头发的纪录,我发现它在某个点之后就不再出油了,也就是说,不会更脏,只会很脏。但是,脏脏的也没啥不好,至少它跟这个沙发和这条马路很相配,跟我的生活很相配。我第一次坐上沙发那天,是去市中心买衣服来着,白色的衣服上有个淡蓝色的领子,裙子是灰蓝色的,有钩出来的花边,有衬裙,金色的浅口皮鞋鞋头有一朵很精致的花。我买了衣服当即就换上,穿着一身簇新回家去。走到小区门口的时候,突然就走向舅舅的修鞋摊,问他我这一身新衣裳好不好看。我记不清他是怎样回答的了。心里有一个期待答案的时候,别人说什么都听不进的,时间久了,心里留下的还是那个期待中的回答。
当时,舅舅问我要不要吃根棒冰。我竟然说好。
从小,我爸爸就告诉我,别人问你要不要什么东西的时候,要说不要,因为别人也就是随口这么客气一下的,并不是真心想给你。我相信他是正确的,我这二十几年来,也都是这么贯彻的。但是,那天我对舅舅说好。他愣了几秒,然后掏钱去买了。他没有钱包,钱都放在一本很破很破的电话本里。我估摸着电话本的扉页上是一个俗气的泳装女郎,脸是上世纪90年代的那种肥肥的蠢笨的鹅蛋脸。
他递给我一根最便宜的绿豆棒冰,招呼我坐下。
于是我就这么坐在了他的宝座上。当时是初夏,太阳直射点还未到达北回归线,但是江南已经是一片暑热,人造革吸收了太阳的热力,又无私地奉送给我。我吃起棒冰来,绿色的液体滴答滴答落下来,跟毛毛虫的血液一模一样。
那一天的我,跟此时坐在沙发上的我,理论上来讲是同一个人,但实际上,大家都看出来并非一模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的呢?无非就是那时我穿皮鞋,现在趿拖鞋;那时香喷喷,现在脏兮兮;那时我是大学生,现在我是无业游民。
那天之后,我来这个修鞋摊无数次,舅舅再也没有客气一下问我要不要吃棒冰。我调整了一下坐姿,看着地砖缝里早早探出头来的一丛小草,模模糊糊地想了些舅舅的事迹。
小时候,我们都在农村,和村里所有的人一样,我舅舅也是个农民。但是,我舅舅是个不会种地的农民,在一个圩子里,庄稼长得最差的那块田,不消说,村里人都知道是我舅舅家的。他也不爱去打理,除草、治虫、施肥之类的事情,几乎不做。不仅如此,他还拒绝别人的好意帮忙。松原,我今天治草时多了点草甘膦,顺便帮你家的田埂上也洒了。邻田的主人如果跟我舅舅这么打招呼,我舅舅就会勃然大怒:草甘膦这么毒的东西,以后米还怎么吃啊!说话间,耳边的青筋暴起,似要跟人拼命。其实,对方这么做也并非出于纯然的善,而是考虑到草会从我舅舅家的田埂蔓到他家的稻田里。但是,帮别人家治草毕竟是花钱又费时的赔本买卖,我舅舅非但不识好,反而要责备别人,真是怪人一个。后来,村里人就算顺手把我舅舅家田埂上的草给治了,也不会去跟他打招呼了。
不仅是庄稼差,我舅舅家的田地还有个显著的特征,那就是种的东西很奇怪。有一年,他把稻田变作了菜地,种了一种奇怪的爬藤植物。夏天的时候,藤上结满了丑陋的瓜。那瓜青绿色的表皮疙疙瘩瘩,就像蛤蟆皮。小孩子有一种本能,会辨识出某物是否能吃,当时我就跟我表妹认定这种瓜不好吃。但我舅舅一口咬定,说它很好吃。在这里,不得不说一句,我舅舅虽然对别人态度很恶,但对我还是不错的,我是说小时候的我。后来,瓜皮渐渐转为金黄色,我舅舅就摘下两个分给我和表妹。我说的表妹,就是我舅舅的女儿,她叫肖芳芳。我怀着好奇把癞蛤蟆似的瓜皮扭开,里面呈现触目惊心的景象:每一颗种子上包裹着一层血红色的果肉,挤挤挨挨地被癞蛤蟆皮包裹着。有些好奇,也是为了验证我舅舅的失败,我尝了一口那血红色的果肉,软塌塌的,有一点点若有似无的甜,还没真切地尝到那甜味,舌头就已经碰到了硕大的瓜籽。聊胜于无,那个夏天,我和芳芳竟也吃掉了很多。这种丑陋的果实也并非一无是处,它有个很好的用途就是可以去馋村里的其他小朋友,因为他们都没有吃过。他们就去舅舅家的菜地里偷,吃剩下的种子来年被他们的母亲种在了房前屋后,于是有那么几年,整个村庄几乎爬满了这种植物的藤,我和村里的其他孩子在那些夏天不停地吃,拉出的便便也是触目的红色。后来,不知什么时候它就消失了。到前几年,我们这一代人突然集体怀旧,想念起这种丑陋的植物,那时候我才知道,它叫癞葡萄,葫芦科苦瓜属植物。
后来,我舅舅不知道又打起了什么主意,把自己的水田一半挖成塘,土用来填高另一半田。当时,圩子里每一块田都是互相关联的,因为水稻种植过程中需要灌溉很多次,一个生产队置备一个水泵,统一抽水,水流经每一块稻田,润泽大地。我舅舅这么一折腾,等于是断了下游田地的水流,自然是引起了一番口角。但他是一个我行我素的人,全然不管其他人家怎么说。生产队只好更改沟渠线路,重新安排。而我舅舅填起的那块高地,突兀地立在一片稻田中央。没多久,他竟然在高地上种起了仙人球和仙人掌。全村人都对他的疯狂举动嗤之以鼻,认为他太不像过日子的人了。可是,我舅舅却对那片仙人球投入了大量的热情和辛劳。他经常拿着一本书,圈圈画画,或者拿着一个小小的托盘秤,称沙子和煤渣的重量。匪夷所思的是,那些仙人球竟然长很好。要知道,这里是江南水乡,一年大部分时间都是湿度大得胳肢窝里能闷蘑菇,春雨、梅雨、秋雨、冬雨连绵不绝,就算是被窝里,也鲜有非常干燥的时候。仙人球和仙人掌不光是长得好,而且是太好了。仙人球不断地生出小球来,小球大了又生小小球,就像细胞分裂那样无穷无尽。仙人掌长到植株
间完全没有空隙,后来开始开花,密密麻麻的开了半亩田的黄花。别人家收麦子的时候,我舅舅竟然搬个马扎坐在他的仙人掌地里,抽着烟,赏花。
自打他挖出那个水塘起,我爸爸就以为舅舅能正经地种一点芹菜、莲藕或者茭白之类的水生作物,他甚至一厢情愿地憧憬着过年时我舅舅能送两把新鲜的自产水芹菜来给我们尝尝鲜。孰料,我舅舅竟然在水塘里种上了睡莲。全村人对此都表示非常的不能理解。你说种个荷花嘛,还能吃吃藕,你这种点睡莲算个啥。然而,在我们这群小孩子眼中,这片睡莲池真是一个天堂。春天捉蝌蚪,夏天钓田鸡,冬天若碰上寒潮,还能在上面滑冰。睡莲开得很好,圆圆的叶子铺满了水面,粉色、嫩黄、洁白的睡莲轻轻地停歇在叶子和叶子之间,轻盈袅娜,娇俏可人。只是,再好看也不能当饭吃啊。
舅舅在院子里囤了很多很多的瓦盆,都是小小的成人的拳头大小。我们猜测着他是要把仙人球养大了装盆去卖,然而后来他什么都没有做,那些盆在院子里一堆就是十来年。这片仙人掌地似乎是我舅舅人生和性格的一个隐喻:突兀、无用并且刺人。
仙人掌花开到第三年,全村人都在地里收麦子,而我舅舅也像往年一样,坐在小马扎上抽烟看花,只见我舅妈穿着向渔民借来的一身潜水用的橡胶衣服,戴着大手套,扛着锄头来到他面前,用愤怒把仙人掌一棵棵锄掉,嘴里还骂着非常难听的话。我舅舅也没说啥,拎起马扎就回家去了。
那个秋天,村里大部分小孩都患上了流行性腮腺炎,最有效的土方法是用仙人掌肉捣碎了敷在患处。村民们四下寻找仙人掌的时候,不免感叹:松原家的那片仙人掌地要是没有毁掉,那该多好!
