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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2012年10月11日,瑞典文学院宣布将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授予中国作家莫言,莫言成为有史以来首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籍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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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讲述
张艺谋、大江健三郎、余华、刘再复、从维熙、何镇邦、叶开、李敬泽、王尧、帕慕克、基兰?德雷达、李洁非、季红真、朱向前、孟悦、陈晓明、孙郁、张柠、谢有顺、邱华栋、张新颖眼中的莫言,由权威解读莫言的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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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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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述 莫言
饥饿和孤独是我创作的财富——在斯坦福大学的演讲莫言
《丰乳肥臀》解莫言
作为老百姓的写作——在苏州大学“小说家论坛”上的演讲莫言
话说莫言从维熙
我与莫言何镇邦
莫言,一杯热醪心痛刘毅然
感觉莫言张志忠
开篇:莫言传叶开
我拍《红高粱》张艺谋
有追求才有特色——关于《透明的红萝卜》的对话
徐怀中 莫言 金辉 李本深 施放
向中国古典小说致敬莫言李敬泽
从《红高粱》到《檀香刑》莫言王尧
选择的艺术莫言大江健三郎张艺谋
作家之间可以互相理解莫言帕慕克基兰?德赛
小说的伦理与要素——访问莫言莫言张清华
游魂的复活——评《红高粱》雷达
亵渎的神话——《红蝗》的意义丁帆
莫言小说里的“恶心”李洁非
被记忆缠绕的世界——莫言创作中的童年视角程德培
忧郁的土地,不屈的精魂——莫言散论之一季红真
莫言小说“写意”散论朱向前
谁是我们共同的母亲余华
莫言近年小说民间叙事陈思和
千言万语,何若莫言王德威
莫言:恋乳的痴狂邓晓芒
荒野弃儿的归属——重读《红高粱家族》孟悦
莫言文体多重结构中传统美学因素的再审视张清华
莫言与中国精神李敬泽
人畜混杂、阴阳并存的叙事结构及其意义陈思和
莫言长篇小说《生死疲劳》——乡土中国的寓言化叙事陈晓明
叙述的极限——论莫言张清华
莫言:与鲁迅相逢的歌者孙郁
文学与民间性——莫言小说里的中国经验张柠
颠倒的乡村——再读莫言的《透明的红萝卜》程光炜
刑场背后的历史——论《檀香刑》洪治纲
当死亡比活着更困难——《檀香刑》中的人性分析谢有顺
不驯的疆土——论莫言李静
故乡、世界与大地的说书人——莫言论邱华栋
人人都在什么力量的支配下——读《生死疲劳》札记张新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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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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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故乡、梦想与我的创作
