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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朱雀

書城自編碼: 2894175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小說社会
作者: 葛亮
國際書號(ISBN): 9787020118083
出版社: 人民文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6-10-01
版次: 1 印次: 1
頁數/字數: 380/200000
書度/開本: 32开 釘裝: 平装

售價:HK$ 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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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
編輯推薦:
两届《亚洲周刊》十大小说奖得主、被海外评论界誉为当代*大师潜力、*会说故事的小说家──葛亮在纸上留下南京,惊艳文坛之作,重构古都民国至千禧年丰饶人文版图!
莫言、苏童、麦家、毕飞宇、陈冠中、朱天心、李昂、董启章等海内外文学名家联袂力荐!

《朱雀》之于葛亮正如红高粱家族之于莫言,哈佛大学教授王德威专文作序推荐!
莫言评说《朱雀》,是兼有人文地理和灵魂拷问的新型小说。他像写自家的家园一样写出了一个他的南京,他像写自己的亲朋一样写出了众多的人物。

《亚洲周刊》年度全球十大华人小说。当代*大师潜力的年轻小说家葛亮代表作首次于内地出版。台湾中国时报开卷严选推荐好书,2010年华语文学传媒大奖新人奖决选作品,香港国际书展二十周年重点推介书籍。
內容簡介:
苏格兰华裔青年许廷迈回到父亲的家乡南京留学,在秦淮河畔邂逅了经营古玩铺和地下赌场的神秘女子程囡。

故事以二人感情经历为经,对金陵古都的观照为纬,回溯家族渊源,纵横中日战争、反右、文革等历史关隘,交织出三个世代的传奇。

金饰朱雀在三代母女间流传,个人的爱恨痴嗔历经时势的动荡、人性的温暖与伤害。她们选择以良善和体面,直面历史横逆,死而后已。神鸟朱雀是城市和人物的本命,身覆火焰,终生不熄。
關於作者:
葛亮, 原籍南京,现居香港,任教于高校。香港大学中文系博士。作品出版于两岸三地,著有小说《北鸢》《朱雀》《七声》《谜鸦》《浣熊》《戏年》,文化随笔《绘色》,学术论著《此心安处亦吾乡》等。部分作品译为英、法、俄、日、韩等国文字。


曾获首届香港书奖、香港艺术发展奖、台湾联合文学小说奖首奖、台湾梁实秋文学奖等奖项。作品被收入当代小说家书系二十一世纪中国文学大系,入选2008、2009、2015年中国小说排行榜和2015年度诚品中文选书。长篇小说《朱雀》获选《亚洲周刊》全球华文十大小说。2016年以新作《北鸢》再获此荣誉。
目錄
序言 归去未见朱雀航
第一章 格拉斯哥V.西市
第二章 大兴的拉斯维加
第三章 古典主义大萝卜
第四章 她与她的罗曼司
第五章 无情最是台城柳
第六章 基督保佑着城池
第七章 雅可或着裤的云
第八章 布拉吉与中山装
第九章 阿尔巴尼亚年代
第十章 东边日出西边雨
第十一章 依旧烟笼十里堤
第十二章 母亲与一个丧礼
第十三章 龙一郎的图画夹
第十四章 错落的五月八日
第十五章 洛将军守卫墓园
第十六章 归去未见朱雀航
后记 我们的城池
內容試閱
第一章 格拉斯哥V.西市


他本无意于这一切了。
说到底,他不过是个局外人。只因为有了她,这无穷尽的陌生才对他打开了一个缺口,施舍似的。
他是个有尊严的人,可站在这堂堂皇皇的孔庙跟前,还是有了受宠若惊的表情。那匾上写着天下文枢。牌坊是新立的,洒金的字。字体虽然是庄重的,但还是轻和薄,像是那庙门前新生的胡须。但就是这样,他还是被镇住了。