我舅舅是个爱折腾的人。他除了种地,也学过木匠手艺。但是,他总是做一些超常规的东西,比如,他曾做了一张长两米半,宽一米八的写字台。在今天看来,这写字台就是一张老板桌,全实木打造、全手工制作,用料考究,做工精细,放在大办公室里无比阔气,案头再放一盆极像假花的蝴蝶兰,暴发户气质油然而生。但在那个连电话都不普及的年代,它就是个无用的庞然大物。后来某个清晨,我爸爸推开门发现这个巨型写字台正沐着晨露兀立在我家晒谷场上,真让人哭笑不得。好在我妈是个动手能力极强的女人,她借来一把锯子,把写字台降低了三十公分,改装成一件床柜一体的高级家具,从此以后的很多年,我都是睡在那张写字台上的。作为一个木匠,他也是失败的,他做出来的东西是螺蛳镇上的一个笑话。
后来,我舅舅干过很多的活儿。他曾在村口摆摊卖水果,并且用白铁皮自制了很多水果刀,无一不是看起来很丑却极为锋利好用。他对这些器具非常自豪,越制越多,渐渐地,水果摊上水果少了,各种形状奇怪的水果刀却多起来了。我上大学的时候,我舅舅送来一把削瓜皮的刨子。这把刨子是灰蓝色的,看起来非常笨拙,我一直不好意思拿出来用,直到某天宿舍里那把高级的水果刀削掉了一位舍友手上一块皮后,我才从箱底翻出它来用,大家用过后都觉得好,之后它就成了我们宿舍里的镇舍之宝,被恭敬地放在书架最显眼处。
水果摊生意还行,我舅舅就琢磨着用废弃的柴油桶敲出了一个铁皮棚子,有门有窗有屋顶,挺像那么回事的。村里很多人都私下里评论说:松原这个人,做人不怎么样,但做东西还是很有一手的。这话传开了,先是卖馄饨的人来请我舅舅帮忙做个铁皮棚子,再后来,村口的小商贩们都来请他做棚子,于是他就专职做起了铁皮棚子。如果你在1990年代中期的三五年里,路过南山村村口的那条省道,就会看见一排形制相近的铁皮棚子,它们全出自我舅舅之手。
再后来,这些违建的棚子都被推土机掀翻了,于是我舅舅又一次转行了。
我舅舅拉起了板车,帮人运送一点东西。那时候电动的农用车还很少,城里人搬运一点东西都还是用人拉的板车。我舅舅默默拉货,不与人多话,不打探隐私,很多人觉得他老实可靠,经常给他介绍些生意。有一次帮X城中学副校长搬家后,副校长送给他半车茅台。毫无疑问,这些都是学生家长送给副校长的假酒,副校长收了那么多年的礼,不可能认不出这是假酒。副校长的假酒启发了我舅舅,之后,他开始逡巡于教育路上的几个小区,专门帮老师和教委的人搬运东西,顺便收购假烟假酒,然后再转手卖给那些想去给老师意思意思的学生家长。我舅舅是个很沉默的人,他总是独自拉板车,不与他的同行交流。他贩卖假烟假酒竟也没被抓到,并且还赚了点小钱。后来他的那些同行抢占了他的地盘,他也就收手不干了。
从那以后,他开始长久地坐在修鞋摊旁边的破沙发上。
修鞋怎么也算是个技术活儿,我舅舅是无师自通的。他有一台手摇补鞋机,类似于缝纫机,线是透明的鱼线或者是粗粗的尼龙线,用来缝鞋帮。这个机器是他置办的最大的一个家当。其他的工具,多是他自己敲敲打打做出来的。修鞋人都有一个鞋撑,它是用一根粗钢条连着两块铁板,下小上大,大的那块比普通的鞋子要小一点,做成近鞋底形状。钢条和铁皮是我外公捡回来的,我舅舅把它们焊接起来,就成了一个虽丑却结实好用的鞋撑。电焊机无疑是做铁皮棚子时置办的。
后来竟有个姑娘过来换高跟鞋鞋钉,他先把鞋子反扣在鞋撑上,鞋底朝上,拿出形状奇怪的老虎钳,一手按住鞋子,一手用钳子把鞋钉拧下来,然后在他的百宝箱里乱找一通,找出一个匹配的鞋钉,用一个小小的锤子一点一点敲进去。再从百宝箱里摸出两个芝麻洋钉,钉进去,加固,这鞋跟算修好了。我在一旁翻看这个百宝箱。箱子里有很多鞋掌、鞋跟、鞋钉。我拿出一个高跟鞋鞋跟上那种细细的鞋钉,它是黑色的,材质大约是橡胶,上面印着金灿灿的花纹,是某国际品牌的Logo。这里的人们,尚不认识这种奢侈品品牌,就像他们不知道维特根斯坦。不修鞋的时候,我舅舅偶尔会问我一些无聊的问题。我对他的提问置若罔闻。如果你像我这样经历过两年没有工作,并且还是生活在一个全是熟人的小世界,那么你就会明白我这么做是一种非常行之有效的生存方法。只有装聋作哑才能心安理得地活下去。
有时候,我会买一袋瓜子,坐在舅舅修鞋摊旁边的破沙发上嗑瓜子。我一刻也不停下,手像被某根线牵着一样去抓塑料袋里的瓜子,放到嘴边,咔擦咬开,舌头灵巧地取走瓜子仁,手拈着破裂的瓜子壳,投向沙发右侧。瓜子壳渐渐将草坪砖铺满,香喷喷的一地狼藉。
这就是我理想中的生活,睡到中午起来,午饭后买上两块钱瓜子,一言不发地将它嗑完,这时候太阳正好也落在了西边的铁路桥下。如此香气扑鼻的生活。有一天我会嗑完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瓜子,刷牙、洗手,然后爬进棺材,心想我这辈子已经尽心尽力别无他求。
我的舅舅接着说:照我说,女孩子就应该少读书,你看你,都读傻了,连找个男人都不会!男人呢,不喜欢女人会那些花架子,他们要的是好看、能生娃、会过日子。你看芳芳,她学习不好吧,也没花多少钱。后来我送她去学电脑,她不光学会了打字收银,还会在网上找朋友,小伙子人不错,会挣钱,他们这个月廿八订婚,五一节结婚。
听到这里,我才明白过来,为何我舅舅会对我说这番话,因为我表妹芳芳要结婚了!
