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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 遇见你,就奋不顾身,跃向天空,却忘记没有翅膀。《忽然七日》作者劳伦·奥利弗享誉全球之作。
假如爱情只剩95天……刺痛欧美千万读者神经的生死别离。时光,要有多残忍,才会让落寞在回忆里放肆地喧嚣?
令全美年轻人心动不已、口碑相传的浪漫传奇!
● 法兰克福书展百万美金争抢版权,《爱有止境》《分歧者》《饥饿游戏》《暮光之城》近年来欧美最成功的四大青春文学小说。该书正在改编美剧,该剧由好莱坞四小花旦——罗伯茨领衔主演。《越狱》《识骨寻踪》制片人卡林厄舍担纲制作。
● 奇幻与浪漫结合,好莱坞式的禁忌之恋。美国亚马逊五星评价,2000篇评论,连续三年位列青春文学榜单第一名。
■ 美国图书馆协会:《爱有止境》是在反乌托邦的背景下讲述了一个动人心弦的爱情故事,读者伴随主人公经历爱情的成熟,人性的成长。如何打动读者,劳伦奥利弗显然深谙此道。
■ 《华盛顿邮报》:如果你还没有读过劳伦的作品,都将是无可挽回的巨大损失!
■ 《纽约时报》:劳伦用唯美的文笔书写绝美的青春,向乔治奥威尔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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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我是个平凡的女孩,孤苦无依。我身高五英尺两英寸,方方面面都很普通。
可我有个秘密,我是人类社会的叛逆者,18岁那年我拒绝了政府的手术,成为了一名“感染者”。我的爱人亚历克斯为了救我,牺牲了自己。我独自一人逃往蛮荒之地,在这里遇到了和我一样的感染者们,乌鸦、刺头、猎人、萨拉、蓝蓝……
你可以把墙筑得齐天高,但我依旧会想方设法飞跃而过。你可以派无数个人按住我,可我依旧会想方设法反抗。那里有很多我们的人,多得超乎你的想象。我们这些人拒绝被剥夺信仰的权利,拒绝成为行尸走肉,我们在一个没有高墙的世界里爱着,会恨,会拒绝,怀揣希望,没有恐惧。
我跃向天空。不错,我可能会掉下来,却也可能高高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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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劳伦奥利弗(LaurenOliver),毕业于芝加哥大学,并在纽约大学获得艺术硕士学位。现为全职作家,居住在纽约布鲁克林。
《忽然七日》是她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在美国乃至世界广受好评,本书在中国销量高达五十万册。《爱有止境》是劳伦奥利弗的第二部系列作品。该书以更加奇谲的想象和纯净的笔调,让每一个读者感受到假如爱情被“戒除”后的悲伤与不甘。别致的风格使本书刚一出版,立刻成为欧美亚马逊畅销榜第一名,并被评为2012年亚马逊网络书店最佳青年读物,以及2013年美国图书馆协会最佳小说。
本书版权输出多国,并于2013年由好莱坞导演改编成为电视剧。
这位热情又活泼的作家除了自己的官网外,在其他社交网站如Facebook、Twitter、Myspace上都有她的身影,便于与读者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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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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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___Contents
故事叙述分为过去和现在两个时态,按章节分开,交替进行
第一章
从前的莉娜死了,我埋葬了她。
我把她丢在了栅栏那一边,留在了浓烟与火焰组成的墙壁后面。
第二章
我不知道身在何处,也不知道该到哪里去。我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跑,不要停,跑得远些,再远些,远离栅栏,远离那个有狗有枪的世界,而那个世界里——
还有亚历克斯。
第三章
在这个世界,父母们没有心碎,没有狂乱,没有绝望。只是担心,数学没考好的时候他们担心,交税交晚了他们也是担心。
这是我们生活的世界,这个世界安全、幸福、有秩序,但唯独没有爱。
第四章
如果你能……再跑远一点……再跑快一点……你就能看到,你一定会看到,肯定能看到