他茫茫然地听说了夫子庙这个地方,当时他在英伦北部那个叫格拉斯哥的城市。是个地形散漫的城,却养就了他中规中矩的性格。那里的民风淳厚,举世闻名的大方格裙子是个佐证。厚得发硬的呢子,穿在身上其实是有些累赘的,似乎并没有人想起去改良过。穿时要打上至少二十五道褶子,必须是单数的,这也是约定俗成,无人非议。然而外地的人们关心的却是这裙子附丽的讯息,他不止一次被人问起他们苏格兰的男人穿这裙子时,里面到底有没有底裤。他就会脸红,仿彿这习气的形成都是他的罪过。在这城里,他听着风笛长大,这乐器的声音尖利而粗糙,总让人和思乡病联系在一起。而他长着黑头发,眼睛也是黑的,他对这城市的感情就若隐若现。这里面有些自知之明的成份,他明白,他并不真正属于这里。和那些金发碧眼的孩子不同,他和这城市有着血脉的隔阂,他对它的亲近过了,就有了矫揉造作的嫌疑。
有一天,父亲对他展开了一张地图,指着一块红色的疆土,说是他祖父的出生地。这国家让他陌生,因为它的疆界蜿蜿蜒蜒,无规则而漫长的海岸线让年幼的他有些不知所措。他相信复杂的东西总是更文明,就像是大脑沟回多些的人总是更聪明。他父亲指着海岸线边上的一个小点,说,这是他们的家乡,南京。

后来到他大学读了一半,学校里实行了与国外高校的学生交换计划。他就填了地处南京的著名大学。倒不见得完全是寻根的需要,这大学的物理专业在国际上是有声望的,和他的所学也相关。不过这也无法为他看似寻根的举动找一个充份的借口,或许和寻根互为借口。在出发之前,他用功地做了准备的工作,学了一个学期的汉语,又翻看一些有关南京的资料。后来发现了一张英国人绘成的明朝地图。那时的南京,是世界上的第一大城,并不似中国以往的旧都,有体面庄严的方形外城,而是轮廓不规矩得很,却又奇异的闳阔。这局面其实是一个皇帝迷信的结果。然而到了下一个朝代,外城被打破了,这界线有些地方残了,有些更是不受拘束地溢了出来。后来他很得意自己的直觉,这城市号称龙盘虎踞,其实骨子里有些信马由缰,是六朝以降的名士气一脉相传下来的。
他也预习了有关这个城市的文学,听说了文言文的深奥可畏,他就找了白话文来读,印象深刻的是一个姓朱的作家写的一篇《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后来又读到了姓俞的作家写的一篇,同题异笔,说的都是这条河流的好处
到了南京的第一天,他就要去看这条河。然而竟一时忘记了河的名字,就对接待他的中国大学生说,他要去看这个城市最著名的River。叫小韩的大学生是个很热心的人,带着他就上了一辆巴士。下了车,他们站在了很大而陈旧的铁架桥上。桥头是一座汉白玉的雕像,好像是三个身份不同的人,摆出很革命的姿态。他往桥下张望,底下是有些泛黄的滔滔的水。他顿悟了,说No,这是扬子江,我要去的是另一个河。小韩想了一下说,你是说秦淮河吧,那我们去夫子庙。

他这就听说了夫子庙这个地方。
小韩路上对他说,这夫子庙是南京很著名的去处,为了纪念中国古代的圣人孔夫子。他就兴奋起来,说他知道孔子,他知道的还有一个孟子,是孔夫子的儿子。小韩就对他好脾气地一笑,说,这倒不是,我以后慢慢讲给你听。
他没料到夫子庙是个极热闹的所在。他总以为纪念圣人的地方应该是肃穆的,就像莎士比亚的墓地和司各特的故居。而这里却满是香火气。待站到秦淮河边,扑面而来的是一股不新鲜的味道,把他吓了一跳。这河以这种突如其来的方式让他失望了,水不仅是浑,而且黑得发亮。他于是很坦白地说,这河是他有生以来看到的污染最严重的河流。小韩脸红了,现出很惭愧的样子,说政府在治理,会好的。他总觉得自己是个乐观的人,他就很诗意地将这气味理解为六朝脂粉腐朽和黏腻的余韵。然而终究不是。这时候有船过来,载着图新鲜的游客。小韩问他想不想坐上在河里走一遭。他探了一下头,看那油漆得花团锦簇的船上,站着个敦实粗短的中年船工,那船工直起嗓子拉了一下生意,然后清了清喉咙,扑地向河里吐了一口。也并没有看到意想中的歌娘,他就摇了摇头。
小韩又带他往前走了,他看到前面有了红墙金瓦的建筑,虽然颜色是旧了,但是在这嘈杂中却有股肃然之气。门楼上是一块匾,上面书写着很遒劲的汉字。这四个字倒认识三个,天下文,然而最后一个却没见过,他想这是很关键的一个字。他在心里一笔一划描摹着这个架构巍峨的生字,心里有了被征服的感觉。