但是,芳芳结婚跟我有什么关系呢?
第二章:表妹的婚礼
我跟我妈说芳芳要结婚了。得到的回答是:关我屁事啊!我妈跟我舅舅不对付,这种互不相认的状态已经持续好多年了。个中缘由,可追溯至我外婆去世时。
外婆过世以后,我妈便不再与我舅舅家来往,但是我和父亲见到舅舅会说上两句话。亲戚的亲密关系让我浑身不自在,倒是这样的点头之交比较自在。
自从我父亲消失之后,我很多个下午都会坐在我舅舅的修鞋摊旁边的破沙发上,而我舅舅有时候会给我一些父辈的教导,比如要找对象啊要挣钱啊要孝敬我妈啊什么的。
我舅舅对我的终身大事很着急,某种程度上也是因为我表妹快要结婚了,他觉得我这个做表姐的有点像后进生了。
我小姨打来电话问我妈:哥哥要嫁女儿了,订婚宴叫你去了吗?
我妈冷冷地说:关我屁事。
对于我妈的冷漠,我一点都不觉得奇怪,她是我见过的最寡情的人。有一年,我爸爸摔断了腿,邻居送他去医院,她继续坐在那儿吃晚饭。我爸的伤腿仿佛是台风折断的树枝,仅靠一点点树皮连接着,晃晃荡荡,再没了生命的活力。这一景象对于十几岁的我来说非常恐怖,然而我还是跟着搭载我爸的小面包车,一路颠簸去了人民医院。在整个住院期间,她也就是每天送一顿饭去医院,好多年后还经常提起她特意为父亲做的爆炒腰花多费心思多美味。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他们只记得自己对别人的好,而对自己的冷漠给别人带来的痛苦却全然不知。
从这一点上来说,我舅舅跟我妈是极其相像的。他自打在瓜子店给我买了一根棒冰之后就经常念叨起他对我的这份恩情。
后来有一天,我妈终于按捺不住了,向我开口:你舅舅有没有跟你说什么?有啊,他让我赶紧找对象,问我觉得那个修摩托车的人的儿子怎么样。我都没搞清楚是哪个。不过也无所谓啦。当时我正在吃枇杷,当果肉咽下去后,枇杷硕大而光滑的种子留了下来,嘴里像含了两颗鹅卵石。
不是问你这个,肖芳芳结婚的事呢,舅舅跟你说了多少?他有没有叫你去参加订婚宴?
没叫我去,不过也没有叫你去嘛。舅舅可能觉得我一把年纪嫁不出去又没工作,不太吉利吧。
婚礼是在五月一日吗?
好像是吧。
你外婆可是在那一天喝药水的呀,他们还真会选日子。
嗯,那个词叫什么来着?冲喜啊。
冲你妈个鬼!有他们哭的时候!请忽略我妈就是她这一事实。
五一就要来到了。为此,我专门去花了三十九元买了一条裙子,拖着旧拖鞋去参加我表妹的婚礼。裙子是网购来的,暗红色的粗质亚麻布,洗过一次之后,红色的液体滴滴答答落了一地,像凶案现场。对于婚礼,我妈毫无动静,我小姨打来电话商量份子钱之类的事情,她一概冷冷地说:我收到请帖了吗?没有我还瞎起劲个啥?我有很多次提醒她,舅舅让我转告她,到时候大家一起去。她听烦了就会冲着我狮吼:小孩子不要管那么多事情!这不归你管!赶紧找个工作才是正常人应该做的!然后我就住口了。我始终不知道该如何生活才能看起来是个正常人。
随着母亲咆哮的结束,五一来临。我身无分文地去喝喜酒,此前还特意吃素两天。肖芳芳结婚那天,和外婆去世那天一样艳阳高照。大片的日光倾泻而下,空气中的水分燥热难耐,不停地颤动。我走在去舅舅家的路上,一时间仿佛回到了去外婆家的那条田埂上。我发现记忆模模糊糊的,我搞不清外婆究竟是死于早春还是初夏,只记得日光在耳边嗡嗡作响,让人头昏脑胀,魂不附体。
舅舅家早就站满了人。有人跟我打招呼,我就点一下头,略微张开嘴,不浪费力气发出声音,反正说了也像没说,一来听不清,二来无意义。
芳芳坐在床上。婚纱是绸的,米白色,看起来很厚,走路刷刷地响。婚纱上缀着各种自然界不存在的花朵,辨识出它们的原型成了我在喧嚣人群中的一个无声的乐趣。本来按照规矩,她是要端正地坐着直到新郎官披荆斩棘杀破重围勇敢地找到藏在山洞中的宝藏一双39码的红色鞋子,为她穿上她才可以下地。然而她却吃着西瓜、杨梅等多汁的水果,一趟又一趟穿行在闺房和厕所之间。
芳芳的几个姨妈全来了,她们在客厅里嗑着瓜子打听聘礼的问题。她们的孩子在一旁玩我舅舅心爱的斑点狗。其中一人拈着一片牛肉干,放在狗面前,两个人揪着狗的耳朵不让它吃到。他们哈哈大笑,为自己看似厉害的愚蠢之举发出本能的邪笑。他们穿着他们最好的衣裳,做着丑陋的动作。
舅妈在厨房,忙着腾出空间放席散后打包回来的剩菜。放菜的柜子是不锈钢焊的,看起来是我舅舅的手工产品。
整个屋子里,除了人声,就是狗毛。我舅舅非常疼爱这只斑点狗,他买的酱牛肉都是给狗吃的,自己舍不得吃。
我又到芳芳房间里去转一圈,因为她和伴娘的笑声让整个屋子里的狗毛都随之震颤。房间中央是一张大床,白色的底,巧克力色的床头。床对面是壁挂电视机,看起来像新买的。旁边是一张电脑桌,除了电脑什么都没有。一堵墙上是窗,另一堵墙上是从地板蠢到天花板的大衣橱,土黄色的。此外,房间里什么都没有。很久以后,我才想起来,最适合芳芳那天样子的词叫春风得意。
没有人招呼我,我在阳台上的狗窝边找了一个小板凳坐下,掏出随身携带的军刀,用小剪子剪头发的开叉,这是世界上最安静的消磨时间的方法。那些长长就变得离经叛道起来的头发,只要看见了,就该剪掉。一根头发,一旦有了分叉,它就永远无法再变成完整的一根头发。我呢,毫无疑问就是一根长分叉了的头发,不仅开叉,而且叉得离谱,在阳光下看,我支离破碎,也不是生命本该有的颜色。