二十年前,当我拿起笔创作第一篇小说时,并没想到这项工作会改变我的命运,更没想到我的作品会部分地改变中国当代文学的面貌。那时我是一个刚从我的故乡高密东北乡的高粱地里钻出来的农民,用城里人嘲笑乡下人的说法是“脑袋上顶着高粱花子”。我开始文学创作的最初动机非常简单,就是想赚一点稿费买一双闪闪发亮的皮鞋满足一下虚荣心。当然,在我买上了皮鞋之后,我的野心开始随之膨胀了。那时的我又想买一块上海造的手表,戴在手腕上,回乡去向我的乡亲们炫耀。那时我还在一个军营里站岗,在那些漫漫长夜里,我沉浸在想象的甜蜜当中。我想象着穿着皮鞋戴着手表在故乡的大街上走来走去的情景,我想象着村子里的姑娘们投到我身上的充满爱意的目光。我经常被自己的想象激动得热泪盈眶,以至于忘了换岗的时间。但可悲的是,最终我也没能用稿费换来手表。当我穿着皮鞋戴着手表在大街上走来走去时,也没有一个姑娘把目光投到我的身上,只是一些老太太用鄙夷的目光打量着我。
在我刚开始创作时,当代文学正处在所谓的“伤痕文学”后期,几乎所有的作品都在控诉“文化大革命”的罪恶。这时的中国文学,还负载着很多政治任务,并没有取得独立的品格。我模仿着当时流行的作品,写了一些今天看起来应该烧掉的作品。只有当我意识到文学必须摆脱为政治服务的魔影时,我才写出了比较完全意义上的文学作品。这时,已是20世纪80年代的中期。我的觉悟得之于阅读:那是十五年前冬天里的一个深夜,当我从川端康成的《雪国》里读到“一只黑色而狂逞的秋田狗蹲在那里的一块踏石上,久久地舔着热水”这样一个句子时,一幅生动的画面栩栩如生地出现在我的眼前,我感到像被心仪已久的姑娘抚摸了一下似的激动无比。我明白了什么是小说,我知道了我应该写什么,也知道了应该怎样写。在此之前,我一直在为写什么和怎样写发愁,既找不到适合自己的故事,更发不出自己的声音。川端康成小说中的这样一句话,如同暗夜中的灯塔,照亮了我前进的道路。
当时我已经顾不上把《雪国》读完,放下他的书,我就抓起了自己的笔,写出了这样的句子:“高密东北乡原产白色温驯的大狗,绵延数代之后,很难再见一匹纯种。”这是我的小说中第一次出现“高密东北乡”这个字眼,也是第一次出现关于“纯种”的概念。这篇小说就是后来赢得过台湾联合文学奖并被翻译成多种外文的《白狗秋千架》。从此之后,我高高地举起了“高密东北乡”这面大旗,就像一个草莽英雄一样,开始了招兵买马、创建王国的工作。当然,这是一个文学的王国,而我就是这个王国的国王。在这个文学的王国里,我发号施令,颐指气使,手里掌握着生杀大权,饱尝了君临天下的幸福。
川端康成的秋田狗唤醒了我:原来狗也可以进入文学,原来热水也可以进入文学!从此之后,我再也不必为找不到小说素材而发愁了。从此以后,当我写着一篇小说的时候,新的小说就像急着回家产卵的母鸡一样,在我的身后咕咕乱叫。过去是我写小说,现在是小说写我,我成了小说的奴隶。
当然,每一个作家都必然地生活在一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中,要想写出完全与政治无关的作品也是不可能的。但好的作家,总是千方百计地使自己具有更加广泛和普遍的意义,总是使自己的作品能被更多的人接受和理解。好的作家写的虽然很可能只是他的故乡那块巴掌大小的地方,很可能只是那块巴掌大小的地方上的人和事,但由于他动笔之前就意识到了那块巴掌大的地方是世界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那块巴掌大的地方上发生的事情是世界历史的一个片段,所以,他的作品就具有了走向世界被全人类理解和接受的可能性。这是美国作家福克纳给我的启示,也是日本作家水上勉、三岛由纪夫、大江健三郎给我的启示。当然,没有他们,我也会这样写;没有他们,我也会走上这条道路;但他们的创作实践为我提供了有用的经验,使我少走了许多弯路。