小韩说进去看看,就去买门票。他很奇怪这样的地方竟要门票,觉得自己朝圣的心情被辜负了。
小韩兜了一圈又回来,很失落地说,售票处的人说里面在修缮,竟不放游客进去。他倒不以为意,反而心里有些理解了:这庙虽然不是像迪斯尼那样是用钱堆起来的地方,却总要经费来维护。这门票就算是变了相的香火,孔老夫子总该能受用的。
两个人沿着河畔走着,说些闲话,说着说着也就沉默了。走到了一座石拱桥跟前,远远的一队人,红帽皂靴,穿着长袍一路吹吹打打地走过来,还有一顶轿子,在四个男人肩上颤悠悠地一上一下。这是极有中国特色的男女嫁娶的一幕,他看得愣了神,并不知道这队人只是当地一个酒厂的活广告。
待这队人锣鼓喧天地走远了,他也看够了。他看够了,回过头来,小韩却不见了。他四周张望了一下还是看不见,就跑到了刚才那座桥上,引了颈子望。他身形高大,动作又很夸张,这样望来望去,就好像一只神态焦灼的鹅了。
小韩是个没什么特色的人,穿了一件灰扑扑的夹克衫。他这么东张西望,一时觉得这密麻麻的人群里,到处都是小韩,然而又都不是。
他失望得很,心里又自嘲,想不到才刚刚第一天,自己就演了出迷失南京的活剧。这时,突然他想起小韩其实给过他一张名片,上面有个手机号码。他心里得了救星似的,急急地下了桥来。
可是他并不知道哪里能找到可打的电话。路上散落着电话亭,然而他身上却并没有一张电话卡。他就循着沿街的商铺一路走过去,看见铺头里的小老板就比划着,用小指和大拇指作个打电话的姿势,然后冲着人家扬扬手里的十块钱。然而对方似乎不很明白他的意思,总是迅速地摇摇头。他就这样走到了一堵墙跟前。这墙上覆着青瓦,原本是古意十足的,却似乎刚刚修整过,刷得雪白粉嫩。墙上有一道拱门,门上写着两个字――西市,这两个字他都认识,他想市大约就是城的意思,这门里面,该就是一座城了。
他不自主似的走进去,跟着有些惊异了。外面是熙熙攘攘的,这里面却是十分的空和冷,似乎起了清寒之气。地上的路是大而厚的石板铺成,他踩上去,觉得脚底有凉意袭上来。两边的房都是黛瓦粉墙,黑漆的门。门上浅浅地镌着浮雕,他看不清那图案,就觉得深奥。窗子也是镂空的。很阔大的檐从房梁上延展出来,一星半点的阳光要钻进门窗里去也变得艰难。往前走了几步,他看到一个中年女人站在门口,又弯下腰去,拿着个扫帚疙瘩洗刷自家的门槛。这动作在他眼里也是施施然的。他独自矗立在大片的阴影中,看着眼前的风光,以为自己误打误撞走进了守旧人家的大宅门。总觉得这里,该有个光艳的戏子唱起了幽怨的戏。然后年华也在这咿咿呀呀的腔调里,身不由己地老过去。这就是他想象的古老文明了,并不是因为无知,更多是因为天真。其实这古老里,是处处透着假,他却是看不出来。
他正冥想着,却听见似乎有人唤他。回过头去,看到刚才那个中年女人在和他说话。她说得很快,语调铿锵,和这氛围并不谐和。他并不知道她在说什么,她就指着她身侧的门。他走进去,才恍然。原来里面的陈设也是商铺,但是卖的东西却不同,有些字画和瓷器,还有形状怪异的古玩。他左看右看,只觉得这些东西珍奇,和自己却无太大干系。那女人就把手伸进玻璃橱,拿出一根透绿的链子在他眼前晃。他并不感兴趣,转身走出门去。