后来,在一阵鞭炮声中,新郎官来了。客厅里的人放下之前的闲话,抓着瓜子站起来,围在新郎官身边要红包,为难他不让他进屋。闹了一阵子,新娘被接出来了,在客厅里举行跪谢父母的仪式。这时候,隔着人群,我看到我妈也在那儿。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我的这个表妹夫。他的头发都往后梳,在定型剂的帮助下,头发上留下清晰的梳齿印。他穿着一件黑色的西服,扎一个黑色小领结。每一次磕头弯下身子,胸前写着新郎的红布条就晃荡一下。弯腰时,西装裹着的肥身子像一个糯米团糕点。看到表妹夫的黑色西装,我突然想起来,我曾答应我妈到时候穿一身肃穆的黑裙子像参加葬礼那样出席表妹的婚礼。按照剧本要求,表妹对着摄影机哭得特别入戏。哭过一通后,人群嘻嘻哈哈吵吵嚷嚷地向饭店进军。
只有少数的人,作为女方的伴娘团,去了新郎家。她本来是不打算叫上我的,因为数了数人数,是单数。我本来是不打算去的,但看看热闹也是个不坏的事情。于是我就钻进其中一辆婚车,昏昏沉沉地任由车子把我载去芳芳的婆家。
车上除了我,还有芳芳未来的小姑子,我不知道按照礼数我得喊她什么。她一头短发,穿着一件蝙蝠袖的T恤,脖子上挂了根好几斤重的链子。我这么描述,读者诸君对她是何等样貌肯定无从想象。我其实也想能向你们描绘一下她是单眼皮还是双眼皮,鼻子的弧度是怎样,脸上的雀斑大致有几颗如何分布。可是很抱歉,我想不起来了。她手里拿着一叠A4纸,已经装订起来,我瞄了一眼,是婚礼流程。
她坐在副驾驶位置。行车途中,扭头过来跟我说话。问我是新娘的什么亲戚。我说表姐。又问我做什么的。我说无业。又问我在哪里上学。我报出了我们学校。她若有所思或者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然后就不问什么了。大部分时候,我读过的那个学校与我无业的状态形成的反差总能让别人陷入一种若有所思的状态,从他们的眼神中我能看出,他们的思索得不出任何结论,幸灾乐祸除外。
路不长,没说几句话就到了。芳芳的婆家在城里。其实我们家也算城里,但那块地原先是乡下,住户也都是前农民,因此虽然住小区单元房,但就跟住在农村差不多。农民喜欢把绿化花坛开垦了种瓜种菜,甚至有一楼的住户直接养鸡的,并且是散养。表妹的婆家这边是真正的城里。1980年代末建的老新村,每一层楼道转角都有一个水泥浇筑的花格子来透风透光,花格子被时间慢慢啃噬,露出生锈的钢筋。
我们一群人手里各自提着一件陪嫁的东西,畏畏缩缩地在一阵鞭炮声中疾步快走,生怕火药落到衣领里,颇有穿越火线的兵荒马乱之感。
表妹夫家在五楼。上楼的时候,看到二楼人家门口放着一个煤球炉,还有个旧鞋柜,鞋子却不放在鞋柜里。三楼大门上贴着个美羊羊。四楼门口叠着三摞花盆,里面是植物的尸体。
表妹夫家的门开着,里面也全是人。进门,饭厅的餐桌上摆着八碗红糖煮鸡蛋。我和其他几个女傧相被按到椅子上,各吃一碗汤。我知道按照规矩,我们只能象征性地吃掉里面两颗枣,再喝一口汤。但是我身体里的某些地方在呼唤热乎乎的鸡蛋,我就埋头把两个鸡蛋都吃掉了。在我吃鸡蛋的时候,坐在旁边的表妹的姨妈之一一直在摇我的胳膊肘,示意我多吃点或者少吃点。表妹婆家人收拾碗筷的时候,看到我的这个碗,意味深长地愣了一下。
喝过糖水,婆家人端出果盘放在桌子中央。表妹的几个姨妈等表妹的婆婆一转身便瞬间围了上去,在果盘里找比较贵的糖果和坚果,装到口袋里。之后,她们各自抓了一把瓜子,立在墙边开始嗑瓜子,瓜子壳翻飞。婆家人招呼她们坐下喝茶,她们客气地拒绝了,继续嗑瓜子。
芳芳的婆家是古老得发霉的新村。为了这场婚礼,屋子重新粉刷过,墙上包的木头也重新油漆过,屎黄色的,古色古香。屋顶上挂着亮闪闪的彩带,就是红色黄色绿色蓝色的纸,上面刻了几刀,可以拉到很长的东西。
等摄影师录下一段较为满意的视频,我们又钻进车里,向饭店进军。
一大波饥饿的僵尸正在接近我听到的画外音是这样的。
和大多数婚礼一样,这一场也是由一个油嘴滑舌的家伙主持的,他留着中分的披肩大卷发,头发很油,苍蝇掉上去能摔折腿的。他穿一身白色的西装,背上皱皱巴巴。就像每一个婚礼上的人一样,新娘是美丽善良温柔贤淑的,既有传统女性的温婉美,又有现代女性的知性美,新郎是英俊帅气年轻有为的,事业鹏程万里。眼前的这一位,已经不再是我熟知的肖芳芳,而是一个聪慧过人孝顺能干的新娘子。听着司仪的赞词,我不禁羡慕起这样的完人。是否,我结婚时也能变成这么好的人呢?大家听得陶醉,已然把它当成了真的。过去岁月中的那些龌龊不堪一笔勾销,美好的人生重新书写。
司仪的工资是按字结算的呢,还是看嗓门是否够大?有幸坐在音响正下方的我,心随着鼓膜颤抖。放的歌曲是《懂你》,可想而知已经到了答谢父母恩情这个十分重要十分煽情的环节。
我舅舅舅妈在舞台的左边坐下,新郎的父母坐右边,他们的背后是布景,大大的婚礼下面是英文WEDDING。音乐渐低,但没有停,司仪要说话了。我盯着桌上的冷盘看,庆幸自己之前已经吃了两个红糖鸡蛋,同时也在盘算等会儿开吃了先从哪个菜下手。
