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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 尖锐的评论,丰富的史实,全方位揭秘纳粹德国腐败与反腐的历史
? 填补第三帝国制度史上研究的空白
? 美国加州圣玛丽学院英文系教授,复旦大学社科高研院兼职教授徐贲作序,揭示极权体制下腐败的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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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纳粹起家的一个道德号召就是要铲除魏玛共和国的腐败,但是纳粹自己也没有在德国建立起清明的政治。第三帝国的腐败是成体制的、自上而下的全员腐败。纳粹政权以腐败手段谋求体制的稳定,因此腐败行为受到纳粹当局的默许。即便少量腐败行为遭到了制裁,也只是为了纳粹党内小团体党同伐异的政治斗争的目的。弗兰克巴约尔查阅了大量的庭审记录、新闻报道、党内报告等历史资料,他的研究揭示了纳粹德国的自我毁灭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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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弗兰克·巴约尔(1961— )
德国历史学家,目前任职于汉堡大学历史系、慕尼黑—柏林当代史研究所,主要研究方向为德国近现代史,尤其是第三帝国与大屠杀的历史。其他作品有《大屠杀,公开的秘密:德国人、纳粹高层与盟军》《汉堡的“雅利安化”》《文明与野蛮:现代性的矛盾潜能》等。
陆大鹏
英德译者,南京大学英美文学硕士。代表译作“地中海史诗三部曲”、《阿拉伯的劳伦斯》《金雀花王朝》《伯罗奔尼撒战争》《伊莎贝拉:武士女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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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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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1 有组织的自怜自爱与提携同党
1933年后对“老战士”的“补偿”;对党员的庇护和赞助
赠礼、特别基金和小金库
2 第三帝国腐败的核心领域
纳粹党及其各组织内部的腐败
狩猎、别墅、劫掠艺术品:纳粹精英阶层的生活方式
“土匪省”和“丑闻西亚”
集中营系统与腐败
3反犹与腐败
反犹暴力和个人的中饱私囊行为
“雅利安化”是腐败的结晶点
大屠杀与腐败
4 反腐斗争及其局限
政治上对反腐的利用
独裁的体制问题
朋党之交、门阀统治与官官相护
战时的丢车保帅
“打死苍蝇……”:亚诺夫斯基案
“……放走老虎”:内特林案和马尔迈斯特案
5 腐败与“民意”
结束语
致 谢
附 录
第三帝国的总年薪水平
资料来源
参考文献
译名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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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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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组织的自怜自爱与提携同党