——亚历克斯还活着。
第五章
不自由毋宁死。
一句话。六个字。在我的指尖下凹凸不平。
那是另外一个故事了。我们秉持这句话,我们的信仰使之成为了现实。
第六章
“没死。”在我们经过时,他用指关节轻轻敲了敲一棵树。“只是待时而动,储存能量,把生命力隐藏在深处,这样才能熬过冬天。等到天气变暖了,它们就会再次长出叶子。”
第七章
更多枪声响起。尖叫声此起彼伏。一个清道夫刚开始下滑就被击中,从阳台上弹开,翻滚着向下面的人群坠落。人如浪涛,头,手臂,扭曲的脸……
第八章
宫古的尸体好像一具雕塑,一个影子。我能想到的只有她的手,几天前,她还用手娴熟地在厨房餐桌上敲出轻柔的节奏,让萨拉附和着唱歌。那双手变得模糊不清,不像是手,倒恰似蜂鸟的翅膀,充满了生命。
第九章
我想到了成千上万的治愈者,他们躺在婚后的床上,睡觉时一个梦都不做,他们的大脑被迷雾包围,甜蜜却空荡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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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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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节选
又往前走了一会儿,在鸟鸣声和风穿过树梢的哗哗声下,我听到了低低的潺潺水流声。接着树木分开,地上的石头多了起来,我们来到了一条大河边。阳光洒在水面上,留下点点金光,像是水面下有很多硬币。在我们左边五十英尺的地方有一道小小的瀑布,水从那里流过很多布满青苔的黑色小石头上。忽然之间,我只有强忍着,才没有哭出来。这个地方一直存在:城市被炸成了废墟,墙壁全部倾倒,可这条河就在这里,从岩石上流过,发出神秘的笑声。
我们是如此渺小和愚蠢的生物。我这辈子大多数时间都觉得大自然又蠢又笨:盲目,野蛮,具有毁灭性。我们人类干净,聪明,有控制力;我们让世界里的其余生物屈服于我们,把它们打垮,钉在玻璃片上,印在《禁之书》的书页里。
乌鸦和布拉姆已经涉水走到河里,抓住水桶,俯下身打水。
“快点,”乌鸦不耐烦地说道,“其他人就快醒了。”
他俩都没穿鞋;我蹲下来解鞋带。天太冷了,我的手指都肿了,我甚至都感觉不到它们了。热量在我的身体里有节奏地敲动着。我费了半天劲才解开鞋带,等我缓缓走到河水边,乌鸦和布拉姆已经把他们的水桶打满了,整齐排列在河边。几根草和几只死虫子在桶里打旋儿飘着;稍后我们会把它们挑出去,把水煮开,给水消毒。
我第一步迈进河里就差点儿摔倒。虽然靠近河岸,河水也比看起来湍急。我狂晃手臂,尽量保持直立,结果弄掉了一个水桶。布拉姆在河岸上等我,见状哈哈直笑。他的笑声特别响亮,异常悦耳。
“好了。”乌鸦推了他一下,“表演够了。咱们在大本营见吧。”
他顺从地用手指轻触一下太阳穴。“待会儿见,莉娜。”他说。我意识到,一个星期以来,除了乌鸦、萨拉和猎人,这是第一次有人和我说话。
“再见。”我说。
河床里布满了小块卵石,踩上去又滑又硬。我拿回掉了的水桶,学着乌鸦和布拉姆的样子,猫下腰,用桶打水。把水桶拉到岸边更难。我的手臂用不上力,金属提手深深地勒入了我的手心,疼得厉害。
“再打一桶才能走。”乌鸦说。她一直双手抱怀看着我。
第二个桶更大,装满水后更难搬动。我只能弯着腰,用两只手提桶,这样一来,水桶就会重重撞在我的小腿上。我走出河水,把桶放在岸边,大大松了一口气。我不知道怎么才能同时搬两个水桶回大本营,这不可能。我一定会花几个小时才能到。
“准备好走了吗?”乌鸦问。
“再给我一点时间。”我说着把手放在膝盖上,我的手臂已经有点哆嗦了。我真想在这里待着,能留多久就留多久,阳光穿透树叶照射下来,河水说着它自己的古老语言,鸟儿飞来飞去,投下黑影。亚历克斯一定会喜欢这里,我情难自禁地想。一直以来我都努力不去想起他的名字,不要想起他。
河岸远端有一只长着深蓝色羽毛的小鸟,在水边用嘴啄着什么;忽然之间,我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渴望,我想脱光衣服去游泳,洗掉一层层泥垢和汗水,在大本营,我根本不能擦洗身体。
“你能转过身去吗?”我问乌鸦。她翻翻白眼,看来是被我逗乐了,不过她还是转身过去。
我脱下裤子和内衣,脱掉背心上衣,把衣服放在草地上。蹚水走回河里感觉痛并快乐着。河水冰凉刺骨,这种纯粹的感觉传遍了我的整个身体。我向河中央走去,脚下的石头越来越大,越来越平,冲刷我的腿的水流更加湍急。虽然这条河算不上特别宽,可就在小瀑布的那一边,有一块地方特别黑,那里河床底露在外面,正好形成一个天然游泳深水潭,我哆哆嗦嗦地站在那里,水冲刷我的膝盖,在最后一刻,我感觉自己做不到。太冷了,河水看起来那么黑暗,那么深。
“我可不能等你一辈子。”乌鸦背对我喊道。