忽然间,一阵清脆响亮凄惨绝伦的哭声压过了司仪的说话声,震住了背景音乐,在一瞬间就占据了整个大厅,刚才还闹喳喳的宾客仿佛被施了魔法一样定住了,屏气凝息,不敢发出一点点声响。
声音传来的地方,是我母亲身着孝服跪地嚎哭。她的面前,是外婆的遗像。她用悠长的哭腔告诉现场的亲朋好友,今天是我外婆的生日,可是她已经死了多年,这几年来,我舅舅没有上过一次坟,没烧过一张纸,没做过一顿羹饭,外婆在九泉之下过得凄惨,吃不饱穿不暖,老被人欺负。可是尽管这样,她一点都没有怪怨过我舅舅。昨天外婆托梦给她,说想要来看看自己孙女的终身大事,看看孙女婿长啥样,喝一点喜酒。在场的人全都慌神了,连见惯了各类极品奇葩的司仪也直直地愣在那儿,完全不知如何是好。
我母亲的哭声中有一种催人泪下的颤音,感觉痛苦之手正捏着心脏,泪水从破碎的心中涌出,向四面八方溅出去。所有被这种哭声溅湿的人,无不心碎欲裂,肝肠寸断。有些年长的大妈已经开始用大红色的桌布擦拭眼角,然后转身向旁边的人低声诉说我外婆生前的种种好。
我对这种恸哭无动于衷,因为我知道这只是她的职业性动作。她是个哭丧婆,贩卖悲痛是她的职业。
她哭了大约十分钟,司仪终于醒悟过来,叫来婚庆公司的两个壮汉把我妈架走。和我外婆一样,我妈也是个肥婆,她趴在地上的时候就像一只上岸找对象的胖海狮,浑身被泪水和悲哀包围着,两个壮汉根本无从下手。
我舅妈的脸都绿了,急得跳脚。站在舞台上被灯光笼罩着,那灯光仿佛是透视的,全场的人看她都带着怪怪的眼光。
第三章哭够了,我母亲收起泪水,拍拍白袍的下摆,走到舞台上,将我外婆的遗像摆在布景旁。然后雍容缓慢地走出了宴会厅。
这真是一场刺激人心、别开生面的婚礼啊。不管经历了什么,人总是要吃饭的。她走后,大家开席了。
我自然无法端坐在那儿继续吃饭。我和我小姨走了出去,去追我妈。留下我大姨在那儿善后。
第四章第三章:要不就做个正常人吧
我的白天是从十二点以后开始的。那是我醒来的钟点,小区里极其安静,上班的都在上班,搓麻将的早已在棋牌室,无事可干的老年人和小娃娃都在睡午觉,我便从朦朦胧胧的睡梦中醒来,开始这迟到的一天。
我在家里找到了一本如何做面点的书,不知道它从哪里来的。我把酵母面粉配齐后,就开始捣鼓小笼包。螺蛳镇上的女人基本不会做面食,也不爱吃。不仅如此,她们还鄙视面食:嘁,馒头有啥呢么好吃的,米饭才是正餐啊。我决定打破这个陋习,当一个全能的厨娘,尽管我也不爱吃面食。和面用冷水还是热水,水加多少,怎么加,这些我以前一概不知。我想,我的知识面是如此狭窄啊。我把书拆散了用双面胶贴在厨房墙壁上,对着教程亦步亦趋。
第一次,做出一团僵硬的面饼,带着一种奇怪的酸味,看样子是失败了。我把它放进冰箱里,打算等灵感来了将它改做成什么可口的东西。众所周知,浪费是不对的。
母亲回来看见了,将它拿出来,贴在我的房门上。其实说贴并不准确,而是穿过门把手挂在上面,以示威胁。我是那么容易妥协的人吗?笑话!
我第二天接着做。这一次,面团对我柔软了一点,我没有把它搓成常规的半圆球状,而是任其铺展在平盘中,上蒸笼蒸。十几分钟后,一团柔软的奇形怪状的面饼出锅了。它的形状难以描摹独一无二。它那与众不同的别扭劲,与我的处境何其相似。它松松软软没有章法,不像包子铺里的任何一个待售品,它是古往今来最不受约束的馒头。它虽形状怪异,却是热气腾腾,肆无忌惮地散发着大地和阳光的香气。
面对这么一块特立独行的饼,我想或许我开个早餐铺子也未尝不可,就卖这种独一无二的饼。失眠到三点起床,早点摊上午九点半收市,然后睡午觉,睡他娘个大半天,晚上和完面继续失眠。
这一次,我没有把它放进冰箱冷藏室,而是置于空气中,听任微生物在这块完美的面饼上自由生长。
幽绿色的霉菌丝在被风吹乱之前有一种莫可名状的美感,绒绒的,丝丝缕缕。极微小的生命,在极短暂的时间里出现,成长,消失。只有像我这样的闲人,才能有兴致站在窗口的大理石桌前,花一下午的时间观察它们华丽的生命之旅。看的时候,我忍不住想,到底是身着制服朝九晚五重要,还是看一场幽静的表演重要?我知道,我妈会说:你能看出什么个名堂!是的,我看不出什么名堂,我不是研究微生物的,但是,难道只有作为科学研究的察看,看出了什么名堂才有意义?如果一切只是为了搞出点名堂,那么生活还有什么乐趣可言?
前面,在我的描述中,我的生活是乏善可陈的,别人都在为了买房买车而奋斗,而我却在看一丛霉菌的生长,居然还不是为了科研!这人是要到多无聊的境地才能如此!但我其实还蛮乐在其中的。做面饼如此,看菌丝如此,其他很多事情亦复如是。
别人很好奇我是怎么打发时间的。其实很简单,我做甲事的时候,若想到乙事,便会去做,若又碰到丁事需要解决,便立马奔赴就这样,一直到做完了亥事,甲事还没有完成,于是拍拍脑袋说我是猪,再欢乐地去把甲事做完,或弃之不顾。人生嘛,随心所欲地走到哪儿算哪儿,何必那么较真和机械呢?
我看了半天菌丝,就打算去琢磨一下倒垃圾时在花坛里见到的蘑菇是什么品种,于是便把这一坨全世界最特立独行的面饼留在了厨房里。
晚上,我妈哭丧回来,自然是见到了它。
她指着盘子问我:这是什么?
我说:面团咯。
她又说:上面是什么?
答:霉咯。
然后她又问:这是干什么?
我说不知道。
不知道是吧?她拿起盘中的面饼砸向我,这下知道了吧!