1985年,我写出了《透明的红萝卜》《爆炸》《枯河》等一批小说,在文坛上获得了广泛的名声。1986年,我写出了《红高粱家族》,确立了在文坛的地位。1987年,我写了《欢乐》和《红蝗》,这两部中篇小说引起了激烈的争论,连许多一直吹捧我的评论家也不喜欢我了,我知道他们被我吓坏了。接下来的两年内,我创作了长篇小说《天堂蒜薹之歌》和《十三步》。《天堂蒜薹之歌》是根据一个真实的事件而写的,那里的贪官污吏扬言要打断我的腿。《十三步》是一部复杂的作品,去年我在法国巴黎的一所大学演讲,一个法国读者对我说,她用了五种颜色的笔迹做着记号,才把这本书读懂。我告诉她,如果让我重读《十三步》,需要用六种颜色的笔迹做记号。1989年,我写了《酒国》,这部长篇几乎无人知道,但我认为它是我迄今为止最完美的长篇,我为它感到骄傲。接下来的几年里,我写作了大量的中短篇小说。在创作这些中短篇小说时,我的心一直不得安宁,因为有一个巨大的题材在召唤着我,这个题材就是《丰乳肥臀》,这部书给我带来了很多麻烦,当然也给我带来了新的声誉。如果把《酒国》和《丰乳肥臀》进行比较,那么《酒国》是我的美丽刁蛮的情人,而《丰乳肥臀》则是我的宽厚沉稳的祖母。
我曾经被文学评论家贴上许多的文学标签,他们时而说我是“新感觉派”,时而说我是“寻根派”,时而又把我划到“先锋派”的阵营里。对此我既不反对也不赞同。好的作家,关心的只是自己的创作,他甚至不去关心读者对自己作品的看法。他关心的只是自己的作品中人物的命运,因为这是他创造的比他自己更为重要的人物,与他血肉相连。一个作家一辈子其实只能干一件事:把自己的血肉连同自己的灵魂,转移到自己的作品中去。
一个作家一辈子可能写出几十本书,可能塑造出几百个人物,但几十本书只不过是一本书的种种翻版,几百个人只不过是一个人物的种种化身。这几十本书合成的一本书就是作家的自传,这几百个人物合成的一个人物就是作家的自我。
如果硬要我从自己的书里抽出一个这样的人物,那么,这个人物就是我在《透明的红萝卜》里写的那个没有姓名的黑孩子。这个黑孩子虽然具有说话的能力但他很少说话,他感到说话对他是一种沉重的负担。这个黑孩子能够忍受常人不能忍受的苦难,他在滴水成冰的严寒天气里,只穿一条短裤,光着背,赤着双脚;他能够将烧红的钢铁捧在手里;他能够对自己身上的伤口熟视无睹。他具有幻想的能力,能够看到别人看不到的奇异而美丽的事物;他能够听到别人听不到的声音,譬如他能听到头发落到地上发出的声音;他能嗅到别人嗅不到的气味,当然,他也像《丰乳肥臀》中的上官金童一样迷恋着女人的乳房……正因为他具有了这些非同寻常之处,所以他感受到的世界就是在常人看来显得既奇特又新鲜的世界。所以他就用自己的眼睛开拓了人类的视野,所以他就用自己的体验丰富了人类的体验,所以他既是我又超出了我,他既是人又超越了人。在科技如此发达、复制生活如此方便的今天,这种似是而非的超越,正是文学存在着并可能继续存在下去的理由。
二、我与文学大师的对话
我曾经说过,一个作家读另一个作家的书,实际上是一次对话,甚至是一次恋爱。如果谈得成功,很可能成为终身伴侣;如果话不投机,大家就各奔前程。我与世界各地的作家们对话,也可以说是恋爱的过程。在我的心目中,一个好的作家是长生不死的,他的肉体当然也与常人一样迟早要化为泥土,但他的精神却会因为他的作品的流传而永垂不朽。在今天这种纸醉金迷的社会里,说这样的话显然是不合时宜的——因为比读书有趣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但为了安慰自己,鼓励自己继续创作,我还是要这样说。
几十年前,当我还是一个在故乡的草地上放牧牛羊的顽童时,就开始了阅读生涯。那时候在我们那个偏僻落后的地方,书籍是十分罕见的奢侈品。在我们高密东北乡那十几个村子里,谁家有本什么样的书我基本上都知道。为了得到阅读这些书的权利,我经常去给有书的人家干活。我们邻村一个石匠家里有一套带插图的《封神演义》,这套书好像是在讲述三千年前的中国历史,但实际上讲述的是许多超人的故事,譬如说一个人的眼睛被人挖去了,就从他的眼窝里长出了两只手,手里又长出两只眼,这两只眼能看到地下三尺的东西;还有一个人,能让自己的脑袋脱离脖子在空中唱歌,他的敌人变成了一只老鹰,使他的脑袋反着安装在他的脖子上了,结果这个人往前跑时实际上是在后退,而他往后跑时实际上是在前进。这样的书对我这样的整天沉浸在幻想中的儿童,具有难以抵御的吸引力。为了阅读这套书,我给石匠家里拉磨磨面,磨一上午面,可以阅读这套书两个小时,而且必须在他家的磨道里读。我读书时,石匠的女儿就站在我的背后监督着我,时间一到,马上收走。如果我想继续阅读,那就要继续拉磨。那时在我们家里根本就没有钟表,所以所谓两个小时,全看石匠女儿的情绪,她情绪好时时间就走得缓慢,她情绪不好时时间就走得飞快。