1933 年后对“老战士”的“补偿”;
对党员的庇护和赞助
在 1933 年 9 月纳粹党全国代表大会上,阿道夫?希特勒向参会的冲锋队授予了新的旗帜和“冲锋旗”。在一次讲话中,他谈及了纳粹党人为了万字旗做出的所谓牺牲:“成百上千人为了这旗帜,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几万人在斗争中负伤,几十万人因此失去了职位和工作。”这种对“斗争年代”中纳粹党人受到的苦难、做出的牺牲和遭受的迫害的强调并不新鲜,是任何一个纳粹党演说家的老生常谈。早在 1930 年,当时的纳粹党全国组织部长格雷戈尔?施特拉塞尔就论及了其他任何一个政治运动都不曾经历过的“长达十二年的迫害和斗争”。柏林省部书记兼帝国宣传部长约瑟夫?戈培尔将纳粹党夺得政权的道路比作“牺牲的苦路”,纳粹党人在此期间做出的个人的和实质上的牺牲是“公众完全不了解的”。“副元首”鲁道夫?赫斯的讲话几乎与戈培尔如出一辙:“这些战士为了一个新的德意志而奋斗,他们在思想、精神和物质上遭受的苦难几乎完全不被公众所知。”赫斯在讲话中特别赞扬了那些“老战士”们,即“那些很早就投入到斗争中来,做出牺牲、蒙受折磨,为了让德意志在国家社会主义领导下实现伟大复兴,投入了自己的全副身心,甚至牺牲了生命的同志们”。这些说辞是在向群众暗示,在夺权的斗争中付出了如此巨大牺牲的政治运动自然占据道德高地,在1933 年之后可以坦然地独掌大权。
另一方面,这种修辞上的“牺牲崇拜”还特别照顾了纳粹党活跃分子们的感情。在 1935 年纽伦堡的全国党代会上,希特勒的《元首宣言》明白无误地指出了这一点。希特勒在这份宣言中强调说,国家社会主义已经战胜了“犹太人的马克思主义”、“道德上腐化堕落的天主教中央党”和“愚蠢反动的资产阶级”,“尽管纳粹党人遭遇了极度恐怖的残害,成百上千人被杀害,数万人身体受伤、生活无着;反动势力对我们的战士的妻儿展开了一场野蛮的摧残,剥夺父亲的工作岗位,让他的妻小挨饿”。
在这种说法中,不仅是纳粹党对自己的牺牲的描摹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值得注意的是,希特勒把他的党员同志们受到的苦难曲解为“为了国家社会主义事业”而做的政治牺牲。按照他的观点,党员的失业并不是个人命运的挫折,而是魏玛共和国的“体制”在打击国家社会主义、做出了冷酷攻击;共和国政府剥夺了纳粹党员的工作机会,就是要通过将他的妻儿扣为政治人质,从而打击纳粹党。这种观点把纳粹党人描绘为一个牺牲者的集体,同时还意在将成分复杂的纳粹“运动”整合和动员起来。这些论调给纳粹党人的恐惧和挫败感做出了一个绝妙的解释,消除了他们的自我怀疑,将他们人生中的磨难(比如遭解雇下岗),包装成英雄式的牺牲。除了口头上的大吹大擂外,纳粹党人还在葬礼、死者纪念活动等场合大搞荒诞可怕的、漫画式的牺牲崇拜。授予“血章”和不计其数的荣誉称号的活动也是牺牲崇拜的一部分。
总的来讲,这种象征意义的、修辞上的对牺牲的描绘绝不仅仅是宣传的一个手段,而且与纳粹党内“老战士”的态度和自我认识非常相符,这的确令人吃惊。彼得?默克尔在最早的一批关于早期纳粹党人的心态的研究中已经指出, “老战士”们将自己密闭在一个政治的、敌对主流社会的世界里,投射出对“体制”的共同仇恨,表现出了惊人的“心理的边缘感”,其表现形式为:缺乏个人的安全感、顾影自怜、偏执狂。在魏玛共和国时期,活跃的纳粹党人的社会流动性非常惊人,大多数人都受到了挫折,这就更促进了他们的固有心态。