我躲过了,为自己的反应灵敏而自豪,对她的失手表示惋惜。
知道了,你是疯婆子。我说。然后去捡掉在地上的面饼。蹲下去的一刹那我尚并不知拿它如何,站起来时就有了一个好主意。我要用它来喂金鱼。我把面饼碎块捻成粉,纷纷投进金鱼缸里。那群鲜艳的蠢家伙巴巴地张开嘴吞食。金鱼是停不了进食的,除非没有。母亲走到我面前,拽住我,抬手甩我一巴掌。
猛然间,我像从酒醉中醒来一般,对周围有了一种奇怪的陌生感。电视柜还是那个电视柜,却不那么愚蠢可笑,茶几上的杂乱物什让我清醒地意识到生活的狼藉与不堪,窗台上的海芋青翠却滴下悲伤的露珠,空间依旧是三维的,直角也还是九十度,一切都和以前差不多却又不一样。
我醒过来了。
我被她的一巴掌拍得坐到了地上,很久都没有站起来。后来,我干脆就坐着,如新生儿那般好奇张望,看屋子里的一切。看累了,我从地上捡起一块碎片,往嘴里塞。
她吓坏了,同时也恼怒到了极点,扬起手,又作势要拍我。
我哪能让她得逞啊,一巴掌的耻辱已经够了。我活在世上的这二十五年来,这是唯一一次挨耳光,并且,我发誓也只会有这么一次了。我顺势一倒,身子靠近了她的粗腿,一把抱住,然后把嘴里带着霉味的面饼全吐在了她的脚背和拖鞋上。
接着,就像我们互相折磨的那段岁月一样,我冲进自己的房间,锁死。
我经常做同一个类型的噩梦。在空旷的地方不停地奔跑,因为身后有危险在逼近。怪兽,或者自然灾害,不一而足。我总是会跑进建筑物里面,锁上门,自以为安全了。醒来想想,那样只有一个出入口的密闭房间,只要怪兽破门而入,就可以瓮中捉我,何来安全可言?然而,梦里我无一例外地逃向这种密闭空间,在自我封闭中寻求安全感。
此时,我的门外就有一头凶猛可怖的怪兽,她吃掉我的梦想又用眼睛喷出有毒的泪水将我化成尸骨,然后用毛线连起骨骼,做成一个木偶。她将我随身携带,随意展示,操控自如。我不要这样的结局。我逃进房间,这似乎还不够。我躲进内心的核里,就像一个桃子,留下软软的果肉任凭人食鸟啄虫噬腐烂,厚厚的桃核是我最后一道防线。如果遇上小时候的我,被她用石块敲开,那么我只好让自己散发出一阵难闻的气味,将讨厌的小孩驱赶走。现在的我,也确确实实成为了一颗臭烘烘的桃仁,所幸坚硬的桃核还没碎。
考虑到躲避怪兽和绝地求生的双重需求,我的房间通向一个小小的阳台,阳台上的防盗窗在安装的时候就预留了一个活动的门以备逃生。这是一个好时机,我可以在房间里通过那个不太惹眼的小门逃走,逃离这个父亲缺失、母亲暴戾的家,和这个充满了怨念的屋子。逃吧,逃到广阔的远方去。
然而,当我走到阳台上的时候,我只是搬了个小凳子坐下来看花。这是一片我付出了诚意劳动的地方,三十几个花盆,它们没有辜负我,慷慨地献出了绿叶和花朵,不问我活得成功还是失败。
这里的花草,很多都经历过了多次劫难,其中大部分来自我的母亲,她看不惯我成天无所事事只养花种草,我那退休干部的生活方式和闲情逸致总能在瞬间点燃她的怒火。她曾当着我的面用热水浇灌一株金边瑞香,也曾趁我不在家的时候偷偷把一盆长了五年的玉树齐根折断。把馊掉的冬瓜汤倒在碗莲盆里。把糖抹在叶片上吸引蚂蚁来啃咬。植物是坚忍的,它们能忍受自然中最恶劣的环境,也能熬过人类最恶毒的摧残。被折断的玉树的叶片纷纷落下,沾到盆土便开始生根,一片皱巴巴的老叶片带着一株嫩生生的小苗,没有比这样的景象更能给人力量了。那盆大玉树后来变成了十盆!这让母亲的怒火也翻了几番。
第五章毫无疑问,如果她不是我母亲,我是不会喜欢她的,不想与这样的人交朋友,甚至连打交道也是能避免就避免。她是个非常自私的人,暴戾而敏感,非常的神经质。她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并且只爱她自己。
然而,她是我的母亲,我必须爱她。她把自己的骨血分赠给我,又用泪水换回喂养我的粮食。在漫长的岁月里,她给予我坏脾气和痛苦,让我体会到来自生命最柔弱处的疼痛和哀伤,还有无可奈何。
很长的时间里,我并不知道自己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可是我清楚地知道,我最不想成为她这样的人,我也不想我将来的女儿思考自己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的时候,心里唯一的想法是不要成为我这样的人。
可是,我愈是想要走出母亲对我的控制,却愈发看清操控我的线是怎样牵引着我。她自私,我又何尝不是如此?她给我折磨,我也没让她省心。她想通过我获得荣光,我就焚毁自己让她丢尽颜面。一切都是相互的,互为因果,唇齿相依。
我第一次发现这一点是在大学里。有一次与室友吵架,大家都提高了嗓门,忽然间,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并不是我所以为的那个声音,而更像是我母亲的,无论是音色还是语调都一模一样,就连刻薄的方式也如出一辙。我分不清是记忆里她的声音在脑子里作祟,还是我在愤怒的时候就变成了她一个浑身充满了泪水的巨型怪物,绿巨人的妹妹。这一发现让我惊呆了,继而是无尽的失望和丧气。所有逃离的努力都变作了把我拉向她的反作用力,就像打弹弓时绷到自己手一样既窝囊又生气。
想到自己一辈子都无法逃脱我所厌恶的那种自己,真让人痛不欲生。不想,却必须。恐怕这要属人生中必须面对的第一个问题了吧?接受它是痛的,但不接受就是灭亡。想到这里,我觉得的人生还是有点意思的。
那个夜里,我翻出抽屉最里边的那张纸片,那是邮递员罗师傅给我的一张写有家教中心电话号码的包裹通知单。
纸上,我用红笔写着:决斗吧,狗日的生活!
三小时后,我拨通了那个电话。对方喂了一声之后,我立马认出那是我高二数学老师丛老师的声音。
那位老师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首先因为他总是一副睡不醒的样子,而我对这一类人都抱有同情式的好感,因为我们都是对生活漫不经心的人。我也从另外的渠道了解到,他的睡眼惺忪很可能是因为从赌桌上下来后就直奔课堂。没错,他是我父亲的赌友。正因为如此,我打算去他那儿看看,面个试,因为直觉知道这事会挺好玩。
根据电话里的提示,一个小时候后,我到达了距离幸福小区三个街口的康乐花园。丛老师的辅导学校位于沿街店铺的二楼,由一个很小的楼梯上去,楼梯上写着从这里走入名校、一步一个新台阶、高分的选择等,黄底红字,看得人眼花缭乱,险些栽倒。
我离开高中已经有七八年了。这些年中大家都有变化,丛老师比以往老了些,却至今没有睡醒。此时正值暑假,来补课的学生很多,他们一脸漠然,好像是烈日下枯藤上的一根老丝瓜,对周遭的一切漠不关心,双目茫然地做着题目,脑子是停止运转的,答案从笔尖流出,纯属惯性所致。曾经的我想必也是这副样子,唯一不同的是,由于身体太差,我每到暑假都会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像个游魂,因此就免除了暑假补课的劳役之苦。
经过这七八年,较之以前,我也只不过是胃口稍好,不再疰夏。没精打采不变,无所事事不变,漫不经心不变,依旧一事无成,依旧狗屁不是。
作为往日学校里的好学生,自然是会得到多一点善待的。丛老师给我倒了一杯纯净水,示意我坐下,开始和我攀谈。
你专业学的什么?