为了让这个小姑娘保持愉快的心情,我只好到邻居家的杏树上偷杏子给她吃。像我这样的馋鬼,能把偷来的杏子送给别人吃,简直就像让馋猫把嘴里的鱼吐出来一样,但我还是将得来不易的杏子送给那个女孩,当然,石匠的女儿很好看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总之,在我的童年时代,我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把我们周围那十几个村子里的书都读完了。那时候,我的记忆力很好,不但阅读的速度惊人,而且几乎是过目不忘。至于把读书看成是与作者的交流,在当时是谈不上的,当时纯粹是为了看故事,而且非常的投入,经常因为书中的人物而痛哭流涕,也经常爱上书中那些可爱的女性。
我把周围村子里的十几本书读完之后,十几年里几乎再没读过书。我以为世界上的书就是这十几本,把它们读完就等于把天下的书读完了。这一段时间我在农村劳动,与牛羊打交道的机会比与人打交道的机会多,我在学校里学会的那些字也几乎全忘光了。但我的心里还是充满了幻想,希望能成为一个作家,过上幸福的生活。我十五岁时,石匠的女儿已经长成了一个很漂亮的大姑娘,她扎着一条垂到臀部的大辫子,生着两只毛茸茸的眼睛,一副睡得很蒙眬的样子。我对她十分着迷,经常用自己艰苦劳动换来的小钱买来糖果送给她吃。她家的菜园子与我家的菜园子紧靠着,傍晚的时候,我们都到河里担水浇菜。当我看到她担着水桶让大辫子在背后飞舞着从河堤上飘然而下时,我的心里就会百感交集。我感到她是地球上最美丽的女人。我跟在她的身后,用自己的赤脚去踩她留在河滩上的脚印,仿佛有一股电流从我的脚直达我的脑袋,我心中充满了幸福。我鼓足了勇气,在一个黄昏时刻,对她说我爱她,并且希望她能嫁给我做妻子,她吃了一惊,然后便哈哈大笑。她说:“你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感到自尊心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但痴心不改,又托了一个大嫂去她家提亲。她让大嫂带话给我,说我只要能写出一本像她家那套《封神演义》一样的书她就嫁给我。我到她家去找她,想对她表示一下我的雄心壮志,她不出来见我,她家那条凶猛的大狗却像老虎似的冲了出来。我曾经说是因为想过上一天三次吃饺子那样的幸福日子才发愤写作,其实,鼓舞我写作的,除了饺子之外,还有石匠家那个睡眼蒙眬的姑娘。我至今也没能写出一本像《封神演义》那样的书,石匠家的女儿早已嫁给铁匠的儿子并且成了三个孩子的母亲。
我大量地阅读是我在大学的文学系读书的时候,那时我已经写了不少很坏的小说。我第一次进了学校的图书馆时大吃一惊,我做梦也没想到,世界上已经有这么多人写了这么多书。但这时我已经过了读书的年龄,我发现我已经不能耐心把一本书从头读到尾,我感到书中那些故事都没有超出我的想象力,我把一本书翻过十几页就把作家看穿了。我承认许多作家都很优秀,但我跟他们之间共同的语言不多,他们的书对我用处不大,读他们的书就像我跟一个客人彬彬有礼地客套,这种情况直到我读到福克纳为止。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1984年的12月里一个大雪纷飞的下午,我从同学那里借到了一本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我端详着印在扉页上穿着西服、扎着领带、叼着烟斗的那个老头,心中不以为然。然后,我就开始阅读由一个著名翻译家写的那篇漫长的序文,我一边读一边欢喜,对这个美国老头许多不合时宜的行为我感到十分理解,并且感到很亲切。譬如他从小不认真读书,譬如他喜欢胡言乱语,譬如他喜欢撒谎,他连战场都没上过,却大言不惭地对人说自己驾驶着飞机与敌人在天上大战,他还说他的脑袋里留下一块巨大的弹片,而且因为脑子里有弹片,才导致了他的烦琐而晦涩的语言风格。他去领诺贝尔奖,竟然醉得连金质奖章都扔到垃圾桶里,肯尼迪总统请他到白宫去赴宴,他竟然说为了吃一次饭跑到白宫去不值得。他从来不以作家自居,而是以农民自居,尤其是他创造的那个“约克纳帕塔法县”更让我心驰神往。我感到福克纳像我的故乡那些老农一样,在用不耐烦的口吻教我如何给马驹子套上笼头。