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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本书对医患双方关注的问题,给予了合理有效的指引。其阐明的法理要义明朗,程序方法的实践操作性比较强,易于普通读者接受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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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从实务操作的角度出发,按照医疗纠纷发展的一般进程,针对病历书写、病历复制、病历司法审查、尸体解剖、医疗鉴定、纠纷解决等关键环节展开深度剖析,归纳出医疗机构常见的过错类型与抗辩事由,进而揭示医患双方防范法律风险、处理医疗纠纷的策略技巧以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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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郑文鑫,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先后毕业于福建中医药大学(医事法律专业,医学学士)和福州大学(法律硕士)。长期从事医事法律领域实务工作,主要为医疗机构、医药企业、卫生行政部门、医生、患者等提供法律服务,擅长处理医疗、医药、器械、美容、食品、保险中的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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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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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病历书写、管理与司法审查
第一节 病历概述
第二节 病历书写
第三节 病历保管
第四节 病历复制
第五节 病历封存
第六节 病历举证与质证
第七节 病历司法审查
第二章 尸体解剖与检验
第一节 尸检概述
第二节 医患双方在尸检中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节 尸检操作流程
第三章 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鉴定
第一节 医疗鉴定立法沿革
第二节 医学会与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的异同
第三节 如何合理选择鉴定类型与鉴定机构
第四节 医疗过错参与度不等于责任比例
第五节 医疗鉴定操作流程
第六节 鉴定意见质证与重新鉴定
第四章 医疗纠纷争议解决模式与实务运用
第一节医疗纠纷争议解决模式
第二节医疗纠纷争议解决模式的实务运用
第五章 医方常见过错类型
第一节 资质欠缺
第二节 病历书写、保管不规范
第三节 未尽说明、告知义务
第四节 检查、诊断、治疗、抢救不当
第五节 药物使用不当
第六章 医方常见抗辩事由
第一节 医方常见抗辩事由概述
第二节 并发症
第三节 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第四节 无过错输血感染
第七章 证据与举证责任
第一节 证据概述
第二节 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
第三节 医患双方的举证责任
第八章 诉讼主体与案由
第一节 诉讼主体
第二节 诉讼案由
第九章 诉讼时效与管辖
第一节诉讼时效
第二节诉讼管辖
第十章 赔偿项目与计算标准
第一节 赔偿项目与计算标准概述
第三节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
第四节赔礼道歉
第十一章 常用法律文书与注意事项
第一节医疗损害鉴定申请书
第二节医疗损害鉴定陈述意见书
第三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书
第四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陈述意见书
第五节民事起诉状
第六节民事答辩状
第七节民事上诉状
第八节诉讼费司法救助申请书
第九节医患和解调解协议书
附 录常用医疗纠纷处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司法解释、
批复标题索引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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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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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科读医学,研究生念法律,在多年律师执业过程中,又代理过大量的医疗纠纷案件。因此,对医患纠纷有一些自己的感悟,也想为医患关系的良性发展做些什么,所以,有了写作的想法。
因为学过医学,我比没有接触过医学的人群更加明白医务人员执业的艰辛;因为经常代理患者打医疗官司,我也比没有接触过医疗纠纷的人群更加了解患者维权的不易。因为更加了解医患双方各自的难处,所以在处理医患纠纷时,我总是努力更好地做到换位思考。这种换位思考处理问题的态度,经常能够帮助我更好地协调医患双方之间的关系,比如有效地说服患方放弃采取极端方式解决争议,有效地说服医疗机构舍弃恶意利用诉讼权利的做法。
许多患者在发生医疗纠纷时,首先想到的争议解决方式是医闹。在我代理的一起医疗纠纷案件中,患者对我说:我想找亲戚朋友几十个人去砸医院、打医生,把事情闹大,自然就会有人来处理了。这种想法在当前环境下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在我的劝说之下,患者最终决定先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通过医疗诉讼,患者首期获得了120余万元的赔偿款。如果这位患者败诉了,或许她可能还是会走老路。万幸的是,患者最终胜诉了。而我所做的,在律师本职工作之外,就是尽可能减少一起不必要的医闹,或者伤医、杀医事件的发生。
对于医疗纠纷,我一贯的解决态度就是实事求是,即患者应当通过法律渠道理性维权,医疗机构应当尽量避免恶意利用诉讼程序拖延时间、设置障碍。患者维权难度增加、渠道限缩,最终的受害者可能还是医务人员。
《孙子兵法》中云:围师遗阙,穷寇勿迫。其白话文的意思是攻打敌军时,不要把对方包围得水泄不通,一定要给他们留个缺口,让他们觉得自己还有机会逃跑;否则,当他们觉得无路可逃的时候,就会激发反抗的决心,跟你拼命。俗话说狗急跳墙,亦是如此。医疗机构在处理医患纠纷时,即便得理也不宜过于强势。因为一旦患者觉得无路可走的时候,他们更有可能会丧失理智,做出辱医、伤医甚至杀医的极端举动。
由于我国当前医疗体制弊端明显,医疗风险转移渠道闭塞,医疗纠纷处置机制局限等原因,使得我国的医患关系状况和其他国家相比而呈现复杂状态。在媒体的狂轰滥炸下,医务人员也常常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上。个别医务人员的违规行为,经过媒体过度渲染,仿佛成了整个医疗行业的缩影,加剧了人们对医务人员的不信任。而媒体对一例例伤医、杀医事件的报道,却可能间接引发伤医、杀医的负面连锁反应。
在笔者看来,医患双方原本应该是利益共同体或者战友的关系,如今却有演变成冤家之势。患者维权的方式越来越激烈和极端,由原先的个人向医疗机构讨说法,到职业医闹,再到伤医、杀医。众所周知,人类自蒙昧迈向文明,处事规则由丛林斗争走向社会法治,从氏族会议到国家法庭,从国内法到国际法,让人类在原始暴力斗殴、同态复仇之外,有了一个非暴力解决问题的途径。因此,依靠暴力解决医疗纠纷的丛林法则重出江湖乃是一个危险的信号:当法律不能有效解决纠纷时,私力救济的创造力便会无序、无限地发挥。
其实,在某种程度上,医患双方都是当前医疗体制与司法体制的双重牺牲者。既然我们暂时医治不了当前医疗体制与司法体制的沉疴,但至少得学会互相理解,而不是互相伤害。
除了指引医患双方在实务中应对医疗纠纷之外,笔者还希望患者能够更加客观地认识到医学是一门探索性、经验性学科,医疗行为不可避免地伴有侵害性和风险性,并非发生损害后果就意味着医疗机构具有过错;也希望医务人员能够明白规范执业的重要性,对自己不规范、不完善的行为加以整改,减少不必要的医患纠纷。
医学,解决的是人自身的纠纷;法律,处理的是人与人关系的纠纷。医学与法律都是为了个人和人类社会更加美好、和谐而存在。人都会生病,也都可能与他人发生纠纷。因此,依法建立与维护和谐的医患关系,亦是一份责任,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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