城市规划。
这个啊,打算去哪里?建设局?
我不知道,也许拆迁队?我撇撇嘴,实在不知道这个问题该怎么回答。
那你英语几级?
四级。我本想说考六级那天睡过头了就没去考,犹豫两秒还是算了。
数学你还记得多少?忘光了吧?
我想了一下,貌似无理数什么的还记得。开方也还行。啊,我懂黎曼几何。我有一阵子对非欧几何非常着迷。
他做了一个意为这些都是没用的东西的手势,我就住口了,不往下谈非欧几何对我世界观的改造之类的废话。
其实,比起给学生辅导功课,我更喜欢打扫卫生。丛老师,您这里要清洁工吗?我这突如其来的建设性意见让他惊讶了几秒钟。
为什么呢?他不解地问。
因为我喜欢打扫。我喜欢让脏兮兮的地方变得一尘不染,喜欢把凌乱不堪的地方归置得整整齐齐,喜欢把衰败的景象一扫而光,变得欣欣向荣。然后做了一个就是这样的手势,我大学期间,基本上宿舍卫生都是我一个人做的,次次被评为卫生最优宿舍。这是我喜欢做的事,也是我最愿意做的事。
这话一说出来,我自己都被自己打动了,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让人神清气爽。一缕阳光透过云层照射下来,穿过树叶,照到树根旁的一个牛屎菌上。
于是,我开始在丛老师高分学校做起了清洁工,按照当地人的说法,我成了阿姨。梅雨季节也开始了,这不是比喻。
早上,我穿着洞洞鞋打着伞走在新铺好的柏油路上,雨帘把人和车都相互隔开,有一种穿着隐形衣的安全感。路横跨过好几条小河,因为桥是平的,河几乎被忽略了,几天大雨就把河水灌得满满当当,垂柳的梢头轻沾水面,画出一个个圈圈,也不知是在诅咒谁。河水漫到堤岸,仿佛一脚就能跨进河里,这样的深水反倒给了我一种很安全的错觉。路边的店铺都是新的,却有老人坐在门口看店。看店是次要的,坐在那儿什么都不做,只是看着大雨从天而降,顺着低洼处的导流槽,流进一条看不见的大河,与生命中的每一场落雨交汇,带走时间,让一切归于宁静,才是重要的。坐在门口看雨的狗是百无聊赖的,而猫却是另一番兴致,在五金店柜台上的那只黑狸猫,出神地凝望着充满了雨的世界,似乎在看着一些人类无法望见的东西。柏油路很神奇,看着没有积水,可脚踩上去竟能挤出很多水来。我之前坚持下雨天不出门原则,所以不曾见过这个现象,此时竟觉得非常有意思。我这么边走边踩水,走过一个街口,忽然悲从中来:这种童年乐趣,我竟然在二十五六岁才体验到。
胡思乱想地又走过一个街口,收伞,抖掉水滴,钻进逼仄的楼梯。丛老师有三套房子,他把其中门对门的两套中间打通,做了个两百六七十平方米的大教室,但里面是隔开的。学生年龄不等,小学三年级到高中三年级的都有,共二三十个。我刚去的时候,学生们都在呆傻地做试卷,一旦发现了我的真实身份,就不再假装了,丢纸团会故意往我身上丢,或者明明可以把橡皮灰用草稿纸接住扔进垃圾桶,却直接撇在地上。有些调皮的男生直接把口香糖吐在地上,往地上吐了痰后用鞋底涂开,没痰的就吐点唾沫。至于鼻屎沾在桌肚背面那种事,简直就是举手之劳,贴完捻一下手指,向我做个不成敬意的表情。
我对这些小孩的恶作剧漠然处之。他们现在这么嚣张跋扈,俨然世界之王,可是要不了十年,一旦他们走出校园就会发现,自己只不过是教育这个小黑屋里释放出来的一个低能者,既没有赖以为生的一技之长,又没有改变世界的理想主义情怀,甚至连安贫乐道的态度都没学会。最后,女的当了售货员,因为琳琅满目的不属于自己的物品多少带来一些虚假的满足感,而冬暖夏凉的工作环境符合这些贪图安逸、无法吃苦的小姑娘对工作环境的大体要求。男生么,要么去当推销员,名片上印着销售经理就真以为自己是个人物了,要么就去开个挖土机,靠着父辈的人脉四处塞红包,换来承包些土方工程,一年能挣上十几二十万,吃饭喝酒吹牛的时候,眉宇间流淌着未来暴发户的气质。我有个同学,没上大学。在我们大学毕业前夕,他在高中同学的QQ群里说:同学们,我的洗浴中心越做越大,急缺人手,各位女同学如果找不到工作,可以来我洗浴中心做小姐,待遇从优。
我默默地清理掉这些未来的售货员推销员和挖土机司机故意制造出的垃圾,把课桌摆整齐,把他们昨晚变成废纸的卷子收拾起来,扎成捆。丛师娘,或者说老板娘要把它们留着当废纸卖。卷子变成废纸的过程,恰如一个学生走入社会。看着这群没心没肺又带着天然的恶的小孩,我想用一个很大的黑色塑料袋,把他们装进去,一并扔进垃圾箱。一心一意地做一件不费脑子的事,身体的疲劳会取代心灵的焦灼,酸痛感由肌肉和关节逐渐渗透至内心,把心里的巨大空洞填满。渐渐地,当这种酸痛的劳累也消失无踪的时候,人完成了某种形式的脱胎换骨。天突然就晴了,日光,不留一丝空隙。
我开始打伞走在上班路上。上班这个词真是百搭。看着马路边新楼盘外面的广告,心里盘算着自己的收入何时能买下这么一间风华绝代的小屋。我现在每天去补习学校两次,每次打扫两个小时,一个月给两千,周末无休,不给缴纳社保。钱虽不多,但工作也不算辛苦,我是说当我习惯了弯着腰拖地之后。经历了这两三年的无收入生活之后,我对物质生活的要求也降到了最低点。我穿的裤子是超市买的处理品,二十九元一件,棉中带涤纶,宽松而舒适,配上一双布鞋或者洞洞鞋,基本就算是清洁工阿姨的标准行头了。我穿的T恤衫都是大学时代的,那时候比较舍得花钱,或者说我妈比较舍得给我花钱,耐克阿迪的衣服囤了一些,足够我再穿个三年五年。一件新T恤固然有着新东西的诸多令人赏心悦目的因素,可是旧衣裳自有它的好,在长久的磨合中,它渐渐记下了穿者的形状,变成了自己的东西。从前的我是不会有心去感受外物的这种天长日久才能显现出来的改变,因此也就不会去在意一件衣裳对人生的意义。当我让自己的生活更加俭朴更加简练时,渐渐发现,越来越多买来的东西变成了自己的东西。干清洁工这事我妈并不知道,我只是告诉她,我去以前老师办的辅导学校做事。所以她自然而然地想成了我去当老师,还嘱咐我不要嫌钱多钱少,多学点东西,下半年去报名考一个市教委的教师考试,以后好好当一个老师也不错,至少一年有三个月的寒暑假。我妈并不理解,并非人人都想当老师。丛老师为何不在学校里继续教书呢?这个问题我悄悄侦查、打探过。他起初是因为经常赌博上课没精神,迟到被扣工资,后来有学生家长向校方检举他赌博一事,学校要处分他,他索性辞掉了公职。那位学生家长与丛老师是在赌桌上认识的,后来在家长会上发现他竟然是自己孩子的数学老师,可怜天下父母心,他虽然很欣赏丛青云的赌品,但作为教自己孩子的丛老师,他就无法接受了。在他看来,一个老师必须为人师表道德高尚操行优良,决不能沾染黄赌毒,甚至连说荤段子都有失体面。这位家长的想法,大多数学生家长都是认同的吧,也只有我父亲这样的人觉得无所谓,书教得好就行了,人无完人,要是没有那么一点小嗜好,人生有什么乐趣呢?辞掉了工作之后,丛老师索性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当起了职业赌徒。既然教书并非乐趣所在,不如干脆依着自己的心意来。他做的第一件事是约那位举报他的学生家长出来一赌泯恩仇。
