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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中国法院2021年度案例·公司纠纷

書城自編碼: 3615221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法律司法案例与司法解释
作者: 国家法官学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國際書號(ISBN): 9787521617122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21-04-01

頁數/字數: /
書度/開本: 16开 釘裝: 平装

售價:HK$ 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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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2021年继续推出数据库增值服务!国家法官学院、*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隆重推出简便易用、权威实用,打造好读好用的案例!
权威的作者
国家法官学院自2012年起推出《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至今已有10年,旨在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书的不足。自2020年起,丛书由国家法官学院与*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共同编辑,每年年初定期出版。
强大的规模
今年推出23本,含传统和新近的所有热点纠纷,这些案例是从全国各地法院收集到的上一年度审结的近万件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具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和较强的代表性。
独特的内容
不再有繁杂的案情,高度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点问题。
不再有冗长的分析,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裁判思路方法。
数据库增值服务
2021年继续推出数据库增值服务,凡购买本书,扫描前勒口二维码,即可在本年度免费使用往年同类案例数据库,并可免费下载民法典全文及新旧对照。
內容簡介:
本书是《中国法院2021年度案例系列》全23册的一个分册,公司纠纷。内容包含关于股东资格确认、股东出资、股东知情权、公司盈余等案件。所选案例均是国家法官学院从各地2020年上报的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案例,全面涵盖该领域常见纠纷内容。案情凝练,并由主审法官精心撰写裁判要旨与法官后语,可读性、适用性强,能帮助读者节约查找和阅读案例的时间,获得真正有用的信息,为法官、检察官、执法人员、律师、法律顾问办理相关案件以及案件当事人处理纠纷必备参考书。
關於作者:
国家法官学院自2012年起推出《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旨在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书的不足。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是中编办批准设置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案例专门研究机构,与国家法官学院合署办公,在最高人民法院领导下,秉持服务司法审判实践、经济社会发展、法学教育研究、中外法学交流、法治中国建设的办院宗旨,坚持服务、创新、合作、开放、共享工作原则,依托国家法官学院开展司法案例的收集、生成、研究、发布和国际交流工作。
目錄
一、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1被告认可原告并非公司股东不能免除原告的举证责任
张某文诉富华顺达公司股东资格确认案
2国有企业净资产未经评估情形下,增资行为的效力
科技创业公司诉王某股东资格确认案
3投资人仅具有出资行为但未实际行使股东权利且投资未转化为公司资本的,应认定其未取得股东资格
张某美诉潘祠大阪水电公司股东资格确认案
4隐名出资人显名诉讼请求的认定
华软公司诉科信深度公司股东资格确认案
5股东参与清算并注销公司后不得否认股东资格
於某华诉许某英股东资格确认案
二、股东出资纠纷
6公司增资过程中的虚假出资认定标准
亁立公司诉鄢某祥等股东出资案
7将实缴出资转出用于支付股东在公司成立前期所支出的费用是否构成抽逃出资
王某芳诉尼某涛股东出资案
三、股东知情权纠纷
8公司有权拒绝股东查阅申请书中未记载的材料
四方继保公司诉四海云能公司股东知情权案
9股东设立关联公司从事同类业务则行使知情权具有不正当目的
开为公司诉伊斯顿公司股东知情权案
10股权回购安排不属于知情权中的不正当目的
上海智马公司诉北京智马公司股东知情权案
11股东查阅权范围的认定与裁量
杜某诉迈锐菲特公司股东知情权案
12股东知情权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股东仍可另行起诉要求委托专业人员代为行使查阅权
马某芳诉远东公司股东知情权案
13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股东可以类推适用公司法享有股东知情权
邵某祥诉陈某、福寿陵园股东知情权案
1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无权以行使股东知情权为由查阅公司原始凭证
吴某诉灰石公司股东知情权案
1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的程序和实体规制思考
李某华诉陶然公司股东知情权案
16股东起诉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不受一事不再理原则的限制
张某臣、王某强诉建文公司股东知情权案
四、公司盈余分配纠纷
17股东未提交决议请求分配利润案件的认定标准
陈某诉新柚壹加公司公司盈余分配案
18股东会决议暂不分配利润原因消除后,可以请求分配利润
天怡投资公司诉依兰风电公司公司盈余分配案
五、公司决议纠纷
19公司的债权人有权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不成立
元某金诉长白县饮食服务公司公司决议效力确认案
20监事召集并主持股东会会议的前提是执行董事不能或不履行召集、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
韩某进诉金辇公司公司决议撤销案
21公司法意义上公司决议的识别
郎某凯诉英迈特公司公司决议效力确认案
22公司决议撤销的适用情形
郭某新诉中洺发公司公司决议撤销案
23股东表决权排除规则的合理适用
朱某1诉东飞公司公司决议撤销案
24股东大会召集程序轻微瑕疵,未对决议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不予撤销
鑫腾华公司诉中超控股公司决议撤销案
25未召开股东会决议但全体股东签名即视为公司意思表示
邮储德化支行诉罗某福等金融借款合同案
六、股权转让纠纷
26第三人能否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投资公司诉香港丽来公司等股权转让案
27股权受让人不得抽回股权转让协议解除前对公司的出资,但可向股权出让人主张赔偿
刘某莉诉华萍公司股权转让案
28受让方主张转让方存在欺诈行为的,既要符合民事欺诈的一般构成要件,又要结合股权转让的特性来认定
黎某红诉张某飞、禅武公司股权转让案
29股权转让中约定股权回归条款应为有效
刘某军诉孙某股权转让案
30违反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股份转让限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认定及相应法律后果
崔某斌诉胡某会股权转让案
31未经股东本人同意依据公司章程强制转让股权效力判定标准
林某华诉中房公司、中房公司委员会股权转让案
32公司章程的意思自治可在强制性规范所划定的范围内进行
杨某英诉林某德、林某基股权转让案
33矿业公司股权转让与矿业权转让之辨及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千丰原公司诉刘某等股权转让案