接下来我就开始读他的书,许多人都认为他的书晦涩难懂,但我却读得十分轻松。我觉得他的书就像我的故乡那些脾气古怪的老农絮絮叨叨一样亲切,我不在乎他对我讲了什么故事,因为我编造故事的才能绝不在他之下,我欣赏的是他那种讲述故事的语气和态度。他旁若无人,只顾讲自己的,就像当年我在故乡的草地上放牛时,一个人对着牛和天上的鸟自言自语一样。在此之前,我一直还在按照我们的小说教程上的方法来写小说,这样的写作是真正的苦行。我感到自己找不到要写的东西,而按照我们教材上讲的,如果感到没有东西可写时,就应该下去深入生活。读到福克纳之后,我感到如梦初醒,原来小说可以这样地胡说八道,原来农村里发生的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也可以堂而皇之地写成小说。他的约克纳帕塔法县尤其让我明白了,一个作家,不但可以虚构人物,虚构故事,而且可以虚构地理。于是我就把他的书扔到了一边,拿起笔来写自己的小说了。受他的约克纳帕塔法县的启示,我大着胆子把我的“高密东北乡”写到了稿纸上。他的约克纳帕塔法县是完全的虚构,我的高密东北乡则是实有其地。我也下决心要写我的故乡那块像邮票那样大的地方。这简直就像打开了一道记忆的闸门,童年的生活全被激活了。我想起了当年躺在草地上对着牛、对着云、对着树、对着鸟儿说过的话,然后我就把它们原封不动地写到我的小说里。从此,我再也不必为找不到要写的东西而发愁,而是要为写不过来而发愁了。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当我在写一篇小说的时候,许多新的构思就像狗一样在我身后大声喊叫。
后来,在北京大学举行的福克纳国际研讨会上,我认识了一个美国大学的教授,他就在离福克纳的家乡不远的一所大学教书,他和他们的校长邀请我到他们学校去访问,我没有去成,他就寄给我一本有关福克纳的相册,那里边有很多珍贵的相片。其中有一幅福克纳穿着破衣服、破靴子站在一个马棚前的照片,他的这副形象一下子就把我送回了我的高密东北乡,他让我想起了我的爷爷、父亲和许多的父老乡亲。这时,福克纳作为一个伟大作家的形象在我的心中已经彻底地瓦解了,我感到我跟他之间已经没有了任何距离,我感到我们是一对心心相印、无话不谈的忘年之交,我们在一起谈论天气、庄稼、牲畜,我们在一起抽烟喝酒,我还听到他对着我骂美国的评论家,听到他讽刺海明威,他还让我摸了他脑袋上那块伤疤,他说这个疤其实是让一匹花斑马咬的,但对那些傻瓜必须说是让德国的飞机炸的,然后他就得意地哈哈大笑,他的脸上布满顽童般的恶作剧的笑容。他告诉我一个作家应该大胆地毫无愧色地撒谎,不但要虚构小说,而且可以虚构个人的经历。他还教导我,一个作家应该避开繁华的城市,到自己的家乡定居,就像一棵树必须把根扎在土地上一样。我很想按照他的教导去做,但我的家乡经常停电,水又苦又涩,冬天又没有取暖的设备,我害怕艰苦,所以至今没有回去。
我必须坦率地承认,至今我也没把福克纳那本《喧哗与骚动》读完,但我把那本美国教授送我的福克纳相册放在我的案头上,每当我对自己失去了信心时,就与他交谈一次。我承认他是我的导师,但我也曾经大言不惭地对他说:“嗨,老头子,我也有超过你的地方!”我看到他的脸上浮现出讥讽的笑容,然后他就对我说:“说说看,你在哪些地方超过了我。”我说:“你的那个约克纳帕塔法县始终是一个县,而我在不到十年的时间内,就把我的高密东北乡变成了一个非常现代的城市。在我的新作《丰乳肥臀》里,我让高密东北乡盖起了许多高楼大厦,还增添了许多现代化的娱乐设施。另外我的胆子也比你大,你写的只是你那块地方上的事情,而我敢于把发生在世界各地的事情改头换面拿到我的高密东北乡,好像那些事情真的在那里发生过。我的真实的高密东北乡根本就没有山,但我硬给它挪来了一座山;那里也没有沙漠,我硬给它创造了一片沙漠;那里也没有沼泽,我给它弄来了一片沼泽,还有森林、湖泊、狮子、老虎……都是我给它编造出来的。近年来不断地有一些外国学生和翻译家到高密东北乡去看我的小说中描写过的那些东西,他们到了那里一看,全都大失所望,那里什么也没有,只有一片荒凉的平原和平原上的一些毫无特色的村子。”福克纳打断我的话,冷冷地对我说:“后起的强盗总是比前辈的强盗更大胆!”
