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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动真格——中国历代肃贪廉政得失(阐发古代廉政思想,分析各种举措得失。一部中国古代廉政文化不可多得的优秀读本 )

書城自編碼: 2388729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政治/軍事政治
作者: 迟双明 著
國際書號(ISBN): 9787564085223
出版社: 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4-07-01
版次: 1 印次: 1
頁數/字數: 308/320000
書度/開本: 16开 釘裝: 平装

售價:HK$ 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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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1.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2013年4月19日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积极借鉴我国历史上优秀廉政文化,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而本书就是对“我国历史上优秀廉政文化”的系统概括与总结。
2. 配合当下廉政建设需要,同时本书主要讲历史,不涉及当下任何政治及敏感话题,这就是本书最大的特色。
目錄
第一章道德教化:用“官德”教育筑起一道思想防线
1.以“性善论”出发的道德教化
2.廉政道德的第一要义是“廉耻”二字
3.义利之辨对廉政建设的意义
4.取之有道之外的淡泊名利教化
5.勤政意识与廉洁奉公的关系
6.克俭节用、限欲绝奢的道德观
7.传统廉政文化对修身自省的强调
8.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廉政教材
9.多种文学艺术形式的反腐宣传
第二章严把入口:设定合理的官场“准入”制度
1.用人上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
2.把正直之人放在邪恶之人的上面
3.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任标准
4.由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察举制
5.充实察举制的“九品中正制”
6.从“相马”到“赛马”的科举制
7.防止徇私舞弊的保任连坐制
8.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
9.笔试与面试二者不可偏废
第三章平衡制约:建立相互制衡的刚性约束机制
1.分权而治,使多个臣下互相牵制
2.皇权与相权之争对廉政的影响
3.纠举贪腐的监督机制必不可少
4.明朝之前的古代御史制度
5.明清的最高监察机关—都察院
6.与御史互为补充的“给事中”
7.古代谏官制度对皇权的制约
8.中国古代地方监察制度与机构
9.古代回避制度对官吏的制约
10.授权有度,防止大权旁落
11.对宦官必须严加管理和制约
第四章强化考核:考核是廉政建设的有效方法之一
1.整肃官员队伍先要严格考核
2.以“试职”的方式对人进行考察
3.秦汉官员考核的主要方法:上计
4.隋唐时期考课制度的创新和发展
5.宋朝官吏考核制度的利弊得失
6.明朝前半期的考满制和考察制
7.加强官吏政绩考核的“考成法”
8.规范化和标准化的清代考核制度
9.通过亲自接触官员进行考察


第五章建立峻法:运用明确的法律管束各级官员
1.引礼入法、礼法结合的廉政立法
2.先秦时期的廉政惩贪法律
3.秦汉时期的廉政惩贪法律
4.隋唐时期的廉政惩贪法律
5.宋元时期的廉政惩贪法律
6.明清时期的廉政惩贪法律
7.历代司法机构的变革和发展
8.加强法律教育,使官员知法懂法
9.有法必依才能实现依法治国
第六章严厉惩治:对贪腐分子绝不能“心太软”
1.对贪腐者宽仁不断,则必受其乱
2.惩治奸佞是平息众怒的良药
3.过度柔仁,将会让国家陷入混乱
4.对贪官必须发现一个处理一个
5.敢动真格,使贪官污吏望而止步
6.严防贪官偷桃换李逃避重罚
7.对违规的有功者也不能留情
8.执法如山,不管其人是谁
9.切实做到执法严明、不徇私情
10.诛恶前要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