这种“社会矛盾”也使得很多纳粹党人无法在社会中找到明确属于自己的环境,而是在一定程度上生存在“不同社会阶层的夹缝里”,就像马蒂尔德?雅明从冲锋队干部和成员的例子中指出的那样,因此特别容易受到纳粹党的团结口号的吸引。仪式化的党组织生活不仅给党员们带来了一种集体归属感,还给党的活跃分子们指明了他们的社会处境的政治意义,尤其是活跃的纳粹党人成了共和国“体制”的牺牲品,他们由于献身于纳粹“运动”,持续地遭受虐待和打击。克里斯托弗?施密特在对纳粹党“老战士”的生平所做的研究中,把这种将纳粹党人视为牺牲者的观点(正是这种观点使得纳粹党演化成了一个自怜自爱的政党)作了精妙的分析:“按照这种描述,其中一半以上的人因为是纳粹党员而在职场或工作单位受到了歧视。特别是较年轻的和年纪较大的人谈到了自己为纳粹运动所做出的‘牺牲’。讲述自己生平故事者中有约 30% 的人认为,自己在一生中遇到的经济危机是他们的纳粹党员身份造成的。其中一部分人讲述自己在完全充满敌意的环境中始终遭到迫害和追踪,这已经接近了疯狂的妄想。”从这些故事中也可以看出,“老战士”们已经把纳粹党官方的观点和说辞牢记于心,滚瓜烂熟。
在“斗争年代”,这种对纳粹党员遭受迫害的描述促进了“运动”中同志们的和衷共济,将党的活跃分子们拧成了一股绳;而在纳粹党夺权成功之后,这种观点更使得党员们充满了期望——简直是从世界末日中得到拯救的希望。党员们因为自己的政治活动而在共和国时期受到不公正待遇,现在纳粹党掌了权,将采取政治措施对这些党员蒙受的冤屈和苦难进行补偿,对他们精神上的投入给予物质上的奖励。这就是纳粹党的提携同党和任人唯亲政策的一个重要原因。1933 年之后,纳粹党领导层就是用这种政策来满足追随者们的期望。在党的节庆日上,官员们要承诺为“老战士”提供物质上的资助。“每一个负责人都要确保,不能让任何一个老同志生活上出现困难。……供养老同志的物质条件必须筹措齐备。”鲁道夫?赫斯在一次向纳粹党各省和县书记所做的讲话中提出了这样的要求。
但是,1933 年之后的提携同党和任人唯亲并非仅仅源自于纳粹党人做出的牺牲和得到的“补偿”,而是扎根于纳粹党运动的结构深层,在 1933 年以前很久就已经成形。由于纳粹党没有体制化的利益表达和利益平衡机制(它们是通过诸如讨论和表决等手段建立起来的),尤其是完全缺乏党内民主和选举(它们是统治权合法化和权力监督的重要元素),因此纳粹党运动就变成了一个四分五裂的大杂烩,由各种派系和门阀掺杂而成,既不受到任何权力监督,也不需要向任何人负责。对一个党员的地位来说至关重要的是他与直接上级的私人交情,以及他在党内人际关系网中的地位。私交和派系组成的党的次级结构比正式的组织隶属关系和等级制更能决定党员之间的关系。
这种“人治”的统治关系特别能够滋生任人唯亲和腐败现象。在党内,谁忠于自己所在的小集体,就能得到资助和救济,从而对主子感恩戴德,于是纳粹党的政治领导人不得不向下属分配工作岗位和职位,在 1933 年之后则主要是提供物质资助,以便驾驭好自己的下属,并借此强化自己在党内的权力地位。但这绝不意味着,领导们完全一面倒地依赖于自己的下属,因为假如某个小圈子的成员对主子不够忠诚,后果会很严重。谁要是失了宠,在纳粹运动中往往就算“完蛋”了。希特勒的副官弗里茨?维德曼在给海因里希?希姆莱的一封信中用挖苦的口吻描述了这种现象:
要是哪个前党员或者老同志和某个领导人闹翻,就连狗都不敢吃他的面包了。这样的失意者在党和国家机关里找不到工作,私企自然也不敢雇用他们,因为它们害怕被党指责说雇用了不可靠的人。所以还不如直接给这样的人判死刑,或者让他们吃一辈子福利。
在政治上遭到放逐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在专制的元首政党内无疑令人毛骨悚然,尽管纳粹党内有为数众多的派系在互相竞争。纳粹体制内的私人关系促使党员们在各自的小团体内部努力适应和调整。那些懂得“互相支持和保护的各个派系对自己仕途飞黄腾达的意义”的党员就能如鱼得水 。