我的高密东北乡是我开创的一个文学共和国,我就是这个王国的国王。每当我拿起笔,写我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时,就饱尝到了大权在握的幸福。在这片国土上,我可以移山填海,呼风唤雨,我让谁死谁就死,让谁活谁就活,当然,有一些大胆的强盗也造我的反,而我也必须向他们投降。我的高密东北乡系列小说出笼后,也有一些当地人对我提出抗议,他们骂我是一个背叛家乡的人,为此,我不得不多次地写文章解释,我对他们说:高密东北乡是一个文学的概念而不是一个地理的概念,高密东北乡是一个开放的概念而不是一个封闭的概念,高密东北乡是在我童年经验的基础上想象出来的一个文学的幻境,我努力地要使它成为中国的缩影,我努力地想使那里的痛苦和欢乐与全人类的痛苦和欢乐保持一致,我努力地想使我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能够打动各个国家的读者,这将是我终生的奋斗目标。
饥饿和孤独是我创作的财富
——在斯坦福大学的演讲莫言
每个作家都有他成为作家的理由,我自然也不能例外,但我为什么成了一个这样的作家,而没有成为像海明威、福克纳那样的作家,我想这与我独特的童年经历有关。我认为这是我的幸运,也是我在今后的岁月里还可以继续从事写作这个职业的理由。
从现在退回去大约四十年,也就是20世纪的60年代初期,正是中国近代历史上一个古怪而狂热的时期。那时候一方面是物质极度贫乏,人民吃不饱穿不暖,几乎可以说是在死亡线上挣扎;但另一方面却是人民有高度的政治热情,饥饿的人民勒紧腰带进行共产主义实验。那时候我们虽然饿得半死,但我们却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世界上还有三分之二的人——包括美国人——都还生活在“水深火热”的苦难生活之中。而我们这些饿得半死的人还肩负着把他们从苦海里拯救出来的神圣责任。当然,到了80年代,中国对外敞开了大门之后,我们才恍然大悟,如梦初醒。
在我的童年时期,根本就不知道世界上还有照相这码事,即便知道了也照不起。所以我只能根据后来看到过的一些历史照片,再加上自己的回忆,来想象出自己的童年形象。我敢担保我想象出来的形象是真实的。那时,我们这些五六岁的孩子,在春、夏、秋三个季节里,基本上是赤身裸体的,只是到了严寒的冬季,才胡乱地穿上一件衣服。那些衣服的破烂程度是今天的中国孩子想象不到的。我相信我奶奶经常教导我的一句话,她说:“人只有享不了的福,但是没有受不了的罪。”我也相信达尔文的适者生存学说,人在险恶的环境里也许会焕发出惊人的生命力,不能适应的都死掉了,能够活过来的就是优良的品种。所以,我大概也是一个优良的品种。那时候我们都有惊人的抗寒能力,连浑身羽毛的小鸟都冻得唧唧乱叫时,我们光着屁股也没有感到冷得受不了。我对当时的我充满了敬佩之情,那时我真的不简单,比现在的我优秀许多倍。
那时候我们这些孩子的思想非常单纯,每天想的就是食物和如何才能搞到食物。我们就像一群饥饿的小狗,在村子中的大街小巷里嗅来嗅去,寻找可以果腹的食物。许多在今天看来根本不能入口的东西,在当时却成了我们的美味。我们吃树上的叶子,树上的叶子吃光后,我们就吃树的皮,树皮吃光后,我们就啃树干。那时候我们村的树是地球上最倒霉的树,它们被我们啃得遍体鳞伤。那时候我们都练出了一口锋利的牙齿,世界上大概没有我们咬不动的东西。我的一个小伙伴后来当了电工,他的工具袋里既没有钳子也没有刀子,像铅笔那样粗的钢丝他毫不费力地就可以咬断,别的电工用刀子和钳子才能完成的工作,他用牙齿就可以完成了。