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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从这本书中读到了熊秉元先生的风趣和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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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自1960年以来,经济学开始向政治、法律、社会等社会科学扩充,成果非常可观,其中又以“法律经济学”的进展令人注目。本书从专业的角度阐述了法律经济学的快速发展是由于这两个学科在研究主题和分析方法上有共同性,并用法律经济学的分析方法解释了一些具体的案例,深入浅出,观点独特,对法律学界和经济学界都很具有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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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熊秉元,台湾著名法律经济学家,先后就读于台湾大学和美国布朗大学,取得经济学博士学位。其《寻找心中那把尺》,即获选为“金鼎奖”推荐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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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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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篇 法理的智慧结晶 / 001
章 信息与法律 / 003
第二章 十问:向法律学者请益 / 035
第三章 法律的经济分析:方法论上的几点考虑 / 070
第四章 法律的经济分析:本质上的厘清 / 085
第二篇 经济分析的智慧结晶 / 113
第五章 只缘身在此山中?——初探体系和理论 / 115
第六章 基准点和经济分析 / 133
第七章 经济学012 / 157
第八章 法学和经济学里的基准点 / 183
第三篇 法学和经济学 / 205
第九章 公地、逆式公地和两者之间 / 207
第十章 也是断背山的故事——伦常变迁的法律经济分析 / 228
第十一章 零交易成本的两种风貌 / 254
第十二章 “单一主人”和“单一权威”之辨 / 272
第四篇 法律学者和经济学者 / 283
第十三章 经济学者和法律学者如何比划?——初探经济学和法学里的部分均衡分析 / 285
第十四章 大师的身影——经济学家的才情 / 308
第十五章 科斯的英式风格和张五常的中国风味 / 328
第十六章 科斯、凯克斯和英式风格 /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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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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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背后的信息问题
这一节里,将由两个角度说明,信息问题其实隐身于法律之后;对司法运作而言,更是无所不在!
2.1 实例:追诉时效和未成年人
借着几个具体的例子,可以体会法律和信息的密切关联。甚至,比较精确的说法是:因为信息的原因(或限制),法律才会作如此这般的规定。
个例子,是追诉时效的规定。现代社会里都有类似的规定,即使具体的内容有大大小小的差异。对于追诉时效的做法,由信息的角度可以提出扎实有力的说明:一旦时间拉长,案情的细节开始模糊;人证物证等的精确性逐渐流失。而且,随着时间的流逝,在误判可能性上升的同时,惩罚产生的效果开始钝化。因此,权衡轻重得失,追诉时效是人为的、有意的、截断正义的延伸(truncated justice)。背后的主要原因,正是信息这个因素。
第二个例子,是未成年人的规定。同样地,现代社会也有类似的规定:区分出成年人和未成年人,法律上采取差别待遇。观念上,有意区分的原因,是未成年人在生理心理(心智) 上还不成熟,因此应当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然而,观念上简单明确,实际做法上却不见得容易。目前,世界各国都以“年龄”为主要指标;明显地,这是次佳方案(second-best measure)。但
是,权衡轻重得失,生理年龄的信息容易界定,心智成熟度的信息却不容易界定。
第三个例子,是举证责任倒置。在司法运作里,“谁主张,谁举证”是众议佥同的原则。现代社会里,却逐渐出现一些例外。明显的例子之一:公务员若有巨额财产来路不明,举证说明财产来源的责任不在检方而在当事人。背后的原因,还是在于信息:在网络和全球金融体系的世界里,由检方来举证的成本往往过高,而由当事人来提供信息自清成本。因此,举证责任倒置的关键因素,还是在于信息!
以小见大,由信息的角度琢磨法律条文,往往能更精确地掌握法律的意义和局限!
2.2 司法运作
司法体系的运作,大致上可以分为立法阶段和司法阶段。这两个阶段的内容不同,但本质上都和信息密不可分。
大陆法系里,在立法阶段主要的工作包括:先期作业、搜集相关数据、确定立法范围、征询各界人士、拟订草案、专家审议、修订稿/ 再修订稿;在进入立法机构之后,初审复审、表决通过、公布施行。每一个环节,都是在处理信息问题。在司法阶段,刑事的主要过程是案发后的搜捕、侦讯、审判等;处理的事项不同,但都和信息环环相扣。相形之下,民事纠纷的立案、陈述案情、双方举证、庭审、判决,更是清清楚楚地在各种信息里起伏转折。法院的判决书里,对双方证据的取证、庭审的重点摘证、适用法条的运用、争讼胜负的切割认定等等,也都是在信息的世界里沉浮跌宕。
由此可见,无论在立法阶段或司法阶段,信息问题都如影随形、无所不在。由信息的角度出发,阐明各个环节的意义和潜在问题,无疑有助于了解整个司法体系的运作。
2.3 小结
这一节里,通过两个层次的说明(具体法律条文和立法司
法两阶段的运作),希望能阐明信息这个因素对法律/ 法学的重要性。如果能把信息纳入法学研究的视野,不但能加深对法学问题的了解,更能丰富法学研究的智识积累。法学界的朋友,
盍兴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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