第七章养廉奖廉:不要把人往贪腐的路上“逼”
1.官德不能脱离物质基础而存在
2.俸禄过低是官员腐败的催化剂
3.宋代官员禄制的“益俸”政策
4.“不误公、不累民”的养廉银制度
5.古代的退休、住房和工作餐保障
6.被历史所忽视的胥吏待遇问题
7.表彰清官以倡导政治清明
8.对清官廉吏大张旗鼓地宣传
第八章言传身教:统治者要修身养德并以身作则
1.“民本思想”和“为政以德”
2.“德”与“仁”有强大的感召力
3.君主往往决定着整个国家的国风
4.自己做到,就不怕别人做不到
5.时刻自省,克服享乐的欲望
6.以自身的勤勉来影响和督促臣下
7.适时“罪己”以提升自己的形象
8.管好家人是以身作则的延伸
第九章另类肃贪:中国古代反腐的“非常”之举
1.在酒色的幌子下调查忠与奸
2.“耳目”可发挥特殊的监察作用
3.用“告密”洞察下情、明辨忠奸
4.依据传闻立案纠劾的“风闻言事”
5.设置举报箱,查处问题官员
6.中国古代越级告状的信访制度
7.实施残忍的酷刑惩戒贪官污吏
8.用酷吏“打黑除恶,强化治安”
参考文献
內容試閱
廉政道德的第一要义是“廉耻”二字
廉政思想
传统廉政思想中有“廉者必知耻,知耻则能廉”的说法,认为廉政道德的第一要义是“廉耻”二字。由羞耻心而自律,人的行为即可符合道德,事事合宜。
我国从西周以来的历代伟大的思想家都把“礼义廉耻”四字作为治国的大纲,视其为关系到国家存亡的关键。春秋时期齐国的管仲把“礼义廉耻”称为国之“四维”。在“礼义廉耻”四者之中,“耻”是至为重要的,孔子曾说“行己有耻”;孟子也说“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羞耻之心,义之端也”。欧阳修认为“廉耻,是立(做)人之大节”。康有为则讲“人之有所不为,皆赖有耻心”“风俗之美,在养民知耻”。这也是说纠正风俗,要从知耻做起,让社会上每个人都有羞耻之心,社会就会有希望,许多新事物、新风尚的推行就会变得容易得多。
墨家也认为,廉者知耻,也就是说,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所不当,内心会感到惭愧,也就是墨家所说的“廉,作非也”。廉,不在于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有过错,而在于有了过错就能有所畏惧,知耻即改。值得注意的是,墨家又特别在两种情况下讲“廉”。其一是认为贫穷的时候要知廉;其二是认为当官吏的时候要知廉。《墨子?修身》告诫“君子之道也,贫则见廉”。
作为一个君子,人穷志不穷,不能妄取,生财要有道。《墨子?明鬼下》批评“吏
治官府之不洁廉”。官吏应该廉洁奉公,是墨家所强调的。
史海镜鉴
廉政建设,需要从教化官民知耻开始,一旦有了羞耻之心,社会上的道德建设也就开了一个头。如果官民的廉耻之心淡薄,腐败现象将会蔓延。
康雍两朝时,举朝视贪腐如仇敌。到了乾隆中后期,官员们渐渐放弃了人格操守,大家对腐败已经不以为耻,反以为常。仅仅十余年,乾隆时期就完成了从前期政治纪律严明到后期贪腐无孔不入的转变。为了自保,腐败者在政治上拉帮结派,在经济上相互牵连,结成了利益同盟,呈现出明显的群体性。甘肃冒赈案就是典型的代表。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苏四十三因不满清朝政府的民族歧视和压迫,率撒拉人、回民起事反清,进逼兰州。乾隆皇帝惟恐兰州不保,急调连城、凉州、陕西等地援军进剿。数万官军会聚省城,军费兵饷成了大问题。由于官军不能速胜,乾隆震怒,撤了陕甘总督勒尔谨的职,一时甘肃地方官员惶惶不可终日。时任甘肃布政使的王廷赞为了表现自己,主动向皇帝表示,愿意捐出四万两,以解燃眉之急。
聪明反被聪明误。读到这个奏折,乾隆的第一反应不是大加赞赏,而是心中一愣。甘肃在当时是众所周知的穷省,官员收入很低,一个布政使怎么能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不久,乾隆又从来自甘肃的奏报中得知当地并无旱灾。
乾隆在布置战事的同时,派人密查王延赞的家产来源。一查之下,甘肃冒赈案迅速败露。
原来,清代在甘肃曾实行过“捐监”。所谓捐监,就是凡愿意取得国子监监生资格的读书人,须按规定数目向当地官仓捐交谷粮,遇到灾荒即用这些粮食赈济灾民。后来“捐监”一度停止。王亶望任甘肃布政使后,以甘肃仓储不足,可用“捐监”粮米赈济灾民为由,说服了陕甘总督勒尔谨,经勒尔谨奏请清廷获准,于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又开始在甘肃各地开捐。