那时我的牙齿也很好,但不如我那个当了电工的朋友的牙齿好,否则我很可能是一个优秀的电工而不是一个作家了。1961年的春天,我们村子里的小学校里拉来了一车亮晶晶的煤块,我们孤陋寡闻,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一个聪明的孩子拿起一块煤,咯嘣咯嘣地吃起来,看他吃得香甜的样子,味道肯定很好,于是我们一拥而上,每人抢了一块煤,咯嘣咯嘣吃起来。我感到那煤块愈嚼愈香,味道的确是好极了。看到我们吃得香甜,村子里的大人们也扑上来吃,学校里的校长出来阻止,于是人们就开始哄抢。至于煤块吃到肚子里的感觉,我已经忘记了,但吃煤时口腔里的感觉和煤的味道至今还牢记在心。不要以为那时候我们就没有欢乐,其实那时候我们仍有许多欢乐,我们会为发现了一种可以食用的物品而欢欣鼓舞。
这样的饥饿岁月大概延续了两年多,到了20世纪60年代中期,我们的生活好了起来,虽然还是吃不饱,但每人每年可以分到两百斤粮食,再加上到田野里去挖一点野菜,基本上可以维持人的生命,饿死人的事也愈来愈少了。
当然,仅仅有饥饿的体验并不一定就能成为作家,但饥饿使我成为一个对生命的体验特别深刻的作家。长期的饥饿使我知道,食物对于人是多么的重要。什么光荣、事业、理想、爱情,都是吃饱肚子之后才有的事情。因为吃我曾经丧失过自尊,因为吃我曾经被人像狗一样地凌辱,因为吃我才发愤走上了创作之路。
00当我成为作家之后,我开始回忆我童年时的孤独,就像面对着满桌子美食回忆饥饿一样。
我的家乡高密东北乡是三个县交界的地区,交通闭塞,地广人稀。村子外边是一望无际的洼地,野草繁茂,野花很多,我每天都要到洼地里放牛,因为我很小的时候已经辍学,所以当别人家的孩子在学校里读书时,我就在田野里与牛为伴。我对牛的了解甚至胜过了我对人的了解。我知道牛的喜怒哀乐,懂得牛的表情,知道它们心里想什么。在那样一片在一个孩子眼里几乎是无边无际的原野里,只有我和几头牛在一起。牛安详地吃草,眼睛蓝得好像大海里的海水。我想跟牛谈谈,但是牛只顾吃草,根本不理我。我仰面朝天躺在草地上,看着天上的白云缓慢地移动,好像它们是一些懒洋洋的大汉。我想跟白云说话,白云也不理我。天上有许多鸟儿,有云雀,有百灵,还有一些我认识它们但叫不出它们的名字。它们叫得实在是太动人了。我经常被鸟儿的叫声感动得热泪盈眶。我想与鸟儿们交流,但是它们也很忙,它们也不理睬我。我躺在草地上,心中充满了悲伤的感情。在这样的环境里,我首先学会了想入非非。这是一种半梦半醒的状态。许多美妙的念头纷至沓来。我躺在草地上理解了什么叫爱情,也理解了什么叫善良,然后我学会了自言自语。那时候我真是才华横溢,出口成章,滔滔不绝,而且合辙押韵。有一次我对着一棵树自言自语,我的母亲听到后大吃一惊,她对我的父亲说:“他爹,咱这孩子是不是有毛病了?”后来我长大了一些,参加了生产队的集体劳动,进入了成人社会,我在放牛时养成的喜欢说话的毛病给家人带来了许多麻烦。我母亲痛苦地劝告我:“孩子,你能不能不说话?”我当时被母亲的表情感动得鼻酸眼热,发誓再也不说话,但一到了人前,肚子里的话就像一窝老鼠似的奔突而出。话说过之后又后悔无比,感到自己辜负了母亲的教导。所以,当我开始我的作家生涯时,我为自己起了一个笔名:莫言。但就像我的母亲经常骂我的那样,“狗改不了吃屎,狼改不了吃肉”,我改不了喜欢说话的毛病。为此我把文坛上的许多人都得罪了,因为我最喜欢说的是真话。现在,随着年龄增长,我的话说得愈来愈少,我母亲的在天之灵一定可以感到一些欣慰了吧?