他又转进了另一个铺子。这铺子里坐着个神态阴郁的男人,看到他进来,脸上倒堆了笑。铺子里的多都是金属的物件。他看到门口的架上有只生了铜锈的器皿,模样十分庄重,他觉得眼熟,想了一会儿,想起这东西叫鼎,是古中国的饭锅。他敲了一下,当当作响,那男人就走出来,说了句什么,脸上的神情不甚好看。他赶紧停了手。这铺子里也有个玻璃橱,他在里面浏览,突然眼前亮了。这橱里有一只通体金黄的小鸟,张着翅膀,却长了一颗兽的头。小是真小,可以放在巴掌里﹐然而形态是气势汹汹﹐分明是头具体而微的大型动物。细节也很精致﹐身上有些均匀柔美的纹路,纹路间却有些发黑,他想这应该就是文物的标志。他指了指,柜台上的男人就拿出来。他捧到手里,竟就放不下了。他终于鼓了勇气问那男人,多少钱?他相信自己这句中文说得十分地道,因为他听说在中国这是句最实用的话,所以早就私下里操练了无数遍。那男人对他伸了五根手指头,说,五百。他是听懂了。很认真地摇着头对男人说,太贵了。其实对贵不贵他心里并没有底。这只是另一句他反覆操练的话,因为他知道中国有着讨价还价的伟大传统,这传统里蕴含着历史悠久的斗智斗勇。男人说,那三百。他愣了一下,说,行。这样速战速决出乎男人的意料,立刻换了很温存的神态,看着他摩挲了一下那只小鸟,然后把手伸进皮夹子里去。这时候他听见一个干脆的女声。他抬起头来,看到一个年轻的女孩子从柜台后面的小凳子上站起来。他很惊奇地,听她对他讲起了英文。她的英文很流利,虽然发音不甚标准,但是他却十分清楚她是在阻止他买这只小鸟,告诉他这只不过是个不值钱的赝品。那男人看看他,又看看女孩子,茫然无措,没有了之前运筹帷幄的精明表情。当看他终于把已经拿出的钱又塞回了皮夹子,男人才明白过来女孩子搅黄了自己到手的生意,于是很恼怒地和女孩争执起来。那女孩倒是很镇定的样子,并不怎么还口,嘴角歪了一下,表示对男人的不屑。看他还愣在那里,那女孩就用英文对他说,还不快走,我哥他是想钱想疯了。他于是恹恹地出了门去,觉得所谓中国之行到现在为止总算不得很顺利。这时他突然想起自己还是个迷失的人。又想起了小韩,他慌了神,意识到自己似乎又在方才的闲适心情里浪费了大把的时间。他有些恼自己,现在到了走投无路的境地了。他站在原地,终于回转过身,又走进了刚才的铺头。他进了来,听到先前的男人用中文很凶蛮地对他说了句什么,他并不懂。倒是那个女孩子,问他又来做什么。他只好说了,想借他们的电话用一下。电话其实就在玻璃橱旁边的桌子上,他是看见了。那女孩侧过头去看了眼铁青了脸的哥哥。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形状小巧的手机,对他说,打吧。他拨通了电话,很快就有小韩很激动的声音飞出来。他听到小韩问他在那里,他茫然地向外面看了一眼,然后问那女孩,这里是哪里。女孩笑了一下,从他手里拿过电话,利利索索地用中文说了两句话,又把电话给了他。小韩说,你就在那待着,可别再动了。这话说得很婆妈,好像出自一个饶舌又关切的母亲。他笑了笑,心里有些暖意。
等小韩的时候,他偷眼看了那女孩,才发现她其实是长得很好看的。只是打扮得很朴素,昏暗的光线似乎又吞噬了她另一半的美。女孩掏出了一个指甲钳子,剪起了指甲。他对那女孩说,他从苏格兰来,是留学生。那女孩却并不关心似的,也不搭话,仍旧剪她的指甲,剪好了就用小锉子一下下的磨。磨好了就将手抬起来迎着光看看,看了看又接着磨。