当然,是丛老师赢光了该名学生家长口袋里所有的钱。我父亲跟我说过,赌钱丛老师很内行,赌品也很正,不耍滑头,靠的是脑袋赢钱,因此行里的人都很敬重他。顺便说一句,我父亲这辈子干过很多行当,唯一不变的身份就是赌徒。丛老师的赌博生涯大约持续了两年半,收手是因为赚够了钱,他买下了现在用作教室的房子。也有人说,是输家抵押的。
总之就是,他收手了,继续当老师,扮演教育者这个比较体面的社会角色。据他自己说,无非为了不让子女看不起他,不让子女被人看不起。丛老师并不爱教育这个行当,他有时候会跟我聊天,说:小姚,你说人生图什么呢?我一边擦桌子一边说:图个乐子呗,我觉得抹桌子比当公务员有趣一点,所以我就干。
为了打发时间,我认认真真把清洁这种事情做得一丝不苟。我想,如果我是一个城市规划师,我一定要把城市建成一个迷宫,让再熟悉城市的人都会迷路,这样每天上班的路就丰富多彩充满了探险意味,从甲地到乙地有无数条路可走,有无限可能性。这样多好玩啊,空间因为重复而增值,生活因为多样性而有趣。但这必然有很多人不同意,上班迟到怎么办?约会找不见人怎么办?好无聊的现代人,你们就用GPS找寻捷径走你们的路吧。
所以,我的城市只存在于我的幻想中。这是让人扫兴的事。但是打扫卫生不一样。干净的就是干净的,如果别人不记得脏时的模样,那么我工作的意义就是让别人忽略掉我的工作,以为整齐整洁是天然的。就像印度教的大神,最厉害的是湿婆,他可不是什么善类,他是毁灭之神,但毁灭的同时也是创造,这一点也启发了有关部门,只有大拆才能大建。而另一位保护神毗湿奴就低调多了,总是做做修整工作,就像我这样。我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用湿抹布擦除试卷架上的灰尘。接着又想,我真他妈太会给自己脸上贴金了。
因为时间太充裕了,我便着手寻找第二家做,而且很快就找到了。任何行业都是相似的,只要你进了这个圈子,一切就会容易很多。
这户人家位于康乐小区以东的别墅区,只有女主人和一个苍白的少年。女主人个子高挑,已过四十,徐娘半老,风韵犹存这个词像是为她量身定制的。她总是衣着得体,说话和善,但是总像有一层忧郁之光笼罩在她身上,看起来是一个标准的有钱寡妇。那个苍白的少年被称作淇淇,看上去十七八岁的光景,个子目测一米八,奇瘦,不仅瘦,而且骨骼似乎都是弯曲的,没有伸展开来,像一根在极其狭小的空间里生长了很久的韭菜,蜷曲的,缺少生命应有的鲜活颜色。他的头发是黄的,皮肤极白,仿佛从未见过阳光。他确实也很少出门,尽管他们家门口有一块很大的绿地,长着野花野草,他却像从来不曾发现。他极少从他自己的房间里出来,少有的几次见他走路,发现他总是沿着某条看不见的直线在走,转弯是直角,不像一般人那么走一个弧线。直觉上知道这个少年有一些问题,但到底是什么又说不清。
这个别墅区有联排的,也有独栋的,我打扫的这家属于后者,花园很大,但基本撂荒。由于女主人非常大方,我收拾一次得三百,一周四次,每次不过两小时。晚上在网上跟一个同学聊天,她在五道口某著名高校当兼职老师,每周上十六节课,一节课四十元。起先,我的心里稍稍平衡了一点,因为清洁工的收入不比高校教师差。过了一会儿,我又觉得太过分了,她连续四节课已经上得筋疲力尽,只能拿到一百六,而我两个小时的洗洗刷刷,居然有三百。于是,我决定帮别墅女主人稍微拾掇一下院子,以安抚我那同学躁动不安的心。大概花了我十几个小时,花园就有点样子了,其实它的底子不差,有池子有花架的,只是欠打理。我的工资是日结的,干一次给一次钱,随时可以滚蛋,这与辅导学校不一样。当花园恢复秩序和生机之后,女主人多给了我一千块钱。她说:要不是住东边靠河那家来问这花园是谁收拾的,我还真没仔细瞧它的变化。这么一收拾,就像个家了。小姚,谢谢你。
东边靠河那家的女主人,也就是我的第三个客户。说客户似乎有点可笑,但这次是她主动找上我的,并不是要请保姆,而是想重新规划一下花园。我不太记得是否曾和第二家的女主人聊起我的专业,可能是说了吧,我不用担心别人因为我的学历高而解雇我,大多数人会觉得一个聪明一点的小保姆好于蠢笨的,我也不觉得在给母校丢脸,反正它也没让我添过什么光彩,况且,我做什么样的职业它并无关系,也管不着。
我是个植物爱好者,江南的园艺植物能认个七八成,加上做设计图又是一把好手,连夜,我就给第三户人家绘了个设计图,只是简易的效果图,太复杂的一般人看不明白反而容易否定掉。客户看了挺满意的,就开始照着施工了。十几天的工夫,花园就有模有样了。望着焕然一新的院子,我忽然有一种在这一行做得风生水起的自豪感。
我依然做着清洁工的活儿,同时干三家,一月有四千五,偶尔还为人策划一下庭院改造,日子竟然也充实起来。
*亲爱的读者,如果你爱看励志文,我建议你把这个小说的原有顺序打乱,章节顺序变成:六、四、五、一、二、三。这样,它就成了一个向死而生、在徘徊中逐渐走向光明的故事了,而标题也可以改成《我终于知道该如何做个正常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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