我的作家梦想是很早就产生了的,那时候,我的邻居是一个大学中文系的被打成右派、开除学籍、下放回家的学生。我与他在一起劳动,起初他还忘不了自己曾经是一个大学生,说起话来文绉绉的。但是严酷的农村生活和艰苦的劳动很快就把他那点知识分子的酸气改造得干干净净,他变成了一个与我一样的农民。在劳动的间隙里,我们饥肠辘辘,胃里泛着酸水。我们最大的乐趣就是聚集在一起谈论食物。大家把自己曾经吃过的或者是听说过的美食讲出来让大家享受,这是真正的精神会餐。说者津津有味,听者直咽口水。大学生说他认识一个作家,写了一本书,得了成千上万的稿费。他每天吃三次饺子,而且还是肥肉馅的,咬一口,那些肥油就唧唧地往外冒。我们不相信竟然有富贵到每天都可以吃三次饺子的人,但大学生用蔑视的口吻对我们说,人家是作家!懂不懂?作家!从此我就知道了,只要当了作家,就可以每天吃三次饺子,而且是肥肉馅的。每天吃三次肥肉馅饺子,那是多么幸福的生活!天上的神仙也不过如此了。从那时起,我就下定了决心,长大后一定要当一个作家。
我开始创作时,的确没有那么崇高的理想,动机也很低俗。我可不敢像许多中国作家那样把自己想象成“人类灵魂工程师”,更没有想到要用小说来改造社会。前边我已经说过,我创作的最原始的动力就是对于美食的渴望。当然在我成名之后,我也学着说了一些冠冕堂皇的话,但那些话连我自己也不相信。我是一个出身底层的人,所以我的作品中充满了世俗的观点,谁如果想从我的作品中读出高雅和优美,他多半会失望。这是没有办法的事,什么人说什么话,什么藤结什么瓜,什么鸟叫什么调,什么作家写什么作品。我是一个在饥饿和孤独中成长的人,我见多了人间的苦难和不公平,我的心中充满了对人类的同情和对不平等社会的愤怒,所以我只能写出这样的小说。当然随着我的肚子渐渐吃饱,我的文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我渐渐地知道,人即便每天吃三次饺子,也还是有痛苦的,而这种精神上的痛苦其程度并不亚于饥饿,表现这种精神上的痛苦同样是一个作家的神圣职责。但我在描写人的精神痛苦时,也总忘不了饥饿带给人的肉体痛苦。我不知道这是我的优点还是缺点,但我知道这是我的宿命。
我最早的创作是不值一提的,但也是不能不提的,因为那是属于我的历史,也是属于中国当代文学的历史。我记得我最早的作品是写一篇挖河的小说,写一个民兵连长早晨起来,站在我们的毛主席像前,向他老人家祈祷,祝愿他老人家万寿无疆、万寿无疆、万寿无疆。然后那人就起身去村里开会,会上决定要他带队到外边去挖一条很宽的河流。他的女朋友为了支持他去挖河,决定将婚期往后推迟三年。而一个老地主听说了这个消息,深夜里潜进生产队的饲养室,用铁锹把一匹即将到挖河的工地上拉车的黑骡子的腿给铲断了。这就是阶级斗争,而且非常激烈。大家都如临大敌,纷纷动员起来,与阶级敌人展开了激烈的斗争,最后河挖好了,老地主也被抓起来了。这样的故事今天是没人要的,但当时中国的文坛上全是这样的东西。如果你不这样写,就不可能发表。尽管我这样写了,也还是没有发表。因为我写得还不够革命。
到了20世纪70年代末,我们的毛主席死了,中国的局面发生了变化,中国的文学也开始发生变化。但变化是微弱而缓慢的,当时还有许多禁区,譬如不许写爱情,不许写共产党的错误,但文学渴望自由的激情是压抑不住的,作家们挖空心思、转弯抹角地想突破禁区。这个时期就是中国的伤痕文学。我是80年代初期开始写作的,那时中国的文学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所有的禁区几乎都被突破了,西方的许多作家都介绍了过来,大家都在近乎发疯地模仿他们。我是一个躺在草地上长大的孩子,没上几天学,文学的理论几乎是一窍不通,但我凭着直觉认识到,我不能学那些正在文坛上走红的人的样子,把西方作家的东西改头换面当成自己的。我认为那是二流货色,成不了大气候。我想我必须写出属于我自己的、跟别人不一样的东西,不但跟外国的作家不一样,而且跟中国的作家也不一样。这样说并不是要否定外国文学对我的影响,恰恰相反,我是一个深受外国作家影响并且敢于坦率地承认自己受了外国作家影响的中国作家,这个问题我想应该作为一个专门的题目来讲。但我比很多中国作家高明的是,我并不刻意地去模仿外国作家的叙事方式和他们讲述的故事,而是深入地去研究他们作品的内涵,去理解他们观察生活的方式,以及他们对人生、对世界的看法。我想一个作家读另一个作家的书,实际上是一次对话,甚至是一次恋爱——如果谈得投机,有可能成为终身伴侣;如果话不投机,然后就各奔前程。
截止到目前,美国已经出版了我三本书,一本是《红高粱家族》,一本是《天堂蒜薹之歌》,还有一本就是刚刚面世的《酒国》。《红高粱家族》表现了我对历史和爱情的看法,《天堂蒜薹之歌》表现了我对政治的批判和对农民的同情,《酒国》表现了我对人类堕落的惋惜和我对腐败官僚的痛恨。这三本书看起来迥然有别,但最深层里的东西还是一样的,那就是一个被饿怕了的孩子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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