一方面是对党员曾经遭受的所谓冤屈进行“补偿”,另一方面是纳粹党内的朋党之交,这两点在 1933 年后造成了一种德国历史上没有前例的有组织的任人唯亲现象。有讽刺意义的是,出现这种现象的恰恰是一贯在宣传中与所谓“魏玛的特权官僚经济”划清界
限、以清正廉洁自我标榜的纳粹党。
因此,甚至早在 1933 年初,第三帝国的就业政策就暴露出了特别猖獗的自私利己苗头。1933 年 5 月,普鲁士省议会内的纳粹党派别就要求其成员,努力去“安置”党号在 100000 以下的所有党员,即那些被称为“老近卫军”的老党员。1933 年 7 月, “副元首”鲁道夫?赫斯在一份公文中将受照顾的群体范围扩大到了所有失业的“老党员”,即在 1933 年 1 月 30 日以前就加入纳粹党的人。在解释这个决定时,赫斯诉诸了纳粹党内早已形成的、与“牺牲者的团体”的自我认识相匹配的陈词滥调:“老党员”在“就业时应当得到特别优待”,因为他们在“旧体制下在很多方面遇到了严重的困难,有的人失去了工作,有的人在找工作时受到了歧视”。赫斯还用对吃亏的老同志进行补偿和提供社会救济的幌子来掩饰在政府采购时对“老党员”的优待。这些措施是为了“对老党员在旧体制下遭受的歧视和抵制加以补偿”。
1933 年 10 月,柏林的帝国职业介绍与失业保险局对尽快“安置”纳粹党员的特别行动进行了集中管理。受到照顾的“老党员”包括党号在 100000 至 300000 之间的党员,或在纳粹党内担任“干部”一年以上,以及所有在 1933 年 1 月 30 日以前就加入冲锋队、党卫军或钢盔队的人员。这项政策反映出了冲锋队在纳粹统治早期的强势地位,因为在 1931 年或 1932 年加入冲锋队的人就能享受优待,而在同一时期入党的人却未必能享受到这个待遇,因为纳粹党的党员人数在 1930 年末就已经超过了 30 万。很多省部书记因此大倒苦水,认为普通党员“与冲锋队员相比受了冷落”。
但是,即便有这种区别对待,它在职业安排的实际操作中也没有什么要紧,因为有关部门将此次“特别行动”视为大包大揽的特许,趁机将所有党员都安排到油水足的岗位和职位上去,而根本不管他们的党号是否符合优待的条件,或者他们的生活是否存在困难。在纳粹党统治的最初几年内,几十万纳粹党人在政治庇护下挤进了公共事业单位的新岗位。仅仅德意志帝国邮局一家,在 1933至1937年间就接纳了三万多名“有功的纳粹党员” 。在安排工作的时候,失业的党员往往竞争不过那些一心钻营的人,于是“特别行动”的真面目很快就暴露无遗 — 大规模、有组织的任人唯亲。例如,帝国战争部长指出,在 1936 年1月 1日以前被安排到他的部门的中层和下层干部岗位上的3023名纳粹党员中,只有369人此前是失业人员。因此有超过80%的人是从现有的工作关系中转到国家机关的。这违反了所有的规章制度,揭露了“特别行动”旨在照顾那些“生计无着”的党员这种说法的荒唐和虚妄。
在柏林,纳粹党各省部领导层建立的“职业介绍部门”首先完全无视了“特别行动”照顾对象的限制条件,将所有的“老党员”都拉了进来, “以便满足经济的需求”,这就是他们的解释。就这样,在纳粹党掌权的最初三个月内,有超过一千名纳粹党员得到了新的工作岗位;到1934年10月,就有大约一万人得到了这样的照顾。
在汉堡,纳粹党对现有的照顾老党员就业的政策也做了随心所欲的解释,下面是几个例子。帝国内政部长一纸公文就将公共事业单位中原本应当用“即将退休人员”来填补的空缺岗位的比例从90%缩减到了50%,以便给“老战士”们腾出空间。于是,在汉堡,90% 的空缺雇员岗位都被“老战士”占据, “即将退休人员”的利益遭到了粗暴的践踏。汉堡的纳粹党人对工作岗位进行了内定和瓜分,纳粹党汉堡省部和冲锋队第 12 旅分别得到 43% 的岗位,剩下的14%被分给了党卫军第28旗队。因此,在就业分配上根本就不存在哪怕是表面上公正的规则,因为人员安置的权力被下放给了纳粹党组织。纳粹党的有组织的任人唯亲是完全公开的,厚颜无耻且具有系统性,因此在本质上与当时所有的通过长期统治形成的政党裙带关系不同。