这时候,小韩两脚生风地走进来,嘴里大声地嚷嚷,说我都快急死了,你倒好,自己可着心乱逛。他还没有反应,女孩听到却无声地笑了。因为小韩并没有意识到这些话是用中文说出来。他虽然听不懂,却也明白小韩语气激烈在责备他,他心里倒舒泰了。这说明这个中国青年不当他是国际友人了,只有对同胞和哥们儿,才会这样不加掩饰地气急败坏。他朗声大笑起来,小韩也笑了,一边笑一边嘴里还是嘟嘟囔囔的,仍然是中文。


N大学将他的住处安排在学校西侧的留学生公寓,后来当他知道同级的中国学生要八个人住上一间宿舍,才明白校方对他是何其的优待。
他登记的时候,看到他姓名旁边写着一个名字――马汀。这是他的同房。
马汀是个壮硕的新西兰人,长着一张通红的大脸,脸上密密地生着酒刺。每颗酒刺都危险地肿胀着,仿彿蓄势待发的小火山。然而马汀的为人,却似乎不及脸上的酒刺热情。他走进房间,马汀正坐在床上,抱着自己的一只脚浑然忘我地端详。他打了个招呼,对方只是冷漠地看了一眼新来的同房,就继续低下头去研究脚趾头。
他去淋浴间洗了个澡,裹了浴巾出来,打开箱子找衣服。穿好了一身短打终于往床上沉重地一躺,却发现马汀定定地看着他。马汀把头低下去,嘴里很小声地说,刚刚把你的球鞋放到门口去了,我对异味很敏感,我有洁癖。他嘴里连忙说着Sorry,然而心里却有些不适,觉得这话被马汀说出来似乎不怎么协调,好像头几百磅的大熊非要踮起脚来走路一样。

他崭新的学习生活开始了,由于原来的大学不能完全认可他在中国所修的学分。所以他听专业课,倒有一半是旁听的身份。这样未免少了拘束,然而因为他是个性刻板的苏格兰人,有着闻钟起舞的良好习惯,所以并没有迟到早退过。他因此却要经常吵醒睡到日上三竿的马汀,心里多少有些不过意。后者倒没有表现出什么抗议的情绪,只是有天睡觉前,他看到马汀耳朵上多了一对模样精致的耳塞。
这所大学表现出和国际接轨的雄心,所以很多主要的专业课是用英文授课的。上半导体应用课的老先生早年留学欧洲,英语地道,却有着很夸张的慵懒的喉音,呼哧作响。这声音有着很强的催眠功效,班上倒有一半同学昏昏欲睡。他强打起精神,把自己挺得笔直。
他每个星期照例要上三天的中文强化课。他们的语言老师是个声音响脆的女博士。语速很快,每个音都在唇齿间咬得粉碎,和在格拉斯哥教他中文的台湾人有着天壤之别。所以他时时泄露出的绵软的国语腔就经常遭到老师的批评。他偶然在课堂上碰到了小韩,小韩这时候的身份是他们的汉语辅导员。这是一份挣钱的差事,辅导一个钟头有八十块钱的酬劳。小韩经济状况不太好,似乎打了很多份工,很忙,所以他们就很少见到了。
有一次的中文实践课,老师给他们设置的是个购物的对话情境。他扮演一个买东西的顾客。一忽悠间,他想起了来到中国的第一天,在夫子庙度过的那个下午。想到这里他未免有些分神,他指着面前虚无的物件问和他配合的法国女孩多少钱,没待对方回答,他就心猿意马地接上去,太贵了。台下就是一片哄笑。女博士也笑得花枝颤抖,说,许廷迈,你这会儿倒是像个地道的中国人。
他自然是想起了她,那个黄昏,站在浓稠暗影里的女孩子。他忽然发觉自己很想念她,然而仔细想想,却发现其实她并没有给他什么可资回忆的东西。
他能记得的,只是她脸上一种宠辱不惊的神色。这很有别于西方的年轻女人,她们太放任自己,像是随时敞开了的大衣橱,各色鲜艳的杂碎在里面一览无余。然而一旦敞开了,往往又忘记了关上,情绪不加控制地倾倒出来,你多看了一眼就觉出了乏味。而这个女孩子,是江南老院儿里西厢房的竹帘子,轻轻掀开了一角,没待你向里头看个仔细,她倒先静悄悄地合上了。
她对他构成了一种吸引,这吸引和他的生活若即若离。他也许是暂时遗忘了,而这时想起她来,思念却变得很强烈。