但这次开捐,王亶望采取了与以往不同的办法,让监生将应捐豆麦折为白银,改变“原令只收本色粮米”为“私收折色银两”。这样,粮米变成了白银,为王亶望及各级官吏中饱私囊提供了便利。与此同时,王亶望调蒋全迪为兰州知府,专门办理“捐监”事务。蒋全迪完全按照王亶望的意图办事,将私收的白银借灾赈的名义任意开销,从中取利。蒋全迪与王亶望商议,为各县预定灾情,按照各县报灾的轻重,定出收捐数额,由藩司衙门预定份数发单给各县,令各县照单开赈,这就是“冒赈”。
在贪污大量银两的同时,王亶望不断地上奏朝廷,说甘肃又发生了天灾,他办理捐粮事宜,救了多少多少灾民,灾民如何如何流着泪感谢皇帝,感谢朝廷,纷纷称赞大清王朝好。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五月,乾隆因王亶望办理捐粮“有功”,一道谕旨将其调往浙江升任巡抚。
王廷赞接任甘肃布政使后,虽然发现了监粮折银不符合“捐监”的规定,他也曾与总督商议,欲请停捐,但终究经不起利益的诱惑,非但不据实陈奏,他反而继承并发展了前任的实践经验,统一规定在报捐时,各州县每名监生折收白银55两,除办公费4两外,再加2两所谓心红纸张费。
从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开捐到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案发,历任甘肃省各州县长官百余员,几乎到了无人不贪、无人不腐的地步。据事后统计,从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至乾隆四十六(1781年)年初,甘肃省共有274450人花钱捐为监生(国子监学生),收银15094750两。在这笔巨款中,确实有一小部分被拿出来采买粮食作为赈灾之用,但大部分则源源不断地流进了各级官员的腰包。
乾隆降旨命阿桂和新任陕甘总督李侍尧查办“捐监粮”一事。这时,乾隆开始对王亶望有了怀疑。王亶望在任浙江巡抚时曾经个人捐银50万两资助浙江海塘工程,这种官员捐钱用于民生工程的行为,曾让乾隆认为王亶望的政治觉悟很高。如今乾隆将“捐监粮”之事与50万两银子联系起来,再也坐不住了。50万两银子并不是一个小数目,浙江巡抚每年的养廉银也不过1万两。
能够捐出50万两银子的官员,他的家资必是一个天文数字。案情很快真相大白,自王亶望被授命担任甘肃布政使以来,他利欲熏心,使尽伎俩,设置骗局,捞取名利,导致全省上下各级官员联手作案,冒赈贪赃的现象泛滥成灾。查实在案中侵吞白银1000两以下者102人,1000~10000两者30人,10000~20000两者11人,20000~100000两者20人,100000两以上者10人。甘肃全省官吏无不染指。
甘肃腐败窝案越查越大,越查越深。随着案情的不断深入,又审查出官员亏空库银等新的罪行。从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到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朝廷一连查出了五起贪污大案,都是“办一案,牵一串;查一个,带一窝”。一人败露,则与他有关的关系网上的数十名乃至上百名官员就全部被揭露出来。常常一人犯案,会导致一省官僚体系瘫痪。在繁荣的表象下,大清王朝的全盛之局已经千疮百孔了。
得失点评
乾隆中后期政治腐败的原因很多,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就是廉耻教化的缺失。“寡廉鲜耻”是腐败深层次的思想道德根源,如果不注意廉耻教育,臣下一个个都寡廉鲜耻,贪污无度,胡作非为,那么国家就会出现危机。规范社会秩序有两个东西,其一是刑法,其二是文化。耻是文化,不是刑律,但却是精神意义上的刑律,与法律刑制一起担当着社会秩序的管理工作,其所起到的社会约束作用,有时甚至超过刑律与法制,对其一
定不能忽视,应把培养为官者知廉耻之心作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课题。
轶闻遗事
王廷赞任甘肃布政使之前,曾做过安定县知县,也曾廉洁奉公,为安定县百姓做过不少好事,至今在定西地区还有一座残留的“王公桥”,这是老百姓对架桥修路,造福一方的县官的赞誉。
王公桥又叫定西王公桥或水定桥,位于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东北的西巩释乡宋家沟。明清以来为东大路必经桥梁。万历十三年(1585年)以前,此处已建有永济桥,取“永远济民”之意。王廷赞任安定知县时,在乾隆三十年(1765年)主持重建,故称“王公桥”。也有人认为,王廷赞重修此桥前其已名王公桥。王公桥是当时甘肃省境内建筑高度最高的公路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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