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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智慧女人的法律学堂(全新修订版)

書城自編碼: 3003583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法律法律随笔
作者: 谭芳
國際書號(ISBN): 9787509377840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7-05-01
版次: 1 印次: 1
頁數/字數: 284/200000
書度/開本: 16开 釘裝: 平装

售價:HK$ 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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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谭芳律师的这部新作与其说是一部女人的励志书,还不如说是一封同为女性的谭芳律师写给姐妹、写给女同胞、写给所有女性的公开信,也是一把
让女人如何成为智慧女人的*钥匙。正如谭芳律师所言:我们撰写本书的
目的,就是希望让每一个崇尚自由和平等的女人,成为拥有法律智慧的警醒
者,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防范各种纠纷、抵制各种侵害,从而有效地维护自
己的合法权益。
內容簡介:
本书共有婚恋维权卷、家庭维权卷、事业维权卷、理财维权卷和消费维权卷五卷,囊括了女性朋友日常生活的各方面,精心选择了谭
芳律师遇到和亲自解决过的案例,编写了这本书。女性朋友可以按图索骥,寻找到自己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案。谭芳律师以及她的团队从众多真实的女性维权案例
中,归纳总结成100 个具有代表性的法律问题,通过维权解答的方式作出
专业回答,以便读者在了解法律知识的同时,也能理解法官的裁判思维。她们将执业的体会和经验以律师寄语的形式予以指引,从法律、人生哲理、生活经验出发对女性寄予深切的关爱和期许,告诫和提醒。尤其值得称道的是本书的法律链接,她们力求将*全、*的法律法规收录其中,从而使读者在权益受损时能得心应手地找到法律依据,也就是找到自己维权的秘方。
關於作者:
谭芳律师曾荣获上海市三八红旗手标兵、上海市优秀女律师、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等光荣称号。
谭芳律师执业前曾担任法官十一年,审理各类案件一千多件,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和娴熟的调解技巧。作为一名资深律师,带领和培养了一支优秀的专业律师团队,不仅处理了大量传统民事纠纷,还对新型、疑难民商事案件进行课题研究及重点探索,并积极致力于对妇女权益的维护和保障,受邀在中央电视台、上海电视台、广播电台、东方卫视以及主流报刊、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和弘扬法治精神,获得社会各界高度赞赏
內容試閱
智慧女人的法律学堂女性权益保护案例精选与指导》再版了,作
者谭芳女士把再版写序的机会给了我,作为她的老朋友甚感荣幸。
时光如梭,放眼世界,妇女的地位和权利已今非昔比,有了长足的发展。在中国,妇女在各行各业都有巾帼翘楚;但不可否认,由于种种原因,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婚外恋、性骚扰、就业歧视等现象仍层出不穷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乃至家庭中的权利都有被轻视甚至被践踏的情况。谭芳女士作为研究婚姻家庭法律问题的理论专家和一名长期从事婚姻家庭方面的审判法官和律师从业者,不仅在法律理论上造诣很深,在人们实际生活中出现的法律问题解决上也积累了大量的经验,特别是作为女性律师更为关注女性权益保护,可以说《智慧女人的法律学堂女性权益保护案例精选与指导》一书是谭芳律师精心为女性朋友准备的。
本书共有婚恋维权卷、家庭维权卷、事业维权卷、理财维权卷
和消费维权卷五卷,囊括了女性朋友日常生活的各方面,精心选择了谭芳律师遇到和亲自解决过的案例,编写了这本书。女性朋友可以按图索骥,寻找到自己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案。
妇女权益的保护不仅需要政府作出有效回击,完善法律法规,也需要社会的关注和呵护,更需要女性朋友自身的觉醒,提高自身权益保护意识,拥有生活的智慧。今天,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女性朋友自我保护的手段日益增多,保险及保险产品也逐步走入了大家的生活。其实法律和保险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几乎所有的保险条款都有其内在的法理,保险条款的实施必须依法行使,而保险争议的处理也需要法律制度的完善为基础。法律和保险在爱情婚姻和家庭的维护中各自发挥着作用,但是侧重点有所不同。
虽然女性朋友恋爱同居期间的财产问题、婚内财产约定或者离婚财产的分割等需要法律做协调和最终的审判,但同时爱情婚姻和家庭的美满还可以通过保险来保障:通过购买保险产品来保障妇女在爱情婚姻和家庭中的利益,并通过保险产品使得这些利益提升并得到最大化,从而减少了法律冲突。买保险不是消费,而是把钱从你的左口袋挪到右口袋。买保险也不是为了赚钱,但它是减少意外和疾病损失,转嫁风险的最好方式。
就拿养儿防老为例,中国人有着传统的养老思想,子女大了虽能尽孝道,以奉养双亲为己任,但随着时代的变化,现代社会竞争激烈,稳定不易,我们是否也该替他们考虑一下呢?通过购买保险产品为自己今后的老年生活打下坚实基础,减轻子女负担可以说保险能让生有所准备,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死有所留,残有所靠。
美国著名女权运动人士葛萝莉亚玛丽斯坦能曾说:未来怎样,完全取决你现在做了什么。女性朋友只有做好当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完备
权益保护手段,才有可能拥有阳光的未来。保险产品是个人资产和财富管理手段,是婚姻家庭财富规划必备方案,是家庭财富传承的有效工具。当生活出现困难时,保险能雪中送炭;当生活美满时,保险能锦上添花。
我们由衷地希望,谭芳律师的这本书能为女性朋友提供法律的指引,让大家在保持法律警醒的同时增强维权的智慧,在法律和保险的双重庇护下,拥有阳光般的人生。