这个周末,他又来到了夫子庙。然而他再一次迷了路,转了许多圈,也没找到那个叫做西市的地方。不得已,他买了一份夫子庙的游览图,这地图是中英文注释的。西市,在上面是极狭窄的一个街,和这条街平行相对的,还有一条叫做东市的街道,两条街的尽头其实相连着。他发现夫子庙的布局其实极为规整,街巷脉络间呈现出的,是复杂的秩序。是一具肌体的血管,看似枝蔓无章,却是时时处处都畅通的。
他又发现,西市的旁边,用英文标了译名,Western
Market,西边的市场。
他走进西市的时候,是正午。有些三三两两的游客模样的人。石板路上见了光的地方,也被晒得发了白。他找到了那个铺头,走了进去。这里面还是阴暗的。有零零碎碎的阳光拼了命要进来,又被窗棂格子筛了一回,投影到了放着博古架的那面墙上,微弱得只剩下星星点点,好像残了局的一盘棋。
那个男老板不在,他看到她趴在柜台上,支着下巴,在翻看一本书。她并没有意识到他进来。他咳嗽了一下,她这才警醒地抬起头。
她认出他来,并没有些意外的神色,只是很温和地对他笑笑。她问他,想要些什么。这一问之下,他有些失望,事先想好的话也忘了。他终于对她说,那天,谢谢你。她愣了愣,说,不用谢,我们宰老外都惯了的,我也是偶尔良心发现一回。
他说,我,很像老外么?又指了指自己的头发,说,我和你是一样的。
她开始是笑而不答,过了一会儿终于说,你们在国外长大的,眉眼里有种呆气,我们做生意的人,可是世故惯了的。
看他还是不解,就用中文说,中国话里,这叫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他轻轻重复着,觉得这是在韵律上很美的一句话。
她看他仍旧呆呆地站着,终于问,你,还有事么?他听了点点头,又摇摇头。她倒有些无措了,说,你还真是个实心肠,就为了来道声谢么?不过,我可是要打烊了。
他看她把面前的书合了起来,原来是一本英文书。他看见了书名,是麦克尤恩的《时间中的孩子》。这是本内容惨淡的书,关于一个平凡男人的失与得。她又在面前的抽屉里悉悉索索地翻了一会儿,翻出了一串钥匙来。她把钥匙对他晃了晃,说,你要是下午想来买东西,我哥在这儿。

他终于鼓起勇气问了她,可不可以给他留一个电话号码。她踌躇了一下,打开抽屉,拿出一本发票簿子。翻开一页,写下了一个名字和电话。他说他也想给她留一个,如果她有什么事情,可以来找他。他想要掀开另一页来写,她说,不用,就写在这一页上吧。他愣一下,想她可能出于节省的考虑,要将这纸撕成两半,就在她写下的字的另一边遥遥地写下,许廷迈然而他写好了,她刷的一下将先前那页撕下给他,下一页仍然是两排清清楚楚的字。发票是双联的,前一页的背面其实是张复写纸。
他很欣赏她的聪明。做这些时,她并没有什么表情,撕发票的手势也是娴熟之极,好像他不过是个买东西的人。
他和她走出铺子,她轻轻掩上了古色古香的店门,拿一把大铜锁松松地扣住门环。扣好了,又用手努力地向门上够着什么。他伸长了手臂,轻轻地一勾,勾下了一道沉重的铁制的卷帘门。这是沾染了现代文明的东西,他觉得在这里煞了风景。她又将卷帘门结实地锁在了地上,把凝滞的时间一同锁在屋里了。
这时候他看清楚了她。她是个眉目疏淡的女孩,因此轮廓不是很明晰。在阳光底下倒没有了暗沉沉的风韵,脸上有些浅浅的斑。他还是觉得她很美,他是个先入为主的人。
她对他说了再见,急急地走了。他看见她窈窕的背影,在人群中穿梭,一忽儿不见了踪影。