“五分钟就好。”我喊道,我张开手臂,一下子潜入深水之中。我感觉自己被撞了一下,冰冷的河水犹如一堵墙,寒冷,无法穿透,撕扯着我的每一寸身体。耳畔嗡嗡直响,急流将我包围。我无法呼吸,我冲出水面,大口喘气,上方的太阳升得更高了,天空更低沉,显得很结实,可以支撑住太阳。
忽然间,我一点都不觉得冷了。我再次潜入水里,猛踩水,让河水一次又一次拉扯着我。我的脑袋在水下,我几乎可以听得懂河水的口音,潺潺声与汩汩声。头在水下,我听到河水在说那个我努力不去想起的名字:亚历克斯,亚历克斯,亚历克斯,听到河水把那个名字冲走。我从河里出来,又是哆嗦,又是哈哈笑,穿衣服时牙齿直打战,指甲边缘已经成了蓝紫色。
“我以前从没听过你笑。”在我穿上衣服后,乌鸦说。她说对了。自从来到荒蛮之地,我还没笑过。笑起来真是感觉又蠢又妙。“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我说。
第一天,我一次只能提一个水桶,用两只手提,走一路,水洒一路,咳嗽着,咒骂着。我推着脚慢吞吞地走,放下一个桶,折回去取第二个桶。向前走几英尺,停下,休息,气喘吁吁。
乌鸦在我前面走。她经常停下,放下她的桶,从树上扯下柳树皮,把它们散布在小路上,这样一来,即便看不到她,我也能找到路。半小时后她回来了,拿来一个金属杯,里面装满了消过毒的水给我喝,还拿来一小块棉布,里面装了杏仁和葡萄干给我吃。太阳高挂空中,阳光明媚,好似刀片一样,从树木之间穿透下来。
乌鸦和我待在一起,不过她并没有提出帮忙,我也没要求她帮忙。她横抱手臂,冷漠地看着我强忍痛苦,慢吞吞穿过树林。
最后,我用了两个小时才运完水。我的手心长了三个水泡,一个竟然像樱桃那么大。我的胳膊抖得那么厉害,我都没法把它们举到脸边,洗去脸上的汗水。水桶提手割破了我的一只手,留下一道红红的伤口,露出了里面的肉。
晚饭期间,刺头给了我最大一份米饭拌豆,松鼠偶尔会把米饭烧焦,底面变成棕色,脆脆的,可我还是觉得这是我来到荒蛮之地以来最好吃的一顿饭。
吃完晚饭,我已经累坏了,和衣倒头就睡,几乎是头一沾枕头就睡着了,忘了在祈祷时请求上帝保佑我保持清醒。
一直到第二天早晨,我才意识到这一天是几号:九月二十六日。
哈娜昨天已经治愈了。
哈娜再也不是以前的哈娜了。
自从亚历克斯死了之后,我从未哭过。
亚历克斯还活着。
这成了我的口头禅,每一次,我走进漆黑的黎明,走入浓雾之中,开始又一次缓慢而痛苦的训练,我便给自己讲这个故事。
如果我能一口气跑到银行废墟,跑得肺部感觉像爆炸,大腿哆嗦,那亚历克斯就还活着。
先跑四十英尺,再跑六十英尺,连续跑两分钟,再连续跑四分钟。
如果我能跑到那棵树,亚历克斯就会回来。
亚历克斯就站在那座山的另一边,如果我能一次不停跑到山顶,就能在那里看到他。
一开始,我摔倒了五六次,险些扭伤脚踝。我还不习惯走这片布满废墟的地方,而且黎明光线很朦胧,很难看清楚。可我的眼神越来越好,我的双脚认识了路,几个星期之后,我的身体适应了平整或是坑洼不平的地面,适应了崎岖的毁坏了的街道和建筑,后来,我可以一眼都不看脚下,一口气跑过破败的主干道。
然后,更远,更快。
亚历克斯还活着。只需要再努力前进,只需要最后一次冲刺,就能看到他了。
那时候我和哈娜一起在田径队,我们经常玩这样的心理小游戏,好给自己打气。跑步比其他任何事都更像一种心理运动。训练成什么样,你就是什么样,想象的程度决定训练的程度。如果能够不走一步,跑完八英里,你就一定能创造历史。我们经常一起说这样的话。有时很管用,有时则不。有时候我们跑了七公里就放弃了,哈哈笑着说:啊呀!这可是我们的历史最高成绩了。
关键是我们才不在乎。一个没有爱的世界也是一个没有赌注的世界。
亚历克斯还活着。前进,前进,前进。我跑呀跑呀,跑到脚肿,跑到脚趾出血,长水泡。乌鸦一边准备好冷水,给我洗脚,一边冲我大叫大嚷,告诉我要当心,提醒我感染的后果很严重。这里可不容易得到抗生素。
第二天早晨,我用布包住脚趾,把脚塞进鞋里,又开始跑。如果你能……再跑远一点……再跑快一点……你就能看到,你一定会看到,肯定能看到。亚历克斯还活着。
我没疯。我知道他已经死了。跑到目的地,我就会一瘸一拐地走回教堂地下室,感觉像是撞上了一堵墙:那么愚蠢,毫无意义。亚历克斯已经不在了,跑得再远,再努力推进,流的血再多,也不能让他回来。
我知道。可有一点很重要:在我跑步的时候,就会有那么一瞬间,疼痛撕裂我的身体,我上气不接下气,我能看到的只是颜色和模糊的景象,而就在这一瞬间里,就在疼痛达到极点、蔓延整个身体的那一刻,周遭就会变得一片白,我看到左边有个人,有色彩忽隐忽现(赤褐色的头发,像是在燃烧,和树叶一个颜色),接着我就明白过来,只要我回头,他就在那里,带着笑容凝视我,伸出他的手臂。
我当然没有回头看。可总有一点我会。总有一天,我会,届时他就会回来,一切都会好起来。
而在那之前,我将一直跑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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