然而,对“老战士”的“救济”并不仅限于将他们安插到国家机关里。纳粹党“运动”数量众多的纪念日,比如1月30日、4月20日或11月9日,都是慷慨提携、鸡犬升天的良机。根据1936年5月26日帝国财政部的通令,所有“老战士”在1933年1月30日之前在党卫军、冲锋队的服役时间以及担任纳粹党干部或演讲家(“对性格和政治教育具有突出意义”)的时间都可计入公共事业单位的工龄,也就可以借此领到更高的工资。除了全国通行的规定外,还有一些地方性法规予以补充。例如,汉堡市政府就做出规定,在 1930 年 9 月 14 日前入党的党员,可以享受职员每年2950帝国马克、工人每周46.08帝国马克的最低保障工资。这些人还享受着铁饭碗,因为除非事先通知省部书记和各省总督,用人单位不得解雇这些人员。哪怕不符合公共事业单位的用人条件,党员们也尽可以高枕无忧。他们可以通过所谓的“私人劳动合同”轻松地绕过不符合用人条件的障碍,并且可以很快转为正式的干部或职员工作关系。尤其是,在“私人劳动合同”中,薪酬条件是可以协商的,况且这种岗位的待遇一般都非常优厚。通过这种方法,哪怕是较低级的岗位也可以得到比公共事业单位正常薪酬标准高得多的待遇。
很多自身条件较差、不符合中下级干部岗位要求的纳粹党人在“私人劳动合同”的帮助下,得以在公共管理部门飞黄腾达。在汉堡,冲锋队干部和福尔斯比特尔集中营指挥官保罗?埃勒胡森原是个学徒未满师的售货员,从 1929 年起就一直无业,却在1933年7月通过“私人劳动合同”一跃成为帝国总督的“私人秘书”,并获得了“行政专员”的头衔。他被提升为州政府顾问和高级顾问,后来又调入青年事务办公室担任部门负责人,但是他很少去上班,“因为他几乎总是酩酊大醉”。纳粹党省部监察官马克斯?拉茨原先是熟练的白铁工,从1925到1933年却以小贩为业,1933年4月被任命为委员会主任,当年9月被提升为委员会主席,1934年3月成为汉堡判决执行办公室主任。1938年1月,他又换了一个油水丰厚的岗位——汉堡自来水厂厂长。纳粹党县党部书记威廉?特格勒原是个小学文化的会计,1933 年 10 月通过“私人劳动合同”进入汉堡财政管理部门任职。短短几年之内,他就攀升到了汉堡公务员的最高位置(1934 年升任行政专员,1937年晋升为高级行政专员,1939 年升为州政府理事,1942 年担任州政府国务秘书),不仅领导着整个建设管理部门,还兼了“汉萨城市汉堡展览馆”经理这一油水很足的职位。
这种惊人的飞黄腾达在第三帝国的地区性纳粹精英中虽然并不具有代表性——因为纳粹党的领导人并非全部来自社会底层——但也绝非个别现象。在慕尼黑,纳粹“运动之都”,像克里斯蒂安?韦伯这样的马夫也能爬到“经济专员”的位置,这表明德国的精英阶层的成分在政治驱动下发生了潜移默化的变化。但是这种变化完全是由于结党营私和任人唯亲,而不是像纳粹政府宣传鼓吹(无阶级差别、人人平等)的那样,是由于纳粹党致力于在全社会提高社会流动性、改善下层群众的受教育和上升的机会。
除了公共事业单位之外,国有企业或“公私合营企业”也为提携党员同志提供了良机。城市的煤气、供水和电力企业,短途交通企业,国有企业或国家参股企业,以及健康保险公司,或先前的由工会所有或与工会关系紧密的企业,全都成了纳粹党人就业的王道乐土。有些企业由于吸收了大量纳粹党人,几乎濒临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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