回到公寓,他小心地从口袋里掏出那张发票,看了又看。她写下了一个英文的名字,Juliet,在他的印象里,这名字因为直白的浪漫,总有些俗艳。然而这时,他却觉得美得不可方物。漂亮的花体,在英语国家倒是很少人用了。J字被她签得繁复优柔,带着没落的美感。他再看自己签下的歪歪斜斜的许廷迈,心里不禁有些羞愧。
他出着神,并没注意到马汀走进来。马汀在楼下健身房做了运动,这会儿正咕咚咕咚地往嘴里倒矿泉水。看了他半天,他仍然没什么反应。
马汀终于开了口:你是恋爱了吧。这些中国女孩子,是会叫人上了瘾。他惊醒般抬起头。他虽然对这个同屋不存太多好感,然而直觉与洞见这类东西,总是叫人迅速地产生钦佩的情绪。
他没有想着去辩白,反而很虚心地问马汀:你和中国女孩子谈过恋爱么,那是什么样的?
这时候,马汀正对着镜子专心致志地挤着脸上一颗酒刺。听他这样问,手停了下来,有些不屑地笑了:恋爱倒是谈不上,我轻易不会恋爱。不过我可以和你说说她们的好处,这些女人,穿着衣服一个样,脱了衣服和你上了床又是另外一个样。所以她们总让人捉摸不透,这就很过瘾了。
他很厌恶地低下头去,觉得自己美好的心情突然间凋萎了。
马汀倒是不以为意,只管自己说下去,宝贝儿,别太天真了,谈情说爱虽说靠不住,也要选个合适的地方。
有些事情,是无法因地制宜的,譬如爱情。这是他的想法。

当这个电话号码烂熟于心了,他终于决定打出去。他又在心里操练了很多遍开场白,要把这句中文说得地地道道。然而,因为句子中间镶嵌了她的英文名字。他时时培养好的语感,屡屡会力不从心地脱了轨。他拨通了号码,问,请问是Juliet吗?末了是个滑稽的尾音,唐突地让他张大了嘴。那边愣了一下,然后一个男人的声音,很冷淡地说:你打错了。
他找出那张发票来,确信自己并没有打错。于是又打过去,这回那个男人粗暴地说,告诉你打错了,毛病啊。
他不太懂什么叫做毛病。然而他觉得这个男人的声音有些耳熟。
他再打过去,没有人接他的电话了。
他无端地有了很多的猜测,猜到最后,竟有些焦急了。他决定还是要去看个究竟。

她看到他,有了惊异的神色。这一惊,她的脸上就有了不同往日的生动。她回头看了看在暗影子里打瞌睡的哥哥,低低地问他:你又来做什么?
他竟不知道说什么。
看来,我哥的手机号码并没有拦着你。
他听她这样说,心里倒是恍然和释然了。他嚅嗫了一下,终于说,我只是想知道你还好。
她冷笑了:我好不好,和你有什么相干,我们并不认识。
他听他这样讲,缓缓地抬起了头。她躲过了他的眼光去,口气却比刚才自制了很多:我很好,现在你知道了,可以走了。
他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像是要把她吸进心里去。他转过身去,走了。他走得似乎很果断,心里却发着空,并没有注意到阴暗里悬挂着一架藏羚头骨。他实实地撞了上去,是沉闷的一声钝响。他觉得眼前有些黑,站定了。他揉了揉自己的额头,没回过头去,嘴里轻轻地说,我还会来看你的。
她并不知道,自己把手边翻开的书页子已经揉皱了。他并不知道,这时候,她倚着镂花的店门,远远地看他,看他摇摇晃晃地走出了西市。

