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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中国共产党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等重要方针。我国的金融制度、法律、政策等也因之发生了重大变化。以此为导向,本书写作组修改《金融法》第三版,出版《金融法》第四版,以适应新形势下金融法教学和研究需要的要求。本书以金融学、法学的有关理论和金融法为基础,将金融知识、法学知识与法律实践有机结合。内容详略得当,重点突出。共分5篇:金融法总论、金融机构法、金融市场业务法、金融调控法、金融监管法。按照上述结构,编者将国内金融法与涉外金融法融为一体,避免单独设立涉外金融法,造成逻辑的割裂。以通说为基础,另列出新观点供读者参考、研究,理论概念与法律概念不一致的,以法律概念为主。同时,本书充分吸纳了最新的研究成果,反映了最新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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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陶广峰,南京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 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法学会金融法学与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江苏省农业与农村法治研究会副会长。曾任南京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南京大学中国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州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院教授。主要从事经济法学、金融法学与财税法学、侵权行为法学、比较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出版的主要学术著作与教材有:《构建与创新:经济法哲学研究》、《金融法》、《金融创新与制度创新》(合著)、《经济法学》、《经济全球化与中国经济法》、《经济法原理》、《比较侵权行为法》、《法理学》等。主编《金融财税法律评论》(年刊)、“经济法前沿文库”(已出版12种)等。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期刊上发表论文百余篇。先后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计3项)等项目二十余项。曾被江苏省委、省政府评为“优秀教师”,并被授予“园丁奖”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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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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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编 金融法总论
第一章 金融法的基本范畴
第一节 金融范畴概述
第二节 金融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第三节 金融法的地位与作用
第四节 金融法的渊源、体系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 金融体制与金融立法
第一节 金融体制与金融立法
第二节 中国金融体制
第三节 中国金融立法
第二编 金融机构法
第三章 中央银行法律制度
第一节 中央银行概述
第二节 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
第三节 中国人民银行的组织机构
第四节 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
第四章 商业银行法律制度
第一节 商业银行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商业银行的组织机构
第三节 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四节 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和范围
第五节 违反商业银行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政策性银行法律制度
第一节 政策性银行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我国的政策性银行法律制度
第六章 保险机构法律制度
第一节 保险机构概述
第二节 保险公司
第三节 保险代理人、经纪人和公估人
第七章 证券机构法律制度
第一节 证券机构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证券交易场所
第三节 证券公司 第四节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第五节 证券服务机构
第八章 期货机构法律制度
第一节 期货市场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期货参与者法律制度
第九章 其他金融机构法律制度
第一节 其他金融机构法律制度概述第二节 信用合作机构法律制度
第三节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律制度 第四节 信托公司法律制度
第五节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法律制度
第六节 金融租赁公司法律制度
第七节 汽车金融公司法律制度第八节 小额贷款公司法律制度
第九节 融资担保公司法律制度
第十节 外资金融机构法律制度
第十章 货币市场法律制度
第一节 货币市场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票据市场法律制度
第三节 银行间债券市场法律制度
第四节 同业拆借市场法律制度
第三编 金融市场业务法
第十一章外汇市场法律制度
第一节外汇市场概述
第二节第二节 外汇市场主体制度
第三节外汇市场交易制度
第十二章 信贷法律制度
第一节 存款法律制度
第二节 贷款法律制度
第十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 支付结算法概述
第二节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
第三节 非票据支付结算方式及结算规则
第十四章 金融担保法律制度
第一节 金融担保法概述
第二节 保 证 第三节 抵 押
第四节 质 押
第五节 银行的对外担保
第十五章 信托法律制度
第一节 信托概述
第二节 信托行为
第三节 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节 公益信托
第五节 家族信托
第十六章 融资租赁法律制度
第一节 融资租赁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融资租赁立法
第三节 融资租赁合同
第十七章 保险市场法律制度
第一节 保险市场概述
第二节 保险合同概述
第三节 财产保险合同
第四节 人身保险合同
第十八章 资本市场法律制度
第一节 资本市场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股票市场法律制度
第三节 债券市场法律制度
第四节 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
第五节 金融衍生工具法律制度
第四编 金融调控法
第十九章 中央银行货币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节 货币管理法概述
第二节 人民币管理法律制度
第三节 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第四节 反洗钱法律制度
第五节 金银管理法律制度
第二十章 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法律制度
第一节 货币政策概述
第二节 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目标
第三节 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
第五编 金融监管法
第二十一章 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概述
第一节 金融监管法的发展
第二节 金融监管机构及其权限
第三节 金融监管的目标与原则
第四节 金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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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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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如梭,寒去暑来。
《金融法》自2009年第一版出版以来,历经2012年、2020年两次修订,距今已逾14年。 十多年来,本教材受到全国众多法律院校的厚爱,并深得广大师生好评。
2020年年初突如其来的疫情大流行,引发全球金融市场剧烈震荡。2022年10月中国共产党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等重要方针。我国的金融制度、法律、政策等也因之发生了重大变化。正基于此,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高瞻远瞩,第一时间向本书写作组提出了修改《金融法》第三版,出版《金融法》第四版,以适应新形势下金融法教学和研究需要的要求。
遵照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要求,特别是基于第三版出版以来,广大读者反馈的意见、建议,本次《金融法》第四版修订的重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反映国家金融机构改革:国家组建中央金融委员会,设立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组建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同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同时,不再保留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将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职责划入中央金融委办公室。
其二,反映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撤销中国人民银行按照行政区设立的分支机构, 改由在31个省(市、自治区)与计划单列市设立分行,不再保留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
其三,体现金融监管体制进一步向集中、统一方向推进。2023年金融机构改革,撤销中国银保监会,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监管银行、保险、金控公司。中国金融监管基本形 成“一行一局一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的“双峰监管”模式。
其四,鉴于全球主要经济体都在加速推进数字化法定货币研发,我国亦顺应“实物货币→金属货币→纸质货币→电子货币”的演进发展规律,在2021年中国数字人民币测试范围有序扩大的基础上,适当设立了数字经济有关的金融法律制度。对此,在相关章节有所体现。
其五,在清理、规范互联网金融的背景下,修改了互联网金融监管方面的内容和制度规范。
其六,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依据《民法典》,在有关章节修改了与此前《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有关的法律规范。
其七,根据金融创新和制度创新需求,特别是新形势下金融法的教学、科研需要,增加了“期货机构法律制度”一章(本书第八章)。本章主要讲述了期货与期货市场、我国市场及其立法、期货交易者、期货经营机构、期货交易场所、期货衍生品结算机构、期货服务机构、期货和衍生品协会等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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