第四章 离 婚
案例精选
劳燕分飞后的房产之争
侯强与秦璐在2005
年经朋友介绍相识并确立了恋爱关系。侯强自己开了一间公司做物流生意,虽然收入还算不错,但毕竟事业刚起步,身边也没有很多积蓄。在双方谈婚论嫁时,由于侯强没有婚房,秦璐的母亲对这桩婚事提出了反对。结婚,房子最重要,没有房子哪能结婚呢?为了能让儿子早日成家,侯强的父母拿出了一生的积蓄,还向亲戚朋友借了一大笔钱,好不容易为儿子购买了一套新房。由于当时房价已较高,老两口筹了很久也只能支付房子90%
的房款,于是剩下的10% 房款由侯强申请了银行住房按揭贷款,而房产登记在侯强名下。其后,两人顺理成章地领了结婚证。婚后,由于还有10%
的贷款需要偿还,加上银行屡次加息,贤惠的秦璐与丈夫共同担起了还贷的重任,两人省吃俭用,终于在两年后顺利还清了所有银行贷款。本以为可以顺利地过上舒心轻松的日子,但没过两年,侯强又动起了扩大生意的念头。由于扩大生意需要更多的店面和仓储房,高昂的租金会导致过重的经济负担,此时,侯强又想起了自己婚前的一套租赁房屋,房屋长期由侯强租赁,并支付房租作为公司员工的宿舍。这套房屋地理位置非常好,完全可以购买下来稍作装修后作为店面,员工宿舍可以另外租一套地段一般
的房子。而且这套房屋的房东正好要出国,急于将该房出手,价格非常便宜,这么一来,也可以省下不少费用。想到这里,夫妻两人将婚后的所有积蓄取了出来,买下了这套房屋,并且将房屋登记在了侯强一个人名下。正在这个时候,秦璐的父母得知很多年前从单位分得的一套住房正好有购房政策,可以以优惠价买下产权。虽然这套房屋一直闲置着,但既然正好有优惠政策,也未尝不是个好机会。按照当时的国家政策,需要支付的费用也并不是很多,但秦璐的父母还是苦于囊中羞涩。这时,候强主动表示愿意承担这笔购房费用,但是希望购买后能免费作为自己公司的员工宿舍。秦璐的父母想,为自己女婿的公司省下费用,也就等于为自己的女儿省下开支,于是欣然接受,但是要求房屋的产权还是登记在老夫妻两人名下,侯强也表示同意。这样,公房的产权也就顺利买下了,产权也如秦璐父母所愿登记在了他们名下。
经过了几年的积累,侯强的生意越做越大,但夫妻两人的感情却越来越淡了。忙于生意的侯强长期忽略妻子,最终导致两人的婚姻名存实亡。秦璐多次试图与侯强协商离婚之事,但两人在财产分割的问题上分歧过大,无法达成一致。于是,秦璐一纸诉状将侯强告上了法庭,要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登记在侯强名下的两处房屋以及夫妻共同存款。在诉讼中,侯强提出,双方共同居住的房屋是父母为其婚前购买的婚房,钱都是父母出的,而且也登记在自己名下,和秦璐无关。婚后购买的门面房屋本是自己婚前就承租的,即便是婚后买的,也是登记在自己名下,不同意进行分割。另外,侯强认为,登记在秦璐父母名下的房屋是由他出资购买的,因此该房屋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秦璐则认为,该房屋之前是自己父母从单位分得的福利房,购买后也是登记在父母的名下,与侯强无关,就算侯强帮自己的父母支付了购房款,也是对父母的赠与,因此不同意分割这套房产。法院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作出了判决。法院认定,双方居住的房屋是婚前由
侯强父母购买,并在婚前就进行了不动产登记,应当属于侯强的婚前财产,
但婚后,是夫妻两人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该部分按揭款项,侯强应当返还给秦璐。关于另一处房屋,虽然婚前由侯强承租,但实际上是婚后夫妻用共同财产购买的,虽然登记在侯强一人名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秦璐有权进行分割,本案中侯强主张房屋所有权,经过评估,侯强支付秦璐房屋折价款60
万元。至于另外一套登记在秦璐父母名下的房产,因为涉及离婚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权益,法院在离婚案件中不予处理,并告知侯强可以另案起诉。判决后,侯强就这套房产又提起了诉讼,后经过法院调解,由秦璐父母支付侯强一半的购房款,此案也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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