他决定了的事,往往就有了恒心,这恒心其实是英国人所固有的。没有课的时候,他就会瞅着空儿到夫子庙去。久而久之,就成为了他生活的轨迹。然而,他又非一成不变的。他不会再迷路了。因为他有着年轻人的冒险与探索精神,他总是会在夫子庙一带任意寻找一个起点,往往是他自以为陌生的,然后七拐八绕地转悠,最后总能看到一处似曾相识的地方,凭着依稀的记忆摸到西市的门口。他对这件事有些乐此不疲的兴味,在中国实践着条条大路通罗马的真理。
开始去夫子庙,他总是坐出租车去。后来,他学会了省钱,坐7号巴士,站在飘荡着汗味的人群里。那时候这座城里的巴士还没有空调,车厢里的空气总是很热,他的情绪也被蒸发着,升腾起来了。
他走进清冷的西市,多少有些黯然下去。他的行为对于他自己,也是不可解的。他说去看她,竟是真正意义上的看。有时是走进店门去,晃荡了一下,眼光在货物上扫视,很认真地。然后目光最终的归属,总在她身上,只是一瞬,就收回去。转身就离开了,样子全然是个冷漠而矜持的顾客。有时候,他并不进去,只是隔着窗棂子看她,看阳光在她身上停停走走,一看就是很久。每次他来,她都是知道的,她并不恼他,因为没什么可恼的。由于这店铺门可罗雀,她哥哥也意识到了他在铺子里周而复始地存在,记得了这个消瘦的年轻人。然而也只是记得,仅此而已,因为他没有做什么越轨的事情。
他每次摇摇晃晃地走了,她并不知道他内心的波澜。他有着中世纪古老骑士的作派,西市是他眼里的一座城堡。他对于她,有一种浪漫的倔强。他总觉得他对于她,有着某种莫名的责任。这种责任根植于唐吉诃德式的悲壮传统,然而他的感情却是隐忍下去的,没有任何死缠烂打的嫌疑。这样久了,她心里虽不理解,终于有些欣慰。因为她知道,他做这些,到底是为了她。

这一日,店里只她一个人。他走进来,看她翘着手指头,在计算器上点点戳戳。看了一会儿,他看出这只是她百无聊赖的游戏罢了。这时候是南京的秋老虎,天闷热得莫名,是夏季气势汹汹的回光返照。虽然这店里说是阴凉的,却带了自欺欺人的成份。因为密不透风,偶然有些流动的空气,也席卷着焦躁的热度。柜台上倒是有台电风扇,卡叭卡叭地运转着。那风吹动了她额前的刘海,像一排齐匝匝的摆动的流苏。有些风钻进了她的领口里去,粗暴地掀起了她衬衫领子的一角,她颈窝里就有大块的白皙的肌肤暴露出来。他把眼光收回去。这时候,她扳动了一个钮,原本定了向的电风扇就摆动起来,扇叶子将簌簌的风也朝着他吹了过来,虽然不凉快,却是很温暖的。他听见她说,天太热了,你不要老是来了。他听得出,这和先前的拒绝是不同的。
又过了一会儿,她说要打烊了。他其实总是奇怪着,觉得她打烊的时间比其他的铺头早了很多。本来是没什么生意可做,可是这样早,总好像有些自暴自弃。他帮她锁上了铁闸门,转了身要走。这时候她低低唤住他,问道:你胆子够不够大?
他茫茫然地点了头,她说,那好,跟我走。他就跟着她走。她走得疾,步态十分优雅,像是在闷热的气流中游动的一尾鱼。他因为个子高,步幅很大,却渐渐跟得有些吃力,觉得脊梁上有滚热的汗水流淌下来。然而,她却并没有回过头去关照过他。他们经过了很多地方,有些他觉得眼熟,有些就是很生的。他们走进了很长很窄的一条街道,道路两旁摆着大大小小的鱼缸和鸟笼,偶尔也有长相怪异的禽类嘎地对着他惊叫一声,就有各种各样的鸡鸣狗吠跟着呼应。他想这里应该是当地的一个宠物市场了。
终于走到了街道的尽头,她的步子也慢了。他看到有些高高低低的民房在他眼前错落地现出来。一色是灰蒙蒙的,混凝土的外墙往外渗着湿气。他抬头看了看,并不见一些阳光。四周林立的大厦,严严实实地造了一口深深的井。而这些民房的位置,好像就是在井底了。他跟着她在民房间穿梭,且左且右,渐渐他又迷失了。他似乎闻到了一些污秽的气息,胃里有些翻腾。他们穿过了一条很深的小巷,眼前倏然开阔起来。
他们跟前,是一个巨大的垃圾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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