34上市公司股权隐名代持行为的效力认定和收益归属
杉某诉龚某股权转让案
七、损害股东、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3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我交易行为效力不以是否损害公司利益为认定要件
福川公司诉顾某渝损害公司利益责任案
36公司董事与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处置公司资产引发股东权益受损
香港科创公司诉金某损害公司利益责任案
八、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37瑕疵增资股东应对公司增资之前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时代公司诉高某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案
38持股0%股东的资格确认及清算责任
曹某诉东郊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案
39股东承担怠于清算赔偿责任的前提和责任范围的认定依据
华成峰公司诉马某等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案
40公司清算清偿责任认定中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
华融公司深圳分公司诉徐汇公司等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案
41抽逃出资股权转让后的出资责任承担问题
恒昌厂诉张某莲等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案
九、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纠纷
42隐名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名义股东仍应对外承担清算责任
润木财富公司诉王某玲、杜某清算责任案
43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解散公司
祁某胜诉永鑫公司公司解散案
44府院联动破解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难题
恒圳房地产公司破产重整案
45抵押担保债权与税收债权的受偿顺序问题
台州开发区税务局诉万治公司普通破产债权确认案
46破产程序中让与担保的认定与处理
城建公司诉泰丰公司破产债权确认案
47破产程序中债务人不享有破产抵销权
金好钱鼎公司诉钱某彬破产债权确认案
48税务机关申报骗取出口退税款的债权认定
温州市国家税务稽查局诉腾旭公司破产债权确认案
49疫情期间重整受理标准和重整时机的识别
科利亚农业装备公司申请重整案
50执转破机制提升审判质效
益民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案
51一人公司股东申请强制清算不应受理
百汇公司申请公司清算案
52公司解散之诉中实质性要件的判定
上海伟仁公司诉景德镇汉光公司等公司解散案
十、公司证照返还纠纷
53人人争夺时如何确定公司的诉讼代表人
北京飞腾公司诉李某国、环亚律师所公司证照返还案
十一、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54董事辞职的权利及其行使
刘某云诉天易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案
55股份回购条件在对赌协议约定不明时的理解与认定
九江九鼎中心诉谢某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
內容試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更是明确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近年来,人民法院始终将加强司法案例研究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途径,通过发布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统一法律适用、提高审判质量,不断推进人民法院严格公正司法。《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旨在完善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总结提炼典型案例的裁判规则和裁判方法,发挥司法规范、指导、评价、引领的重要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展现新时代我国法治建设新成就。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自2012年编辑出版以来,已连续出版9套,受到读者广泛好评。近年来,为更加全面地反映我国司法审判执行工作的发展进程,顺应审判执行实践需要,响应读者需求,丛书2014年度新增金融纠纷、行政纠纷、刑事案例3个分册,2015年度将刑事案例调整为刑法总则案例、刑法分则案例2个分册,2016年度新增知识产权纠纷分册,2017年度新增执行案例分册,2018年度将刑事案例扩充为4个分册。自2020年起,丛书由国家法官学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共同编辑,每年年初定期出版。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下,丛书编委会现编辑出版《中国法院2021年度案例》系列丛书,共23册。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以开放务实的态度、简洁明快的风格,在编辑中坚持以下方法,努力把案例书籍变得好读有用:一是高度提炼案例内容,控制案例篇幅,每个案例基本在3000字以内;二是突出争议焦点,剔除无效信息,尽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内为读者提供有效、有益的信息;三是注重对裁判文书的再加工,大多数案例由案件的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高度提炼、总结案例的指导价值,力求引发读者思考,为司法工作提供借鉴,为法学研究提供启迪。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编辑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广泛选编案例。国家法官学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每年通过各高级人民法院从全国各地法院汇集上一年度审结的典型案例近万件,使该丛书有广泛的精选基础,优中选优,可提供给读者新近发生的全国各地多种类型的典型性案例。二是方便读者检索。为体现以读者为本,丛书分卷细化,每卷下还将案例主要根据案由分类编排,每个案例用一句话概括裁判规则、裁判思路或焦点问题作为主标题,让读者一目了然,迅速找到目标案例。
中国法制出版社始终全力支持《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的出版,给了作者和编辑们巨大的鼓励。2021年,丛书将继续提供数据库增值服务。购买本书,扫描前勒口二维码,即可在本年度免费查阅往年同类案例数据库。我们在此谨表谢忱,并希望通过共同努力,逐步完善,做得更好,真正探索出一条编辑案例书籍、挖掘案例价值的新路,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服务法治社会建设、服务学习研究法律的读者。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既是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的办案参考和司法人员培训的实用教材,也是社会大众学法用法的经典案例读本,同时是教学科研机构案例研究的良好系列素材。当然,案例作者和编辑在编写过程中也难以一步到位实现最初的编写愿望,客观上会存在各种不足甚至错误,欢迎读者批评指正。我们愿听取各方建议,不断扩宽深化司法案例研究领域,实现中国特色案例研究事业的新发展。

国家法官学院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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